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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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宁大机械(政)字[2011] 20号

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经2011年9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印发执行。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导师资格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能够保证足够时间开展指导工作。

第二条导师职责

(一)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正确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的学涯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和各阶段任务,并解决学生各种思想、心理困惑。

(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指导老师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和创新实验,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四)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解

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现实困难。

(五)导师每学期必须与学生见面5次,每月与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一次,学年末有工作总结,导师要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每次指导后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第三条导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

(一)导师的选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学年;每位导师应指导一个自然班的学生。聘任程序是:个人自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聘任。

(二)建立导师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会,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研究。

(三)定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奖励。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设立优秀导师称号,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导师考核方式:(1)学生评议40%;(2)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评议60%。考核参考依据包括:导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敬业精神,指导的次数,指导学生所在班集的整体表现(如学生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和科技活动的获奖情况,外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以及计算机二级通过率等)。

(五)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津贴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按月发放。

第四条本试行办法从2011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试行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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