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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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城西港区管理局

内部管理制度

城西港区管理局综合管理部

二零一零年七月

写在前面

《九江市城西港区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经管理局批准,现予以印发。

《九江市城西港区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之必需;是管理局各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办文、办会、办事的行为准则。全体干部职工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为管理局营造规范、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港区企业提供一流的服务,为开发区的发展创造一流的业绩。

二〇一〇年七月

目录

1、首问责任制度

2、工作督查制度

3、会议制度

4、公文处理及印信管理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

6、考勤制度

7、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8、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9、食堂管理制度

10、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探视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为加强城西港区管理局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每一位投资者、办事人员和来访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指管理局第一个受理(含上门受理和电话受理)业务或求助、举报、上访群众(以下简称办事人)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必须做到“五个一”:即一句“您好”问候、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真诚服务、一声“再见”送行。要充分体现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2、首问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3、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部门或本局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部门、何人联系,必要时应亲自为办事人联系有关部门和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对于上访的办事人,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及时分办,接办部门应认真受理,能够及时答复的必须当面答复,一时无

法做出明确答复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主动向办事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尽量使办事人满意。综合管理部要及时督办,需要文字回复的,要用规范格式进行答复。

三、对首问责任人的奖惩

1、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形者,经查实,应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直至调离岗位等处理:

(1)对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2)对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3)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2、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四、设立城西港区管理局首问责任投诉电话:8799200,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检查。

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范围

1、凡上级要求贯彻执行和需报处理结果的事项。

2、本局重要会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3、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4、本局确定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措施

1、成立城西港区管理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综合管理部部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督查结果的处理。

2、日常督查。每周一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各部门的一周工作安排。每月末由各部门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将完成结果报督查领导小组。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或召开专题会议,或组织现场巡察,对各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指对上级指令、会议决定事项或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由综合管理部按督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发出《督办通知单》,说明督办内容、办理要求、办结时间等。

三、对督查结果的处理

督查结果由管理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督查专报》,报

区党委、管委会、管理局领导及管委会、管理局相关部门。

三、督查要求

1、督查负责:由管理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2、办结时限:办理部门应按要求办结,并按“一事一报”的原则,向管理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办结情况。未按要求办结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3、办结归档:由综合管理部将办结材料立卷归档存查。

会议制度

一、局长会议

1、参会人员:副局长以上局领导。列席人员:综合管理部部长。

2、会议召集:由局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决定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研究和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研究决定人事、财务等事项,其它需要研究的工作。

4、会务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议题收集、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等会务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

1、参会人员:副局长以上局领导。列席人员:各部部长、副部长。

2、会议召集: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其它需要研究的工作。

4、会务工作:会议议题由局领导和各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收集并报局长审定。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督办事宜。局领导指定的议题材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需要上会的议题材料由各部门负责,并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管理部汇总。

三、专题调度会

1、参会人员: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分管副局长、负责督查工作的副局长,综合管理部部长,被调度部门的部长、副部长。

2、会议召集: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检查阶段性、专题性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和安排下步工作。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专题调度会,每周召开一次,其它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

4、会务工作: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专题调度会的会务工作由项目服务部负责,其它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四、全局大会

1、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2、会议召集: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全局性工作,组织政治学习,开展业务培训等。

4、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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