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门诊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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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疫情报告制度
一、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类传染病、疾病监测点内的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报告市疾控中心。报告时限不得超过6小时。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于1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每日收集、登记。邮寄疾控中心。
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疫情。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保科、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疫情报告卡必须逐项填写,要求:内容确切,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城市至室,农村至村),14足岁以下儿童需填写患儿的家长姓名,肺结核报卡必须填写“始治方案”。出院时填写“转诊卡”至结防所。
四、疫情上报的同时,要有门(急)诊日志登记,地址详细,病员去向要明了,不得缺项,登记薄必须保留三年。
五、门诊诊断后,由门诊医生填写报卡,并在病历上记上“传卡已报”字样。住院病人由经管医生报告疫情,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传卡已报”,以备查考。
六、防保科每月检查疫情报告情况,凡查实漏报病例或漏填肺结核转诊卡,每例扣除相关医生50元,逾期报告者,每例扣除25元。疫情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畴内。
七、新参加工作的医生必须接受传染病报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依法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敏感性,降低漏报率和误报率,杜绝瞒报。
门诊肠道诊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诊室和治疗室固定医护人员,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熟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二、工作人员须穿隔离衣和工作鞋、.+戴帽子,检查、治疗、护理时戴口罩。
三、检查每一患者后用0.1%含氯消毒剂溶液泡手2分钟。每日更换泡手消毒液及擦手毛巾。
四、室内桌、椅、门把手用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每日两次。用过的器械以500 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送高压蒸汽灭菌,凡不能浸泡消毒者,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每日下班前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拖地。
五、检查可疑“02”患者后,更换隔离衣和床单。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并浸泡被污染物品30分钟。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可用漂白粉,按1:2的比例搅拌消毒,放置2小时倒入下粪池。便器、痰盂可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2小时。.
六、废纸垃圾用红色垃圾袋双层闭封包扎并标记“传染性污物”,送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七、凡留观的患者走后要做好终末消毒处理。诊室用1g/m3过氧乙酸薰蒸消毒,布类和器械先浸泡消毒后清洗再送高压蒸汽灭菌消毒后清洗。
八、病历、化验单、血压计、听诊器、登记本等,每日用甲醛熏蒸消毒后使用。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科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科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部门要求执行。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一、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二、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三、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部门规定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四、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五、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肠道门诊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肠道传染病业务知识,提高肠道传染病诊治的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肠道门诊医生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工作。
二、对就诊患者要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准确详细的记载病史,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防止漏诊、误诊等情况发生。
三、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关心体贴病人,急病人所急,尽量简化手续安排病人就诊和治疗,防止疾病的扩散蔓延和交叉感染。
四、加强门诊日常消毒隔离工作,要在专人负责,并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严格按“肠道门诊消毒技术要点”执行,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认真执行院“疫情报告制度”做好门诊日志,肠道传染病的登记和传染病报卡的填写工作,每日核对,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并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的“肠道门诊月报表”交防保科一份,留存一份。
六、肠道门诊医师发现霍乱或疑似霍乱病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县卫生防疫部门。经鉴定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县防疫站。
七、对临床疑似霍乱病人,应立即采样送检,并在检验单上注明疑似,检验人员收到疑似病人样本后,应立即进行直接分离和真菌培养,并在24小时内作出初步报告,对一般腹泻病人的样本应在36小时内报告检验结果。
八、肠道门诊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电话报告区防疫站。同时肠道门诊医师和检验人员应做好采样,培养工作。
九、肠道门诊医生或检验人员,对病员呕吐物、粪便和“检后标本”以及被污染物品、场所及废弃物应立即进行相应卫生处理,对重症腹泻病人立即隔离,防止疾病蔓延、扩散。
十、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中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肠道门诊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违反以上规定及制度者,按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