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石油安全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确保石油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员工转岗、换岗或从事新岗位工作时,应重新接受培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
2.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严禁操作人员擅离岗位。
3. 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安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4. 使用设备设施前,应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
六、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七、安全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本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作业前准备1.在进行任何直接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潜在的危险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每项直接作业前应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操作。
同时,安排专人对相关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维护;3.为避免事故隐患,涉及重要工作岗位或关键作业环节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和安全管理培训,并领取证书;4.作业现场应无杂物、无渣块等障碍物,避免设备受损或人员伤害。
四、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1.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减少作业过程中人身伤害的风险;2.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循标准操作流程,不得擅自改动或调整;3.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直接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防护措施,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损害;4.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必要时也应提供技术支持和备件支持。
五、意外事件处理规定1.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作业;2.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抢救,互相协助,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针对发生的意外事件,应进行详细的事故分析和调查,并总结经验,完善安全规定,以预防相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相应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内部纪律处罚;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小组编制,公司总经理审定。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51574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作业许可管理
1.2 作业许可范围
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 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 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 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直接作业环节的“7+1” 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介绍
一、作业许可管理 三、起重作业 五、用火作业 七、破土作业
二、高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 六、受限空间作业 八、抽(堵)盲板作业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 识别及风险分析。
电焊机接 线未连接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焊机无上 盖下垫措施
临时用电箱 无上盖措施, 无检查表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油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井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油井作业,包括钻井、完井、试油、修井、采油等环节。
第三条油井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2. 通过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油井作业的疾病;4. 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2. 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3. 掌握应急处置技能,遇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措施;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三章作业现场管理第六条作业现场应满足以下条件:1. 作业区域应明确划分,标识清晰;2.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作业设备、工具应完好,定期检查维护;4.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设施。
第七条作业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2. 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现场布局和设备布置;3.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不得堆放杂物;4.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处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便利。
第十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地查明事故原因;2. 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3.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油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石油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石油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安全机构建设、安全责任分工、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和教育等,旨在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确保石油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石油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石油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石油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机构建设第五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上下级联动、依法行使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体系。
第六条石油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石油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安全委员会,由石油现场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委员,组织开展石油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石油现场应设置安全监督员,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
第九条石油现场领导干部应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石油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责任分工第十条石油现场应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传导下去,形成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第十一条石油现场应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安全工作积极性,惩罚安全事故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制度建设第十四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第十五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石油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石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石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石油企业的稳定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石油企业生产作业中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第三条石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公司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决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维护企业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的领导人必须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根据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系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及时排除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要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格评估,有着出色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作业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对事故发生过程和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为事故调查和追责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分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取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用火作业分级1.一级用火作业(1)储存收发易燃、可燃液(气)体的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桶装仓库;(2)加油(气)站的罐区(储气瓶)、加油(气)区、液化气泵房、压缩机房、接卸站区;(3)输油(气)管道、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4)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罐车等爆炸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2.二级用火作业(1)从易燃、易爆及有毒储罐、泵房、装卸区等拆除的容器、管线、附件,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检验合格;(2)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3)发电机房、配电间、消防泵房、化验室、储存收发润滑油的储罐、桶装油品仓库、灌装、收发区域等火灾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油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井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作业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油井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油井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油井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油井作业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第六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承包商和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油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十四条作业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应覆盖所有油井作业环节,包括设备、人员、环境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石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石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石油公司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落实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石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包括风险评估与预防、培训与教育、应急响应与处理等方面。
一、风险评估与预防石油公司在进行各类作业前,必须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与预防。
首先,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流程和方法,对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科学识别、分类和评估。
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例如规定员工穿戴防护设备、合理分配作业任务、限制作业区域等,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此外,公司还需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模拟应急训练,以验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加强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通过不断总结和改进,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与时俱进、科学合理。
二、培训与教育在石油公司,培训与教育是保证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水平。
首先,公司应该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事故案例分析、危险源识别与防范、紧急逃生和自救等。
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让其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其次,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公司应该制定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技能水平,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的发生。
最后,公司还应该鼓励员工参与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安全规范和作业程序,并通过自我学习和不断总结,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与操作能力。
三、应急响应与处理事故不可避免,石油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制度和处理流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首先,公司应该设立应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制定相应的预案和流程。
其次,公司应该进行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以磨炼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同时,演练还能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反应能力。
石油公司开采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油开采现场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石油开采现场,包括钻井、采油、储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开采现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公司开采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要及时、全面、客观地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执行,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设立应急值班室,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第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钻井现场安全管理1. 钻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2. 严格执行钻井作业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工作。
石油化工作业安全作业规定

石油化工作业安全作业规定石油化工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涉及到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以及复杂的工艺和设备。
为了确保石油化工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作业规定。
一、作业前的准备1、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石油化工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应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所有石油化工作业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应明确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人员、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3、人员培训参与石油化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熟悉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控制措施,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4、设备检查对作业所需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性能可靠。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密封性、电气安全性、防护装置等。
5、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1、防火防爆(1)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静电消除措施。
(3)对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动火作业、电气作业等,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隔离、监护等安全措施。
2、防毒防窒息(1)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和危害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通风换气,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
作业过程中要持续监测气体浓度,一旦超标,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
(3)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固定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作业平台应牢固可靠,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石油行业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包括石油勘探、开采、生产、储运、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第四条石油企业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石油企业应当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六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
第七条石油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备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测,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石油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九条石油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危险物品存储、使用和运输制度。
第十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置和减少损失。
第三章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第十一条石油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石油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理念,培养安全习惯。
第十三条石油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防范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第十四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惩处。
第四章安全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石油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和危害扩大。
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

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采油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油厂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采油厂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采油厂的一级管理人员应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级管理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条采油厂的二级、三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采油厂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采油厂的外来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控制第八条采油厂应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采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采油厂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
第十一条采油厂应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采油厂应定期对设备、设施和管网进行检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采油厂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采油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采油厂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采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第十七条采油厂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采油厂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九条采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激励和约束。
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石油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石油生产、运输、储存、加工等工作的员工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石油现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天候监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石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负责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九条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
第十六条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生产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措施和程序。
第十八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油公司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相关作业区域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各班组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生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条对生产车间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第十三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通报。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3. 各班组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生产安全。
石油化工安全管理规程

石油化工安全管理规程为了确保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制定石油化工安全管理规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论述石油化工安全管理的规程。
一、安全责任制度为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推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
1.高层管理人员应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安全政策和目标的制定与执行。
2.各级管理人员应落实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计划和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员工应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积极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4.安全监管和评估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机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品进厂管理,规定危险品存储、消防设施等要求,并建立健全的物资进出管理制度。
2.制定明确的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禁止违章指挥和无证上岗等行为。
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4.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控,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体系,进行危险品和废弃物的合理处理。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
1.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
2.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3.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对需要再培训的员工进行跟进。
四、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事件,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方案。
2.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
石油行业油气采掘安全管理规定

石油行业油气采掘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原则为加强石油行业油气采掘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行业各类油气采掘作业。
二、责任分工1. 石油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油气采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负责安全管理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
2. 油气采掘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措施,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3. 油气采掘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安全:石油公司应确保采掘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消除设备故障隐患。
油气采掘现场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2. 作业人员安全:所有参与油气采掘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掌握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程序。
油气采掘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环境安全:石油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保障油气采掘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涉及环境保护的作业必须进行环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应急处置:石油公司和油气采掘现场负责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员,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
5. 安全检查和评估:石油公司应定期进行油气采掘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对新设备、新工艺和作业环节应进行安全评估,防范风险。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石油公司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定、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2. 油气采掘现场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新员工培训和在职培训,确保其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3. 安全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理论培训、实操演练和安全知识考试等,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
第二条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石油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
第三条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四条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各级管理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不落空。
第五条石油公司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由董事会主席、总经理、车间主任等领导层负责制定,部门、班组长负责具体落实。
第六条石油公司各车间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间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落实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八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确保每位员工都接受到了相关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明确生产作业流程中的安全要求,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生产设备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对每次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记录等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第十四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疏散逃生指南等,确保员工安全撤离。
第十五条石油公司车间应当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应急处理的熟练度,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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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油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取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用火作业分级1.一级用火作业(1)储存收发易燃、可燃液(气)体的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桶装仓库;(2)加油(气)站的罐区(储气瓶)、加油(气)区、液化气泵房、压缩机房、接卸站区;(3)输油(气)管道、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4)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罐车等爆炸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2.二级用火作业(1)从易燃、易爆及有毒储罐、泵房、装卸区等拆除的容器、管线、附件,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检验合格;(2)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3)发电机房、配电间、消防泵房、化验室、储存收发润滑油的储罐、桶装油品仓库、灌装、收发区域等火灾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3.三级用火作业范围是在油库、加油站内,除一、二级以外的用火均属三级用火;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第六条节假日期间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第七条“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一级用火作业由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是指具体安排项目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是基建、安全、物流、零管部门、片区公司、油库)填写“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基层单位(油库、加油站)、施工单位现场确认签字后,报各分公司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安全监督部门申签后,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发,并报陕西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备案。
2.二级用火作业由油库主任、站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分公司主管部门、施工组织部门、安全部门审核后,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并在安全部门存档。
3.油库三级用火作业由用火作业班组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油库主任审核,油库主管部门审签;加油站三级用火作业由站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ME审核,加油站主管部门审签。
4.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后,报分公司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
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
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系统采取须有效隔离措施。
设备、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须采样分析。
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13.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后,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4.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5.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16.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17.在受限空间内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2)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分,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检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第九条相关责任部门和作业人的职责1.项目实施部门职责项目实施部门是指具体安排项目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是基建、安全、物流、零管部门、片区公司、油库等,全面负责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应指派有能力和专业技能的用火监护人对现场进行监护;发现不符合动火管理规定或紧急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和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
2.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配合项目实施部门进行现场的警戒,监护,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紧急情况,立即告知相关部门或单位,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
3.安全监督部门职责对动火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下达整改意见,待整改验收确认后,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4.用火作业人职责(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5.用火监护人职责(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第十条许可证管理1.“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
2.“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基层单位,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施工单位)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各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一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陕西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备案;二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各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三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各分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各分公司施工作业负责部门(项目的安排部门)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办理程序:“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签发时,先经基层单位(油库、加油站)现场确认签字后,经各分公司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签后,报分公司主管安全经理进行签发,并在分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