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往来函件如何投递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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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往来函件如何投递和签收
问题一:如何投递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文件?
相关文件规定:“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而在实际中,利益相关方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会拒绝签收文件,造成文件无法送达。一旦发生诉讼,如果我方不能证明曾发送过相关文件,将可能承担诉讼时效已过等不利法律后果,因此在工作中,尤其是涉及到重大经济利益的文件,一定要注意保留投递及发送文件的证据,从而使对方拒签文件的目的无法实现。
法律支招
1、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相关文件,在快递单上写清楚邮寄文件的名称和份数(务必通过邮局寄送,在快递单上保留邮戳),同时向邮局要快递的回执(即签收复印件)或者在EMS网站上打印邮件跟踪查询记录(需让邮局盖章),这样就有了发送文件原件、快递单、签收复印件或查询记录等三份证据,注意妥善保管这三份证据,公司有专门档案室的,需存至档案室,以备诉讼时使用。
2、可以通过投递挂号信并公证的方式,也就是在寄挂号信的同时办理公证。首先挂号信有一个挂号凭证,办理了公证就有了一份公证书,把这两份证据一并留存,和上面的方式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问题二:如何签收对我方明显不利的文件?
涉及到违约金索赔、费用支付、工期顺延、工程签证等关系重大
经济利益的文件,一字千金,所有往来文件,应严格审查,明白其意思,绝不能轻易签字。
法律支招
1、如果签收文件时,对相应内容不确定或不认可,可以签“已收到,已看到”等,绝不要仅仅签署名字,因为签字一般会被视为对内容的认可。也可以在签收文件时,表示反对意见,如在文件上注明:“对某某部分表示认可,但在某问题上,不予认可,应该是…….”等,如果对这一问题不能轻易下结论,那么应该注明:“此文件已收到,但其中某某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商讨”。
2、如果收到对方发来的对我方不利的文件,是快递形式的或者是需进一步反驳对方意见的,应该及时回函并保留发文凭证,明确表示自己的反对意见。
3、如果确实不慎签收了对我方不利的文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明确表示自己的反对意见,如果构成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应及时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相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