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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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范围和要求从事高校教学或教科研工作不满3年的新进教师或助教及以下职称者,一般需接受导师为期1-2年的指导,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接受导师的指导,积极主动地与导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提交学习计划、教案、研究方向和继续教育(社会实践)计划等相关资料。

2.完成每学期随堂观摩导师不少于5次的听课任务,期末向授课班级所在系提交听课记录。

3.学期末将接受指导情况、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和阶段性成果等提交给导师,由导师鉴定意见后提交任课系部和所在部门。

二、导师的基本条件与工作职责(一)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敢于担当与甘于奉献品质。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教科研工作6年以上(含6年)。

3.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教学效果,教科研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在教师中具有较高认同度和美誉度。

4.能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二)工作职责1.进行师德教育,加强对青年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责任感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养成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2.根据被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的职业成长、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制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实践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内容和措施,并结合量化指标督促实施。

3.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各教学环节,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改革实践。

在指导期内,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比赛。

5.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评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并进行评价和指导。

6.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项目(纵向)、产学研合作(横向)及实践教学等活动,将青年教师纳入导师主持或主要参与的教研科研团队。

三中进一步落实导师制实施方案(二篇)

三中进一步落实导师制实施方案(二篇)

三中进一步落实导师制实施方案我校导师制已经实施了两年多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导师制,使导师制的实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根据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导师制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的总原则,围绕“思想上引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这一工作思路,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来分步执行、整体推进。

(一)导师任课原则。

学生自主选择的导师原则上是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原则上在自己所教班里自主选择学生。

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师生关系一经确定,中途不再变更,但根据任课教师年度工作调整,原任课教师的导师工作由续任教老师接替。

(二)尊重了解原则。

学生有了解导师的品德修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个性兴趣等的权力,导师有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潜能兴趣、同伴关系等的义务。

导师双方彼此尊重,在了解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学导关系。

(三)全面关爱原则。

导师应关心学生在学业、生活、品行、心理、人生等方面情况,纠正其缺点和不足,并给予正确适当的导引,要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发现学生的成功和成就。

(四)因材施教原则。

导师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及个别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学生的选择,施以适当之指导,使其正常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二、具体操作(一)导师制培养的对象和目标1.各班级要把班级学生按比例确定优秀生、学困生和个性生(___%、___%~___%、___%)。

2.针对优秀生,要进一步帮助他们养成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人生理想,帮助他们做好人生规划,不断提高学业成绩;3.针对那些智力水平正常、没有感官障碍,但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又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学生即所谓的学困生,要帮助他们做好良好的习惯养成,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4.对于那些有个性的学生,一方面要进行个性纠偏,另一方面要加强个性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1、学生方面(1)个人小档案(2)认识自我(即我的小传)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②我的兴趣爱好③我的姓名故事④家长寄语2、老师方面(1)培养过程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和学业辅导记录)(2)培养结果材料(包括学生性格习惯改变、成绩提高幅度、优秀习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3、师生结对承诺书三、其他要求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负责、精心___、精心实施。

导师制实施方案和要求

导师制实施方案和要求

导师制实施方案和要求一、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为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面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树立全面教育思想,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全方位的“导学”关系,指导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协调发展,帮助每个孩子发现自己,成就自己,促进每个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每一位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二、实施导师制的具体方案1.建立以首席导师为核心的导师团。

学校成立以首席导师为核心、全体任课教师参与的导师团。

首席导师是学校实施导师制的中坚力量,负责每位导师的思想引领和培训,确保每位导师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履行义务,引领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2.每一个学生均有导师。

坚持平等的原则,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给每个学生均配备导师。

保证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保证融洽和谐的班级学习氛围,大家共同成长。

3.学生选择导师。

喜欢就是最好的学习力。

让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在给自己任教的老师中,自主选择适合自己成长发展的老师做导师,确立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明确导师和学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得剥夺学生自主选择导师的权利。

为确保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对过多的学生选同一名导师的情况,应在争取学生同意的条件下,级部进行及时的协调,确保每位学生都能选到自己喜欢的导师,每位导师都有指导的学生。

4.每个学习小组配一个导师。

因为现在的班级组织是以小组为单位,如何充分调动小组的积极性,增强小组的战斗力,是一个班级发展的关键,为此,学校给每个学习小组分配一个导师。

小组导师针对学习小组的成员组成、学习情况、思想情况等实施针对措施,引领学习小组的建设和发展。

5.建立学生约谈导师制度。

学生通过预约、信件邀请等方式告知导师约谈内容和希望的时间,导师根据学生要求的约谈内容,提前做好准备,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与学生进行沟通。

因为约谈是学生提出的,内容是学生需要的,因此效果特别好。

通过与学生的约谈,导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学生对各科老师的要求、意见和评价、学生与其他同学的人际关系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导师工作的力度。

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

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

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为加强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学校从2020年起,实施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帮助青年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熟悉教学科研,树立师德师风,提升业务技能,确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快速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养对象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主要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每年新入校的没有高校教学、科研经验的专任教师。

我校其他岗位转入教师岗位系列的青年教师也须按本办法实施导师培养制。

三、导师选任条件聘任在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教龄在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指导;有条件的学院(部)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联合担任导师。

四、导师基本职责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进行师德教育,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指导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通过检查青年教师备课、试讲、旁听、观摩等手段,强化教学各个环节的训练,帮助青年教师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学科建设,融入学科团队和科研团队;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科研情况、合理选择研究方向,培养其申请研究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协助学院(部)安排并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提高其实践能力。

五、青年教师培养要求主动接受导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认真完成培养计划内容;完成导师制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和实践学习等任务,如实填写《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记录本》;在导师的指导、安排下,每学期至少听课15学时(主要听取北京市教学名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等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讲授的课程),并且配合导师做好课程的助教任务;在导师指导下,掌握所承担或将要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教材、开展教学活动;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科研方向,进入研究团队,参与科学研究,学习科研经验,掌握科研项目申请和开展科研活动的方法,提升科研能力。

关于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度暂行办法模版

关于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度暂行办法模版

关于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度暂行办法模版实施新进教师导师制度暂行办法模板一、前言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度,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针对实施新进教师导师制度,提供一份暂行办法模板,供大家参考。

二、实施新进教师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a. 促进新进教师快速适应学校和岗位,提高工作效率;b. 传授教学经验,提升新教师的教学水平;c. 帮助新教师理解学校文化,融入学校团队。

2. 意义a. 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b. 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c. 帮助学校吸引更多的高素质教师。

三、新进教师导师制度的实施1. 新进教师的选择a. 学校领导要认真审查申请加入导师制度的新教师的简历、背景、回顾等信息,确保新教师具备参加导师制度的基本资格。

b. 确认参加导师制度的新教师的工作岗位和教学任务。

2. 导师的选择a. 学校领导要认真审查、选择、培养成熟的教师担任导师。

b. 导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全面,责任心强,气质优秀,对导师制度认可且支持,对待新教师的态度和口吻良好。

3. 导师制度的使用a. 学校领导部门应当建立导师制度的实施、监管和评估机制,明确导师与新进教师的权利和职责。

b. 导师和新教师应当细化导师工作和新教师职责,明确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关系和责任。

c. 导师应根据新教师的具体情况,为其设置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提供一对一指导、反馈和建议。

d. 新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听取导师的建议,主动反思和总结,实现自我提高。

四、总结新进教师导师制度的实行,对于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梯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这一制度进行细化、规范化,可使学校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更加完善。

xx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方案

xx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方案

xx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方案前言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此特设立"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新进教师在加入学院初期往往面临诸多挑战和困惑,通过这一计划,我们将为他们指派资深导师,以传帮带的方式促进新手教师尽快适应并提高教学水平。

目标1. 为新进教师提供经验传承和成长指导,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学院文化。

2. 建立导师与新手间的沟通互动机制,及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 培养新进教师的教学热情和职业荣誉感,提升其教书育人的责任心。

4. 发挥学院资深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氛围。

实施步骤1. 导师遴选学院将从资深教师中遴选出一批德高望重、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人选。

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2. 导师培训针对遴选出的导师人员,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培训,传授导师角色的职责要求,以及有效指导新手的方法技巧。

3. 新手分配根据导师的专业背景和个人特点,学院将合理分配若干名新进教师并组建导师小组。

4. 定期交流导师与新手将定期开展面对面或线上的交流会议,及时讨论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新手也可随时寻求导师的支持和建议。

5. 教学观摩导师将安排新手旁听自己的部分示范课程,并对新手的教学课时进行观摩点评,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6. 工作坊活动学院还将不定期组织导师工作坊活动,邀请知名教育专家分享前沿理念,促进导师和新手间的深入交流。

7. 考核反馈每学期末,学院将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师生评价、教学质量等指标,对新手教师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给予反馈意见。

8. 持续改进根据考核反馈情况,学院将及时调整和优化导师制培养计划,以更好地满足新手成长的需求。

预期成果通过"新进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的实施,我们期望在未来一两年内,学院新进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得到显著提升,为学院持续输送优秀的教师队伍。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

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篇1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2)身心健康;(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每每学年开学初,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新教师培训及导师制实施办法

新教师培训及导师制实施办法

新教师培训及导师制实施办法为使新教师能尽快熟悉教学业务,掌握教学规律,加强师德修养,适应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教师的界定新教师指走上教育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不久的教师,包括:(1)招聘来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从非教育单位或部门调入拟任教师的人员;(3)从外教育单位调入的在高职教学一线工作不到2年的拟任教师的人员。

二、导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新教师,由学校确定有关教师即导师对其业务和师德修养进行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懂得教育理论,熟悉教学规律,精通教学业务,并具有较好的指导能力;3、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或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后又从事教学工作5年的教授、副教授或讲师。

三、导师的聘任及时限1、导师由系部推荐,人事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颁发“导师聘任书”(附件二)。2、导师与新教师共同签订指导协议,确定指导关系。

3、导师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最多两年。

4、同时指导新教师人数一般1~2人,不得超过3人。

四、导师职责接受聘任的导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新教师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教学业务进行全面指导。

1、培养新教师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2、对工科、文科毕业生,应着重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法等基本教育理论的学习,以及教学实践等方面给予指导。

对拟任专业课或技术基础课的教师,应加强实践动手能力的指导,安排新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

3、对师范生,应着重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特点、任务、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行指导。

4、对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除给予对师范生相同的指导外,还应加强教育理论,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5、指导新教师制定授课计划、书写教案、批改作业,辅导、撰写论文、进行教研科研等,并督促检查新教师的执行情况。

6、指导新教师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进行试讲,一般每两周听新教师的课1~2次,每次应连续听两节课。

导师制实施细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导师制实施细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导师制实施细则为加强初任教师培养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成才,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其将长期教学、科研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师德风范在青年教师中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要求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学、科研诸方面进行指导和培养,使青年教师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导师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好,具有良好师德和优良教风,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悉各个教学环节,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教学效果好,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三)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专业上有一定造诣,在学术上有较新成果,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经验。

(四)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或相当于讲师职称的教师。

(五)指导教师的选拔由教研室推荐,学校审定并备案,列入导师资源库。

三、导师职责(一)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育,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踏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三)指导青年教师学习和掌握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苦练教学基本功。

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相关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训练青年教师的实验技能,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改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导师的配备管理与考核(一)各教研室应及时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

导师制采用双向选择原则,由教研室确定导师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

原则上1名导师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

(二)导师确定后,由教研室报医学教育研究室备案,办理聘任手续。

(三)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四)导师由医学教育研究室负责管理与考核,定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

实行新上岗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规定

实行新上岗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规定

实行新上岗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学院要求各系(部)、二级学院实行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聘请一部分学术造诣高、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导师的选拔和主要任务:1、导师的选拔。

青年教师导师应该是政治上坚定,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业务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多年的教师。

导师的选拔由二级学院、系(部)提出,征得导师本人同意。

2、导师的主要任务(1)根据青年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指定进修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的专业知识,指导教学研究工作。

(2)根据青年教师承担讲授的课程,从总体进行指导,使青年教师能够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

(3)与青年教师讨论、指导所讲授课程的重点、难点,讲授方法。

(4)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并对部分教案提出意见,要不定期听青年教师的课堂讲课,同时与青年教师交换意见。

3、帮助青年教师进行实践和科学研究。

二、对培养的青年教师的要求1、被培养青年教师的范围为近两年调入到教学岗位且无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经历的新教师。

青年教师确定导师后,由各系(部)、二级学院到人事处领取带教协议书,并组织签订带教协议,报人事处备案。

2、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的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年,如学科和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延长。

3、对要承担的讲授课程,要从该课程的结构和内容上全部掌握,并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有关参考教材,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4、学习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学方法,爱岗敬业。

三、培养与考核:青年教师经导师培养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部)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考核内容: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修课程情况、授课情况、教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学生对教学的反映,本人总结。

导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津贴。

导师制实施细则

导师制实施细则

导师制实施细则(讨论稿)1.0 目标为改善公司人才开发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员工入职培养体系、后备干部培养体系,人才梯队建设体系,落实关键岗位接班人培养计划,为公司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0 适用对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入职大学生、公司后备干部和公司关键岗位人才培养。

3.0 内容3.1 导师1)建立导师库根据导师业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个人专长等情况建立梯阶导师库,分为一级导师、二级导师和三级导师,不同层次的导师带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实现不同的培养目标;每名导师带1—3名学员。

2)导师任职资格一级导师任职资格:公司专家委员会成员、集团总工程师、各事业部总工程师、勘查院总工程师。

二级导师任职资格:总部及各事业部、院、中心技术管理部门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分子公司(矿山)采、选、冶副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分子公司(矿山)技术管理部门、选厂、工区、堆场的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技术骨干;地质勘查项目部(包括物化探、水文、测量项目部)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以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技术骨干。

三级导师任职资格:各单位未担任一、二级导师的D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选厂、工区、堆场的工段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地质勘查项目部(包括物化探、水文、测量项目部)未担任一、二级导师的的技术骨干。

3)导师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导师任职资格,提出全集团导师名单,一级导师由总裁审批,二级导师由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审批,三级导师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审批后的名单,在公司OA系统公布(公司内部专家及确定的导师必须担任,公司外部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担任)。

4)导师职责签订《人才培养协议书》;按照培养目标、培养周期,与培养对象一起制订《人才培养计划书》;按计划进行指导;按照《人才培养报告》的要求定期汇报培养工作进展情况;培养周期结束后按照《人才培养考核评估表》接受公司的考核评估。

学校导师制管理实施方案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校导师制管理实施方案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校导师制管理实施方案导师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教育逐渐从单一的知识传授转向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校决定实行导师制管理,旨在通过师生一对一的辅导,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二、导师制实施方案1.实施对象导师制面向全校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实施。

每位导师负责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直至学生毕业。

2.导师选拔b.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长,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c.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2)导师选拔流程:a.各学院(部)根据导师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

b.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导师进行评审,确定导师名单。

c.学校对导师进行培训,提高导师指导学生的能力。

3.导师职责(1)关注学长,了解学生个性特点、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

(2)定期与学生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学术、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3)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帮助。

(4)参与学生评价,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

4.学生职责(1)尊重导师,积极参与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2)主动与导师沟通,向导师请教学术、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3)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珍惜导师提供的资源和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实施步骤(1)导师与学生的初次见面b.导师向学生介绍导师制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c.学生向导师表达自己的期望和需求。

(2)导师指导学生a.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b.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关注学生的成长。

c.导师为学生提供学术、生活等方面的指导。

(3)导师评价学生a.导师对学生的学术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b.导师为学生提供反馈意见,帮助学生改进。

c.导师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

6.实施保障(1)建立健全导师制管理机制,确保导师制实施到位。

(2)加强导师培训,提高导师指导学生的能力。

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

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

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导师制实施方案篇1“德育导师制”是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建立的,它将学校的德育目标、任务从班主任工作中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

使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对学生德育管理进行优化,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

一、指导思想: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

实践“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新理念。

二、目的意义: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三、方法和步骤:1.确定德育导师:由任课老师自主报名,班主任老师推荐,然后经学校研究确定德育导师。

2.确定被指导学生:由各班主任物色,任课教师建议,报年级部、政教处备案。

3.师生结对:由学生与导师通过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有针对性地选定1至2名“有特殊状况的学生”作为指导对象。

4.制定《德育导师工作手册》用于记载学生情况、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

5.建立工作制度:包括档案制度,谈心与汇报制度,会诊制度、家访联络制度、学业跟踪制度。

6.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德育工作导师”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7.把担任德育导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考核结果与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考核挂钩、并且每学年评选部分优秀德育导师进行表彰。

四、培养目标:1.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科学的思想方法、明确的学习目标。

2.培养学生具有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自觉自律、开拓进取。

坚毅勇敢的心理品质。

3.培养学生具有辨是非、知荣辱、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及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

4.培养学生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德育导师职责1.热情诚恳、主动积极地接受学生的申请,或者学校的'委托,全面深入地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兴趣、个性和特长及其家庭背景,采取整体与个别教育、引领、辅导相结合,关心帮助所联系学生。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2024年入职的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帮助他们顺利适应教育工作,并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

一、导师的条件和选拔1. 导师应为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工作稳定且受教育局或学校认可。

2. 导师的选拔应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个人素质,通过教育局或学校的评选程序进行选拔。

二、导师的职责和任务1. 导师应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教育教学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2. 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管理和学生教育能力,具体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3. 导师应定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帮助其解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给予支持和鼓励。

4. 导师应积极参与校内教研和教学活动,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教学问题,提供实际操作和经验分享。

三、青年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青年教师应尊重导师的教育教学指导,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并履行教学任务。

2. 青年教师应认真对待导师提供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能力。

3. 青年教师应主动向导师请教,勇于提出问题和困惑,并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评估和考核1. 学校或教育局应定期对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导师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导师的指导情况以及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为导师制工作提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五、其他条款1. 学校或教育局应为导师制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包括教育教学资料和培训机会等。

2. 导师和青年教师应签订导师制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4年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的具体措施

2024年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的具体措施

2024年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实施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培训导师1.针对全体教师,开展导师培训课程,包括导师角色定位、育人理念与方法、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教师的育人指导能力。

2.邀请资深教师、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士进行专题讲座,分享育人经验和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导师的专业素养。

二、导师分配1.根据学生特点和需求,由学校进行科学合理的导师分配,保证每名学生都有一个专属导师负责指导。

2.考虑到学生个性和兴趣等方面因素,尽量将导师分配给与学生有共同兴趣的教师,提高双方的互动性和默契度。

三、导师指导1.导师通过个别访谈、小组辅导等形式,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发展需求以及心理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2.导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学生进行学习规划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学科选修指导等,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发展目标,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3.导师积极参与学生的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等,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四、导师考核1.学校建立导师考核制度,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主要考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学生满意度以及导师自身发展情况等方面。

2.根据导师的成绩和绩效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工作成绩不理想的导师进行指导和改进。

五、学生评价1.学校建立学生对导师的评价制度,鼓励学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反馈和评价,以便帮助导师持续改进和提高。

2.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对导师的评价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估,为导师选拔、培养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是2024年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的具体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组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导师的作用,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全面成长,实现全员育人的目标。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特指进校工作不足一年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四、导师工作职责1. 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 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 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 结合授课的内容和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指导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6.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报告,交教学系(部)审核。

五、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1. 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新进教师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3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写出书面体会。

2. 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详细的读书笔记。

3.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手写教案和教学后记。

4. 教学岗位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要将培训总结和培训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交教务处考核。

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导师制培养制度

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导师制培养制度

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导师制培养制度为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中职教学要求,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对每位新入职的教师采取骨干教师与新任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导师制培养。

有关要求如下:一、新教师培训主要以各种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师徒结对”活动,上汇报课和公开课,举办有关优秀课竞赛以及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二、“师徒结对”即指我校骨干教师与新任教师在教学上结成一对。

这样,在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辅导下,促使新任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三、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其导师由学校教研处和各专业部、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四、新任教师应虚心向其导师求教,听从导师的指导,接受正确的意见。

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其中听其导师的课不得少于10节。

五、新任教师应参加教研处为此专门举行的培训、教育教学讲座和有关竞赛。

学期末应写出一学期来的教育、教育心得体会,并在座谈会上交流。

六、上述条款将作为新任教师转正及学期末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指导老师必须全心全意帮助新任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对新任教师存在的问题,应直言指出,悉心指导,每学期听帮带新任教师的课不得少于10节。

结对对象的教学效果将作为学期末评奖时的依据之一,效果良好者学校给予一些奖励。

若新任教师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则学校将发给相应导师“优秀导师奖”。

八、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附: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协议书为使青年教师和新录用教师(统称新教师)更快地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日常的教学工作规范,学校委托教研组老师担任新教师的指导教师。

双方按照《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帮教”培养制度》文件精神,签订指导协议书如下:一、指导时间(一般定一年):年月至年月二、指导教师职责:1.对新教师的成长进行全面指导,提高新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政治思想素质;2.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教师指导计划,经审批后严格执行;3.帮助新教师学好《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教学管理制度,吃透本专业(学科)的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研究、分析教材与教法,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尽快熟悉教学过程;4.对重点、难点章节进行辅导备课,每学期不少于四次;5.检查新教师的教案并写出审阅意见送教务处,每学期不少于两次;6.听新教师的讲课并写出较详细的评议,每学期不少于十节(请另准备听课记录本);7.抽查新教师所教班级的学生作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8.帮助做好测验讲评与试后分析,每学期一次;9.期末写一份书面指导小结,附听课评议(上交听课记录本)、新教师学习心得,经教研组组长阅签后交教研处;10.指导期满后,写出指导总结一份,由教研组长审阅后报教研处存档。

新入职教师教学导师制管理办法

新入职教师教学导师制管理办法

新入职教师教学导师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使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我院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传承优良的教书育人传统,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决定实行新入职教师教学导师制度,为规范该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院新入职教师(下称学员)在独立主讲一门课程之前必须参加并完成教学导师的培养过程,期限不少于两学年。

培养期间,学员通过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后,各系(部))方可安排学员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第二条教学导师(下称导师)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对学员进行教学指导。

各系(部))在学员入职一个月内,须结合未来的课程教学安排,为学员指派相应的导师,制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及时将导师安排情况和计划讲授课程及整体培训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各系(部)须为每位学员建立教学培养档案,将学员参加的各类培训活动记录在档,以备查阅。

第四条各系(部)定期对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召开导师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培养工作情况。

第五条各系(部)负责学员的培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教学导师的基本职责一、言传身教,培养学员教书育人的良好职业道德。

二、指导学员学习学院关于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和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

三、指导学员开展课程教学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

四、指导学员开展本课程实践教学工作。

五、指导学员掌握课堂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逐渐熟悉掌握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六、指导学员备课和试讲,试讲课时不能超过该导师承担课程总课时的20%。

七、指导学员学习、了解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

八、指导学员逐步掌握科研方法,进行基本的科研训练。

第七条新入职教师的基本职责一、须服从导师的指导安排,协助导师完成相应助教工作,做好培训档案记录。

二、学员工作期间应全程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讲授,熟悉并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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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特指进校工作不足一年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
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四、导师工作职责
1. 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 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 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 结合授课的内容和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指导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6.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报告,交教学系(部)审核。

五、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
1. 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新进教师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3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写出书面体会。

2. 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详细的读书笔记。

3.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手写教案和教学后记。

4. 教学岗位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要将培训总结和培训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交教务处考核。

5. 在新进教师教学岗位培训中,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的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进教师培养期限
新进教师的培养期为一年。

七、组织管理与考核
1. 新进教师导师制由各系(部)按照本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各教学系(部)落实导师制的情况。

2. 为保证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 学校设立新进教师导师指导经费。

教务处依据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督导组听课结果等方面内容,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

学校将按照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人数,以2000元/人的标准将培养经费划拨至相关教学系(部),由各系(部)具体负责经费的分配和发放。

对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学校不予以划拨培养经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法律系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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