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大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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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大全三篇
篇一: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
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起草,提请总裁批准执行,培育处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年终奖励、食宿福利、有薪假期、劳保福利、总裁津贴、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夜班津贴、调驻补贴、学历津贴、文康活动、教育培训、书刊订阅。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
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旷工累计达3次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6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20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七条:食宿福利:凡入职本公司的外地员工或离家路途较远的本地员工,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和配套适当的住宿设备、设施。员工宿舍均配备制冷空调,公司并根据不同的岗位职务级别安排不同的标准住宿。具体规定与标准请参见《宿舍管理规定》。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水电费用补贴,超出的总额按人均在月工资中扣除。公司提
供免费的工作餐和住宿,但员工个人自动放弃此项权利的,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助或补偿。员工与公司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天。其中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3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且公司按特别规定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在公司服务满二年以上的员工或初婚的晚婚员工增加到7天。
(2)在本公司服务满两年结婚的员工,另给予¥500—1000元/人的红包礼金。
(3)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4)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九条:劳保福利: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给各在岗的员工配发相应的公司制服和相应的劳保用品。制服的使用年限:夏装以使用二年为标准,冬装以使用三年为标准;制服达到使用年限的,由公司统一申购、回收、发放。具体请参阅《制服管理规定》。
(1)公司提供给各门店的现场员工(含PA,不含工程/DJ/保安人员与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每6个月皮鞋补助¥40元/人,在到期当月工资中补给。
(2)公司给在湖南(含)以北区域(以郴洲所在的纬度为标准)的门店的全体员工在每
年的11月至1月提供取暖费¥50元/月/人,在每年的7月至9月提供防暑降温费¥50元/月/人;给在湖南(不含)以南区域(以郴洲所在的纬度为标准)的门店的全体员工在每年的7月至9月提供防暑降温费¥50元/月/人。
(3)员工因病住院、发生工伤或遇丧事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对员工进行慰问。一
次性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根据情况在¥50元至¥2000元之间,超过¥500元的,须请总裁核准;不超过¥500元(不含)的,由单位所在地的最高负责人批准。
(4)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公司在三八妇女节给全体女员工派发礼品,按¥30元/人计算。
(5)化妆费补贴:现场所有女员工(PA组除外)可获20元/月的化妆费补贴(按月出勤天
数,平均折算后给予)。
(6)风险补助金:公司给正式入职的收银员/理货员(含收银组长级与理货组长级员工),
予每月¥50元的风险补助金,按其上班天数在当月工资中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