实验室安全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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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知识
化学安全、防护、救护知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安全的工作的方针和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2现今化学检测领域实验室存在的若干问题
3化学危险品的类别
4化学伤害进入人体的途径
5化学安全通常知识
着装穿戴、生活保建、存放、设施、操作、急救电话、刑法罪责
6化学安全专业常识
6.1易燃性液体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6.2腐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6.3爆炸性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6.4有毒性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6.5碱金属和钙磷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6.6水银(汞)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7玻璃器皿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8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防护知识
9安全用电知识
10防火和扑火知识
11一般救护知识
附现场采样安全和防护知识
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
CNAL/AC01:2002第1.5:“不包含应符合的法规安全要求”即应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CNAL/AC06:2002《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检则领域的应用说明》第5.2.1“实验室内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
化学检测领域中实验用的化学品大多数是有毒的,可燃易燃的,具有爆炸性及腐蚀性。
检测操作又常在高温高压或真空低温以及通电情况下进行,容易发生烫伤。因此,熟悉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遵循安全操作事项,穿戴必要的防护工具,是实验室每个员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以便预防和避免化学检测危险,保护员工自身健康安全。
1安全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是第一安全责任者。处理安全事故的四不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和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作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2现今存在的若干问题:
检测室装备设施、灭火器材、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剧毒物的存放、高压气体钢瓶的放置与防爆设施、防护工具、健康检查、知识培训。
3化学危险品的类别:
按照GB13690分为以下八个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腐蚀品。
4化学伤害进入人体的途径:
呼吸道、消化道、皮肤。
5实验室的化学安全通常知识:
从事化学检测领域的人员,必须经过化学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工作。这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之一,也是员工自我安全保护应获得的受教育的权利。
5.1着装穿戴
5.1.1为防止皮肤吸收毒物;防止烧伤、烫伤、冻伤、进入实验室区域工作,必须穿好工作服。不得穿无神衫、短裤、裙子、拖鞋以及暴露脚背脚跟的鞋子、高跟鞋。
5.1.2长辫长发必须扎紧,置于工作服内或带工作帽。
5.1.3在处理强腐蚀性物质时,要穿防腐服或围裙,戴乳胶手套、防护明镜或面罩;处理有毒气体时应带防毒面具;在高易燃性物质场所,不可穿着会产生火花的化纤材料制成的服装,尤其不可在当场穿脱。
5.2生活保障
5.2.1具有下列症状者,应回避相应实验:
a)对所使用的化学药品气味具有特殊敏感病;
b)有颜色视觉障碍者,不能进行涉及到的
5.2.2忌用实验实玻璃器皿烧煮食物饮用,不可将食用物品放在烘箱中干燥,不可将饮料、食物放入实验室使用的冰箱内,不准使用实验容器存放食物。
5.2.3不得用手直接摸拿化学药品、口尝方法鉴别物质、直接正面嗅闻化学气味。
5.2.4禁止直接在实验室工作间用膳、酒后操作。
5.2.5实验工作结束,应脱除工作服、洗涤脸手,必要时要洗头发、沐浴才回家。
5.3存放
5.3.1易燃、易爆危险品强腐蚀性性物质剧毒有毒药品,应分类存放,却勿混放.。尤其是易燃易炸物严禁与氧化剂存放一起,应该隔离放置。
5.3.2任何内盛化学药品的容器,必须张贴醒目的标识标签。绝对不允许存放化学药品的容器无标识。包括实验室分析水的容器外壁,也应挂牌或吊标签。
5.3.3所有化学药品的存放地点,应空气流通,干燥、远离热源,并且避免阳光直照射。
5.3.4遇光线照射会分解的化学药剂,应贮存于棕色瓶或贮瓶外围以黑纸、涂黑色漆,放置于无光处。
5.3.5易燃易爆物,贮存在冰箱中时,其容器瓶口要封密。若该冰箱非防爆型,则应将冰箱控制器移到冰箱外面。
5.3.6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房间内,禁用普通电灯,禁止点火、禁止会产生火花的
摩擦活动。
5.3.7强氧化剂液体、强腐蚀性液体应存放在能充分吸收的惰性物盘内、沙盘内。
5.3.8回丝、油回丝、棉织品、化纤织物,不可放置于强氧化剂、易燃物旁边。
5.3.9高压气体钢瓶应有抱攀固定,并有防爆墙或防爆物体掩护,远离热源。
5.3.10切勿将易燃易爆危害品随手搬出实验室,严禁私下送人。
5.4设施
5.4.1化学实验室的门、窗应向外开。
5.4.2每个化学实验室的总电气闸门,应装在房间的出口处或房间外墙上。
5.4.3灭火器材应放在实验室的进出口门旁,应急使用时易于方便迅速拿取。灭火器材的品种要适当配齐。
5.4.4非易燃、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通分柜,柜内的灯光照明应使用安全灯,柜内操作时需要的电源插座板要安装在柜的外面。
5.4.5凡使用或具有水银的装置设备的实验室,应有硫磺粉。
5.4.6轴流排风扇。
5.4.7废掖桶、废液篓、有机溶剂回收瓶/桶。
5.5操作
5.5.1开启易挥发、易燃物瓶时,瓶口应斜向对着
5.5.2使用易燃挥发性、有毒物质时,宜在通风柜中进行,头部不得伸入柜内。
5.5.3偌需噢闻瓶中物质,应用手微微扇风,并且头部应在仰面,保持一定距离。
5.5.4擦拿1000ml以上玻璃容器时,要一手握住瓶颈或扶上部,另一手托住容器底部。
5.5.5蒸馏/回流操作,应加入防爆沸的沸石或玻璃毛细管或防爆装置(100*5mm玻璃棒连接一根长25mm的聚乙烯管)。
5.5.6加热试管中化学物质时,器皿安放平稳。
5.5.7这里加热试管中化学溶液时,应用试管夹住试管,管口不能对着人,且要不断摇摆以防爆沸。
5.5.8移取沸腾溶液或高温液体,应用瓶夹或厚质棉毛,并要在轻摇以后再从热源上取下,防烫伤。
5.5.9消化、有机溶剂萃取操作,应在通风柜中进行。
5.510送入或取出高温炉中物品,应使用长柄坩埚钳。从高温烘箱中取出器皿时应带厚质手套。
5.5.11可燃气体流经仪器后,应用管道使其流向室外或通风柜,不得排放在室内。
5.5.12工作结束下班前,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作仔细检查,必须弄清楚是否存在有制成失火爆炸、溢漏水于地面的危险:
a)是否关紧了煤气开关,钢瓶气体伐门;
b)总电闸门是否已拉脱;
c)水源是否关闭;
d)是否有易燃的废物和垃圾,虽末有火焰却有冒烟的情景;
e)剧毒溶液未使用完的是否已从实验室台面放入柜中上锁;
f)室内通道是否堆物而不畅通。
5.5.13切勿单人在实验室加班操作。
5.6刑法罪责
刑法中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a)过失罪
b)违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