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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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制度一、背景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生在校期间所面对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的学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业导师制度应运而生。

机电工程学院作为一所高水平的学府,必须建立健全的学业导师制度,以更好地服务学生,促进他们的学习成长。

二、学业导师制度的概念学业导师制度是指学校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由导师负责学生的全面指导和帮助,包括学术指导、生涯规划、心理辅导等方面。

学业导师制度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三、学业导师的角色与责任1. 学术指导:学术是学生的首要任务,学业导师应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计划、选择课程、解决学习难题,提供学习资料和学术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2. 生涯规划:学业导师应对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指导和引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为其提供职业指导和建议,帮助学生规划未来的职业道路。

3. 心理辅导:学习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学业导师应扮演着学生的心理导师的角色,帮助学生排解压力,解决心理问题,建立积极的心态。

4. 学生管理:学业导师还应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

四、学业导师的选拔与培训1. 选拔:机电工程学院应从教职工中选拔有丰富教学经验、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学业导师,以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2. 培训:为了提高学业导师的素质和能力,机电工程学院应定期举办学业导师培训,包括学术指导、生涯规划、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学业导师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五、学生与学业导师的关系学生与学业导师是一种密切的师生关系,学生应尊重学业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和建议,主动与导师交流,向导师请教解惑,共同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

六、学业导师制度的评价机制为了保证学业导师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机电工程学院应建立健全的学业导师制度评价机制,对学业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

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

广州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本科学生导师负责制(简称本科生导师制)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师生的共同进步和发展,是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真正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生导师是对学生在人格塑造、学风引导、专业辅导、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指导、咨询的教师,代表学院具体对一名或多名学生履行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各系、办主任及支部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全院本科学生导师的管理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平;关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二章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第五条人格引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塑造学生健康人格。

第六条学风引导。

以教风带学风,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动机和态度,严格学习纪律,督促学生学习,培育良好学风。

第七条学业指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和专业发展;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来选修专业课,制定学习计划,掌握学习方法,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定期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及成绩;引导学生考研,指导学生选择报考院校、专业、方向及复习备考;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组织学生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指导学生做好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习自主权,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分制运行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学院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导师制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导师选聘办法与工作程序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均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2.各学院按照本单位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细则和专业学生人数制定聘任计划,确定导师人选并向学生公布。

3.学院召开本科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意向导师,每个学生限报三个导师志愿。

4.学院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由学院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学生的具体名单。

5.为了便于导师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也可以探索以导师组形式指导学生。

导师组一般不少于三名教师,导师组组长应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

6.具备本科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应当积极承担导师工作,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

7.本科生导师由学院选聘,每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由各学院确定。

三、导师工作职责1.导师应以优良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指导教育学生。

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导师应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选课、专业发展方向、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建议。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根据教务处关于建立本科生导师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使本科生导师制度具有科学化、持久化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一.导师聘任的基本条件1.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校教师。

2.专业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了解学校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4.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教师也可聘任。

二.导师的工作职责1.自觉遵守《教师法》,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引导、教育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

2.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主动了解学生的各种困难,并给予切实可行的指导和帮助。

3.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向学生介绍专业内容、方向及发展趋势、专业在本学科及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本校该专业特色、取得的成就等,教育学生热爱所学专业。

4.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的学习计划、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5.鼓励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三.导师的工作要求1.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知识结构、学习情况、性格爱好、家庭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

2.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指导工作,每学期应有指导计划和指导总结。

3.以座谈、讲座等具体形式,开展经常行的、不定期的、有计划性的教育活动,每学期集体指导至少三次。

4.向所指导的学生公布电话号码及电子信箱,以便个别指导。

5.要求认真填写《南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活动纪录表(教师用)》。

四.导师考核与奖励1、每学期对导师工作的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导师的工作态度、人格影响、履职情况、指导方法、工作效果。

2.对导师考核的步骤分为三个环节:(1)导师自评;(2)学生测评;(3)学院审查核定。

关于学业导师聘任的通知(具体导师所带学生)(头)

关于学业导师聘任的通知(具体导师所带学生)(头)

机械[2012]25号关于学业导师聘任的通知全院各单位:为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本科生学业指导、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精神,学院开展了全体2009—2011级本科生导师聘任工作。

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决定聘任学院99名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农机专业学生的学业导师由农业工程研究院教师担任。

(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体学业导师根据学业导师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学业导师工作职责,积极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浓郁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附件:学业导师名单系别学业导师所带学生测控系李伯全孙祥、晏安贵、赵国瑞、张扬、唐澄、刘学、李志伟、汪高君、何顺、沈飞、赵春婷、刘凤立、高燊、李想、吴晓炎、邓雪宇(16人)路欣孟臣、张瑞芳、王治有、赵喆丰、张家宝、罗文辉、曹宝果、赵强、姚亮、张海贝、袁宗敏、邹成龙、宣文敏、经乃圣、杜波、吕宗凯(16人)鲍丙豪蔡志鹏、蔡阳阳、乔丹、吕振、王燚军、戴菲、焦钢、陈哲、钱静、于洋、王娟、王丽丽、唐佳元、仇兆康、张伟胜(15人)陈进张千、郭艾伦、徐凯、赵立伟、刘欢、曹荣刚、杜永杰、孔德锁、王一帆、朱轶杰、刘佳伟、魏义龙、杨帆、寇利、唐昌谋、王耀(16人)罗开玉王丽蕊、王剑、景祥、赵磊、吴盛谚、沙远、莫宗蒸、倪英杰、张亮华、蒋坤明、赵雪、陈晶、王菲、毛丽春、李华、谢裕兴(16人)张西良蒋月萍、杨明鹏、侯坤、孙学颖、朱鹏、董磊、苗鑫、栗强、郑银瑶、刘畅、袁圆、赵麟、林丽丹、沈健、赵佩烜(15人)潘海彬李彧文、陈树敏、缪林林、谷海田、张展、顾海健、江洲、张晴、郑燕鹏、侯潇洋、丁伟、唐逸超、陈帅、李嘉欣、谭敏、戴俊懿(16人)宋寿鹏范香蓉、白富毓、邵勇华、沈杰、戴浩、李迎雪、刘涛、乔宗璞、朱军、沈炜炜、刘文龙、鲍业如、王希飞、丁楠、李翔(15人)徐琳宣芮、王巍、刘奎、关捷、陈建松、黄星、王浩、丁彦文、李超、施顺晟、黄祯、韩妮娜、杨晨、冯小彬、许昕(15人)许桢英李玉婷、刘凯宁、张娅雯、罗来齐、迮思金、符红宝、闫泓予、欧阳世佳、李亚东、潘伟建、高文奇、洪红、朱世楠、李恒、于兴斋(16人)张世庆许露分、王长雨、李楠、李俊德、夏成瑀、马昌媛、沈宇、谢振华、王冲、李永朋、张禹阳、阚淑玲、杨家麟、武玉龙、崇殿森(15人)光信息系许孝芳赵康梅、谌姣姣、徐荣图、郭宇娇、孙鑫、刘灿、张瑜、刘春、雷成龙、夏磊、任美琪库尔班李楠薛江陈思陈佩越吴伟(17人)陈明阳张莉、蔡玉娜、陈潇、冯磊、谭叶青、石杰、董文娟、余灿、曹加川、全冠霖、梁文军、姜茂、边清华、王志辉、张健、方潇、戴茂春、郦俐(18人)叶云霞黄帅、吴淼、高畅、陶思思、河海滨、张变、陈为维、詹成、白学武、刘涛、高明光、张荣国、努尔阿米乃姆、李方方、米雨禾、王利明、安宏彦(17人)祝远锋杨阳、王青春、刘玥、张涛杰、张钰、李倩倩、杨丽、孙浩、石林、曹祥祥、李悦、王单单、李赞、张华、俞晨阳、李丽淋、康廉洁、梁浩、邵济建(19人)丁桂林李增、刘义勇、闫晓宇、李章、陈飞、张晨华、郭婧君、努尔孜亚、虞杰、潘泉、强俊、罗积安、刘红玉、朱加虎、杨春西热艾义、李彤、王飞飞、王涛(19人)姚红兵于存胜、江健勇、林升华、迪丽努尔、蒋光平、贾玲玉、高天宇、魏正、汤发全、许玮、韩敏、王金峰、郑扬、王思悦、易立萍、刘艳冬、刘强宪(17人)吕柳丁勇、高强、嵇银成、陈姝雅、熊统、陈美、王峰、王志宇、吴禹、任杰、孙亮、高军、贾丹丹、孙建勋、周楠、钱春霖、王腾翔(17人)高永锋张明月、陈志勇、姜海林、熊剑鸣、王俊贤、张丹华、冯锴、汤颖、侯起超、偶超、王君丽金威南王青王敏张晨阳居荣兵吴宝骏杨眉(18人)佟艳群万羽、李臣亮、岳震、张小康、刘示林、侯玉、成朋伟、蒋杰志、顾凌志、陈平原、陈明明、路涛、吕凯楠、邵祥松、宣婷、申丰、殷卫庆(17人)系别学业导师所带学生机电系程广贵田清、吉利、丁天文、沈浩杰、刘吴翰、林珍锐、孙晓歌、杨超、袁振、闫超、徐锋(11人)付永忠连创、许波亮、郭振、杨升、黄超、张宇辰、张海瑞、周怀东、李江文、林刘、张超、王楠(12人)顾永玉王得武、陈家文、张文、张威、王宁、钱鸿宇、张闯、单秀峰、赵振、黄忠、周华(11人)凌智勇杭利生、刘云龙、赵建吉、凡信岭、刘常堃、钟军、高松、王浩、温文强、蔡潇雷、金炳辰(11人)马皓晨房牡丹、董琛、季海洋、马建忠、杨翩、李华秋、信誉、陈骆、苏志强、李志民、王伟政(11人)毛卫平孙雨红、李檀、杨勋、汪觅娉、杨君、任瑞文、陈正刚、董旗凯、杨新村、姚燚(10人)阮鸿雁蒋云龙、姜天臣、曹春、殷小伟、张俊伟、张明亚、王汉宸、徐建强、苟文强、赵健、闵杨晗、何涛(12人)王存堂陈盛泉、樊世杰、吕曹洋、姜景、沈婷、唐宏亮、王立新、汪恩仪、瞿志兰、于登辉、周赟(11人)王权宋志斌、顾恺宸、刁俊华、黄亮、杨立友、谢凤立、王学刚、周筱敏、许志杰、刘小颖、曹伟、吴亚东(12人)肖爱民宋玲童、王杰、曾瑞韬、王瑞、方正刚、沈阳、吴动波、周吉祥、李金东、管志伟、文豪、王岩(12人)谢方伟张陈、袁健、马如钢、王昌兵、孟令超、吴殿成、辛元红、胡王珂、冯德明、刘建东、张金殿(11人)薛青杨道、黄吝红、周玉荣、肖炳文、徐铉、葛有志、杨敏、曹立丹、罗伟、骆超群、曾崇高、吴超(12人)杨平梁威鹏、姚春林、张路遥、陈涛、夏峰、虞文杰、苏晓栋、张海敏、杨富钧、朱曦、席文文(11人)殷苏民倪荣刚、朱清、陈庚、朱泰、王鹏、高杨嵩、裴恒伟、仲涛、徐晓刚、景晓钟、王陈杰(11人)张忠强杨若愚、于凯、刘政君、蔡跃琪、王振文、王浩、时志强、周云炜、王海博、尹棋烽、潘垒(11人)郑刚高祖飞、刁家斌、于洋、余玉、江帅、王贾荣、蒋涛、顾伟、陈伟康、谢宇晖、范文才(11人)机设系鲍培德刘彦庆、孙跃东、蔡秋超、文俊峰、梁伟、冯其俊、黄俊、孙乐源(8人)陈敏刘东伟、刘冬、曹东升、卢群、王川、周璇、章明水、饶露(8人)陈瑞芳王浩、钟志伟、环桂申、蒋志勇、蒋晨昆、冀新伟、李正、杨春雨、费天翔(9人)陈修祥焦三成、肖文中、费琪源、杨颖秋、王美峰、李鸣、李红刚、邱加伟(8人)戴立玲符章勇、张娜、柳杨明、罗金龙、郑恩跃、程岩、陈瑜斌、邓维维、潘贺丰、宋奇、王建鹏、夏凯波(12人)顾寄南尹振琪、谢树运、龚昊、虞建平、吴杰、孙鹏、张丹青、张秋萍、杨海波、陈锦程、杨林、徐庆、方闻怡、何欣昀、王彬彬(15人)侯永涛严蕾、孔得刚、顾政、雷阳义、甘博文、杜天印、马栋、黄宇(8人)华希俊张建贺、殷亮、何瑶、齐惠冬、马国鑫、吴亚平、陈健、陈斌、许雄英、付余强、孙金华、孙雷、刘炜、施佳伟、张启明(15人)黄娟陆少、梁平、闻飞、张亮亮、史敏鹏、于永慧、章孝飞、朱婷婷、王飞、周俊雄、谢文俊(11人)江洪游华栋、周晓晶、高远、张涛、管哲、沈鹏、虞谦、惠龙飞、陈天阳(9人)鲁金钟杨龙华、刘羽、吴方泳、别振东、李中双、周敏、张建尧、宋曼玉(8人)马如宇林建斌、孙益、田涛、李洋、章海峰、汤梦頔、樊冬昌、徐键(8人)庞伟王川、刘洋、谭晓聪、陶文青、李勇、马化雨(6人)孙建荣徐静明、李艳艳、夏正楠、毛亚军、蒋超、郇星球、汤帅、张圣洋(8人)王劲松黄义保、潘凯宇、刘桂林(3人)吴伟光张天水、黄育芳、乙龙龙、何佳玮、王丹、傅伯瑜、陈樱莹、徐丁佳(8人)谢俊姚俞超、王杰、王荣、唐雷、胡宏伟、陈灵卿、王海涛、黄文杰(8人)杨超君周梦倩、李智鹏、周海华、周海运、史玉龙、吕康龙、许银祥、王维佳、黄飞、钱瑶琳、钱广东、杨康、朱国一(13人)杨德勇许迪初、徐昊延、袁振剑、李刚、方旭、娄国建、陈成、郭晓杰(8人)杨启志邹祥坤、王成、管航芝、董雯娴、汤天棋、李冰、周颖鸿、宗瑶(8人)杨巧绒邹航、汪进、杨进、白在云、恽冲、李玉弟、杜学达、骆俊峰(8人)杨志贤顾佳游、骆利芹、赵尘、张丽媛、连文杰、翟财周、孙祥和、杨雪情、杨世界、施皇宇、朱海、史聪、孙鹏军、刘冬(14人)姚辉学张鹏、王运动、时赟、徐苏强、陈扬、孙汉、陈树洋、刘忠(8人)尹小琴刘永伟、黄金、王元宰、陈磊、方越、于璐、董雨、李科(8人)袁浩陆莉莉、王启龙、沈轶、佘杰、范雷、张航成、侍相妤、姜山德龙、高刘、姚玉健、高阳(11人)张培耘吕涵、郑阳、许轶超、周安承、张紫东、王培昱、王启睿、董晓(8人)朱云明陈其青、胡殿阳、戴毅、刘旺、卞绍凯、霍阅、韦冉(7人)朱长顺郭玉斌、钱款款、丁小浪、张中宇、金炀、朱杰刚、陈云、王琪琪(8人)机制系许晓静陆金花,杨玲,张松,杭雨森,潘文康,解玄,周亚明,李俊峰,倪向如。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3.导师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备案。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三全育人”改革,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专业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学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培养,提高本科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均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三)了解学校专业设置情况,熟悉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的配备(一)导师人选由学院负责遴选,一般要求新生入学后第4周前确定导师人选。

(二)本科生导师可由若干名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一个学生班,也可安排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一般每届不超过10名)。

导师指导可采取个别指导、团队指导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指导学生至毕业。

导师在任期内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

第五条如学院生师比较高、学院选用本科生导师有困难的,可从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和机关部处中选聘导师。

第六条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一)指导本科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本科生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1.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创新创业的能力。

2. 做好学生学业学习的指导。

引导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指导学生了解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学科的发展动态;正确指导学生选课和修读课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 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

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

XXXX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推进和完善学分制,鼓励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生导师制(一)本科生导师的聘任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了解全校各专业设置情况,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4.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5.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1.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指导,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

2.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认真指导、真诚相待、耐心疏导,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达到综合能力与个性素质协调发展。

3.引导和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注重各类实践教育。

4.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试行办法(2009.08)为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推进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和提高学习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选课、专业知识学习、健康成长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推进我院本科生素质教育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配备新生入学后,为每名学生配备导师,指导周期4年。

学生进入毕业班后,重点负责学生的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及就业辅导等工作。

本科生导师的配备,采取学生选导师与导师选学生相结合,学院酌情调配确定的办法。

导师与学生师徒关系一经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

指导周期内遇有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调换导师。

二、导师聘任1.符合教师聘任必备条件,凡受聘全职任教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2.为保持导师与学生联系的稳定性,有利于学生的成长,一般情况下,导师的每届任期不低于3年。

3.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以不超过20名为宜。

三、导师职责1.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包括按照教学计划指导学生个性化选择学习方向、选课等。

3.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情况,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树立远大理想。

4.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完善学习方法,并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进行不同的学习方法指导。

5.引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学生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6.指导和帮助有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专业课程复习、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等事宜。

7.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帮助学生端正就业态度和摆正就业观念,为学生顺利就业而力所能及的贡献自身的力量。

四、工作要求1.开学初导师必须与学生见面,了解被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保持不断的联系和建立指导学生工作档案。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培养模式的必要举措,是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推进优良学风形成,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XX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本科生导师”,是指针对实行学分制的普通本科学生,以其学习和学术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生活、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的兼职教育工作者。

本科生导师根据其所指导本科生的学习阶段和指导内容的侧重点分为学业导师、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三种类型。

学业导师:对一年级本科生进行学业先导;专业导师:对二年级至四年级(五年制专业含五年级)本科生进行专业引导;论文导师:对四年级(五年制专业含五年级)本科生进行毕业论文指导。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与聘任1.凡获得高教系列职称并受聘担任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担任本科生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资格:(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善于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担任本科生导师。

2.担任专业导师和论文导师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2)熟悉XX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

3.学业导师的选聘工作由专业学院和阳明学院共同负责。

学业导师以一年级本科生班级为单位配备,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学业导师,学业导师由专业学院选派,阳明学院聘任。

经学校同意作为“通专融合”改革试点的学院(专业),相关专业的每个班级至少配备5名学业导师(学业导师可选聘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共教学单位、研究所、中心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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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宁大机械(政)字[2011] 20号
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该管理办法经2011年9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印发执行。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导师资格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能够保证足够时间开展指导工作。

第二条导师职责
(一)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正确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的学涯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和各阶段任务,并解决学生各种思想、心理困惑。

(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

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指导老师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和创新实验,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四)关心学生成长。

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解
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现实困难。

(五)导师每学期必须与学生见面5次,每月与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一次,学年末有工作总结,导师要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每次指导后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第三条导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
(一)导师的选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学年;每位导师应指导一个自然班的学生。

聘任程序是:个人自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聘任。

(二)建立导师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会,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研究。

(三)定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奖励。

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设立优秀导师称号,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导师考核方式:(1)学生评议40%;(2)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评议60%。

考核参考依据包括:导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敬业精神,指导的次数,指导学生所在班集的整体表现(如学生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和科技活动的获奖情况,外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以及计算机二级通过率等)。

(五)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津贴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按月发放。

第四条本试行办法从2011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试行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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