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绩效考核细则
XXX部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XXX部队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大队士兵管理与竞争机制,适应部队管理的新形势,提高我大队的部队管理,提高士兵军政素质和业务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兵员、士官管理规定》、《执勤条令》等有关规定和我市消防部队制定的有关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考评的结果,主要作为各级士官发放各种岗位执勤补助,义务兵入党、转士官、考学校,年终评先评优、发放福利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对士兵考评的内容为作风纪律、内务卫生、环境卫生、警容风纪、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
第五条本考评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原则。
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纪行为和每月5000米不达标的士兵,不纳入本规定执勤补助范围第六条加扣分相结合的原则。
制定士兵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按要求进行扣分。
凡在总队、支队和地方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可按照加分原则予以加分。
第七条士兵目标管理考评采取百分制的方法。
其中作风纪律30分,内务卫生10分、环境卫生10分、警容风纪10分、执勤备战20分、业务训练20分。
中队按照本标准逐一检查考核扣分,所有扣分以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最后统计得出每个士兵的评分。
第八条士兵目标管理考评小组由大中队干部、班长或骨干、文书、战士组成,每次检查考核可由干部随机抽选考评小组成员,考评小组人数不少于4人。
第九条中队每周定期组织考评,即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环境卫生、执勤备战考评各不少于一次。
业务训练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分别建立登记表格,详细记录;作风纪律进行随机考评,每周将扣分情况汇总公布,使考评工作贯穿于整个部队管理始终。
第十条考评发现的问题于要及时予以指出,并限定整改期限。
每次队务会、班务会总结本周考评情况,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向存在问题人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第十一条警容风纪检查的组织实施。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上午操课前进行,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除病号外一律参加,评分标准为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着装不合标准)。
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
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1. 背景介绍士官是军队中的重要骨干力量,其能力和素质的评估对于确保军队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科学、公正、有效地评估士官的工作表现,军队制定了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
2. 目标和原则•目标:通过量化考评,全面评估士官的工作表现,激励士官队伍的成长与发展。
•原则:–公正公平:评估过程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士官的利益得到维护。
–科学严谨:评估标准科学合理,评估结果客观真实,能够准确反映士官的工作表现。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士官在工作中展现的能力、素质和贡献,从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激励导向:评估结果作为激励士官成长的重要依据,推动士官队伍的进一步发展。
3. 评估指标和权重分配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中,涉及到的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3.1 业务能力(权重:40%)评估士官在业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包括: - 军事知识掌握程度 - 训练指导能力 - 执行任务能力 - 作战效能3.2 军事素质(权重:25%)评估士官在军事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 - 专业技能的运用 - 综合体能水平 - 战术思维和判断能力 - 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3 纪律作风(权重:20%)评估士官在纪律作风方面的表现,包括: - 遵守军事纪律和法律法规 - 服从命令和组织安排 - 自觉遵循部队规章制度 - 忠诚于党和人民3.4 组织贡献(权重:15%)评估士官在组织贡献方面的表现,包括: - 对部队建设和作战任务的贡献 - 对部队团结和凝聚力的促进 - 对新兵训练和培养的参与和支持 - 对军事大赛和演习的表现4. 评估流程4.1 考核规定•定期考核:根据部队特点和任务需要,每年进行士官量化考评。
•业务考核:通过学习笔试、实践操作和考试等方式,对士官的军事业务能力进行评估。
•纪律纪检考核:通过组织调查、个人述职、纪律考查等方式,评估士官在纪律作风方面的表现。
•绩效考核:对士官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组织贡献和协同配合能力等方面。
部队量化评比细则一
部队量化评比细则一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1、本细则适用于由市本级统筹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2、本细则评分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类人员:(1)士官服役满12年;(2)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4)烈士子女;3、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我市原有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士官。
上述对象退役时已选择自主就业的执行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二、评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及德才表现进行档案评分,公开选岗。
三、评分依据和标准评分是对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依照退役士兵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市安置办复核。
退役士兵未按时确认量化评分表的,以审查档案记载确定量化计分值。
评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部队统一确定的当年批准退出现役时间。
(一)加分评分标准1、军龄记分。
义务兵和服现役12年以内(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计3分;士官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
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2、奖励记分。
在服役期间获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三、二、一等奖每次分别计4、8、12分;获政府特殊津贴的,计30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每次计5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60分,总部(含多总部联合)授予的每次计70分,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80分。
士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结合支队实 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士官的管理分工。 支队司令部主管士官管理工作。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按照职能 分工负责下列工作: (一)司令部负责士官的使用范围、编配标准、拟选、选拔、培 训、调配、惩处、警衔授予与晋升、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按义 务兵退伍、复员、专业退休)等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恋爱、 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救济和抚恤优待工作,以及劳动教养以上处 罚和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后勤处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标准、住 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子女医疗等 工作。 (四)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部、政治 处、后勤处有关业务科室分别负责。
(二)选取为中级、高级士官应当分别具备高中(中专)、大专以 上文化程度。
(三)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 业技能,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 并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或取 得相应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备胜任班长职务的组织领导 和管理能力,岗位能力鉴定以支队呈训单位根据培训考核成绩为准。
(五)选取为高一级士官和晋升高一级警衔,应当在本衔级各个年 度考评中均达到称职以上,训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或及格以上。
第七条 直接选取和晋升警衔的条件。在本衔级服役期内,符合选 取条件且年度考评称职以上、未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以上、本人自 愿留队继续服役的下列人员可以直接选取或晋升警衔:
(一)获得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
他们训练当尖子、学习当模范、守纪当标兵、技术当行家的积极性。重 视解决士官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绩等及奖金标准
【法规名称】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绩等及奖金标准【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1-10-24【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绩等及奖金标准第 1 条本标准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 (以下简称本条例) 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考绩绩等评定标准如左:一特优相当于九十五分以上。
二优等相当于九十分至九十四分。
三甲上相当于八十五分至八十九分。
四甲等相当于八十分至八十四分。
五乙上相当于七十五分至七十九分。
六乙等相当于七十分至七十四分。
七丙上相当于六十五分至六十九分。
八丙等相当于六十分至六十四分。
九丁等相当于五十九分以下。
第 3 条考绩年度内获重大奖励者,其考绩绩等之评定不得低于左列标准:一获颁通用奖章以上未受行政处分者,不得评列甲等以下。
二记大功以上未受行政处分者,不得评列乙上以下。
第 4 条考绩年度内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其考绩绩等不得评列乙上以上。
一综合表现低劣,具有事实者。
二分项鉴定思想或品德在丙上以下者。
三记大过或累积大过二次以上处分,无相当记功以上或事迹存记者。
四上年度考绩丙上以下,无具体优良表现者。
五因案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宣告免刑、缓刑或判处拘役罚金、易科罚金或交付感化者。
六管训或降级者。
第 5 条各单位应依照办理考绩之军官及士官现员人数,按左列绩等比率实施管制。
一特优:不得逾百分之一。
二优者:连同特优不得逾百分之五。
三甲上:百分之十最高不得逾百分之十五。
四甲等以下不予限制。
前项各绩等之比率限制,除特殊状况由国防部另行规定外,应以审核单位为实施管制范围。
第 6 条考绩在甲等以上者,按现阶俸级给与一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晋至本阶最高俸级者,给与二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考绩为乙上者,按现阶俸级给与半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晋至本阶最高俸级者,给与一个半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前项所称俸给总额,指当年度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所订之俸额、专业加给及主管职务加给。
因职务异动致俸给总额减少者,其考绩奖金之各种加给均以所任职务月数,按比例计算。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细则
1.被官方媒体或监督部门曝光批评的,扣除当事人当年绩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扣除大厅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当季绩效奖的50%;
2.因工作人员的原因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扣除当月绩效奖,累计次数发生两次及以上,将该工作人员解聘;
3.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该工作人员解聘或返回原单位;
6.公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证明文件按请假统计。
7.新入职人员考勤以正式录指纹计算。
仪容
仪表
(20分)
1.未按规定着工装、制服、黑色皮鞋,一次扣5分(扣50元);
2.未佩戴工牌或党员未佩戴党徽的,一次扣5分(扣50元);
3.女性染鲜艳指甲、披发或留怪异发型、发色,一次扣5分(扣50元);
4.男性留长发、剃光头、大鬓角、蓄胡须,一次扣5分(扣50元);
2.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逾期件的,一次扣5分(扣50元);
3.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贻误工作现象的,一次扣10分(扣100元)。
优质
服务
(20分)
1.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未做到一次性告知的,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5分(扣50元); 2.发生投诉事件,在不明确具体责任人情况下,扣除大厅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值5分(扣50元);针对具体个人投诉,依据具体情节个人扣1-10分(扣10-100元),大厅管理人员扣2分(20元);出现矛盾纠纷由大厅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出面解决,若出现不分情况袒护被投诉人,大厅管理人员扣10分(扣100元)。
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吃东西打扫卫生取快递邮包玩手机串岗聊天玩游戏网络购物看电影剪指甲照镜子化妆听音乐等一次扣10分扣100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细则
转业士官量化评分标准
转业士官量化评分标准
对于转业士官的量化评分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1.工作能力评分
根据转业士官的工作表现、熟练程度、专业技能等因素进行评分。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熟练程度、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等因素。
2.组织协调评分
根据转业士官在团队中的工作状态、团队合作精神等因素进行评分。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同事Teamwork情况、承担任务配合情况
等因素。
3.文书撰写评分
根据转业士官在工作中所撰写的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
等因素进行评分。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件的重要信息核对以及
纪要书写。
4.绩效考核评分
根据转业士官所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完成质量、时间进度
等因素进行评分。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完成时间、工作完成
质量的考核,以及对任务是否按时完成进行考核。
以上几种评分因素对于对于转业士官的量化管理至关重要,它们
的最终评分结果将在面试时给予适当的权重,以对分类相似的人员进
行区分和筛选,为公司人才选择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士官晋级考核标准
士官晋级考核标准摘要:一、士官晋级考核标准概述1.考核目的2.考核对象3.考核内容4.考核标准二、士官晋级考核各环节分析1.军事理论考核2.实际操作考核3.体能测试4.面试及综合评价三、士官晋级考核标准的影响1.对士官个人发展的促进2.对部队战斗力的提升3.对我国国防建设的意义正文:在我国军队中,士官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士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我国制定了严格的士官晋级考核标准。
本文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一、士官晋级考核标准概述士官晋级考核旨在选拔出具备一定军事素质、业务能力、体能和心理素质的士官。
考核对象主要包括现役士官和拟晋升士官的士兵。
考核内容涵盖军事理论、实际操作、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方面。
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二、士官晋级考核各环节分析1.军事理论考核:主要测试士官对军事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包括军事战略、战术、军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2.实际操作考核:测试士官在实际操作中的业务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如武器装备操作、战场救治、通信保障等。
3.体能测试:衡量士官的体能和运动能力,包括长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项目。
4.面试及综合评价:通过对士官的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了解其沟通协作能力、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三、士官晋级考核标准的影响1.对士官个人发展的促进:通过严格的考核,激发士官自我提升的积极性,为其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2.对部队战斗力的提升:选拔出优秀的士官,有利于提高部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3.对我国国防建设的意义:士官晋级考核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进我国国防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士官晋级考核标准对于提高我国士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士官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士官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士官工作管理,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士官在部队建设和战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队所有士官,包括正士官、副士官以及士官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士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纪律,恪守士官职责,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条士官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激励和考核,推动士官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士官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工作有序、规范。
第六条士官工作管理应当注重培养和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士官队伍。
第七条士官工作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部队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章士官选拔任职第八条士官选拔应当以专业胜任、政治素质、品行表现为主要评价标准,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士官选拔应当按照部队需要并根据军事特长进行,确保岗位适配度。
第十条士官选拔应当尽量多元化,注重选拔具备特殊技能和专业能力的优秀士官。
第十一条士官选拔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审查,保证选拔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士官选拔合格后应当根据其表现和能力安排相应的职务任职,确保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第三章士官培训教育第十三条士官培训教育应当重视实战训练,提高士官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士官培训教育应当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和个体能力,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十五条士官培训教育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和实用性。
第十六条士官培训教育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七条士官培训教育应定期评估和总结,调整和改进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四章士官待遇保障第十八条士官待遇保障应当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表现,确保士官合理获得相应的福利和奖励。
第十九条士官待遇保障应当注重财务待遇和精神关怀的结合,提高士官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第二十条士官待遇保障应当保证在法定框架内合法合理,不得侵犯士官的合法权益。
士官管理实施细则
士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士官的管理分工。
支队司令部主管士官管理工作。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一)司令部负责士官的使用范围、编配标准、拟选、选拔、培训、调配、惩处、警衔授予与晋升、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按义务兵退伍、复员、专业退休)等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恋爱、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救济和抚恤优待工作,以及劳动教养以上处罚和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后勤处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标准、住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子女医疗等工作。
(四)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有关业务科室分别负责。
第二章配备使用配备使用士官应当严格执行士官编制标准和编制员额的规定。
未编制士官的单位和岗位,不得配备使用士官;士官人数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选取义务兵进入士官队伍。
第二条士官的借用。
机关及勤务保障单位不得随意借用士官,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应当经支队司令部批准,由支队警训科承办,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日。
跨支队级单位借用士官的,应当经总队司令部批准,由总队警务部门承办,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90日。
第三条士官调动。
士官原则上不得调动,确因执勤、训练等需要调动的士官在调入单位接收前发生的问题,由调出单位负责处理。
专业技术士官需岗位调整的,应当填写《士官调整专业岗位审批表》(见附表一),经司令部审批后装入士官本人档案。
第四条士官配备班长职务。
必须按照编制配备正副班长,先缺后补,缺一补一,严禁随意更换或超编配备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必须经《公安现役部队士官注册系统》认证后方可认定。
担任正副班长职务的士官,确因执勤、训练等需要调动的,由支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重新下达任职命令,未重新下达任职命令的,不认定为正副班长。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
【法规名称】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4-01-28【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第 1 条本细则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 (以下简称本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条例第一条第一项所定现役中将以下军官、士官,指现正在营志愿服役之军官、士官。
大专毕业学生考选为预备军官、预备士官或由常备兵选训之预备士官,均不办理考绩,于退伍时综合办理一次考核。
前项预备军官、预备士官,于服役期满继续留营服役,自核准支领志愿服役待遇之日起,依本条例规定办理考绩。
第 3 条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定连续任职已达六个月,指同一考绩年度内,连续任职至年终达六个月或依法办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职、免职、撤职、休职、留职停薪或死亡前,连续任职达六个月者。
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定办理另予考绩,于年终办理之。
但依法办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职、免职、撤职、休职、留职停薪或死亡者,应随时办理之。
另予考绩之考绩项目、考绩绩等、奖金标准、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表及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核评鉴表等,均适用年终考绩之规定。
本条例第二条第二项所定因故未服勤逾六个月,不予办理考绩,指考绩年度内,因下列情形未服勤逾六个月:一、初任或叙任军官、士官者。
二、级职未经核定者。
三、调疗养者。
四、事假、病假累计逾六个月者。
五、其他情形者。
前项第一款由士官初任或叙任军官者,在同一考绩年度之服勤时间应合并计算。
但以志愿役服勤时间为限。
第三项第四款有关事假、病假合计之日数,应扣除请家庭照顾假及生理假之日数。
第 4 条本条例第三条所定初考、覆考、审核之三级考评,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依受考官组织系统,由其所隶属单位之各级直属长官担任初考官、覆考官及审核官。
二、覆考官及审核官办理考评时,应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评鉴委员会,以评鉴方式提供考评参考。
三、受考官所隶属单位直属长官仅有一级时,覆考及审核之考评不组成评鉴委员会,由其直属长官迳行考评。
XX街道办事处关于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实行)
XX街道办事处关于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实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为为强化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岗)勤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考核管理制度。
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X办发电〔2017〕X号文件规定的符合安置相关条件的失业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临时性的就业岗位和X退役军人发〔2019〕X号文件规定的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性公益性岗位。
第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第第三条公益岗绩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等级将与公益岗的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根据X退役军人发〔2019〕X号11条规定“考核奖励以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按照月度考核档次计发。
”月度绩效考核档次评定为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绩效奖金。
本年度内有一次月度绩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年终不得评为先进。
第第四条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不合格四个档次。
其中,月度绩效考核分数评定为80(含)分以上的为A档;月度绩效考核分数评定为70(含)-80分的为B档,月度绩效考核分数评定为60(含)-70分的为C档;月度绩效考核分数评定为60分以下的为D档。
第五条公益岗月度绩效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即由XX街道用工部门负责用工考核,XX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辅助考核。
根据X退役军人发〔2019〕X号17条规定“使用单位是考勤考核责任主体。
”,考核责任主体应填写《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绩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并将考核情况与被考核者本人进行核对,考核结果于本月25日前报XX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六条月度绩效考核包括XX街道用工部门用工考核和XX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辅助考核。
用工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工作纪律五个方面。
士官学员管理制度内容
士官学员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对士官学员的管理,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加强对军校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维护部队训练秩序和军校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士官学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军事院校的士官学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士官学员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士官学员招收、培养、考核、晋升、奖励、惩罚等各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军事院校应当根据军事院校教育的任务和特点,结合国家和军队培养高素质士官的要求,不断完善士官学员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士官学员在学校期间全面、科学、规范地接受军事教育和业务训练。
第二章招收第五条军事院校招收士官学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招生宣传、考试招生、考察录取、复核录取等程序,选拔条件优良、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质过硬、军事专业基础扎实的人员。
第六条士官学员的招生对象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普通高中毕业生、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单位退役士官等,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招收其他来源的学员。
第七条招收士官学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择优录取,确保军事院校学员的素质。
第三章培养第八条士官学员入学后,应当接受门诊体检,了解个体身体状况,并制定个性化的体能训练计划。
第九条士官学员应当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学习各项课程,参加军事训练、专业技能培训等,培养综合素质。
第十条士官学员不得擅自离校或逃课,应当服从学校管理,保持纪律。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军事指导员和心理辅导员,对士官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
第四章考核第十二条士官学员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制度,参加考试、实践、训练等环节,评定成绩和绩效。
第十三条士官学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军事训练、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成绩是确定士官学员是否晋升、是否获得奖励或惩罚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晋升第十五条士官学员晋升应当按照一定的晋升规定和程序,根据各方面表现和考核成绩确定。
高平市2021年转业士官量化评分细则
高平市2021年转业士官量化评分细则1、服役年限计分(1)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2)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2、奖励和表彰计分(1)平时奖励①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②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③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④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2)战时奖励①个人嘉奖,每次计3分;②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③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④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
(3)表彰①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每次计20分;②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计10分(优秀士官人才奖二三等奖不予计分)。
(4)残疾等级计分①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50、40、30、20、10、5分。
②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分别计40、30、20、10、5、2分。
残疾等级计分以退役时的残疾等级为准。
3、艰苦边远地区等计分(1)连续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连续享受津贴1年(含)以上的计分。
①艰苦边远地区:一类区每月0.05分;二类区每月0.1分;三类区每月0.15分;四类区每月0.2分;五类区每月0.25分;六类区每月0.3分。
②西藏地区:二类区每月0.2分;三类区每月0.25分;四类区每月0.3分。
③海岛:三类岛每月0.05分,二类岛每月0.1分,一类岛每月0.15分,特类岛每月0.2分。
(2)驻海外基地:仅限吉布提海外基地,每月0.2分。
(3)服役期间发生战争,本人参加过作战的,每1天计0.5分。
参加作战的具体时间、人员由部队依据作战命令和战争实际等情况认定。
(4)烈士子女计30分。
上述情形累计计分,计分以档案中原始记录以及部队认定的享受相关津贴实际情况、服役地点情况为准。
4、减分(1)处分减分:①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10、30、60、100分;②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等军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3、5、15、20、40、60分。
士官晋级考核标准
士官晋级考核标准摘要:一、士官晋级考核标准概述1.考核目的2.考核对象3.考核时间二、考核标准内容1.军事技能考核a.基本体能测试b.武器操作与使用c.战斗技能2.专业知识考核a.理论知识的掌握b.实际操作能力3.军事素质考核a.思想政治素质b.团队协作能力c.领导能力4.综合评价a.平时表现b.个人荣誉c.培训经历三、考核流程1.报名与资格审核2.考核准备3.正式考核4.成绩公布与反馈四、考核结果与应用1.考核结果等级2.晋级与岗位分配3.考核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正文:在我国军队中,士官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士官晋级考核标准对士官进行定期考核。
本文将对士官晋级考核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士官晋级考核标准的目的是选拔出具备一定军事技能、专业知识和军事素质的优秀士官,为部队战斗力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考核对象为现役士官,考核时间按照我国军队规定进行。
其次,士官晋级考核标准包括军事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军事素质考核三部分。
军事技能考核主要评估士官的基本体能、武器操作与使用以及战斗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专业知识考核则侧重于士官的理论知识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军事素质考核则关注士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综合评价则包括平时表现、个人荣誉和培训经历等方面。
在考核流程方面,首先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士官参加考核准备。
正式考核包括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由军队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结束后,将公布成绩并反馈给士官个人。
最后,考核结果将影响士官的晋级和岗位分配。
根据考核成绩,士官将被分为不同等级,这将对个人的发展和晋升产生直接影响。
退伍军人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退伍军人绩效考评制度范本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退伍军人工作绩效,对其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本公司所有退伍军人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原则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
第六条考核指标退伍军人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四个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和个人能力。
1、工作绩效(50分):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工作目标的达成度,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2、工作态度(30分):主要包括对工作的热情、责任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
3、团队协作(10分):主要包括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对团队工作的支持和贡献等。
4、个人能力(10分):主要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七条考核程序1、考核前期: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员工说明考核标准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2、自我评估:员工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撰写自我评估报告。
3、上级评估: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自我评估报告,进行评估打分。
4、同事评估:同事之间进行相互评估,给出意见和建议。
5、汇总评分:部门负责人根据上级评估、同事评估和自我评估的得分,计算总分数。
6、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学校士官班考核方案
学校士官班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本考核方案旨在对学校士官班学员进行全面综合的能力评估,以衡量其是否符合士官班的培训要求和选拔标准。
通过考核,旨在培养学员具备出色的军事素质、高尚的品德品质和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今后担任士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考核:包括政治理论、军事理论、军事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考核。
以笔试形式进行。
2.体能训练考核:包括长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项目的考核。
以实际操作形式进行。
3.军事技能考核:包括枪械射击、战术演练等项目的考核。
以实际操作形式进行。
4.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以小组合作形式和实际操作形式进行。
三、考核形式和方法1.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学习过的课程内容和相关教材知识点。
考核时间为2小时,总分为100分。
2.体能训练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形式,考核项目包括长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
分别对不同项目进行评分,总体分数采用加权平均算法计算。
3.军事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形式,考核项目包括枪械射击、战术演练等。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操作规范性、团队协作等多个标准进行评分。
4.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小组合作形式和实际操作形式,考核项目包括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根据小组任务的完成情况、个人表现等进行评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1.理论知识考核:按照试题难易程度和知识点覆盖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体能训练考核:根据实际表现进行评分,各项目的得分根据标准得出,总分采用加权算法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
3.军事技能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操作规范性等多个标准进行评分,总分采用加权算法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
4.综合素质考核:根据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采用加权算法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
五、考核结果及评定1.各项考核的成绩计入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得出最终的成绩。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3、各级管理骨干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评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评,接受全体官兵监督,不得搞特殊化;骨干季度、半年、年终综合评定,由党支部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工作实绩和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4、扣分项目以违纪情况登记、考勤登记和日常检查记录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交接班时加以注明,每周全面统计1次,并在军人大会上进行通报。
5、加分和扣分情况统计后,输入官兵综合评估系统,建立专档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为年底评功评奖、选学技术、士兵进退走留的重要依据。
官兵扣分情况,记入综合排名,与工资挂钩。
每次分值最高者,中队给予奖励100元,连续三次分值最高者,在原来的奖励上多奖励100元。
分值最低者,第一次向中队做出深刻的检查,字数不得少于600字,第二次在军人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次分值最低者,视情况给予处分。
中队将对奖惩情况进行存档,并上报支队。
三、考评标准(一)加分1、政治思想表现加分(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执行命令坚决不打折扣,班长加10分;副班长加8分;战士包括没有担任骨干的士官加5分;同一奖项,只加最高级别项。
(2)主动帮助党支部分忧,在工作、执勤、生活中及时发现倾向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成效避免损失的10分,良好的5分。
(3)积极帮助景谷中队开展思想工作,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官兵言行取得成效的,中队视情给予加分。
(4)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够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个人或集体,视情给予加分。
(5)保守秘密,不搬弄是非不越级反映问题的,视情给予加分。
(6)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灭火作战,重大勤务或者在其它紧要关头,政治坚定、勇敢沉着表现突出的10分,良好的5分。
(7)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有较强的节约意识,科学管理取得成效的,视情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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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队士官量化考评细则
为加强和促进队伍管理,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强促弱的工作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全体士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化部队正规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1.士官购买和传看低级庸俗内容的文字资料、影音制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
2.士官进发廊、酒吧、按摩室、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和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
3.士官违反“一机双上网”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0%。
4.士官违反规定在营区内打牌赌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
5.士官违反规定在营区内饮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扣组织者150%。
6.士官出现酗酒闹事现象,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0%。
同时责令其在军人大会上作书面检查。
7.士官不按规定使用手机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8.士官不按规定使用电脑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使用无线网卡上网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并予以收缴无线网卡。
9.士官不认真履行哨兵职责,夜间交接班时间5分钟内不到
位,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10.早操在发出出操信号后(夏季3分钟、冬季5分钟) 未集合完毕,一次扣值班班长3%,迟到者扣当事人5%。
11.其他集合站队在发出信号后3分钟内未集合完毕,一次扣值班班长3%,迟到者扣当事人5%。
12.中队组织学习、训练、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中途擅自离开者,学习笔记不全者,一次扣当事人5%。
13.班内务(环境卫生)设置不规范,物品摆放不整齐,脏、乱、差现象突出的,一次扣当事人5%、班长3%。
同是一人扣8%。
14.士官对本职业务不熟悉,工作质量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应付,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不认真造成出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20%;
15.在各级督察通报批评中涉及到的班级,一次扣班长5%、责任人10%。
责任人同是班长的扣15%。
16.未经干部允许私自在通讯室使用外网上网的,通讯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玩游戏、浏览网页、看电影、看电视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17.不假外出、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士官视情节扣当事人50%—300%。
18.驾驶员士官违反相关行车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责任在驾驶员士官的,扣当事人50%—300%。
19.在总队、支队、中队组织的警容风纪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的士官扣20%、10%、5%。
20.士官不落实执勤备战制度、不出警的,一次扣20%。
21.凡违反《公安消防部队营区管理规定》,未经中队干部允许,擅自将老乡、退伍老兵或其它社会人员带到部队逗留、住宿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
22.党、团员士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团费,不参与组织生活的,扣当事人20%。
士官工作突出考评细则
1.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每月之星”的士官,给予30%作为奖励。
比例为士官人数的5%。
2.个人在万州区、总队、公安部组织的各项比赛、评比、培训考试等活动中获得名次受到表彰的,视情节分别给受奖士官10%、20%、30%奖励。
3.年终中队被支队评为先进单位,给予班长30%奖励;被总队评为先进单位或集体嘉奖的,给予班长50%奖励;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单位,给予班长100%奖励,队长助理同班长待遇。
4.士官个人荣立支队、总队、部局三等功的,分别给予50%、100%、200%奖励,二等功翻倍给予奖励。
5.在各种立功受奖、评先争优、学车考学等活动中,扣发金额累计排前5的士官不予考虑。
优先考虑没有被扣发的士官和扣发累计最少的士官。
6. 对长期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士官,经多次批评教育后效果不佳,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的,在士官晋选中一票否定。
7.对长期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士官,经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报支队对其进行士官留用察看,在士官晋选中一票否定。
8.对未被中队发现的违反《中队量化考评细则》行为,其他士官可以实名举报,中队将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将给于违反当事人相应处罚,并给予举报人10%—50%奖励。
备注:“每月之星”在每月月末队务会上由干部、班长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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