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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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实习生等。

对外来人员,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对承包商、供应商和客户,应与其签订安全合作协议。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本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明确的组织结构,确保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和分工;(二)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完善的安全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程序;(四)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二)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评估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家来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读;(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三)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和模拟。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制订本规定。

1.2释义与分类1.2.1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有害环境影响的意外情况。

1.2.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情况。

1.2.3违章是指人为的故意造成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4事故分类(1)按性质类别分为11类,作为划分事故分管职责的依据。

(2)按等级类别分为5级,作为衡量责任大小的依据。

事故分类及划分的详细标准见《XX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附件1)。

1.3管理原则(1)事故处理三个优先原则。

客户、员工的安全健康优先;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所属各成员企业。

2组织与职责2.1发生事故、事件单位的所有人员均有积极参与和配合事故、事件应急、调查、处理的义务。

2.2HSE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1)组织制定、分解年度事故管理指标;(2)参与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3)统计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4)指导和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2.3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事故、事件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1)根据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管理制度;(2)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信息;(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组织编制事故案例及教育、培训。

2.4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事故责任追究的会审。

2.5区域安全总监主要负责:(1)组织制定、分解区域年度事故管理指标;(2)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3)负责较大以下事故处理意见审核;(4)统计本区域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5)指导和培训本区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事件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事件事故调查管理制度

事件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第三条事件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第五条设备事故:指因设备故障、缺陷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停运的事故。

第六条安全事故:指因安全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七条环境事故:指因环保措施不力、环保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九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单位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等工作。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不超过60日。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认定、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的事故原因、责任及责任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预防和应对各类事故或事件,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各类事故或事件的管理和应对。

3. 定义•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不良事件,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严重后果。

•事件: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寻常或突发的情况,虽然可能不导致直接损伤,但有可能影响企业运营和员工安全。

4. 事故和事件报告与登记4.1 报告程序•员工在发现事故或事件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法务人员报告,并协助进行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

4.2 报告内容•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事件的发生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和设备的情况等,同时尽量附上相关材料或照片作为证据。

•报告应包括初步分析,尝试找出事故/事件原因、责任等。

4.3 事故和事件登记•企业法务人员应将所有事故和事件进行登记,包括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登记信息应存档保存,作为企业历史记录和经验教训的重要资料。

5. 事故和事件调查5.1 调查程序•在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后,企业法务人员将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由合适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证据收集和调查分析等工作。

•调查小组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给企业法务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

5.2 调查内容•调查应包括事故/事件的详细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调查也应探讨类似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5.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完成调查后,应向企业法务人员提交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含调查结果、责任认定和建议措施等。

6. 事故和事件处理6.1 处理原则•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企业法务人员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维护企业声誉和员工权益。

•处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并采取合理和公正的方式。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是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管理和指导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事故事件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减少损失。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事件的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要求等。

2. 事故事件的调查程序:规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调查程序和要求,包括事故的调查组成员、调查的方法和流程等。

3. 事故事件的处理方式:确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责任的认定、处罚措施等。

4. 事故事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负责事故事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包括事故事件管理部门、事故事件管理负责人等。

5. 事故事件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对事故事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对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的审核、对事故事件处理结果的评估等。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具体行业和国家的不同有所差异,但是都旨在保障公共安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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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事件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等。

第三条事故事件管理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视事后整改。

第四条事故事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相关权益的依法行使。

第五条事故事件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防范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整改事故。

第六条国家应当加强事故事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事故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第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事故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预警工作。

第八条事故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采集、记录和分析事故事件的相关信息,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

第九条事故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确定各类事故的危险性和潜在危害,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条预警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到社会大众中,提醒公众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事故事件的处置与救援第十一条事故事件的处置应当快速、准确、有效地进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和蔓延。

第十三条事故事件的救援应当及时、科学地进行,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四条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救援工具和设备,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事故事件的调查与评估第十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六条调查部门应当依法和科学地进行事故现场勘察,收集、保护和分析相关证据,获取准确的事故数据。

第十七条调查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十八条在事故调查和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调查的公正、公开和公正。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是指在组织中针对事故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套规定和流程。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组织类型,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事故报告和记录:规定组织内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进行报告,并记录相关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和可能引发的后果等。
2. 事故调查和分析:规定和分析,包括收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责任等。
3. 事故责任和追究: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追究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或纠正措施。同时,还规定了责任分配、赔偿等相关事项。
4. 事故预防和控制:规定组织内应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包括安全培训、设备维护、作业规范等,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
5. 应急响应和处理:规定组织内应设立应急响应机构或负责人,针对事故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6. 事故信息发布和沟通:规定组织内部和外部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总体来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组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本(2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本(2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事故事件的管理,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处理和追踪,并提供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类型的事故事件管理。

二、事故报告1. 事故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物资情况等详细信息。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收到事故报告后,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 事故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以便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进行紧急处理。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1. 事故调查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

2.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完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及相关推测等。

3. 完善的调查报告应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应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四、事故处理与纠正1. 在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全面有效的事故处理措施。

2. 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及时采取行动并报告处理进展情况。

3. 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并做出记录,以便今后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五、事故防范与控制1. 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加强事故预防宣传,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3. 组织开展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完善。

六、事故追踪与评估1.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确保事故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对事故处理的效果进行考核。

2. 定期对本单位的事故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纠正。

七、附则1. 本规定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批。

八、附件无以上即为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的范本,该规定旨在规范事故的管理流程,希望能对您进行参考和借鉴。

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事故事件的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预防相结合。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管理、技术、设备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2. 事件: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1. 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涉及人员。

2. 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影响。

3. 事故事件涉及的人员、设备、环境等情况。

4. 事故事件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事故事件调查第七条事故事件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及时。

2. 依法依规,严肃认真。

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事故事件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事故事件调查组应当:1. 审查事故事件报告及相关资料。

2. 调查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影响。

3. 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 形成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事故事件处理第十条事故事件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肃处理,责任到人。

2. 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2. 处理措施: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制度完善等措施。

3. 损害赔偿:对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

第六章事故事件预防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事件预防机制,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1)事故处理和预防管理程序按公司建立的《事故处理和预防管理程序》,对事故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同类或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事故发生后,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门处理。

质安部为公司的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

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反思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

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报告》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编制整改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后,公司的HSE管理部门验证考核。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将事故调查情况和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印发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吸取教训,防止重复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主管部门、安保部和事故发生单位均必须及时建立事故档案,妥善保管。

(2)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除外),事故单位及其上级组织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3)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反思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

2)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和处罚发生事故后,要认真分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者责任,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严格按照《省化建集团公司领导安全卫生考核与奖惩制度》进行行政、经济处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安全事故管理是指本单位为了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报告和处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安全事故的定义:指在本单位内发生的由于人的原因、设备设施的原因或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安全事故预防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机制应明确,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宣传安全知识,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修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本单位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自救意识。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第九条发生安全事故后,本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伤员,并采取措施隔离现场,保护现场证据。

第十条本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明确责任人,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详细记录事故现场情况,收集证据,保留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责任人、防范措施等内容,并提交本单位的有关部门审查。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具体的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应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和后果进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加强安全培训等。

第十五条对于安全事故中的伤员,本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保障其合法权益,并进行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本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事故、事件管理办法全

事故、事件管理办法全

事故、事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明确事故分级、报告、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及要求,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2号令)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厂内供应商、承包商事故等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考核,坚持下列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并且如实进行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不得干扰、阻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属地单位及相关领导、技术和管理人员要对分管业务范围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四)〃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原则在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基础上,深入查找管理原因;对照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问责与防范并重〃原则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问责达到警示他人的目的;事件原因的分析和处理与事故同等重视。

(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六条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其它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意外情(-)工伤事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员工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着火事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仪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施工等活动中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等级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一)火灾事故;(二)爆炸事故;(三)中毒和窒息事故;(四)高处坠落事故;(五)物体打击事故;(六)机械伤害事故;(七)触电事故;(八)车辆伤害事故;(九)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二)重大事故;(三)较大事故;(四)一般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第六条事故报告:(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事故调查处理:(一)事故发生后,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二)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三)事故调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八条事故责任追究:(一)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二)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依规追究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预防与整改第九条事故预防:(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四)加强安全设施投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条事故整改:(一)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二)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四)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加强。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管理、提升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定义1.公司质量安全事故: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事件。

2.行政失职:指公司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疏忽、不负责任或不合规的行为。

三、责任划分1.公司领导层责任:–负有全面负责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对质量安全事故负有最终责任。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备案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部门负责人责任:–组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质量安全培训和指导。

–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质量安全情况。

3.一线员工责任:–遵守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工作要求,正确使用、保养和维护设备。

–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积极参与事故应急处理。

四、行政失职处罚1.行政失职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根据责任人的失职程度和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进行划分。

–轻度行政失职: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但影响较小,责任人将接受批评教育。

–中度行政失职: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且影响较大,责任人将接受警告、记过等处罚。

–重度行政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且影响严重,责任人将接受降级、停职、解聘等处罚。

2.行政失职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损失情况进行具体判定。

五、事件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防范、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责任人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并按照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事后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管理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⒈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2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2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____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

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含义(一)电力企业,是指电力公司和以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基层企业(单位);(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等工作;(四)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试验、修配场所,基建施工安装现场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等;(五)“以上”、“以下”,规定中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上”字样的包含本数,如“____人以上”,包含____人,其它类同;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下”字样的,则不包含本数,如“110kV以下”,不包含110kV;(六)外包工程发生事故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七)多人轻伤,是指对受伤者造成的、折合损失工作日之和达到____日以上的失能伤害。

2023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2023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2023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以规范和引导各类事故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该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事故事件的分类和等级划分: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应对难度,将事故事件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等级,并根据这些等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管理要求。

二、事故事件的上报和调查:要求各类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将事故事件上报到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要求事故事件调查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工作,并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

三、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对于导致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失职渎职、隐瞒不报和虚假陈述等行为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事故事件的救援和处置:要求各类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要求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救援,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调配。

五、事故事件的预防和控制:要求各类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

要求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和水平。

六、事故事件的信息公开和舆情管理:要求事故事件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公众发布,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的知情权。

要求做好舆情管理工作,防止不良信息的扩散和影响。

七、事故事件的国际合作:要求在跨国界的事故事件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和经验,提高多边合作的效率和成效。

总之,2023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是一套针对各类事故事件应对和处理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旨在保障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和危害。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提高事故事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需要各级政府、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共同努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对事故事件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事件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单位。

第三条事故事件指在生产、工作、行车或其他活动中,由于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设备缺陷或其他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事故事件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确、追究到位”的原则。

第五条事故事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预防事故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事故事件,追究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应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事故调查、事故应急救援、事故鉴定、事故责任追究等机制。

第七条政府机关应加强对本辖区内事故事件的监管,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协助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督查。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第二章事故预警第九条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事故预警系统,定期发布事故预警信息。

事故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可能的后果等详细内容。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的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

事故预警机制应包括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处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等相关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事故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十二条发生事故事件后,政府机关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调查记录等工作。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事件后,应及时报告政府机关,并协助政府机关进行事故调查。

企事业单位应配合政府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依法调取事故事件发生时的相关记录、资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进行现场勘查,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环境污染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爆、防毒、防尘、防噪声等,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程序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疏散、救治、控制污染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通用5篇)事故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1、每年10月20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

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篇二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增强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界定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

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己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

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如遇学生受伤,要亲自及时把学生送往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诊断和处理,如果医务室要求送医院,要由责任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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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附属工程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工程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

3. 管理职责
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上报公司安环部、生产部、主管领导、工会等。

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生产部负责现场所有协调工作,按事故应急小组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部门)、公司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办公室、工会等协助矿、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3.4.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3.4.2确定事故责任者。

3.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3.4.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事故调查组重新裁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上级公司、矿有关规定处理。

若违反本制度,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长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对伤者或死亡家属做好慰问抚恤工作。

5.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质,将事故分为A、B、C、D四类:
A类事故: 导致人员轻伤(不需要进医院治疗的)和未遂的事故;
B类事故: 导致一般伤害(不需要病休)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的事故;
C类事故: 导致重伤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D类事故: 导致群伤或人员死亡的事故;
根据上述事故的分类,对事故的处理权限规定如下:
1 A类和B类事故由所在各单位(部门)负责事故的最后处理,并将《事故报告处理表》及时送公司安环部备案;
2 C类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部门)、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等相关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后,最后由公司领导审批,报矿安环科备案。

3 D类事故一经发现,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等部门及公司领导,公司立即上报矿安环科等相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事故报告
1 任何类别的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并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生产部等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处理。

2 事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毕《事故报告处理表》,并提交公司安环部。

3 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后,送公司领导审批。

4 A、B类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及今后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的相关栏目。

对是否上报公司安全事故,由公司领导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事故处理程序
1 事故现场处理
1) 任何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生产部负责现场所有调度,按事故应急小组职责分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
①如人员受伤, 立即送医院;
②火警事故立即拨119报警;交通事故,立即拨122报警;
③如属紧急情况,按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执行。

2) 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生产部等要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将现场处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相关栏目,交公司安环部存档。

2 事故原因调查
1) 公司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处理表》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事故相关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必要时可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原因。

2) 任何事故原因应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调查的事故原因应详细记录在《事故报告处理表》中。

3事故处理
1)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的结果,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必要的补救措施;纠正/预防措施
2) 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应填写在《事故报告处理表》中。

事故调查组在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应明确采取措施的责任部门或人员。

3) 所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

4) A类、B类事故处理意见在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文件。

4 事故处理结果跟踪
1) 事故调查组应亲自或指定人员对事故处理意见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2) 跟踪人员应将验证结果记录在《事故报告处理表》相关栏目,对处理意见中规定的措施未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跟踪人员将实际情况上报事故调查组,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进一步的措施。

3) 所有处理完毕的《事故报告处理表》,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公司安环部、人力资源部、事故所在单位保存原件,并记入《事故登记档案》。

定期事故分析
公司安环部收集汇总公司出现的事故, 每半年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矿安环科。

事故报告处理表
事故报告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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