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1. 概述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源。
为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的水质检测标准。
2. 外观(1)颜色:饮用水应为无色透明的状态,不能有明显的颜色变异。
(2)浑浊度:饮用水的浑浊度应该小于或等于5 NTU(浊度单位)。
(3)气味:饮用水应该没有任何异味。
3. 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4. 可溶性物质(1)总溶解固体(TDS):饮用水的总溶解固体浓度应低于500 mg/L。
(2)氯离子(Cl-):饮用水中的氯离子浓度应低于250 mg/L。
5. 微生物污染物(1)大肠杆菌(E.coli):在饮用水中不得检测出大肠杆菌或其他致病细菌。
(2)菌落总数(CFU/mL):饮用水中的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 CFU/mL。
6.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1)铅(Pb):饮用水中的铅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1 mg/L。
(2)汞(Hg):饮用水中的汞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1 mg/L。
(3)苯(C6H6):饮用水中的苯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5 mg/L。
7. 放射性物质饮用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8. 其他参数(1)溶解氧(DO):饮用水中溶解氧的浓度应大于或等于6 mg/L。
(2)碱度:饮用水的碱度应在50-200 mg/L之间。
(3)氨氮(NH3-N):饮用水中氨氮的浓度应低于或等于0.5 mg/L。
以上是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水质检测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和品质。
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采取必要的水质处理措施,保障健康饮水。
饮用水标准 国内外对比

饮用水标准国内外对比
饮用水标准是保障人们饮用安全水的重要依据。
国内外对饮用水标准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就来对比一下各国的饮用水标准。
中国的饮用水标准分为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等多个类别,其中最严格的是生活饮用水标准。
中国生活饮用水标准包括
GB5749-2006、GB3838-2002和GB/T 20145-2006等多个标准,对水中的微生物、有机物、无机物、放射性物质等指标都有详细规定。
美国的饮用水标准由美国环境保护局制定,包括了微生物、化学物质、辐射等多个方面,对于每一种污染物质都有明确的含量限制和检测方法。
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是Safe Drinking Water Act(SDWA),主要关注水中的化学物质、微生物和辐射。
欧盟的饮用水标准由欧盟委员会颁布,包括了化学物质、微生物、放射性物质等多个方面,对各类污染物质都有详细的含量限制和检测方法。
欧盟的饮用水标准是目前全球最为严格的标准之一,旨在确保所有欧洲国家的饮用水质量都符合最高标准。
日本的饮用水标准也十分严格,其标准主要由厚生劳动省和环境省制定,包括了微生物、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多个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是《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饮用水健康基准》,对水中的各项指标都有明确规定。
综合来看,国内外的饮用水标准都十分重视水中微生物、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等指标的含量限制,并且都有严格的检测方法。
不同国家的标准在具体内容和限制程度上略有不同,但都旨在保障人们饮
用安全水的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饮水标准 喝水量指南

世界卫生组织饮水标准喝水量指南世界卫生组织饮水标准喝水量指南1. 引言世界卫生组织(WHO)一直致力于保障全球公民的健康和福祉。
饮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饮水的质量和喝水的量对于我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WHO建立了一系列的饮水标准和喝水量指南,以指导人们科学饮水,保障健康。
2. 世界卫生组织饮水标准2.1 安全性标准WHO对饮用水的安全性作出了严格的标准,包括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和放射性元素等方面。
根据这些标准,饮用水不应含有致病微生物,重金属和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元素等对健康有害的物质。
2.2 卫生指标WHO还提出了一系列的卫生指标,用以评估饮用水的质量。
这些指标包括臭氧需氧量、pH值、色度、浑浊度、氟化物含量等多个方面,以判断水质是否卫生、符合标准。
3. 喝水量指南3.1 日常喝水量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成年人每日应饮水量为2000毫升,即约为8杯水。
而对于小孩子和老年人来说,每日的饮水量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个体情况做出调整。
3.2 饮水方式WHO建议人们尽量选择直饮水或沸腾后饮用的水,以确保水质安全。
还应避免过多的饮用含糖饮料和咖啡因饮料,以免影响身体的健康和水分的平衡。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世界卫生组织的饮水标准和喝水量指南,我深有体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用水的健康和安全意识也逐渐增强,因此科学的饮水方式和健康的饮水习惯更加重要。
这些指南也提醒了我们应该如何更加珍惜水资源,避免浪费。
5. 总结世界卫生组织的饮水标准和喝水量指南,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遵循的。
科学的饮水方式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也关乎整个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人关注并遵循这些指南,为全球水资源的健康利用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以上文章的撰写,按照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进行了对世界卫生组织的饮水标准和喝水量指南的全面评估,并在内容中多次提及了主题文字。
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主题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性的内容,以便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主题。
国际饮用水标准

国际饮用水标准
由于水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因此,饮水的每个环节其安全质量要素都必须严格控制。
为有效地监测和控制饮水的安全质量要素,世界卫生组织(who)、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政府都先后颁布和制定了适合区域特色和各国国情的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准则/指令/规范)。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和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即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制定本国的国家标准。
中国、美国、日本、欧盟四国饮用水质标准比较

快适水水质卫生标准1、快适水概念水质指标达到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现行饮用水标准中最高要求,适合于婴幼儿等对水中污染物较为敏感的人群长期饮用的优质饮用水。
2、美国、日本、欧盟和中国四国或地区饮用水水质标准比较2.1分类的区别(1)美国水质标准分为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和二级饮用水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中又有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MCLG)两个指标,MCL为强制性的标准,MCLG是非强制性的更高目标值。
美国一级饮用水指标共有78个,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微生物学指标,其中无机物指标有15个,有机物指标54个,放射性物质指标有3个,微生物学指标有6个;二级饮用水污染物指标共有15个,没有细分。
(2)欧盟水质标准并没有特别分类,水质指标分为微生物学指标、化学物质指标和指示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个(瓶桶装水是5个),化学物质指标26个,指示指标20个。
(3)日本水质标准分为水质基准项目和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
水质指标项目分为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无机物、金属类、有机物、消毒剂残留及消毒副生成物、基本特性、其他类。
日本水质基准项目共50个,其中病原微生物指标有2个,重金属指标有10个,无机物指标有9个,有机物指标有11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10个,基本特性指标5个,其他类指标2个;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共27个,其中重金属和金属指标有4个,无机物指标有2个,有机物指标有9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6个,其他类6个。
(4)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为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共计106项。
饮用水标准水质常规指标分为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四类共38个,其中微生物指标有4个,毒理指标有15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有17个,放射性指标2个;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4个;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分为微生物指标2个、毒理指标59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个。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水的七个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一直致力于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和健康水平。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健康水对于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供符合健康标准的水质,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七个标准,以保障人们获得健康饮用水的权利。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水的七个标准,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份全面、深入的了解。
第一、水的理化性质。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健康水应该是清澈、无色、无味、无臭的。
这意味着水质应该不含浑浊物质、异味和有害物质,确保直接饮用时对人体没有负面影响。
第二、微生物学质量。
健康水的微生物学质量必须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不含任何致病微生物。
微生物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因此消除水中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对于保障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第三、化学污染物。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水的标准中,还包括对水中化学污染物的要求。
健康水不应含有超出规定限值的重金属、有机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以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放射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是另一个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
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要求健康水应当不含超出规定限值的放射性核素,确保人们饮用水的安全。
第五、健康水的卫生指导值。
世界卫生组织为了确保健康水的质量,设立了针对不同有害物质的卫生指导值。
水质超过这些卫生指导值将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控制健康水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至关重要。
第六、水的生物学的监测。
为了确保水的微生物学质量,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对健康水进行生物学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水中的细菌、病毒和其他有害生物,确保水质符合健康标准。
第七、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最后一个标准是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要求。
世界卫生组织强调了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对保障健康水质的重要性,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预防水源地受到污染和破坏。
在本文中,我结合世界卫生组织的七个健康水标准,深入探讨了健康水的质量要求。
除了从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学角度进行了分析外,我还共享了对于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个人观点。
饮用水 ro标准

饮用水 ro标准饮用水RO标准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饮用水质量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饮用水RO (Reverse Osmosis)标准。
本文将就饮用水RO标准进行详细论述。
一、RO技术简介RO技术是一种通过逆渗透原理对水进行处理的方法,通过高压力驱动水通过RO膜,从而去除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无机盐等杂质,得到高纯度的饮用水。
RO技术具有高效、节能的特点,逐渐成为饮用水处理领域的主流技术。
二、RO标准的制定目的制定饮用水RO标准的目的在于确保生活中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RO标准不仅要求去除水中的杂质,还要保持饮用水中必需的微量元素,以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
三、RO标准的主要内容1. 水质指标:(1)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无机物:饮用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溶解气体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证水质安全。
(3)微生物指标:饮用水中的大肠菌群、病原微生物等不得超过一定限值,确保水质清洁无菌。
2. RO设备和膜的要求:(1)RO设备的设计应合理,能够提供稳定的工作条件和适宜的操作环境。
(2)RO膜应具有高效的截留性能,阻隔悬浮物、细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但允许必需的微量元素透过。
3.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O标准的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确保饮用水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四、RO标准的应用现状饮用水RO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自己的饮用水RO标准,并且将其作为监测饮用水质量的依据。
例如,美国环保署(EPA)制定的饮用水标准中包含了对RO处理水质量的规定,而中国饮用水标准中也对RO技术的应用进行了详细说明。
五、RO标准的前景展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RO技术将进一步完善,其在饮用水领域的应用也将更加广泛。
未来的RO标准将更加严格,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
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
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
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
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
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
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
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
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
由此,1995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
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
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一级规则和二级规则两部分。
一级规则是强制性标准,通过规定最大污染物浓度或处理技术来执行。
美国最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3月颁布),共列了101项(包括计划实施的),分为两部分,一级法规(强制性标准),共86项指标,其中无机物16项,有机物35项,农药19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7项,微生物学指标7项,放射性指标4项;二级法规(非强制性标准),用于控制水中对容貌(皮肤、牙齿变色),或对感官(如嗅、味、色)有影响的污染物浓度,共15项(其中铜、氟化物在一级法规中也有),各州可有选择地采纳作为当地强制性标准。
各国水质标准现状英国是第一个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量化标准的国家。
英国政府在1999年颁布了新的水质规则,要求水源存在隐孢子虫风险的供水企业,应对出厂水进行隐孢子虫的连续监测,同时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了强制性的限制标准,即出厂水中隐孢子虫卵囊要少于1个/10L。
对于违反该限制的供水企业,即使没有造成水介疾病暴发的证据,也将予以起诉,并课以罚金。
法国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95-368),主要参照欧共体80/778/EC指令而制定,它是在在《法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89-6)的基础上,经过1990、1991和1995年修订而成。
大部分指标值采用的是EC标准的最大允许浓度值,有的指标要求高于EC的标准(如色度、浊度等),并增加了农药和氧化副产物等项目。
标准中微生物学指标较全面,分别为耐热大肠菌、粪型链球菌、亚硫酸盐还原梭菌、沙门氏菌、致病葡萄球菌、粪型噬菌体、肠道病毒,这七项指标并不包含在EC最新饮水指令中。
标准(95-368)与(89-3)相比,增加了多环芳烃,细化了氟化物的规定,分温度段来定其标准值。
德国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共43项。
该标准包含在饮用水及食品企业用水条例中。
该条例对在饮用水处理中可以使用的药剂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允许投加浓度、处理后的极限值等。
此外,对各种指标的检验范围与频率也有明确的规定。
加拿大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第六版)中包括微生物学指标、理化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共139项,其中最有特点的是该标准中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有29项之多。
上述指标值是基于危险管理概念制定的,并包括以下几个严格的步骤:⑴确认,⑵评价,⑶定值,⑷核准和⑸标准的颁布和公布。
在此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由加拿大卫生部对人体由饮用水中吸收某种物质对人体所造成的健康危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并推荐出适合的指标值。
日本水质标准(1993)中规定了13项快适性指标,这主要是作为水质管理的目标,以求饮用水舒适爽口,其中的要求比水道法规定的水质标准高得多。
如浊度,水质标准规定小于2NTU,快适性指标要求出厂水小于0.1NTU,管网水小于1NTU。
又如耗氧量,水质标准规定小于10毫克/升,而快适性指标要求小于3毫克/升。
而且快适水质项目中对嗅作了严格的量化要求--嗅阈值定为3TON。
澳大利亚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1996)综合了WHO、EEC和USEPA三大标准,包括微生物指标、不规则检测微生物项目指标、物理学指标、无机化学物质指标、有机消毒副产物指标、其它有机化合物指标、农药、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总共248项,其中有些项目未列出指标值。
该标准考虑项目全面,特别是微生物学项目分为细菌、原生动物、病毒和毒藻等几类,共有22项,农药也列出了多达121项。
在确定指标值时,不仅考虑了所列项目可能对健康、设备管道的影响,还考虑到人们感官上的要求,分列了健康指标值和感官指标。
东南亚国家和南美一些国家的饮用水标准是以世界卫生组织水质准则为基础制订的,代表一般发展中国家水平。
如马来西亚于1990年10月修订的国家水质标准,分别列出了原水和饮用水水质标准及检测频率。
其中原水的检测频率因水源而异分为三类,以便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使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该标准参考了WHO(1963,1971,及1984年)《饮用水水质准则》,某些指标值还参考了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标准,指标项目较为完整。
巴西和阿根廷基本上是以WHO《饮用水水质准则》1984年第一版为参考,但其根据本国的国情,考虑气候、用水总量和水源等条件,作了一些调整。
如在氟化物指标的规定上,并未采用WHO的标准,巴西是要求依据每日最高气温而推荐的氟化物值应该符合现行法规;阿根廷则专门列表,分六个温度段,分别列出了上下限值。
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虽已提出加入欧盟的申请,但它们的水质标准相当一部分是在此之前制订的,所以它们并没有以EC指令为标准框架。
如匈牙利和捷克都是使用1989年制订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从项目和指标值来看,很大程度是以WHO(1984年第一版)《饮用水水质准则》为参考制订的,但有些指标比WHO要求更加严格,他们对嗅和味都作了稀释倍数上的量化规定;捷克的标准中微生物及生物指标有9项,较WHO的标准还多列了7项,如粪型链球菌、无色菖蒲等,且指标值分为MLV(最大限定值)、LV(限定值)、IV(指标值)和RV(推荐值)四种,以适应将来的水质提高。
俄罗斯的水质标准独具特色,其现行标准(1996年版)比以前(1982版)增加了数十项指标,指标值比WHO要求的更高(如汞,WHO的指标值为0.001mg/l,俄罗斯要求为0.0005mg/L),而且在感官性参数中列出了47项,其中的碲、钐、铷、铋、过氧化氢、剩余臭氧等指标项目在其他国家的水质标准中未曾出现。
我国台湾省有自己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它并没有直接采用WHO、EC或EPA的水质标准。
最近修订为1998年,共有指标54项,其中大肠杆菌标准值很高,为6CFU/mL 或6MPN/100mL。
台北市也有自己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共有42项,比台湾省标准少农药指标9项和钡、锑、镍。
2.国际水质标准的特点根据对世界各国水质标准现状的分析,WHO《饮用水水质准则》、EC《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USEPA《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标准的基础,这三部标准的制订原则和重要的水质参数反映了当今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世界卫生组织(WHO)在《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中,新增了许多污染物项目,同时也对项目的指标值进行了修改。
该准则指标比较完整全面,包括了与健康有关的水质指标135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项,化学物质指标131项,(无机物36项,有机物31项,农药6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8项),放射性2项,有些指标暂未提出指导值,有指导值的指标共98项,135项指标中由于感官可能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指标31项。
1996年、1998年对第二版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微囊藻毒素"等关键指标。
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的指导思想为:⑴控制微生物的污染是极端重要的。
消毒副产物对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较之消毒不完善对健康的风险要小得多。
⑵短时间水质指标检测值超过指导值并不意味着此种饮用水不适宜饮用。
⑶在制定化学物质指导值时,既要考虑直接饮用部分,也要考虑沐浴或淋浴时皮肤接触或易挥发性物质通过呼吸摄入部分。
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的主要目标就是为各国建立本国的水质标准奠定基础,通过将水中有害成份消除或降低到最小,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该准则中的各项指导值并不是限制性标准,各国应该结合本国的环境、社会、生态和文化条件,并采用风险-效益分析方法(risk-benefit approach)确定本国水质标准的各项参数值。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新指令98/83/EC在80/778/EEC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订,新增了19项,删去了36项,项目指标值发生变化的有17项。
两者的具体差异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⑴微生物方面,新指令用埃希氏大肠杆菌、肠道球菌2项取代80/778/EC中的总大肠杆菌群、粪型大肠杆菌等5项指标,并强调在用户龙头处应达到0个/100mL的指标值;⑵感官参数如铝、铁、锰、色度、浊度、嗅和味在80/778/EC中属于强制性指标, 而98/83/EC取消了这些强制性限制,并把这些项目定义为指示参数,制订了铝、铁、锰的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