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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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第一节概述
学校于1993年开始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于1994开始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993年学院与北京服装学院联合培养化学工艺硕士研究生;
1994年学院与西安交大和清华大学联合培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博士研究生,与北京服装学院联合培养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
1995年学院与石油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机电控制及自动化硕士研究生;
1996年学院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机电控制及自动化硕士研究生,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高分子材料及化工过程机械硕士研究生,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计算机应用硕士研究生;
1997和1998年学院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有机化工、精细化工、应用化学、有机化工、管理科学与工程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
1998年学院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博士研究生;
1999年学院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机械电子工程硕士研究生,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应用化学、化学工艺及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化学工程博士研究生;
2000年学院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化学工艺、机械设计与理论、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机械设计与理论硕士研究生,与石油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机械设计理论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与河
北大学联合培养统计学硕士研究生,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联合培养工业催化及化学工艺硕士研究生,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研究生,另外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化学工程博士研究生,与石油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化学工艺博士研究生。

2001年学院开始与其他院校进行全过程联合培养,即研究生在读期间都在本学院。

2001年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化学工程、工业催化、材料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与河北大学联合培养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研究生,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机械电子工程硕士研究生,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联合培养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硕士研究生,与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博士研究生,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研究生。

与2001年相比,2002年学院于北京化工大学在硕士生联合培养上增设了机械设计与理论、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另外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机械设计与理论及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与河北大学联合培养仍是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与2002年相比,2003年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上增加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生联合培养上增加了材料学、应用化学及化学工艺专业,另外还与河北大学联合培养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研究生。

2004年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增加了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经
济及管理专业,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生联合培养上增加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2005年与2006年学院只与北京化工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合培养,所设专业与2004年基本相同,另外2005年学院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材料学及化学工程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队伍随着研究生人数的增加而发展壮大。

硕士生导师:
1999年导师:蒋力培、焦向东、周海、刘录、杨建华、周树杰、高启轩、王宗起、张存旺、孙桂大、佟泽民、杨春育、吕九琢、郭文莉、丁福臣、吴明捷2000年增加导师:吴立志、俞建荣。

兼职导师:谢祖嵘
2001年增加导师:任晓光、赵天波、赵如松、罗国华、靳海波、刘嘉敏、韩占生、徐自立、晁建平、张玉喜、李凤艳、施建华、洪毅
2002年增加导师:宋永吉、曹长兴、张沛、戴波、靳其兵、李铁香、林小竹、吴明捷、张晓明、李夏青、付小美
2003年增加导师:周志军、李翠清、靳广州、高俊斌、陆晓中、刘太奇、薛龙、杜苍天、纪文刚、左丽、刘娜、徐新、王振全、吴海燕、阎笑非、李欣、王伯安、景永平、刘广斌、陈彦玲、熊杰明、王虹、张国英、张宁、陈家庆、车俊铁、周灿丰、陈首丽
2004年增加导师:
2005年增加导师:
博士生导师:
1998年:蒋力培
2004年增加导师:郭文莉、焦向东、任晓光、刘太奇、
第二节专业设置
一、材料学
本学科于2001年开始与北京化工大学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3年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合成与制备、材料加工成型、生物材料、复合材料。

以培养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在材料的设计、合成、改性、加工成型及应用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设计、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有强的计算机能力、中外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人才为目标。

硕士生的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

《材料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北京化工大学)
二、化学工艺
本学科于2001年开始与北京化工大学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现代传质理论与新型分离技术、流体混合与反应器工程、计算化学与材料分子设计、化工中的复杂体系与材料、绿色化学与清洁生产工艺、石油化工技术与工艺、可再生资源利用的化学工程、催化新材料与新技术、催化作用原理与催化反应动力学研究、超重力技术及应用、纳米材料先进制备技术及应用科学。

硕士生的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

《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三、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学科于2001年开始与北京化工大学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知识,掌握信息科学等相关学科的一般理论与技术,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从事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以及相关领域的科研与开发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学风与高尚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一门外
语;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主要研究方向:网格计算与网络数据库应用技术、现代信号处理及应用、人工智能与信息挖掘、嵌入式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软件测试与软件可靠性
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

《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北京化工大学)
四、技术经济及管理
本学科于2001年开始与北京化工大学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学科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本学科要求具有坚实的管理与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与技术,能独立从事管理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

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工作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作业管理、技术经济评价与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创新管理、技术进步与可持续发展。

本学科、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获得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22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北京化工大学)
五、机械电子工程
本学科于2001年开始与北京化工大学全过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涉及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石油、化学工程及包装工程等领域,包括现代设计方法、智能机器与传动、机械CAD/CAE/CAM、机械设备故障诊断、非金属材料成型理论与设备、聚合物加工数值分析与CAE、石油化工机械与设备、机电一体化等方面的设计研究。

本学科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注重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渗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是具有多学科知识融合和创新构思与策划的高层次人才。

硕士生的学分最低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

《机械电子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北京化工大学)
第三节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教学、科研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达到: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自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1.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2.5年,学习年限为2~3年。

2. 在职人员及特殊情况,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1年。

3. 特别优秀的硕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筹)审批,可提前答辩。

三、培养方式
培养工作要遵循如下原则:
1.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硕士生除学习政治理论课外,还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2.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个阶段,两者在时间上可以有一定的交叉,其有效时间均不得少于一年。

3. 在指导研究生上,实行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和科研群体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四、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招收硕士生的学科、专业,应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研究方向;(2)学分要求;(3)课程设置;(4)必修环节培养方案由各院校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由各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执行。

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应包括下列内容:(1)研究方向;(2)拟修课程科目及时间安排;(3)学术活动及实践
环节安排;(4)暂定论文选题。

五、硕士学位的课程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学分。

各专业也可在此基础上,对硕士生课程学习学分提出更高要求。

一般课程课内学习1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2-3学分(公共学位课除外)。

硕士生必须完成课程学习,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六、硕士生的课程学习
硕士课程设学位课程及非学位课程。

学分分配如下:
课程名称学分
学位课18-20
A类(全校公共基础课):8-11
其中含: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
英语(基础部分) 2
英语(专业部分) 1
数学类2-5
B类(学科基础课程)6-8
C类(学科方向及特色课)2-4
非学位课8-10
1. 英语(基础部分):要求通过学校设置的毕业考试。

硕士生英语水平达到一定标准者可申请免修,通过免修考试后可自动获得学分。

硕士生英语课程免修
考试由研究生院(筹)组织,在入学后一周内进行。

2. 英语(专业部分):由硕士生自学,指导教师负责考核。

硕士生应阅读至少15篇外文文献并用外文撰写一篇文献综述,并由导师打分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

专业外语的学分必须在第一学年取得。

硕士生如果在第一学年内用外文以第一作者在SCI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即自动取得学分,该门课程成绩记为优秀。

3. 非学位课:可以在本专业培养方案所提供的课程中选择,也可以在本校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4. 硕士生课程应在5XX以上。

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不同者,须补修两门以上相关本科课程(4XX),最多按2学分计。

补修本科生课程中最高的1门成绩计入平均分。

5. 人文类课程:可以选修我校开设的研究生人文类课程,最多按2学分计。

拟修课程必须提前注册。

第一学期课程在当学期第三周内注册,第四周可以改注一次。

其它学期课程在前一学期第十周注册,第十二周可改注一次。

修满所要求的学分之前,每学期注册学分数不得低于7学分。

七、必修环节
1.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

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25篇国内外重要文献。

文献综述部分对课题有关的前人工作进行总结归纳。

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

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

审核小组由至少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提倡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作出通过或责令修改的决议。

被责令修改的硕士生必须在两个月内
对报告进行修改,向审核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不须再次答辩。

2. 中期检查:硕士生在第五学期初应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

硕士生应向检查小组递交一份工作报告(不超过5千字),在中期检查会上作口头报告并进行答辩。

除符合免检条件的硕士外,不通过中期检查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

3. 学术活动:硕士生在学习期间按各院校要求参加学术活动。

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

4. 实践环节: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实践环节工作,经导师考核合格,给予学分。

在正规高等学校担任过一门本科以上课程教学者或委培、定向的硕士生可免去实践环节,自动获得学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训硕士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1. 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若干相对独立、且又相互关联的学术论文的结合体。

但无论是完整的论文还是论文中的独立内容都必须达到国际或国内核心刊物可以接受发表的水平。

2. 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
(1)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硕士生应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其它一级学科的硕士生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

(2)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或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视同完成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3)综述文章应在国外刊物上发表,会议文章应被SCI、EI或ISTP收录。

(4)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定义为以各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

(5)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可以根据所辖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发表论文的要求,并在校学位办备案,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6)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其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为: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应有2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其它一级学科的硕士生要求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

3. 硕士学位论文由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主体(包括文献综述、实验部分、结果与讨论、结论、参考文献)、已发表文章目录、致谢等部分组成。

涉及理论研究工作的学位论文可在论文主体中增加理论部分。

4. 修满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及各项必修环节后,按照个院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申请学位答辩。

第四节教育管理
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有效发挥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多渠道、多模式地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性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我校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从招生、培养、学位、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已形成一定规模。

一、招生管理
我校研究生属于我校与其它院校联合培养,其招生要符合本校的规定,并且要自愿到我校学习、生活。

我校也参与本校的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环节。

二、培养管理
1、培养目标和要求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教学、科研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达到: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
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自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2、培养管理机构
各二级学院由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组成的教学指导小组,领导和指导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培养质量。

各教学指导小组设1名专职管理人员,该人员在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学院完成学籍管理、课程安排、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培养规定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各本部的培养计划文件制定培养计划,并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提交学院备案。

2.课程学习及教学管理
(1)在我校就读的联合培养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要求见本校的培养方案。

(2)研究生课程学习主要采用面授方式在学校集中授课,课程开设时间可根据各二级学院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某些课程规定的实验环节和学科前沿讲座等需要学员在老师指导下完成。

(3)健全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制度,遴选高水平教师;统一同类课程教学大纲;建立试题库,确保授课质量。

三、学位管理
在我校就读的研究生,由于属于联合培养,其学位管理由其本校负责,我学院协助。

四、学籍管理
1.新生报到
我校与其它院校全过程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须凭本校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去本校报到,报到完毕后,再到我校完成各项报到程序。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本校和我校研究生院请假,并出具相应证明。

2.注册
在校学习期间,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日期到我校注册;非在校学习期间,应在规定日期书面注册。

3.管理
(1)研究生要遵守学校纪律,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组织的活动。

(2)研究生要建立班级听课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组织(班委协助)考勤,严格按有关考勤条例执行。

(3)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故需请假者应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凡请假(公差假、病假、事假三者累计)缺课超过课程所需实际学时的l/4者,不得参加所学课程考试,必须交费重修。

(4)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如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较轻、认识深刻并经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者,经学院批准,可给予一次交费补考或重修的机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取得研究生学位的资格。

(5)学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诉,由学院组织教师查卷,本人不得参与。

(6)学员完成教学培养规定的各个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且全面考查合格者,由其本校授予本校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中断学业者,若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将由本校发给课程学习结业证明;如未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本校只发其所学部分课程的成绩单。

(7)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档案、户口、工资及党团关系转到本校。

五、其它事宜
关于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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