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报告书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项目承担人的阶段性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填“使用单位” ) 序 号 1 2 3 4 5 6 成果鉴定专家组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职务、职称 成果名称 成果 形式 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
最终成果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成果的主要内 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学术上的创新和突破;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项目批准号: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终结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江苏省教育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请按照表内栏目认真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时可加 附页。 二、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择项 上划圈或打“√ ” 。
注:1. “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课题成果的介绍、宣传、推
4
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意见(项目既定目标是否实现,拟突破 的难题是否解决,研究内容是否充实及成果存在的主要不足) (150 汉字) :
鉴 定 意 见
专家签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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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探 生 究 研 际 身 自 思 真 认 神 精 标 新 会 领 刻 深 论 理 育 教 的 关 有 习 学 复 反 我 , 来 以 革 改 程 课 施 实 从
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电⼦版发⾄邮箱:均须word版格式。
电⼦版格式:⽂件夹命名:项⽬编号+项⽬负责⼈⽂件命名格式:最终成果+项⽬名称、成果简介+项⽬名称、审批书+项⽬名称各类项⽬结项材料包括:⼀.重⼤项⽬:1.《国家社科基⾦重⼤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2份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2份,财务处盖章,附在审批书中。
4. 最终成果4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阶段性成果(论⽂)电⼦版⼆.年度项⽬:1.《国家社科基⾦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1份。
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1份,财务处盖章。
4. 最终成果1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
6.《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注:1、满⾜有关条件申请免于鉴定的项⽬,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并提交《鉴定审批书》纸质版1份,最终成果纸质版1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免于鉴定的项⽬,有涉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材料的,须从线下结项。
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各提交2份。
2、以博⼠论⽂或博⼠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结项时须书⾯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法等⽅⾯的改进与提⾼。
原论⽂(报告)需在平台上传。
3、修改复审的项⽬,须提交修改后最终成果及修改说明各1份。
4、修改重新鉴定的项⽬,须重新提交所有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相关材料的电⼦版须登录“国家社科基⾦·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传相关电⼦版材料。
项目终结报告书
项目终结报告书1. 项目概述本项目是为了解决企业内部协作管理问题,开发了一个名为“企业协作管理系统”的软件。
该软件提供了多种功能,包括团队任务管理、项目进度跟踪、文件共享等。
本文档将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包括项目的目标、项目的成果、项目的收益等。
2. 项目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提供一个集中的协作管理平台,帮助企业提高内部协作效率,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期望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团队任务管理功能,帮助团队成员分配和跟踪任务。
•提供项目进度跟踪功能,帮助项目经理实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提供文件共享功能,方便团队成员共享和访问项目相关文档。
3. 项目成果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我们根据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开发了一个完整的“企业协作管理系统”。
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和功能:•用户身份认证:系统提供了用户身份认证功能,保证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访问系统。
•团队任务管理:用户可以创建团队并管理团队的任务,包括任务分配、任务进度跟踪等功能。
•项目进度跟踪:系统提供了项目进度展示功能,帮助项目经理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文件共享:用户可以在系统中上传和下载项目相关文件,方便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与访问。
4. 项目收益通过使用“企业协作管理系统”,企业可以获得以下收益:•提高协作效率:通过统一的协作平台,减少了沟通成本,提高了团队的协作效率。
•优化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经理可以实时了解项目进展,及时进行调整和安排,从而优化项目管理流程。
•提高团队成员工作满意度:通过提供任务管理和进度跟踪功能,员工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任务分配与进度,提高了工作满意度。
5. 项目总结本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团队充分了解了企业协作管理的需求,并经过多次迭代,最终开发出了符合要求和预期的“企业协作管理系统”。
通过本项目的开发,我们获得了以下经验教训:•充分沟通:与项目发起人保持频繁、及时的沟通,确保项目的目标和需求清晰明确。
•团队合作:各成员之间良好的合作和协作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简称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1.重大项目类;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简称基地重大项目;2.一般项目类;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3.后期资助项目类;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第三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1.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2.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第四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基地重大项目向基地依托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4.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第六条项目责任人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符合免予鉴定条件者报送的材料另见本办法第十七至第十九条: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项目成果7套含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第七条免予鉴定范围1.重大项目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已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2.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可免予鉴定,确有鉴定需要者,经项目责任人提出申请,由依托学校报教育部社科司组织鉴定;免予鉴定或申请免予鉴定者,仍需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注明免予鉴定的理由,并附项目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经依托学校初审、申请结项单位复审同意后,依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报教育部社科司办理结项手续;申请免予鉴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鉴定和结项;第八条项目依托学校负责鉴定和结项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称申请结项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对鉴定和结项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一般项目成果鉴定,然后汇总所有鉴定和结项材料集中报送教育部社科司;鉴定和结项材料审核的主要内容:1.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照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检查鉴定和结项材料,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2.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3.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免予鉴定条件;4.会同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第九条成果鉴定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鉴定未通过者,再次鉴定的费用由申请鉴定人承担;1.鉴定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印制费、邮寄费等;其中专家劳务费标准:一般项目每人每项300-500元;重大项目每人每项500-1000元;具体数额由鉴定组织部门依据鉴定工作量确定;2.鉴定费用标准:通讯鉴定费每项不超过3000元,会议鉴定费每项不超过20000元;鉴定费用由各鉴定组织部门垫支,教育部社科司按年度依上述标准和实际开支从项目经费中核拨;第三章鉴定专家第十条鉴定专家组由鉴定组织部门从本单位建立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遴选5人或7人组成;鉴定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2.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3.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4.项目依托学校鉴定专家不超过2人;根据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可聘请相关工作部门和实际应用部门的专家参与鉴定;第十一条鉴定专家享有下列权利:1.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影响和干涉;2.要求鉴定组织部门提供被鉴定成果及有关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对被鉴定成果的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其做出解释;3.会议鉴定时,可要求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坚持在鉴定结论中记录自己的评价意见;4.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因素,必要时可以向鉴定组织部门提出中止鉴定工作的请求;5.获得鉴定工作的合理报酬;第十二条鉴定专家应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全面、科学、客观评价,并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鉴定结束时交还所有鉴定材料;3.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鉴定申请者含课题组成员私下接触;4.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鉴定情况和鉴定意见等;第四章成果鉴定办法第十三条成果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其中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采取会议鉴定方式;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采取通讯鉴定方式;1.通讯鉴定:由鉴定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2.会议鉴定:由鉴定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第十四条鉴定内容1.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第十五条鉴定等级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为“优秀”,且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在“合格”以上,且平均分在65分以上;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较低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鉴定组2/5定性评价为“不合格”,或平均分在65分以下,具备两者之一者,被鉴定成果均视为“不合格”;第十六条鉴定程序1.通讯鉴定程序1鉴定组织部门将被鉴定成果和有关材料寄送给鉴定专家;2鉴定专家在详细审阅基础上,提出鉴定意见并进行通讯投票,填写并提交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在规定日期截止前交还所有鉴定材料;3鉴定组织部门回收并汇总专家鉴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并向申请鉴定者反馈;2.会议鉴定程序1鉴定材料在会议鉴定前15天寄送达鉴定专家,专家预先对鉴定材料进行审阅,填写鉴定意见表个人用,提出初步鉴定意见;2项目责任人以多媒体演示的方式汇报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成果内容、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3鉴定专家提问,项目责任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4专家组在充分评议申请鉴定者回避的基础上,以一次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鉴定以及鉴定等级;5鉴定专家组综合汇报和答辩、评议和投票情况形成鉴定意见书汇总用,所有鉴定专家签名认可;6鉴定组织部门向申请鉴定者反馈专家组鉴定意见;第五章项目结项第十七条重大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审核集中报送的鉴定和结项材料进行复审和组织鉴定,对通过鉴定、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鉴定证书或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课题组根据鉴定专家组意见对最终成果进行修改后交付出版;1.重大项目需要提交的鉴定和结项材料同本办法第六条;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重大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3.重大项目成果出版遵循以下规定: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2基地重大项目最终成果由课题组自行联系出版社,按照教育部社科司规定的出版规格和统一标识出版,正式出版后将3套成果样书寄送教育部社科司;第十八条一般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集中报送的结项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对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1.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3.一般项目优秀成果通过由项目责任人申请、依托学校和申请结项单位审核推荐、教育部复审的方式确定;项目责任人在填报终结报告书时,提出“优秀”等级申请、注明申请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依托学校和申请结项单位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鉴定意见进行审核推荐,随同结项材料一起报送;教育部社科司进行复审和抽查,对确认为优秀成果者予以表扬和奖励;第十九条后期资助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集中报送的结项材料复审,与有关出版社协商最终成果的统一装帧编辑出版,正式出版后颁发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后期资助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第二十条所有鉴定和结项情况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等媒体公布;项目成果转入项目成果库集中保存、展阅,鼓励成果作者将项目成果电子版上传“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项目成果电子库公开发表;成果和成果摘要除择优选报有关部门外,还将向有关媒体推介,或结集出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依托学校负有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推广项目成果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1.课题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3.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两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4.两次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项均未获通过;5.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6.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符合上述情形者,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学校可主动提出撤项申请;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它项目,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部社科司负责解释;原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下简称社科研究),改革和完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贯彻科学、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以下简称:社政司)负责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课题指南;2.组织和指导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 3.管理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经费;4.制定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5.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五条国家教育部社政司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3.参与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4.其他有关工作.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以下简称省区市教委)、国务院其他部委教育司(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的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其中,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与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的主要职责同本办法第六条。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国家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国家教育部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五年组织申报一至二次;(2)国家教育部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国家教育部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4)国家教育部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经费资助的研究课题,定期或不定期受理。
5-省教育厅高校社科课题终结报告书
项目批准号: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终结报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制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表内栏目认真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时可加附页。
二、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
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择项上划圈或打“√”。
三、所属学科按一级学科填写。
四、最后一页“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验收鉴定意见表”仅供不能正式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在验收鉴定时填写。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验收鉴定意见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办理流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办理流程(一)项目申报及立项科技处将当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及申请指南发至各学院,同时在数字沈航上发布相关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申请者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通过后,科技处进行网上审核提交,申请者将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科技处报送地点:行政楼315室联系电话:88795143科技处将申请书汇总盖章,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教育部社科司组织评审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立项通知科技处公布立项名单,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二)中期检查(三)项目结题科技处向各相关学院发布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结题验收通知具体细则请参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https:///2008/0918/325.html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结项条件才能填写终结报告书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站下载终结报告书并按要求填写下载地址:https:///guanli/xmgl/将终结报告书、最终成果鉴定证明及成果原件、成果摘要报告(含电子版)提交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 区1001室科技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查并寄送教育部社科司验收通过后由教育部社科司颁发结项证书科技处向各相关学院发布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中期检查通知并将通知同时发布在数字沈航课题负责人从通知中下载“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填写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和“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按规定时间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各级课题结项要求
课题立项后一年的2月底。
13、郑州市社科联调研课题
纸质结项材料一式4份(A4纸,胶装,胶状顺序为封面、课题组简介、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电子文档(请将所有内容合并为1个Word文档,并命名为: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
每年的10月份
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因项目研究需要延长的,应及时填写《河南省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未报批或结项时报批不予结项,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每年的6月25日前和11月30日前。
8、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
必须进行验收鉴定,将专家鉴定意见和《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上所有完整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套,成果原件一套,交科研处计划科再上报河南省科技厅。原件还退回。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1.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2.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吸收(以正式文件为准);3.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类成果公开发表在全国性有重要影响的权威学术理论报刊(CSSCI)3篇(含3篇)以上;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文安县粮食行政执法文书样本(2011年)
文安县粮食行政执法文书样本(2011年)使用说明廊坊市粮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2011版)共计31个。
按照文书用途分类,包括:现场检查类文书8个;行政处罚类文书13个;行政处罚听证类文书5个;行政执行类文书5个。
目录一、现场检查类文书1、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2、现场检查记录3、责令改正通知书4、抽样取证记录5、先行登记保存物证通知书6、登记保存物证清单7、检验(鉴定)委托书8、当场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处罚类文书1、举报记录2、立案审批表3、询问通知书4、调查(询问)笔录5、案件检查终结报告书6、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笔录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陈述、申辩笔录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10、行政处罚决定书11、行政处罚结案报告12、送达回证13、案卷封面三、行政处罚听证类文书1、听证告知书2、听证通知书3、听证代理委托书4、听证笔录5、听证意见书四、行政执行类文书1、管辖移送书2、指定管辖通知书3、督办案件通知书4、行政建议书5、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文安县粮食局现场检查记录第页共页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被检查对象(人):地址(住址):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的场所:检查的内容:检查单位:检查人:、记录人:检查过程及有关情况:现场检查记录(末页)第页共页被检查对象(人)对检查的意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见证人:检查人:记录人:年月日注:被调查人应在本记录每页和修改处签字、盖章或摁手印。
文安县粮食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粮责改通字[ ]第号:经查,你(单位)年月日于地点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时间)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提出如下要求:(1)(2)(3)请于年月日前将整改结果书面(口头)告知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粮食局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
抽样取证记录抽样时间:年月日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抽样地点: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份、各样品代表数量:抽样人:1、单位:职务:2、单位:职务:抽样情况:样品加封情况:备注:抽样人签字:当事人签字:调查人: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
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各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需交材料:(参考)1.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单行本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的合订本一式1份。
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下同):项目申请书(原件)、项目批文、项目《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其他成果。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各年度通告)(一)需交材料:(参考)1.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2.成果简介、一式5份3.最终成果a.最终成果为专著者:书稿一式5份(经同意出版后的著作补交7套)b.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者: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6份(二)注意事项:1.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社科办〔2004〕18号文件《关于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结项前,需先到财务处将经费开支明细账打印出来,贴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处(不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然后,在该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2.最终成果不要署名因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3.最终成果需先鉴定后出版实行成果先鉴定后出版制度。
少数项目成果确需先出版的,须报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视为项目负责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按有关规定追回或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
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项目责任人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1.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成果7套(含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3.《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复印件)。
第二章__公安机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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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立案决定书 (存根)
×公刑立字[200×]180号
案件名称:李×涉嫌杀人罪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李×男,36岁 住址××市××路××号 单位及职业××市有机塑料有限公司 批准人王× 批准时间200×年5月24日 办案人刘×姜×× 办案单位××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填发时间200×年5月24日 填发人姚××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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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根 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 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包括:案件名称,案件 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 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基本 情况栏可以用横线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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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要求与注意事项
三、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 参阅马宏俊主编:《法律文书学》,人民大 学出版社2008版第270页.
•
四、不予立案通知书
参阅上揭书第272页.
五、立案决定书
• 一、概念 • 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 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 件进入侦查阶段。《立案决定书》是公安 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立案决 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 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 施和侦察措施。
• (4)初创性。公安文书是对刑诉活动最初 阶段的记录,没有公安文书就难以产生检察 文书、审判文书。因而公安文书处于诉讼程 序上的起步期,必须慎重对待。 • (5)非公开性。绝大多数公安文书是供司 法机关内部使用的,不对外公开,具有较强 的保密性。这一点和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相 比尤其突出。检察文书中的起诉书、抗诉书 皆可当庭宣读,审判文书中的判决书、调解 书、裁定书具有很大程度的公开性。
高校人文项目结项终结报告书范文
高校人文项目结项终结报告书范文1. 项目介绍本项目旨在探索高校人文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详细总结结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2. 项目目标我们的项目目标包括:•对当前高校人文项目的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分析高校人文项目的实施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总结结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参考。
3. 项目方法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3.1 调查研究我们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研究等方法,收集了大量有关高校人文项目的信息。
我们对不同高校的项目进行了比较分析,以了解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情况。
3.2 数据分析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通过比较不同高校的数据,我们得出了一些关键发现和结论。
3.3 经验总结我们与一些高校的人文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并总结了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这些总结将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4.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我们得出了一些重要的调查结果。
首先,高校人文项目的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有些项目在参与学生和教师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人文素养水平。
然而,也有一些项目因缺乏有效的设计和实施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其次,高校人文项目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参与学生对项目的理解不够深入,缺乏自主性和创新能力。
因此,我们建议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
5. 改进建议基于调查结果和经验总结,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首先,项目设计应更加注重学生的参与性。
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让学生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以提高项目的效果。
其次,项目实施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团队合作,可以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
最后,项目的评估和反馈机制需要健全。
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学生和教师反馈,以便改进项目的实施方式。
6. 结项总结通过本项目的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我们对高校人文项目的实施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结项要求
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结项要求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结项要求各文科单位:近期科研处文科科研办公室对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的结项要求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希望承担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的教师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计划及时间安排积极开展项目的研究,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每年都会对往年未按时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
山东省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项目完成率将作为申报限额分配和新立项目的重要依据。
在研的国家社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详细要求请向科研处咨询,或参阅各项目下达单位网站)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二、教育部项目结项要求(结项时间每年3月、9月初集中办理)三、司法部项目结项要求四、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五、教育厅项目结项要求(结项时间每年3月初)六、山东省文化厅项目结项要求七、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均实行通讯鉴定。
通讯鉴定组织者必须独立遴选鉴定专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具体要求是:一般每项成果必须从通讯鉴定专家库中遴选5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其中,外省(区、市)专家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专家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成果的鉴定专家。
项目负责人在申请鉴定结项时,可以提出3位以下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
2、项目负责人对经鉴定不予结项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项目负责人申请复议时,要说明理由,并有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联名提请或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提请,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支付。
同一项目成果只能复议一次,复议结果将作为该成果的最终鉴定意见。
鉴定等级为“不合格”但确有修改基础的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由原鉴定组织者组织二次鉴定。
首次鉴定为“不合格”且没有修改基础,以及二次鉴定仍为“不合格”的成果,则予以撤项,并追回或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社科基金结题报告
篇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01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批准号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西南大学填表日期年月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2年7月修订声明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
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5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
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二、总结报告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
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篇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终结报告书
附件2:项目批准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项目类别(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5. 其它项目学科门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责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依托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填报日期: ___ 年 ____ 月___ 日成果鉴定方式(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1. 通讯鉴定2.会议鉴定(重大攻关项目必选此项)3.申请免予鉴定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制二OO七年八月表1 基本情况注: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统计);研究咨询报告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在本报告书之后装订。
合作成果的署名人限署名最靠前的2人。
表2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1 •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2 •主要研究成果(不含最终成果)的基本内容、创新性及其转化应用、社会影响;3•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
(1500字以内。
)注:本表可加页。
表3最终成果摘要报告1 •最终研究成果的框架和基本内容;2 •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3 •研究方法;4•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等。
(著作类成果限3000字,论文类成果限1500字)表3最终成果摘要报告(续前)表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5声明和授权注:申请免予鉴定或申请项目优秀成果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在本《终结报告书》后装订。
表6审核意见依托学校初审意见(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五至第七条、第十七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鉴定和结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免予鉴定或优秀成果的条件;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 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 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 审核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5.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此外,项目责任人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包括重大项目):
1. 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 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
3. 成果封面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非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需提交查重报告(纸质版首页和电子版全文)。
4. 预算回执扫描件1份(科研处提供,2018年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下载)。
《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要按照财务处打印出来的报销明细表分类汇总,并参照当初填写的“回执”做合理说明,余额相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结题要求可能会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资助计划有所不同,建议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相关规定或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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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号: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类别(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5. 其它项目
学科门类: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项目依托学校:______________(盖章)填报日期:__年__月__日
成果鉴定方式(在其中一项的序号上画圈):
1. 通讯鉴定
2. 会议鉴定(重大攻关项目必选此项)
3. 申请免予鉴定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制
二○一八年八月
注: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统计);研究咨询报告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在本报告书之后装订。
合作成果的署名人限署名最靠前的2人。
注:本表可加页。
3.2、3.3)成果名称:
注:申请免予鉴定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在本《终结报告书》后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