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17111301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2017111301
保温装饰板产品订购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有限公司(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承建工程项目,需要购买乙方保温系统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本合同以下系统产品将用于:工程项目;
2. 该工程地址位于:;
3. 本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
4.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有限公司。
二、工程用量及产品明细
1.建筑保温系统施工内容:
a、开工日期(预计):从年月日
b、外墙外保温面积(暂定):平方米;
2.合同价款总额(约人民币大写):元整。
3、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运输规定等内容详细见下表:
三、订单和交货
1. 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定单及色样确认样板后的(三种条件必须具备)个工作日发首批货。
2. 由供方代办运输,如有运输途中商品短缺、损坏,由供方负责联系相关物流公司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3. 货物送达指定交付地点后,经甲方对数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在乙方随货同行的《产品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将回单联交回乙方的送货人,作为数量原始结算依据。对于甲方认可的已发生的货物装车费、运输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指定收(发)货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签具人员为准。
3.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4. 货物装卸采用乙方负责装货发车,甲方负责卸货的方式执行。
5.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产品送货单》及乙方提供的《对账单》,甲方均予以认可;如甲方签字人员非指定人员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书面通知而更换人员时,所签收的货物或对账单甲方同样予以认可。
6.甲方指定收货人:;联系电话:。
7.乙方指定发货人为:;联系电话:。
四、产品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产品的质量按 DG/TJ08-2122-2013 执行。
2. 甲方在收到材料时应会同乙方送货人共同检验货物数量,并只对收到产品数量签字确认负责。
3.甲方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应在收货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紧急情况可先电话通知后再书面告知,但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逾期视为产品全部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在三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异议和处理意见。经双方确认后如因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退货引起的全部损失(包括其他间接损失)。质保年限以甲方签订的该项目双包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对于甲乙双方对所送产品存在较大分歧的产品质量问题,可委托由双方认可的法定检测机构对材料质量做出鉴定,并以此作为评定标准。
5.乙方对接检测人:;联系电话:。
6. 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应妥善保管交付的产品,并对堆放场地应设置必要的遮盖、围挡、安全措施等警示标志,需做好应有的责任保护工作。因甲方责任发生损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对账方式及结算方式
1. 对账方式:
a)每月30日,甲乙双方核对本月发货数量和发货金额,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盖章(企业公章或财务章)并由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b)甲方在对账时如需收回《产品出库送货单》回单原件时,需由甲方指定收件人在《产品出库送货单》回单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签字后的《产品出库送货单》回单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 货款结算与支付时间和方法:
下达定单时需方须支付本合同总额20%作为定金,每次提货时支付定单的全部货款80%,最后一次提货时定金余额部份抵冲货款结束合同发货。每次发货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提供给乙方必需的施工图纸、施工节点图、检测方案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等。
②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中只仅使用双方约定的产品,甲方不得掺杂其他品牌产品及偷工减料,一经发现,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所签订的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③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对于工程上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⑤甲方不得为了市场竞争随意或恶意地甚至利用其它不正当理由降低正常合理竞标价格。
⑥甲方从乙方处所购产品不得随意转换使用地点和使用方式,如有变更,必须事先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责任
①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过程中,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②乙方应提供施工方案、材料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质保书等相关资料。
③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供货。
④乙方所供货物品种、规格、质量均需符合施工方案、材料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质保书等相关资料约定。
⑤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现场的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工作,有责任配合现
场材料的监理送检、平行检测和市、区级的平行检测。
七、争议解决方式
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向起诉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
1. 各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对于本合同实质内容(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的修改、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其所加盖的甲乙双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2. 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3. 关于在合同履行中文件的签署,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有效外,还包括双方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
4.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目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另一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本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任何形式的变更、解除、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不可抗力免责: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非供货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调整与本工程及产品有关的重大政策。
6.本合同为正式有效合同,编号为项目验收资料专用,如二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法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