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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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7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

1.1发包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

1.1.1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及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供总包单位提

量使用。

1.1.2建设单位采购部具体负责监督各方工作,划分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提出报量

时间要求,审核监理单位审定后提、报量,及现场实测耗量签订供货合同,审核发料、领料汇总表,随时监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库存及材料、设备的发放情况,督促供货单位按计划到货,按总包报表补货,提供发料预算量参考表,拨付到货款并组织竣工结算;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处罚。

1.2监理单位:

1.2.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审定总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提、报量及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

的实测耗量,如审定后的提、报量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1.2.2监理单位监督发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协助总包单位验货并在验货时最终对进

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有最终质量否决权),监控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1.3承包单位(以下称总包单位):

1.3.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负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提量、统计工作(此工作应满足

现场材料、设备招投标和实施工程之用),并应核实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表JG-1及附表JG-2。统计好数量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若总包单位提量或管理责任,使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结算时,承包单位按损失金额的2倍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1.3.2接货、验货(相关试验)、收货、保管、发货、跟踪、报表、盘点等材料、设备的管

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使用单位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部位、安装节点、细部做法正确与否;检查对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已安装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情况等的管理;对合同审核会签;提供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实测耗量,此量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定并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执行;参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结算等工作;在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上直接对监理负责。

1.3.3建设单位将安排部分材料、设备由独立供应单位负责供应而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总

包须与独立供应单位联系,协调有关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及复核提供所需的数量等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不会对总包工程造成任何延误,总包须对其工程进度总计划表中表示有关材料、设备应运至现场的时间,供建设等单位审阅。

1.3.4总包单位应须做好存放材料、设备的库房准备;对材料、设备的存放及保护方法作详

细的安排,并书面呈送建设单位审核及认可,若现场未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则总包须安排工地以外的仓库存放,对此而产生的仓租、保管、二次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3.5总包须提前为材料、设备运输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畅通及设备与

基础相互匹配;包括设计阶段考虑设备吊装口及运输路线、校核沿线结构荷载,施工阶段对运输路线的及时形成或施工预留,及材料、设备运至现场后的水平、垂直运输(将材料、设备运至各相关现场),以及在必要的部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等,费用由总包负责。

2报量、接收及发放

2.1统计报量:总包单位根据设计信息(图纸及变更)、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包括:

名称、计量单位、品种、规格、包装、使用范围、供应时间等,对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有特殊要求的应以恰当方式说明或提出),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建设单位提供的供货周期,提前对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进行分类统计报量并由项目经理(或精装经理)签认。凡以面积计算的材料,报量均按图纸净面积计算;

材料损耗量由建设单位组织供货、监理、总包单位现场测试、确定,共同签认合理损耗率,建设单位将按采购部审核后的报量加上实测耗量订货。施工时若无确实理由而突破确认的损耗量,则补货费用由施工方自理。若多报量导致最后剩余材料或因报量及审核失误,则由总包、监理单位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损失费用按现场实际情况双倍处罚,总包单位负担70%、监理单位负担30%。

2.2上报审定:总包单位将统计完的分类规格数量制表(附表JG-1、附表JG-2)签字后交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核实无误并签字后,报建设单位采购部,建设单位采购部审核后订货,并返各方一份。对于确属漏报或设计变更等其他建设单位原因,需要增补材料的要写明补货原因,逐级上报签字由监理单位交建设单位采购部落实补货事宜。如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补货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详见附表JG-8。

2.3接收检验:

2.3.1建设单位采购部将签定的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合同复印件交有关各方(含有关技术支

持附件),其余材料、设备合同由总包负责。材料封样样品交由监理单位登记、贴签,妥善保管,依此做为验货时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根据合同上的到货时间及工地现场需要,提前提醒建设单位或供货单位准备材料、设备进场。

2.3.2在材料、设备进场的前2-3天(大宗材料、设备提前5天),建设单位及供货单位会

通知总包单位做好接货准备,总包单位应提前准备好库房,并做好相关的接货准备工作。总包单位不得随意通知供货单位提前或延期材料、设备到场时间,如有必要须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并由建设单位材料部书面通知供货单位变更时间,并反馈总包单位确认。

2.3.3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监理、总包(建设单位采购部、项目部参与)单位按有关验收

标准和产品出厂检验单、合格证等,共同对其进行抽样检查,抽检数量不小于10%(贵重产品如洁具应不小于30%),并按封样样品及合同中所要求的颜色、规格、质量等级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存放到总包单位库房,做好验收签认记录,如存在质量等问题,总包单位应及时通知供货单位及建设单位采购部解决处理。总包单位负责收齐、保存相关竣工所需产品资料。

2.3.4供应单位负责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或货仓验收前的任何损耗,总包单位负责在上述地

点验收后发生的损耗(包括安装材料、设备时所发生的损耗)。

2.4入库保管:

2.4.1总包单位必须24小时有材料、设备看管值班人员,看管并保证材料、设备的收、发

货顺畅及时。入库的材料、设备必须随时检查库房环境及条件,根据材料、设备的特性考虑码放位置及高度,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磕碰等情况,所有材料、设备不得露天存放,不能因存放环境影响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完好。

2.4.2如总包单位未按产品说明要求存放,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材料、设备损失由总包单位

负责,最终由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建设单位采购部确认,结算时从总包单位服务费中扣除。

2.4.3材料入库后两日内,总包单位将签字确认的收货单汇总,并按月交到建设单位采购部,

建设单位将依此收货单及合同付款进度向供货单位及分包付款。

2.5出库发放:

2.5.1总包单位按建设单位提供预算量参考表发放,建设单位预算部可提供与各分包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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