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防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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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思考

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思考

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的思考【摘要】在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和军事的综合实力决定了我国必须长期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

人民防空工程作为人防工程的核心内容,具有建设周期长、造价高的特点。

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和平与战争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人民防空工程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始性原则;做好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建设的工作。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相互结合近年来,城市化进程正在迅速加快。

面对新形势,人民防空工程不仅有助于抵御灾害,而且还提高了城市建设的综合素质,更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建设的重视。

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人防工程的建设,就必须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紧密结合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和整改其在城市中的作用,体现生存价值,寻求稳定、长远的发展。

最终,构建出一个具有良好的和平与战争平衡、良好的功能和较强的保护能力的民防工程体系。

1.建设人防工程的现存问题根据国际战略格局和战争方式的变化,为了在高技术、高信息条件下赢得局部战争的需要,国家确立了新时期的军事战略方针。

在相关技术规范中,提出了对各城市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建设的要求。

对照要求,民防工程配套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一些问题甚至影响了先进城市建设理念的实施和推广。

1.1 人防建设意识浅薄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中国人越来越重视经济效益和物质生活质量,缺乏可持续发展和整体战略眼光,忽视了环境保护、人文素质、科技等方面,以及国家安全的概念。

在大多数城市建设活动中,人防工程建设被视为一种负担,采取各种手段来避免和减少建设任务。

公众也没有意识到人民防空的底线,也没有发现、监督或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与消防和环境保护的内容相比,人民防空建设的基本意识尚未很好的形成。

1.2 人防工程建设处于被动无序的状态人防工程是根据相关法规在一般城市建设开发中进行强制性配套建设的,民防工程本身的建设具有一定的被动性,而长期被动建设带来的是悲惨的处境。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法制建设的反思与重构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法制建设的反思与重构
民 i与 法制
我 国城 市地 下空间规划法制建设 的反思与重构
朱金 东
( 淮 阴师范学院 法学院,江 苏 淮阴 2 2 3 3 0 0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要: 建 国以来, 我 国城市地 下空间规划法制建 设经历 了从无到有 、 由专项立法向综合立法 的转变。 但 目前法
律体 系零散 、 立法理念落后和技 术规 范缺失等 问题仍严 重制约着城市地 下空间规划法制建设的发展。为促 进城 市地 下空间有序发展,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 我 国应 当采取统一立法模 式, 树立生态文明的规划理念, 及 时出台技术导则。
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 法》 ( 1 9 8 0 年) 、 喊市规划定额指标
暂 行规定》 ( 1 9 8 0 年) 、 《 城 市规 划条例》 ( 1 9 8 4 年 1和 《 喊市规 划法》 ( 1 9 8 9 年) ,但 皆未提及城市地下空 间规划 。
地 制 宜 ,制 定 了一 系 列城 市 地 下 空 间 规 划 方 面 的 地 方 性 法
新阶段 。l 9 8 0 年, 《 全国城市规 划工作会议 纪要》 系统总
结 了城 市 规 划 的历 史 经 验 ,批 判 了 “ 文 革 ” 期 间 不 搞 城 市
规 划和 忽视城市建设 的错误 ,端 正 了城市规 划的思想 ,达 到 了拨 乱反正 的 目的。在此背景 下 ,国家先 后出台 《 城市
1 9 7 8 年1 O 月 ,中央召开 了第三次全 国人民防 空会议 , 确立 了 “ 全面规划 ,突 出重点 ,平战结合 ,质量第一 ”的 人 民防空建设方针 ,人 民防 空工作 指导思想 发生战略性调
整 ,过 渡 到 全 面 开 展 、 协 调 发 展 、 注 重 质 量 、 平 战 结 合 的

民防史话

民防史话

国际民防的产生与早期发展民防是随着空袭的产生而产生的,并随着空袭危害的发展而发展。

1849年,奥地利军队在围攻威尼斯城时,放出了几百个携带30磅炸弹的热气球轰炸威尼斯,从此揭开了空袭作战的序幕。

1903年,美国人莱特兄弟发明制造了世界上首架飞机,很快飞机就被用于军事目的。

开始飞机只是用来从空中向地面敌方阵地侦察和拍照。

1911年意土战争中,意军飞行员从飞机上向土军阵地投掷了数枚手榴弹,虽杀伤效果不大,但给土军以较大震撼。

此举很快为其它国家效仿,随后出现了轰炸机和轰炸航空兵。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空袭作战方式已被广泛运用。

比较有影响的是德国使用200多只飞艇和400多架飞机对伦敦实施昼夜轰炸,炸死炸伤英国4000多人。

同时,英、法等协约国也对德国实施了报复性轰炸。

为了减轻空袭造成的危害,英国于1914年首先在伦敦建立了民防组织,组织实施发布警报、疏散居民、抢修、救护,从此以保护民众,减轻空袭危害为目的“民防”开始出现。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产生了国际民防组织,法国医生乔治·圣保罗发起并向政府提出申请,随后在日内瓦建立了第一个国际性非政府民防组织,旨在战时实行人道救助工作。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轰炸机迅速发展,空袭作战理论蓬勃兴起,为尔后大规模空袭作战奠定了物质、组织和理论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交战双方都毫无顾忌地把城市居民和工业设施当作靶子,大肆轰炸、杀伤、破坏。

比较典型的空袭有:德国对英苏轰炸,美、英、苏对德国轰炸,美国对日轰炸。

使用的兵器既有各种轰炸机、强击机,也有v-1、v-2导弹,1945年8月美国还使用了两枚原子弹对日本广岛、长崎进行了核打击。

二战期间,交战各方共投入飞机上万架,总投弹量达500余万吨。

面对城市和平民遭受的严重空袭毁伤,交战各国都采取了观察、警报、隐蔽、构筑防空壕(洞)、抢险抢救、消防灭火等民防救助措施。

由于各交战国及各城市对民防重视不同,防护效果和损失程度也有很大不同。

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体系构建与探讨

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体系构建与探讨

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体系构建与探讨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防综合防护体系的建设也不断发展,人防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其实施不仅直接指导规划所在地的人防建设,而且对当地的城市建设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当前以人防工程规划为主体的人防建设规划编制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字: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体系构建与探讨引言城市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建设具备三个部分的效益,其一是战备效益,其二是社会效益,其三是经济效益。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防空需要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战略方针实施建设,即在保证战备需求的基础上,可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促使人防工程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1人防建设具备的特点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工程和其他一般基本建筑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其一,人防工程建设不能完全依据商品流通的一般原则:投入、产出、交换、分配、再生产等。

不过,需要在满足人防工程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对战备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尤其是经济效益。

其二,人防工程具备一定的特殊防护要求,相比于其他普通的一般建筑,人防工程需要增加15%左右的成本投资,并且这部分投资属于非利润性。

另外,在一些城市建设中,与之相配套的工程只有投入,并没有相对应的产出,并且为了人防工程处于正常状态,还要实施一定的维护和管理。

其三,在人防工程建设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的情况下,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化组织团体投资等相关形式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并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方法和测算方案的制定。

2人防建设规划的发展我国人民防空工作开始于1950年10月31日,迄今已经走过了66年的发展历程。

人防建设规划起始于1986年,由国家人防委、建设部联合主持的“全国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座谈会”在厦门召开,会议提出“人民防空部门要参与制定城市规划,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如缺少人民防空建设的内容或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予以补充或修改,并按规定要求报批。

第三讲城市规划体系

第三讲城市规划体系

第三讲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概要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发展过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建设以住宅、市政设施的整理恢复,以及城市环境清理为主组织建设:1952年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1952.9举行第一次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并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制城市规划设计程序草案》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伴随前苏联援建156个项目工业建设的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确立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规划模式1954年召开第一次全国建设会议,强调加强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并讨论了《城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城市规划批准程序(草案)》、《城市规划编制程序试行办法(草案)》确立城市规划为工业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地位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规划:兰州、包头、太原、洛阳、西安(图9—1 兰州市“一五”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图9—2 包头市“一五”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大跃进”及随后的调整时期(1958-1965)作为“闹剧”的“大跃进”在城市规划域建设领域中的体现:废除“功能分区”工业用地遍布全市,例如背景在西北的文教科研区以及居住区内安置工业用地城市人口规模急剧膨胀,来不及进行规划。

城市基础设施资金、城市绿地被占用,城市生活环境恶化将过城市化的后果嫁祸与城市规划(1960.11李富春副总理在第九次全国计划会议上提出“三年不搞城市规划”)除个别“三线”建设城市外,城市规划停滞“文革”动乱时期(1966-197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住宅建设的停滞从根本上否定城市的“三线”工业建设城市规划部门被撤销,工作人员被下放,城市规划资料被销毁,城市建设处于无序状态例外:作为震后重建的唐山市规划改革开放后的城市规划(1978-)1978年12月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文革的否定”1978年“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1980年“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迎来了“城市规划工作的第二个春天”“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城市规划的作用与地位,以及控制大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建设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80.12.16•【文号】•【施行日期】1980.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1980年12月16日)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和许多城镇正在积极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为了使这一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以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现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拟订,并经1980年10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试行。

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望随时告诉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略)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规划文件的具体编制,由各城市城市规划部门所属规划设计机构负责;没有城市规划设计力量的中、小城市和镇、县城、由省、市、自治区所属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协助编制,也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协助编制。

工矿区规划,由工业主管部门规定,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完成。

第三条为了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人民政府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情况、资源条件、现状特点、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区域规划,原则规定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城市总体布局和各项建设发展的原则要求,并附城市总体布局示意图。

浅谈人防规划编制与人防工程建设程序

浅谈人防规划编制与人防工程建设程序

浅谈人防规划编制与人防工程建设程序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城市化的“灵魂”和“龙头”,而人防规划是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防灾规划或地下空间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本文就人防规划编制的步骤和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等问题,谈几点粗浅认识。

关键词:人防;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程序;意义Abstract: The urban planning is the fundamental basis of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t is also the “soul” and “leading” of urbanization, and the civil air defense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urban planning and urban disaster planning or planning of underground space, it is the basis of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eps and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procedures of the civil defense planning.Key words: civil air defense; plann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procedures; significance一、编制城市人民防空规划的重要意义城市人民防空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总体的防护要求,重点是人防设施(主要是人防工程,也包括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含新建和改造)发展的目标和计划作出的全面部署,它确定了规划时期内城市人防发展水平、建设重点、布局和步骤等,是搞好城市人防建设、增强城市防护能力的主要保证,它可以保证城市人防建设有重点、有秩序、合理发展,避免建设和作用的随意性、不均衡性,减少浪费,提高利用率;可以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目标防护有计划实施,依法建设、使用和管理;可以保证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基本保持同步,协调发展等等。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3.08.25
•【文号】建质[2003]172号
•【施行日期】2003.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
正文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
《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的通

(建质[2003]172号2003年8月25)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人民防空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证和提高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由建设部和国家人防办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经审查批准,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

省人防办印发《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防办印发《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防办印发《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9.08.14•【字号】青人防办〔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省人防办印发《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防办〔2019〕51号各重点城市(镇)人防办:为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促进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省人防办编制完成了《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8月14日附件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青发〔2017〕16号),促进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中,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现就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防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建设,是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是落实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构建城市总体防护体系,节约城市建设用地,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科学、有序、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对于规范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地下空间、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各城市(镇)人防办要充分认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防空重大战略思想和青海省委《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精神,以防空袭和保存战争潜力为目的,强化人防工程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着眼战时、服务平时、支持急时,统筹考虑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科学确定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防护功能配比,节约资源和能源,改善城市环境,从整体上增强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和防护能力。

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实施办法

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实施办法
(五)城市的供气、供热等系统应安全可靠,并制定防止事故发生和灾情蔓延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 城市的重要经济目标,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分散配置,制订相应的防护、抢修方案。对于适合地下工作环境和直接为战争服务的项目,应结合平时建设,有计划地转入地下。
第八条 城市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空、防灾的需要,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开发应尽量与已建人防工程结合,并按照城市防空预案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分区划片,合理连通,形成完整的防护体系。
第六章 建设资金和优惠政策
第七章 组织实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从整体上增强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和防护能力,保证城市具有平时发展经济、抗御自然灾害,战时防空抗毁、保存战争潜力的双重功能,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城市规划条例》、《人民防空条例》,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章 人防建设应适应和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第九条 人防建设应在保证战时防空袭斗争需要的同时,积极适应和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十条 已建的人防工程凡是能够利用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利用起来,并尽可能与城市地面建设和生活服务设施相适应,相配套。
(四)结合城市建设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所需经费、材料,可采取联合的办法,由城市建设部门和人防部门协调解决。
(五)鼓励社会各方面集资开发城市地下空间,采取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自愿投资办法向社会集资,也可采取预收用户租金的办法,有条件的还可以利用外资。
(六)银行应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货款,积极支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所规定。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管理费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2)工程监理费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2)人工日费用标准(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3)工程质量监督费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2)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4、研究试验费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6、环境影响评价费计费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计算方法:以估算投资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单位:万元(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3)敏感性调整系数(4)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7、招标代理费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平战结合视角下的人防工程规划研究

平战结合视角下的人防工程规划研究

楼t规划设计/T e ch n o l ogy平战结合视角下的人防工程规划研究徐可昕心,宋菊芳2,柴晓亮I,万晶3(1.中建三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下空间与人防设计院,湖北武汉430072;2.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0;3.中南建筑设计院建筑装饰幕墙中心,湖北武汉430071)摘要: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丝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要基础,平战结合是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对目前人防工程规划体系概况、存在的问题、国外先进经验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平战结合视角下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策略,以期为今后人防综合防护体系的科学构建提供新思路,关键词:人防工程规划;平战结合;地下空间开发0引言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始于20世纪60年代,20世纪80年代提出人防与地下空间相结合的目标,并逐渐兴盛。

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指岀要把人防工程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更好地发挥地下资源潜力,形成平战结合、相互连接、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空间。

目前全国人防工程使用率在50%以上,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成为地下空间开发最受关注的课题之一。

面对当前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国外复杂多变的形势,人民防空工程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对全面部署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对当前人防工程规划概况、存在的问题、国外先进经验等方面的研究.以期为更好地发挥人民防空综合效益及科学建设综合防护体系提供参考。

1人防工程规划概况1.1发展及现状我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始于1986年,原国家人防委和原建设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座谈会”,首次提出人民防空部门要参与制定城市规划等相关内容。

1988年原国家人防委颁布《国家人防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人防建设规划研究不断发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推进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进程,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在我国省市级城市中已较为普遍。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摘要(人防)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摘要(人防)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摘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2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11条,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13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16条,对重要的经济目标,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重要的经济目标,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第18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民用建筑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21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第22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23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2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补建或者补偿。

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1998年9月25日通过):第9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建设应当保证战时的使用效能和平时的开发利用。

第10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民用建筑计划、规划审批手续时,必须接受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审查.第11条,不能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易地修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实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第12条,市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地下空间利用

地下空间利用

19世纪是桥的世纪,20世纪是高层建筑的世纪,未来的21世纪则是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

——第八届国际岩石力学大会所谓“地下空间”,指的是埋置于地表以下具有一定规模的天然的或人造的空间,或者说“在岩层或土层中天然形成或经人工开发形成的空间”[1]。

地下空间被认为是“与宇宙、海洋并列,为人类最后留下的新的开拓领域。

”[2]作为一种公认的、宝贵而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3],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甚至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一种国策来对待[4]。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它特有的发展演化规律,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漫长的历史时期。

推动这一过程的,一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如人口的增长和智能的提高;二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现代意义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问题的解决而逐步兴起和发展起来的。

同时,地下空间本身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性能又使得它在几乎人类生活的其它各方面都得到了利用,特别是人类战争。

总的来说,地下空间的发展反映了人类由被动利用到主动开发地下空间的历史过程。

对这段历史的回顾可以发现,地下空间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会伴随人类活动而存在,是可资人类利用的宝贵资源。

1.2国外现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简介从15世纪开始,欧洲出现文艺复兴运动和产业革命,科学技术开始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特别是17世纪黄色炸药的使用和18世纪蒸汽机的应用,促进了地下工程的迅速发展。

1613年英国建成伦敦地下水道;1681年修建了地中海比斯开湾的连接隧道;1830 年英国利物浦建成最早的铁路隧道;1843年伦敦建成越河隧道;1863年在伦敦建成世界上第一条地铁;1871年穿越阿尔卑斯山连接法国和意大利长达12.8km的第一条公路隧道开通;1930年日本开始建设第一条地下商业街。

由此,现代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拉开帷幕。

现代地下空间利用的发展过程中,有两条非常明显的线索贯穿始终,其一是战争因素及地下民防的产生,其二是现代城市空间资源紧缺导致的城市综合症及其解决方案。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知识1 定义: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是指在一个城市内,根据国家对不同城市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确定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依据。

2 性质2.1人防工程规划是与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性规划,通常是城市防灾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

经批准后,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法规性文件。

2.2人防工程是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的一个重要文件。

防空袭预案中有关工程保障的要求,通过贯彻、执行人防工程规划而得以实现。

3政策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3.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3.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人防工程方案编制依据

人防工程方案编制依据

人防工程方案编制依据一、前言人防工程是指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战争、武装冲突、恐怖袭击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而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人员组织,旨在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人防工程的编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依据进行详细介绍。

二、国家政策法规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国家关于人防工程的政策法规包括《人防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人民防空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人防工程的基本要求、建设管理制度以及人防设施的种类和数量等内容。

编制人防工程方案必须符合这些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三、城市规划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还必须考虑城市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的活动,其目的是合理利用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到城市规划的要求,确保人防设施的布局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不影响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并且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四、技术标准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还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人防工程的建设是涉及安全防护的重要工作,其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以保证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人防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了人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编制人防工程方案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社会需求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

人防工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重要设施,其建设必须与社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以保证人防工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编制人防工程方案时必须对社会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并且能够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六、经济条件人防工程方案的编制还必须考虑到经济条件。

人防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编制人防工程方案时必须考虑到经济条件,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要兼顾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以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过分的经济负担,并且能够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浅析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结合建议

浅析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结合建议

浅析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结合建议发表时间:2019-04-03T14:58:25.41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5期作者:苗家明[导读] 追求长远和稳定的发展,以便构建出功能完善、平战兼顾、具备强大防护能力的人防工程建筑。

摘要:根据现如今我国在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实力可知,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之内,我国都需坚持将防御作为重点的战略方针。

而人防工程建设作为防控的重点内容,其具有造价高、周期长等诸多特点,为贯彻我国“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战略方针,和平阶段搞好人防建设,是十分有必要的。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互相结合;抵御灾害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较为迅速,在该背景下,人防工程的建设一方面可以帮助城市抵御各类灾害,还能提升整个城市的综合质量,所以在加大城市建设力度的同时,大力发展人防工程的建设,势在必行。

而若要推进人防工程的建设,须当充分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将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和改善人防建设在城市建设中所起的作用,追求长远和稳定的发展,以便构建出功能完善、平战兼顾、具备强大防护能力的人防工程建筑。

一、人防工程在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一)人防建设的意识较为淡薄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普遍富裕,但是人们对于人防建设的关注却颇少,大多数人所关注的还是物质生活以及经济效益,在城市建设的大多数行为当中,对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往往被定义为负担,往往以各种方式减少或者回避,从而导致人防工程的建设被严重限制。

之所以如此,还是在于人们对于建设人防工程意识的缺乏。

(二)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尚处于无序和被动状态因为人防工程在城市的建设中是强制性建设的,所以建设人防工程往往存在被动型,而被动性积累到一定程度变会产生无序性,且人防工程在布局方面具有区域性失衡现象,人防工程在类型上也有较为严重的缺陷,从而致使对于人防工程的建设体系存在各种缺陷,进而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其防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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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防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
划编制办法
人防委字[1988]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人民防空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为做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简称规划,下同),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

第三条规划应贯彻执行平战结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四条规划编制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防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第五条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规划期限应一致,一般分为近期、远期和远景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审批,未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城市,应补充编制。

第六条编制规划的经费,由所在城市政府统一拨款解决。

第二章规划内容
第七条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总体防护与措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等。

第八条城市总体防护与措施
1.确定城市总体(规模、布局、建筑密度等)防护方案,城市防空工
程建设体系和分区结构;
2.城市主要疏散道路的位置和控制要求;
3.广场、绿地、水面的分布和控制要求;
4.重要目标的防护措施;
5.人防警报器的布局和特点;
6.供水、供电、煤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防护措施;
7.对生产、储存危险有害物资的工厂、仓库、提出选址、迁移疏散方案;降低产生灾害程度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1.确定城市人防工程的总体规模、防护等级和配套布局;
2.确定人防指挥通信、人员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防空专业队、疏散干道等工程的布局和规模;
3.已建人防工程加固改造和平时利用方案;制订城市现有地下空间战时利用和改造方案。

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

1.确定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的主要方面和项目;
2.确定规划期内相结合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布局;
3.提出相结合项目的实施措施。

第三章规划编制程序
第十一条编制规划首先要全面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资料一般包括:城市的性质、自然条件;人口发展规模和分布;现有地下建筑物的分布和规模;重要目标的分布;交通运输系统的现状和布局;地下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布局;已建人防工程现状和布局等。

第十二条对城市进行核武器、常规武器和主要自然灾害伤效应分析,合理确定设防分区、工程布局、工程防护标准、人口疏散比例,选择最佳的综合防护方案。

第十三条规划方案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评审、选优和技术鉴定。

第十四条待大城市一般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确定规划的总体格局后再进行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可参照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办法编制。

第四章规划成果
第十六条规划成果包括主体、附件两部分。

证件包括规划图和文字说明;附件包括指标选择和数据说明等,其深度应达到为编制实施计划提供依据的要求。

图纸包括:城市总体防护规划图;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图;人防建设与城市开发地下空间相结合规划图及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图纸比例一般应为五千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文字说明中应附必要的缩图。

第五章规划审批
第十七条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中央直辖市和一类省会城市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军区人防委审查同意后,报国家人防委和建设部审批。

二类人防重点城市的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家人防委和建设部备案。

三类人防重点城市的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自治区人防委和建设厅(建委)备案。

第十八条规划文件和图纸要严加管理,注意保密。

第十九条规划审批后,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改变,如作重大修改,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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