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车台卸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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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预防装车站台各种事故的发生,保障卸车作业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装卸区的正常卸料作业。
3 职责
3.1 原料车间负责装卸站台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汽车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物料性质,个人防护措施,对应的灭火及急救方法及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亦可选取其他相关内容。
3.2 生产部负责装卸站台装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3 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装卸站台装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保卫部负责罐车阻火器的配发与检查,发现超过检验日期而未进行检查罐车不得放入厂区。
3.3 由生产部原料车间负责整个装卸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4 工作程序
4.1 当装卸区需要进行装卸作业时,由工序人员引导罐车进入装卸区。罐车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要求引导人员需密切注意周围情况,确保罐车安全进入装卸区,在装卸区内只能允许两辆罐车同时停放。车间人员必须保证装卸区车辆通道的畅通。
4.2 待罐车停稳后30分钟将装卸区静电导出装置与罐车静电导出装置相连接。严禁车辆不熄火作业。
4.3 工序人员将管道用氮气进行置换后将鹤罐与罐车装卸口进行连接
4.4将充装氮气的管线与罐车进行连接,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要求连接处紧密无泄漏,具有一定的强度,能承受相应的压力。
4.5 经向班组长申请同意后作业人员可以打开氮气阀门对罐车进行充压,将罐车内压力充至0.3MPA,当压力达到0.3MPA时,操作人员关闭氮气阀门,司乘人员在一旁监护直至作业完成,遇到紧急情况时工序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有权采取现场紧急抢救措施。
4.6相关负责人员确认各个相关设备及阀门的状态并得到班组长允许后,打开进料阀门进行卸料作业。
4.7 开启进料阀门时,应慢开慢关,缓慢调整阀门开度并确保原料流速不得超过1m/s。
4.8 装卸车完毕后,作业负责人通知调度得到指令后关闭相关进料阀门并开启尾气阀门泄放罐车的压力。
4.9 待罐车压力泄放至微正压(微大于0.1MPA)后,关闭尾气阀门,静置30分钟后,对连接的管道进行拆卸,此时应特别注意管道内残留物料的危害。
4.10 拆卸完管道后,拆除静电导出装置。
4.11 经现场操作人员确认作业完毕之后可以引导车辆离开,准备放行下一辆车。
4.12 作业过程中如果阀门管道等处出现泄漏则需立即停止作业。待泄漏处得到妥善处理后方能继续作业。作业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防护眼镜。4.13 因物料性质容易着火,因此严禁在装卸区进行取样检验,装卸区内禁止一切可能引发明火的行为,在卸料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5 奖惩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不得脱岗、睡岗及做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领导不定时对巡检人员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者,按照绩效考核扣除2分/次。对司乘人员为200元/次。因工作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能够在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有违反上款规定的人员的人员将给予个人考核分2分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