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执法问题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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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法办案工作心得体会3篇

工商执法办案工作心得体会3篇

工商执法办案工作心得体会3篇工商执法办案工作心得体会【1】这段时间,在忙着办几个案子,由于所里的执法人员少,加上执法人员的能力有限,遇到许多的难题,我不得不去一一面对,出谋划策,深思熟虑,觉睡不好,饭吃不香,弄得自己身心疲惫,效果不理想。

虽然案件上没什么收获,自己却有一些心得体会:一、执法办案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不断的充实,才会让自己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更能得心应手。

曾认为自己所掌握的办案知识足以能应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放松了对自己业务的学习和对自己的更高要求。

当这次有了突发的特殊案件,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完全清楚的掌握职能范围内的所有业务知识。

遇事后,才认真的去对照法律法规,寻找方法和答案。

而某些案件的突破口关键是第一手资料,等你回家再去翻书学习,寻找方法的时候,案件当事人也许早以做好了应对你的准备。

法律知识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而办案的技巧和能力要在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的学习、借鉴、交流以及实践、探索而得以提高。

能够成功的办大要案件,不仅需要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如何发掘案源,如何取证,如何应对不同性格、不同身份、不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证人都要有聪明的头脑。

考验的不仅是你掌握的业务知识,也许还有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等知识,这就需要培养我们的综合素质。

二、做人要争取做个有地位的人,办企业要争取做大做强。

有地位的人包括有权的人,有势的人,有钱的人。

有地位的人好办事,受人尊重,有时还可逃避一些责任。

大企业不仅受到地方党政的尊重和保护,也能得到一些更多实惠和偏袒,甚至放纵一些违法行为。

为什么?因为社会太复杂!三、法制不建全,如有些明知是违法行为,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追究。

四、赋予职能,却没有更大的职权去支撑,不好开展执法工作。

如询问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合作,没有职权去强制;想收集应当有的证据,当事人不提供,没有职权强制搜查等等。

即使可与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但也有许多特殊情况和不便之处。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写作提纲一、序论提出中心论题,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一)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述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二)对当前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分析;1.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极为广泛2.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突出3.行政自由裁量权失控原因分析(三)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对策及建议1.充分认识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性和对其控制的必要性2.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规X行政行为,强化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事前防X3.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完善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事中监督4.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查究制度,强化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后查究5. 建立和完善公务员队伍执法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规X执法行为。

三、结论结合本论部分,对规X和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作进一步阐述和呼吁,与开篇论题相响应。

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摘要:本文立足于基层行政执法视角,以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长效监督体系为目标,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涵义及其存在背景进行了全面的学习、交流和探讨,并以笔者所从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当前行政自由裁量权普遍存在的“滥用”、“失控”现象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同时,结合笔者长期从事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对如何有效规X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事前防X,强化事中监督,明确责任查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规X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依法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

尽管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定了一些必要的、合理的法理限制,但由于行政行为的广泛性和法律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抽象性规定,加上部门争利及执法主体素质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行政自由裁量权一定程度上存在被滥用甚至失控现象。

XXX工商局提升12315服务水平现场会讲话提纲

XXX工商局提升12315服务水平现场会讲话提纲

xxx工商局提升12315服务水平现场会讲话提纲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市工商局在我局组织召开提升12315服务水平活动现场会,首先谨让我代表xx区工商局全体干部对各位领导、同志们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6月17日到29日,全省、全市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会议相继召开,为认真落实省局周局长、市局陈局长的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繁荣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讨论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综[20xx]100号)和《关于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会议的通知》(闽工商明电[20xx]28)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xx年6月1日起,我局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大讨论,制定了《xx区工商局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实施方案》、《xx区工商局十项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把省局“十个提升”内容逐一分解落实,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干部积极献言献策,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也受了到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次市局把提升12315服务水平试点工作现场会放在我局举行,既是对我局提升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全体干部的鞭策和鼓舞。

为切实全面提升12315服务水平,在吸取省内兄弟单位做法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提出“一个中心、二级分流、部门参与、讲求时效”的提升工作思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取得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紧锣密鼓地开展提升12315服务水平活动。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提升12315服务水平工作已初见成效,现把我局所作的一些探索和经验介绍一下,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提升12315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提升12315服务水平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经济不断发展,消费者投诉的意向也日益延伸,提升12315服务水平也要顺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观念不断更新,职能不断拓展,服务体制不断调整,服务模式不断改革,服务手段不断创新,地位作用不断提高的创新发展历程。

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定稿)

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定稿)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提纲一、摘要二、关键词三、引言四、正文(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及其原因(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五、结语六、参考文献【内容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乡镇政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

对乡镇政权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等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本文针对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弊端以及采用的改革措施作了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

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为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

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走出困境,不仅要依靠乡镇自身的努力,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改善干群关系等等。

同时还应从客观方面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切实改善乡镇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乡镇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一是权责不对等;二是政府职能庞杂、错位;三是工作体制的矛盾;四是财政紧张,负债严重;五是党政不分,政事不分;六是工作考评片面;七是干部工作不安心;八是舆论导向的失衡性。

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许多乡镇干部发出了“乡镇干部难当,农村工作难做”的感叹!上述问题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从主观上讲是由于乡镇领导的管理水平,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不高,行政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不当。

客观上来说体制结构等相关因素也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

行政执法案件中现场笔录制作要点篇一: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即为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一种格式文书。

记录的内容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工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

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1十分重要。

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三、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3、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持营业执照的要说明是否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8、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的作用

一、个人的讨论提纲1、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对现实生活有何影响?2、生活中的各类人群如何发挥行政法的作用?3、行政法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4、行政法对人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及日常行为有何影响?5、怎么样正确认识及运用到行政法及其作用?二、实际案例某商场在2002年春节前后超出经营范围,违法经销家用电器。

辖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证后当场吊销了商场的营业执照并没收了全部家用电器。

事后,该工商局也未实施其他行为。

问:(1)本案中工商局是否构成违法行政?说明依据。

(2)吊销商场营业执照可否适用听证程序?说明依据。

1违法。

未经法定程序作出负担性行政行为。

2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法律依据(行政法的考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小组讨论的提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2.0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

信封上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5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12月6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工作,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款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的基本方式:以当事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全部款项扣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需支出,为违法所得。

第四条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全部款项,包括尚未实际收到的应收账款、未完成兑付的应收票据以及因实施违法行为减少的支出等款项。

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市商务局为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调研提纲,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年来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06年依法展开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由单一的生猪屠宰执法正式步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列。

截止2014年底,我县已展开的执法项目有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和洗染业等。

2014年,执法出勤2114人次,立案办结案件276宗,其中:成品油193件;占70%;生猪屠宰15件,占5%;酒类流通32件,占12%;零售商促销、再生资源回收等36件,占13%。

处理涉案人员158人次,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案件来源:举报案件,占18%;市场日常巡查案件,占82%。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商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5人。

现有在岗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14人,企业正式职工4人。

装备方面,更新执法专项车为3辆,摄影机1部、录音笔2支,照像机5部,电脑5部,全体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上岗。

二、主要措施(一)队伍建设。

我局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视为提升商务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从抓队员素质入手,树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提升队伍的“战斗力”。

多年来,执法队伍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办案现象。

(二)制度建设。

建立学习、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奖惩、案卷归档等十项执法制度,并逐项严抓落实。

(三)法制建设。

申报办理执法主体资质证和核定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依程序办案,把案件办成“铁”案。

近十年来,没有出现一宗因执法不当造成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

三、试点变化自2009年我县商务被列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来,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是提升了部门的整体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国家试点县的层面来高标准安排;二是执法人员的对自身的责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从点滴事情做起,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创新执法手段 规范执法过程 发言稿提纲

创新执法手段 规范执法过程 发言稿提纲

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过程发言稿提纲从面上来看,主要是由于体制改革频繁,内部职能融合需要一定的过程,立法层面对全局性程序规章修订、完善与改革进度不相适应,上下级之间的事权划分不够清晰,执法体制不够合理顺畅,上级机关对下指导弱化,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个体来看,自身执法能力不足,因体制调整带来的知识更新特别是法律知识更新要求高、时间紧,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无法在短期内得到充分、有效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有执法畏难情绪,存在怕作为、不作为、不规范作为的现象,执法容错机制未能有效建立,执法激励手段较少,责任重、奖励少导致执法人员不愿意从事执法办案工作。

1、思想认识不清,执法意志不坚定。

部分执法人员少担当、怕担当,相对于执法监管等工作来说,认为执法办案工作要求高、时间长、工作累、吃力不讨好,执法责任终身负责,思想负担重,怕执法、怕犯错、怕担责的情况比较普遍。

2、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水平不高。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法律素养不高,执法技能欠缺,导致执法过程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尤为突出的是体制改革合并后,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个部门人员对各自原部门法、执法监管方式等比较熟悉,对其他两个部门的法律法规、执法监管要求不熟悉,影响了全面执法推进。

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协调能力、现场管控能力、检查突破能力、调查询问能力、文书写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执法人员缺少,年龄结构不合理。

从亭湖局来看,体制改革后人员未增加,实际职能包含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的全部职能,新增了原卫生部门的餐饮管理职责、原价格部门监管职责、原商务部门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职责、原盐业管理职责、原科技部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监管职责,执法人员数量少、能力不足与监管需求大、素质要求高、工作标准严的矛盾,将在一段时间内显得尤为突出。

从年龄结构看,亭湖局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6岁,人员年龄偏大的同时,还对知识结构的更新、业务能力的提高带来负面影响。

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单位及个人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如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如何更好的履行行政监督职能从而避免引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增加行政成本,更好的把握好处理自由裁量与羁束行政执法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两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法典,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

由行政执法争议的公正性影响,行政复议这个简便、迅速的一裁终局制度被当事人更多的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能提起行政诉讼。

而行政诉讼法更注重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作为一种司法行为,作为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往往被更多人最终选择。

而我国现在诸多行政执法领域,受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对执法范围的理解、对执法对象利益的漠视、政府考核导向的影响都从很大程度影响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方式、方法。

因此,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知法犯法等倍受公众质疑的事件,也就屡屡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作用,维护社会弱势群众利益,但如何更好的让公民利用好这两部法典,在加强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应当从源头注重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与制约,减少基层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切实践行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方针。

关键词:行政执法和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提纲一、行政执法过程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一)行政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存在乱象2.执法权限模糊不清,职能交叉现象严重3.行政执法缺乏统一的执法裁量标准4.行政征收费用存在“以罚代管”5.行政执法过程存在执法不公现象6.对行政执法公开度和群众维权意识不强(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1.行政监督主体多元,行政监督职责不明确2.行政监督缺乏有统一的规范标准3.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4.行政监督主要局限于事后追惩5.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力量薄弱二、对行政执法过程监督的建议1.提高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2.细化行政执法处罚权的决定程序。

工商管理论文提纲

工商管理论文提纲

工商管理论文提纲工商管理论文提纲工商管理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

工商管理论文提纲范文一:第1章引言1.1 研究背景1.1.1 数字化城管是时代的必然需求1.1.2 数字化城管是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1.1.3 数字化城管是顺应世界潮流1.1.4 沈阳市构建数字化城管势在必行1.2 研究课题的目的和意义1.3 研究课题的内容与方法1.3.1 研究内容1.3.2 研究方法1.4 论文的基本架构第2章数字化城管概念及技术综述2.1 数字化城管的沿革2.1.1 数字化城管的概念2.1.2 城市管理与数字化城管的联系2.1.3 数字化城管与数字城市、城市信息化的关系2.2 国内外数字化城管的演变2.2.1 世界范围内数字化城管的兴起于发展2.2.2 中国数字化城管的兴起和发展2.2.3 中国数字化城管在世界上的地位2.3 数字化城管涉及的核心技术2.3.1 遥感技术(RS)2.3.2 全球定位系统(GPS)2.3.3 地理信息系统(GIS)2.4 “数字化城管”应用的管理方法第3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需求分析3.1 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现状3.2 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存在的问题3.3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需求分析第4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4.1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4.2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设计的目标4.3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设计的内容4.4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总体架构示意图4.5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总体流程第5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设计5.1 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总体构架5.2 数字化城管应用子系统的设计5.2.1 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5.2.2 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5.2.3 协同工作子系统5.2.4 地理编码子系统5.2.5 监督指挥子系统5.2.6 综合评价子系统5.2.7 构建与维护子系统5.2.8 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5.2.9 数据交换子系统5.2.10 督察督办管理子系统(电脑端)5.2.11 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领导通)5.2.12 抽查考评子系统5.2.13 信使服务子系统5.2.14 城市管理门户网站第6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构建的保障措施6.1 拓展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的适应性6.2 降低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投入的成本6.3 纠正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偏重技术的弊端6.4 管理者需要转换职能6.5 奖惩配套措施有待完善6.6 建立信息共享与协同督办环境6.7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和利用本文结论本文对数字化信息系统设计是在借鉴了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之后,考虑到沈阳城市的自身特点和建设的优势而设计,是有可能付诸实施的工程项目,但是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升级改造,功能不断增加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建设时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先建立经济效益明显的信息系统,尽快在工作中发挥出作用,这样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未来的前景才会被人们看好,对他寄予厚望。

工商部门执法工作总结

工商部门执法工作总结

工商部门执法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工商部门在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市场秩序、
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是对工商部门执法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一、执法工作总结。

1. 加大执法力度。

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
产品、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2. 完善执法手段。

工商部门不断完善执法手段,引入了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
了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

3. 加强执法协作。

工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了执法合力,共同
打击违法行为,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执法工作展望。

1. 加强行业监管。

工商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建材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2. 完善执法手段。

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先进技术,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做到精准打击。

3. 拓展执法领域。

工商部门将拓展执法领域,加大对网络经济、跨境电商等新
兴领域的监管力度,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总之,工商部门在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我们
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工商部门将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为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皮书-北京工商局教学提纲

白皮书-北京工商局教学提纲

勤政责任“白皮书”为进一步提高分局的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依法透明、高效清廉、为民务实的政务环境,按照房山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局决定以构建勤政保障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为强化责任,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现将分局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制成勤政责任“白皮书”。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内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二、负责上级登记机关授予或委托的登记注册工作(含企业法人登记、企业营业登记、公司登记、分公司登记、合伙企业登记、独资企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市场登记);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按规定程序核发、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

三、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竞争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五、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及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食品质量的检测;查处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案件。

六、依法监督和规范辖区内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展销会的登记审批及监督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八、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九、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对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工商学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进行指导。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复习要点教学提纲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复习要点教学提纲

一、工商行政管理的的概念工商行政管理是指政府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1、工商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当前主要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3、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行为、市场交易行为以及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4、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沿革1、1952年10月,中央私营企业局与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政务院。

2、1969年9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部、粮食部、供销合作总社合署办公;1970年7月,上述四个单位正式合并为商业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归商业部商管组负责。

3、1978年9月,恢复建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主要职责是“四管一打”,即: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

4、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调整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调整为“六管一打”,即: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个体工商业管理、广告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及监督检查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5、1996年,以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核定36万行政编制为契机,改革以行政区划设工商所为按经济区域设工商所,推进小局大所、精局强所建设。

6、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了省以下垂直管理。

7、2001年3月,调整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

8、2001年底,市场管办脱钩工作全面彻底完成,实现机构、人员、职责、财物“四分开”。

9、从1996年开始,连续六年在全系统开展了“工商形象建设年”和“整顿队伍作风”的活动。

2012年行政执法考试真题附答案

2012年行政执法考试真题附答案

复习提纲(后面带答案)一、判断题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设常务委员会。

2.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侯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若是现行犯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报告。

5.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须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7.副总理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

8.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臵。

10.国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11.人口超过十万的乡、民族乡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名。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13.人口不足三千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14.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各少数民族选民必须联合选举。

15.企业法人终止后,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进行公告。

16.共同犯罪就是指犯罪人为两人以上的犯罪.17.无意识的危害社会的动作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18.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9.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20.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21.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2.行政机关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一律承担法律责任。

询问笔录技巧

询问笔录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和技巧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

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1、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

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有步骤、按计划地展开询问工作,才是制作询问笔录的第一步,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了解基本案情。

办案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案已有的材料。

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案件的性质和经过、已有证据材料等。

了解这些基本案情,可以在大脑内搜索当事人大概的违法事实。

这对个案的定性,笔录的定势将起到关键作用。

不仅可以提高询问的效率,而且可以减少询问的盲目性。

(2)、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

在个案中,询问之前了解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再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对个案进展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样一个当事人,同样是一个办案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只是询问的先后次序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不一样。

因为,有些涉案当事人,他在整个违法事实中,有的是知情者、主谋者,有的是协从者、参与者,如若不加以分析,把主次顺序搞错了,可能导致询问工作无功而返。

在通常不加以注意的情况下,个案中先询问涉案的知情者,他就有可能把其所知情的违法事实推向参与者;如若执法人员再来询问参与者,事实上他本身是不知情者,这样就会使已知变为不知,不知的还是不知,影响询问的进度和效果。

(3)、确定询问的必需物品和地点。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年任务清单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年任务清单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年任务清单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每年都会制定一份任务清单,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

本文将以清单的形式,详细介绍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工商局的年任务。

任务一:强化市场监管1.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与有序。

通过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环境。

2. 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工作。

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领域,加强抽检和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3. 优化监管模式,推行风险监管机制。

建立风险预防与应对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问题。

任务二:加强信用信息建设1. 健全信用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完善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机制,提高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和监管。

2. 推动信用互联网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

3. 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提高失信成本。

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贷款优惠和行业协会会员资格等措施,推动企业重视信用建设。

任务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2.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打击侵权行为。

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任务四:优化投诉处理机制1. 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诉处理渠道。

通过建立热线电话、在线投诉平台等方式,提供消费者便捷的投诉途径。

2. 加强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及时跟进投诉案件的处理进展,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

执法装备现状及执法装备标准调研提纲

执法装备现状及执法装备标准调研提纲

执法装备现状及执法装备标准调研提纲附件:执法装备现状及执法装备标准调研提纲统计单位:一、执法装备现状(一)行政执法装备现状l、独立核算行政执法机构总数。

其中,省级执法机构数量;地市级执法机构数量;县级执法机构数量。

2、直接参与行政执法的执法人员总数,已经核定编制的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其中省级执法人员数量,核定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地市级执法人员数量,核定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县级执法人员数量,核定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二)罚没收入情况2002年至2006年,每年罚没收入总量,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执法办案经费数量(以年度为单位分别统计)。

(三)办案情况2002年至2006年,每年立案数量,涉及案值多少万元;实际查处案件数量,涉及案值多少万元(以年度为单位分别统计)。

1(四)执法装备基本状况1、执法专用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

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其中省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地市级市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县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2、执法专用交通工具。

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其中省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使用五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数量;地市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使用五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数量;县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使用五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数量。

本系统执法交通工具的主要类型是什么,如,轿车、越野车、摩托车等,各自所占执法交通工具的大致比例。

3、执法通讯工具。

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其中省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地市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县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本系统执法通讯工具的主要类型是什么,如,移动电话、对讲机等,各自所占执法交通工具的大致比例。

4、执法取证工具。

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其中省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地市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县级机构现有台件数量,原值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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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执法问题提纲主要讲两个内容:一是工商行政处罚的证据问题;二是目前工商行政执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案例来讲)。

第一个内容工商行政处罚的证据问题这个内容,主要讲证据的种类、要求、调查和收集、核实和认定等内容。

应当收集哪些证据,怎样才是证据确凿,意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十六字”方针)、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二十字方针”)的规定,主要证据是否确凿,是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判断工商机关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重要要件。

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和法定要求,只在第36条规定了调查和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和在第37条规定了调查和收集取证的两个方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下称总局28号令)参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了证据的种类,以及部分证据的法定要求、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法定方式。

28号令修改情况(24条“询问”、28条“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第29条“现场检查”、31条“鉴定”、43条“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较全面地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和法定要求、调查和收集证据、核实和认定证据的规则。

建议:每个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总局第28号令,和行政诉讼法、相应的司法解释。

案例分析:当事人不配合,如何确保证据的合法性案情: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工商局三位执法人员于2007年10月31日对位于该市xx路22号二楼的xx目标电子竞技运动训练中心 (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20台电脑均有顾客在互联网上玩游戏、聊天及浏览信息;3台ADSL客户端设备,2台分离器和1台光纤收发器等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某市工商局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该中心的现场负责人张x以及顾客陈x、王x进行了询问调查。

同日,某市工商局对该中心立案。

同年11月1日,某市工商局对该中心再次进行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张x以及顾客宋x分别进行了询问调查;同时,以该中心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为由,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扣押了20台电脑主机。

2008年4月7日,某市工商局在文化局、街道办的三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在扣押的20台电脑主机开机取证。

2008年8月16日,某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中心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从2006年12月起,在其经营场所擅自向公众提供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没收在扣押的20台电脑主机。

分析:在某市工商局调查该案的过程中,当事人某目标电子竞技运动训练中心(以下简称xx中心)反应强烈,拒绝配合调查,其法定代表人不接受调查,不在证据上签名,不签收文书,最后对某市工商局作出的扣押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均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如何确保证据的合法性?这个问题,多年以来一直是令工商执法人员困惑的难题。

一、关于调查取证的合法性问题。

依法取证,是确保证据证明力的关键。

在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如何依法取证,以确保证据的证明力,尤为重要。

该案中,某市工商局取得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电脑运行记录等证据,以证明了xx中心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

下面,对该四种证据的合法性一一进行分析。

一是现场笔录。

某市工商局分别于2007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对xx中心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

xx中心在诉讼中认为,该两份笔录上没有该中心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不符合证据的要求,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总局28号令第二十九条以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两份现场笔录必须符合两个法定要求,方为有效证据:其一是内容合法,即现场笔录必须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其二是形式合法,即现场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第三人在场,且笔录必须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该案中,从内容上看,两份现场笔录记载了检查的具体时间分别是2007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地点为某市xx路22号二楼;现场的情况是:共有20台电脑,均有顾客在互联网上玩游戏、聊天及浏览信息;3台ADSL客户端设备;2台分离器和1台光纤收发器等设备处于工作状态;该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李x不在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拍照。

以上内容均符合28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现场笔录之内容要件。

从形式上看,两份现场笔录由xx中心现场负责人张x在当事人栏目签名确认,顾客陈x和王x(第一次笔录证人)、宋x(第二次笔录证人)在证人栏目签名作证,三名执法人员在办案人员栏目签名。

以上签名均符合28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现场笔录形式要求。

而张x为xx中心在场的负责人,受过高等教育,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xx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李x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张x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确认的是xx中心当时被检查的客观情况,而不是确认xx中心的意志,并不需要xx中心的授权;三位顾客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以证人的身份签名,符合“第三人”的法定要求。

因此,该两份现场笔录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均符合28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要件,为有效证据。

二是询问笔录。

某市工商局对xx中心进行第一次现场检查时,对该中心的现场负责人张x、以及顾客陈x、王x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第二次调查时,制作了对张x以及顾客宋x的询问笔录。

xx中心认为,以上五份笔录中,所有被询问人的回答几乎完全一致,均是对其不利的内容,明显为某市工商局臆造的,为无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8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询问笔录必须符合如下要件方为合法:其一,询问当事人或证明人时,应当个别进行;其二,制作笔录时,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以及允许其更正或补充(涂改部分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名确认);其三,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以签名等方式确认;办案人员也必须在笔录上签名。

该案中,五份询问笔录均显示,某市工商局对张x、以及顾客陈x、王x、宋x等四人进行了个别的询问;笔录上由四人所书“以上笔录由本人核对,确定无误”的字样并签名;所涂改的地方,均有四人签名;三名办案人员均在笔录上签名。

以上事实,证明五份询问笔录的制作程序均符合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而第二十四条并未规定询问笔录的内容要求,因此,xx中心以该五份笔录中的被询问人之回答内容几乎完全一致为由而认为是某市工商局臆造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作支撑。

三是现场照片。

某市工商局在对xx中心进行两次检查时,除了制作现场笔录外,还采取拍照的方式,将xx中心现场的设备、仪器的运行现状,以及顾客上网的情况记录下来。

照片冲洗出来后,参加检查的三位执法人员在照片上记载拍照日期、拍照内容以及签名确认。

xx中心认为,上述照片均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名,不能作为证据。

根据28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必要时,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的内容,结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无当事人、见证人在照片上签名并不影响照片的合法性。

该案中,某市工商局在制作现场笔录的基础上,采取拍照的方式记录现场情况,是对现场情况的再确认,且照片的内容与现场笔录的内容相一致,也即,上述照片作为现场笔录的补强证据,而不是主证据,因此,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名,并不影响照片作为证据的证明力。

四是电脑运行记录。

某市工商局在某市文化局、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在扣押的20台电脑主机开机取证,制作了电脑运行记录。

该记录记载了如下内容:开机取证时间为2008年4月7日;开机取证地点在某市工商局办公大楼xx室;被打开的主机显示内容为,桌面设有游戏入口,设有竞技游戏、休闲游戏等,C盘显示登陆互联网的网址及时间(均为两次现场检查当日时间),E盘显示有多个QQ号登陆、收取上网押金的记录等内容;制作记录栏目由某市工商局的三位执法人员签名;见证人栏目由某市文化局的两名工作人员、街道办的一名工作人员签名;备注栏目记载有“经两次书面通知,xx中心拒绝参加开机取证”的字样,记录后附有两份通知书以及送达回证。

xx中心认为,该记录没有当事人签名,不符合证据的要求;且某市工商局开机取证违反了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得取证的规定,为无效证据。

对于当事人通过不在现场、不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等不配合调查的方式,干扰工商机关办案,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2 8号令第四十三条进行了补救性的规定,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该案中,某市工商局两次书面通知xx中心参加开机取证,但xx中心没有派人参加。

为此,某市工商局请某市文化局、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见证,并注明xx中心不配合调查的原因。

上述做法符合28号令第四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时的证据提取要求,该电脑运行记录为有效证据。

而且,某市工商局是将该记录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的,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为2008年8月16日,某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xx中心不服该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的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证明某市工商局开机取证的时间(2008年4月7日)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前,某市工商局没有违反有关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得取证的规定。

瑕疵:某市工商局只作了电脑运行记录,没有制作计算机数据。

如果以计算机数据这种证据方式固定主机显示“桌面设有游戏入口,设有竞技游戏、休闲游戏等,C盘显示登陆互联网的网址及时间(均为两次现场检查当日时间),E盘显示有多个QQ号登陆、收取上网押金的记录等”内容,则证据更为确凿。

二、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关于管辖权问题。

管辖的问题,是该案的焦点问题。

xx中心为某市民政局于2005年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某市体育局,业务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策划、电子竞技赛事,培训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从业人员,经营地址为某市某xx路22号二楼。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xx中心认为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某市工商局对xx中心没有管辖权,提出如下三点理由:一是从企业的性质看,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的范畴;二是从经营范围看,其依法登记的经营项目,必须借助局域网或互联网进行,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其无需再向其他部门申请其他证照即可开展经营;三是从管辖范围看,即使其进行营利性经营的行为,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亦应由登记机关(民政部门)管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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