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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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子制造 了“商机”,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从经营者


的角度去 看,农 村集 贸市场 有 固定经营场所的经 营主体 很大 パ
一部分是农 民,有一部门经营者有时候不是主观上想 售假,


而是由于 农民自 身的原 因被不 法分 子欺骗而售假 。很大 一部 碉
分是受假 冒伪劣 商品巨额利润 的诱 惑去售 假。加 之农村 集 贸
富裕在不法分子 的假冒伪劣产品的低廉的价格面前极易上


当受骗,更 重要的 是农民 大多 数文化 偏低 、识假能力低,有 で
的农民对 最基本 的日常 生活小知识 都不懂,如“ 三无”产 品、 щ
保 质期等。更不用去说识别有些有隐蔽性的 假冒伪劣商品。


正是由于 有这么 大的消 费 市场的特定消费 群体,才给不 法分 浑


些地方领 导将行 政执法 与经济 发展 软环境对立起 来,要 求工 酆
商部门对 纳税大 户和骨干企业 不能 查、行政壁 垒不能 动。 二


是执法管 辖交叉、 错位。 工商部 门与许 多专职执法机 构,如
质监、卫生 、商检 等 部门职能重叠,执法 范围 模糊不 清,常
常出现某些领域 的交叉 执法 、重复 执法或 监 管的盲区和空白


市场适集 赶集流 动经营 的特点 为售 假者 提供了方便,集 散人 锕
走,一次 性交易 了之 。
(二)监管 不到位。 打击假 冒伪劣 是 一项复杂的社会系 岌
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 。只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鼐
局面 ,才能彻底进化市场, 目前在 农村负 责商 品日常质量监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_工商局工作总结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执法不严格、不规范。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包括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不严肃、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2. 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

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例如违规索要款物、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3. 执法效率不高。

由于一些内部管理问题和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徇私舞弊等情况,致使执法工作的效率不高,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导致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

4. 执法理念落后。

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思想落后,不注重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技能的提升,导致执法工作无法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5. 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工商局内部的管理存在一些漏洞,例如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力等问题,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二、改进思路和措施1.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制定和完善执法规范和流程,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保障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3. 提高执法效率。

优化工商执法办案流程,简化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快速的得到处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5. 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

加强工商局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增强工商局在社会中的公信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总结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其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不可忽视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1 执法主体权力过大,缺乏平衡机制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等,他们在具体执行任务时常常面临着巨大的权力压力。

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腐败现象出现,导致社会公正性缺失。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监督机构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1.2 法律适用不均衡、滞后在很多案件中,人民群众普遍反映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刀切”、“雁过拔毛”等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在执行环节上对不同情形采取相同或相似处理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也相对滞后,没能及时跟上社会发展变化的步伐,导致行政执法活动出现了一定的误差。

1.3 审查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审查程序是确保公正执行的关键环节,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程序设计不健全,容易造成案件审查时间过长、群众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

其次,在审查环节中缺乏足够的证据要求和质证途径,容易导致依据不明确、判决结果难以服众。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并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避免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应建立起有效监督机制,并加强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合作。

可通过设立独立有效的监察机构来严格监管、检查整个行政执法过程,并严惩相应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建议建设在线监督平台,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2.2 完善法律体系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公平正义,我们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修订,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此外,还需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

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

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日期:2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 2010-06-12 09:25 阅读次数: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兆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负有重要职责。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领域越来越宽,执法任务越来越重。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日趋增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克服或减少办案中的差错和失误,提高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办案要求,结合近年来笔者在案件评查和案件指导工作中的实践,现就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一)办案激情不高。

随着“两费”的取消,工商系统人员工资待遇得以保障,昔日困扰着每个人的沉重经济目标任务一下子如释重负。

因而在职能转型期,办案人员在感受“吃皇粮”的美好时普遍抱着“喘口气”的心态,导致办案激情锐减。

同时,由于部门预算未定,奖励机制不明,影响了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办案领域不宽。

突出表现案件类型比较单一。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全县系统办结的437起案件中无照经营类案件就有389起,且有90%为无照经营农资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仅有11件,商标案件5件,产品质量案件24件,广告案件4件,登记类案件3件,其它类型案件结1件。

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网络交易等案件为零。

(三)办案证据不全。

一是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完整。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客观上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

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维护了安全稳定和谐的消费经营环境。

同时,也应该看到,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本文从目前基层工商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以求商榷。

一、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环境难题突出。

1、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后,省以下工商机关虽然实现了垂直领导,然而工商执法与地方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在所难免。

“要规范还是要发展”、“重服务还是重管理”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

现实工作中,工商行政执法往往在面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个“软屏障”时,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从而导致个别地方政府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要求众多执法部门,尤其工商、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对纳税大户和骨干企业放宽执法尺度,甚至下发文件,明确要求禁止到这些企业检查,需要检查必须征得当地纪律检查部门的许可,给正常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和深度。

2、执法管辖交叉、错位。

工商部门与许多专职执法机关,如质检、卫生、高检、药检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或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这种不可避免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经营者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有时又为违法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之堂而皇之的打起了“擦边球”,政府的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正常执法状态。

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存在着多种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不尽相同,但都对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效率和公正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将就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1.行政执法不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或者执法标准不明确,会出现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

这些现象主要包括执法手段不当,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态度恶劣等等。

2.执法权力滥用在行政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会将自己的权力滥用,他们可能以私利为驱动,利用执法的机会获取不当利益,甚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达到某种目的。

3.执法效率低下在一些行政执法的场合下,执法人员的效率较低,其处理速度不能满足群众对行政执法的需求,常常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反感,特别是一些困扰群众的问题,例如市容环境、交通安全等等4.执法公正性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会根据其个人的喜好和偏见对当事人进行不公正的执法。

这些不公正的执法行为容易引起社会的不满和质疑,从而降低整个行政执法机构的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执法机构的制度存在问题存在执法制度不完备、法律标准不明确、执法机构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这些问题会直接引起一些行政执法的问题。

例如,一些非法的行政执法,就是由于执法机构没有制定能够规范执法的法规,缺乏合理的监管和评价体系等问题引起的。

2.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目前,一些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对法律的理解、对执法程序的掌握都比较低,不少人即使掌握了法律知识,但在实际执法中很难把握严谨的法律逻辑。

这些人员处理案件时,经常存在不知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

3.社会监督存在缺陷目前社会监督力度相对较弱,社会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且部分社会群体理性素养相对较低。

这些问题使一些执法人员失去了对行政法律的敬畏,而且容易导致执法机构产生一些不良行为。

工商所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所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所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立案调查不及时。

通过举报、检查等发现案源后,有的所未办理立案手续就着手调查取证,甚至有的案件到调查终结时才提请立案,使立案审批、案件核审、行政处罚同时进行。

(二)实施检查不严肃。

根据《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有的所由于管辖区域广、人员少,不按执法办案规定,不出示证件,或由一名工商干部“个别”进行,又问又记,或由一名工商干部、一名非正式人员“搭配”进行,或混着工商制服进行检查,损害了执法办案的严肃性、合法性。

(三)证据提取不全面。

(1)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未提取或提取不充分,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

如:对当事人已办理的许可证、合同等未提取,使证据孤单;对违法行为的起始时间、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经营额等未调查清查,造成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不能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提取的证据缺乏证据效力。

如:在提取的复制证据中,未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及调查人员签名;询问笔录中重要证据有涂改之处;有的证据未得到提供人的确认;有的当事人签字为雇工签字,没有说明雇工的自然情况。

(3)提取的证据不具有关联性,证据与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没有内在的联系。

(4)对非法所得的计算,仅以当事人陈述获利多少作为处理证据,缺少必要的证人、证物作为旁证。

(5)在询问调查过程中,不动脑筋,盲目地问,对不同种类的违法案件,千篇一律,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未能问得清,说得明,定得准。

(6)做询问笔录时,存在着办案人员说得多,当事人说得少;办案人员直接指出的问题多,当事人主动陈述问题少;直接定性的多,用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少。

(四)实施强制措施不规范。

(1)采取强制措施及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不履行审批程序。

未经局长审批先斩后奏,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向局长报告;或因特殊情况未及时补办批准手续;结案后不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名17462)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名17462)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名17462)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 2010-06-12 09:25 阅读次数: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兆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负有重要职责。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领域越来越宽,执法任务越来越重。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日趋增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克服或减少办案中的差错和失误,提高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办案要求,结合近年来笔者在案件评查和案件指导工作中的实践,现就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一)办案激情不高。

随着“两费”的取消,工商系统人员工资待遇得以保障,昔日困扰着每个人的沉重经济目标任务一下子如释重负。

因而在职能转型期,办案人员在感受“吃皇粮”的美好时普遍抱着“喘口气”的心态,导致办案激情锐减。

同时,由于部门预算未定,奖励机制不明,影响了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办案领域不宽。

突出表现案件类型比较单一。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全县系统办结的437起案件中无照经营类案件就有389起,且有90%为无照经营农资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仅有11件,商标案件5件,产品质量案件24件,广告案件4件,登记类案件3件,其它类型案件结1件。

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网络交易等案件为零。

(三)办案证据不全。

一是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完整。

突出表现在把当事人的陈述程序办案的良好习惯。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也是执法办案人员的生命线。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基层工商所以建立全新监管模式为主线,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使执法办案人员主动性得到增强、依法办案意识得到提高、案件质量得到好转,实现了监管执法工作的转变,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

当前,工商部门肩负着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确保其依法行政。

笔者作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从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执法程序不规范。

一是有的执法人员没有按立案的要求,及时报批,存在先调查,后立案现象;有的案件甚至调查终结了才立案,立案不及时。

二是有的案件在行政告知书送达后不足3天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的案件的签收人与案件当事人是何关系不明,送达程序不规范。

二、证据提取不全面。

有的执法人员只重视当事人的陈述和现场笔录,忽略其它相关的证据印证,证据单一,对当事人处罚的说服力不强。

三、适用法律不合理。

一是有的案件都适用普通法和特别法时,有的执法人员则采用罚则较重的法律、法规,未能遵循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如对“锅盖”和“黑网吧”的处罚,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而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是在处罚力度上,有的执法人员为了追求罚款数额,往往使用处罚数额较大的条款,或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偏重处罚,不能做到罚过相当,客观公平。

三是有的办案文书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全面,客观地反映违法现场的全貌;少数调查终结报告缺少对案件来源、立案情况、调查取据过程等内容的描述。

针对有的执法人员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究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当前,在基层工商所能熟悉运用工商法律、法规,独立办案的执法人员严重缺少,办案人员素质成为制约办案质量的根本因素。

有的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失误,而是由于个人能力水平不足造成。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调研报告--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为深入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局党组安排,我深入到经检大队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

了解到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中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既有客观存在难克服的也有主观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对于我们进一步作好基层执法办案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现将调研情况汇总汇报如下:一、当前基层工商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归纳起来,当前工商在执法办案中仍存在三种现象:1、“重罚轻纠”现象。

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也推行了“警示预警”制度,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没能被很好的贯彻,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

具体表现形式有:(1)只罚不纠。

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

(2)只打不追。

即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

(3)手段单一。

通过对部分处罚文书的调阅,发现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和限期改正两项,对于运用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却使用很少,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这类现象通常表现为:(1)简化程序。

这种现象在一些年龄偏大执法人员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由于对执法规定了解不够深入,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或者简化某个程序中的某些环节。

如在简易程序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往往注重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而忽略了亮证、告知的必要性。

(2)有意规避法定程序。

个别执法人员迫于执法环境,顶不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说情风和压力,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是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市场经济行为的监督管理,就是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监管。

以保证每个经营户知法、懂法、守法。

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和竞争环境,真正做到公平交易。

目前就我国工商体制而言,行政执法的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工商所来承担。

基层工商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等方面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将有损于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

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切实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纠落到实处。

基于此,本文将对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加以探讨。

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指的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法律规范付诸于实施的'活动。

现行执法就面临严重的问题。

首先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执法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乱处罚、乱罚款,擅自越权执法。

其次是执法不到位,定性不准确。

部分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程序混乱,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草率,使违法者有可乘之机,钻法律空子,进行不合法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如一些无证经营者,受执法单位个别人的庇护,有恃无恐,不缴或少缴税费,获取暴利,破坏了经济秩序。

再次,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丧失了法律的权威。

有的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案件久拖不决,致使简单案件变得复杂化。

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

而对自己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

最后,判决的执行工作阻力重重。

有的判决涉及三角债问题而难以执行;有的当事人自恃靠山强硬,拒不执行;还有的无理取闹,抗拒执行,甚至殴打执法干部。

论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论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论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论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我们工商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

近几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门执法难以超脱地方利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因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所以难以超脱地方限制而独立执法。

(二)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按现行体制,对市场有执法权的有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等部门。

这些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它们各自的执法手段都无法满足其职责需要,势必导致有利抢上前,无利退后边的推诿扯皮现象。

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企业无所适从、负担沉重。

规范市场秩序的执法部门本身就不规范,很难使市场走向规范,很难准备充分地适应世贸对我们的要求。

(三)工商机关执法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手段工商机关需要很强的独立性,但由于执法手段所限,我们常常不得不依赖公安和法院。

因为遇到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之类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警力不足,不能积极作为的缘故致使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_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_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执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完善,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力度和深度不断强化。

但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未有根本性好转,而依法治国理念己深入人心,公民法制意识迅速增强,工商行政执法因此面临着严峻挑战,在执法体制、执法环境和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问题和难点 (一)、执法制度存在弊端 1、现行的办案制度不利于公正执法,预防腐败。

行政执法是国家进行高效管理的重要手段,然而,缺乏有效的程序保证和有力的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就很有可能发生异化。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现行的办案程序是办案机构根据线索报请立案后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交法制机构书面核审,再由办案机构报局长批准后告知当事人,并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

在这个程序中,存在着两级(局长,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三方(局长、办案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而这其中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关系是很微弱的,这就难免留下隐患。

比如,两名执法人员(办案机构)对某一违法行为进行初查,发现了具体的违法事实,并在未向局长报批的情况下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这时由于外界某种力量的左右,二人决定瞒案不报。

在此种情况下,其他两方要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同样,还会出现“大案办小”、“小案办了”、“执行无果”等现象。

2、工商所执法办案的权限过小,不利于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

随着“小局大所”工作框架的逐步推行,工商所行政执法的职能日益突出。

同时,“全员办案”的要求,也决定了工商所的执法办案在我们整个行政执法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就××××××而言,×××两个工商所查办的案件,无论从数量还是罚没款上,均己超过分局的专职办案机构经检大队。

但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工商所查办案件,必须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重要的工作职责。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基层工商系统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某些问题甚至影响到公正执法,不能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认真对待并解决。

一、基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重罚轻纠”现象存在。

部分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不够,在执法中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致使处罚力度打折,法律的权威性减小。

(二)“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存在。

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不认真遵循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不重视执法程序,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对“先立案、后调查,先审批、后查扣,先告知、后处罚”等法律程序规定不够重视,存在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法定程序就擅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象。

(三)“重口供,轻调查”现象存在。

部分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工作不够重视,不严格按照违法行为法定构成要件的要求全面地收集证据,取证质量不高、调查不实,往往认为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就行,而忽略对其他证据的调查。

甚至故意回避对违法所得的调查,造成定案证据不充分。

(四)“重处罚、轻规范”现象存在。

一是适用法律不够准确,部分执法人员对法规竞合情形处理较为混乱,造成同一类型、同一性质和违法情节相当的案件在处罚幅度上随意性较大,没有体现出“过罚相当”的原则。

二是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流于形式、过于简略,没有围绕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额度的轻重展开进一步的论证和说明。

三是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够严谨,调查取证、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上的当事人不一致,复议期间和复议机关交代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办案指导思想不正确。

多年来粗放型的执法习惯已根深蒂固,致使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能从制止违法行为、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办案,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不放。

浅议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

浅议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队伍,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开展,队伍的执法水平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效劳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开展的多样化,社会的不断进步,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对工商行政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一、执法环境亟待优化1.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省以下工商机关虽然是垂直领导,但工商行政执法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

某些地方领导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开展软环境对立起来,对纳税大户和骨干企业实行特别保护,致使工商执法的一些工作难以开展。

2.执法管辖交叉、错位。

工商部门与许多专职执法机构,如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实践中常常出现管辖上的争与推。

二、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一些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在办案过程中不免出现实体或程序上的错误。

〔一〕重罚轻纠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不重视,而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存在着“只罚不纠、罚款放行”的现象。

局部执法人员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不领会,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处分决定书的'处分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而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往往撇开不谈。

〔二〕重实体、轻程序长期以来,有局部执法人员或凭经验办事,或因粗心大意,无视了程序上的完备,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上的步骤和方法的问题,只要实体上合法,即使程序不完备,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处分,从而在办案中随意简化程序或成心违反程序。

一旦此类案件被复议或起诉,那么必然面临被撤销的结果,程序问题不容无视。

〔三〕滥用自由裁量权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时受自身思想业务素质的影响办“关系案”、“人情案”,也有认识和业务水平的问题,把握不平衡,致使“重过轻罚”“轻过重罚”“过罚不当”。

营造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营造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营造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营造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工商行政执法环境是指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所遇到的相关的内部与外部事物的总和,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能否到位,工商行政管理能否顺利发挥作用。

可以说,良好的执法环境能有力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商部门的综合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而恶劣的执法环境则会使相关工作徘徊不前。

因此如何营造良好的工商行政执法环境,促进工商职能进一步到位,值得我们深思。

一、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1、工商行政执法环境“软件”上的欠缺。

一是部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存在前瞻性不足的弊端,亟待修改和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生事物在不断涌现,新的违法行为也在不断出现,一些计划经济时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商执法监管形势。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原则性很强,可操作性不强的弊病。

如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登记监管只是有笼统性、原则性的规定,只有《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可以参照,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监管,导致目前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监管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二是工商行政执法人才环境存在队伍素质提高进展缓慢,查处重大案件、高科技领域经济违法行为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的问题。

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

要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目标,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优执法环境,加强工商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商干部素质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基础工作。

2、工商行政执法环境“硬件”上的不足。

一是经费困难,工商行政管理没有专门的办案经费,导致总体办案设施和装备落后。

例如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时,因没有专门的询问室,只能在人员较多的办公室进行,严肃性和保密性都不能保证。

又如,对一些需要到异地取证的案件,往往因经费不足难以成行,导致案件的查处因证据不足陷于停滞;二是部门配合不力,行政出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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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经济无法自行解决的自身缺陷逐步暴露,作为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这种经济矛盾进行适度干涉,使之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

本文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超脱性无法实现;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当;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事前、事中监督效果不佳;腐败为行政执法设立障碍,削弱了行政执法力量;整体行政执法队伍不能适应当前行政执法需要等问题做了详细论述。

并从要建立科学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让大家掌握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全员素质;加强领导,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落实到实处保证执法质量;要考虑建立工商警察队伍;要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其他市场执法机关无法比拟的人员、资源等优势,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省以下市场执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要赋予工商行政管理行使职能所需要的权力,这几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想法。

关键词:工商行政执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市场经济自身具有的无法自行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

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历行法制,加强监管和提供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在行政执法监管中,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都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避免了市场的外部不经济性。

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存在着什么问题,又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基层工商行政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目前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离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

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已确定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的年代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体制仍是靠本单位、每个工商干部的收费罚没收入来支撑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

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2、县级局培训条件差。

由于经费紧张,县局主抓的工作也是收费、罚没,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积极去抓,没利又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训抓得软。

基层所学习气氛差,县局机关也不太浓。

组织开展培训对多数县级局而言是一件经济效益不明显的事,因而积极性也不高。

即使组织了培训也往往因为师资经费等原因,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理想。

3、知识的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

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成熟的管理工作重在事前的预防性监管。

我国加入WTO后,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掌握网络经济规律等新时代产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

但因这些东西与县级局目前的中心工作------收费有一定距离而迟迟未被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和认知。

时至今日,许多县级局中尚有大量未接触过计算机等新兴网络知识的执法人员。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新生事物的来势是无法以常规思路对待的,没有充分准备,新事物一旦来临就会使我们措手不及,造成监管滞后、秩序混乱,给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工作中有畏难情绪。

因为学习不够,财会、金融法理等基本功不扎实,遇有复杂的案件往往不能胜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标的额大的案件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体现权威的大法的执行效果不佳,执法难以形成震慑力。

(二)、超脱性无法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很强的超脱性才能保证严肃、公正执法,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却使工商机关难以超脱起来。

1、无法超脱地方利益。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因而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

工商机关驻在地方,许多事情要依靠地方,正如个别地方领导所言“除非你们不喝地方的水,不用地方的电,不吃地方的粮”,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表现在:一是没有与法制理念相适应的思维,习惯行政命令。

习惯于行政手段,轻视法律、法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刑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在工作中搞默许、纵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给行政执法设立“篱笆墙”。

再加上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一般情况下不敢得罪地方,当然不易超脱地方而独立执法。

2、执法时无法超脱公安、法院。

工商机关需要很强的超脱性、独立性(不依赖性)。

但由于执法手段所限,我们常常不得不依赖公安和法院。

因为遇到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之类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警力不足,部分干警有特权思想,不能积极作为的缘故致使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司法是行政的后盾,人民法院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但现在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尚无可操作性很强的规定,工商部门的许多行政处罚因执法权限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法。

这样工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协调公安和法院,有时就可能以牺牲我们维护的国家利益为代价,日常工作中也不敢轻易得罪为违反工商法规分子讲情的的公安、法院人员,对公安、法院的违法行为也不宜查处。

那么,暴力非暴力抗法分子就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执行工作难以到位,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有效执行,难以维护国家、人民利益。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难以超脱公安和法院(当然这种超脱不是超脱正常的监督)。

(三)、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当法是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履行职能的机关,本身体现的是国家权威,但具体工作要通过国家赋予我们一定的执法手段、强制措施等国家强制力来实现。

我国近几年的立法工作比较侧重于对当事人保护,这是大势所趋,是民主化进程加快的表现。

但有当事人要么不学法,要么只学权利,不学义务,法律一知半解,断章取义,你只要不触及我的利益就得,否则就不行。

而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工商局又不能采取得当的行政强制措施,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2001年6月《中国工商报》第三版《直击暴力抗法》一文中列举的暴力抗法案件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与肩负的重任严重不相符,责权不一致,暴力抗法者的嚣张气焰令人发指。

有关统计表明,工商执法人员伤亡人数仅次于公安,处理结果远逊于公安。

这种情况导致许多由工商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都因执法手段所限而无法到位,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一部《商业银行法》使工商机关查询、冻结、划拔违法行为人银行存款的执法权成为昨日黄花(即使在有这些执法权时,银行也不好好配合),另外可以行使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法规也少得可怜。

在执法实践中,调查取证是第一难,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及邮电、铁路、银行、医院等部门不配合工商调查,是因为工商没有传唤(对人)权,对其没有约束力。

取证定案后,处理决定的执行是第二难,因为工商部门少有可变卖的物资,也没有暂扣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路径又不太顺畅,效果也不甚理想。

即使有扣押权的法规,在执行中也不易到位。

如不构成犯罪的假冒伪劣商品案,因假劣商品的价值低,有的又不能变卖,只能销毁,依靠工商部门自己执行根本无法重伤违法者利益,甚至有时为了取得罚没收入而将假劣商品退还当事人,为了使处罚决定得到执行,不得不与当事人讨价还价等情况也偶有发生。

行使扣押权在愚昧的法盲、半法盲面前往往也显得苍白无力,当事人煽动一些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人或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抢夺违法物资,暴力抗拒执法,而工商局又没有拘留权。

事后,他们的抗法行为也往往因种种原因难以依法处置到位。

在一些非经营主体致使执法活动难以进行、暴力抗拒执行公务的事件中,这些违法人、犯罪嫌疑人甚至以抗法为荣,对他们的处理往往因为其身份不明,丧失战机而更难以处理到位。

“不能执行的法比没有法的危害性更大”,2]罗干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个问题。

我们工商行政执法也无从下嘴,这都严重影响了工商权威和国家法律尊严,造成工商机关有法不能依、有法不能执、行政不作为、责权不对应的尴尬局面。

(四)、权力制衡机制尚不完善违法行为的发生多种多样,工商行政执法点多面广,查处违法违章工作是家常便饭。

但案情发现多集中在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手中,瞒案不报、私下处理、敲诈勒索现象也夹杂其中,数量虽少,影响却大。

虽然目前我们的办案工作采用了调查、核审、审批三权分离的方式,但仍有部分案件象大家形象地比喻那样水流在第一关(发案阶段)就已干涸,后边的监督机制只能是形同虚设;定案时,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及家属频繁接触也容易对执法公正产生影响。

这里的根本问题就是权力缺乏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缺乏具体规定。

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膨胀,但监督太过则会导致萎缩—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市场经济秩序不能正常良性运行,工商机关失职渎职,致使职能弱化,建立有权威的市场执法机构成为空谈。

(五)、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按现行体制,对市场有执法权的要有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部门。

这些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它们的执法手段都无法满足其职责需要,势必导致有利抢上前,无利退后边的推诿扯皮现象。

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企业无所适从、负担沉重,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后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原产地名称一例看就应属权力之争的表现。

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本身就不规范,很难使市场走向规范,很难准备充分地迎接加入世贸的挑战。

(六)、事前事中监督效果不佳由于我国现在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法律、法规建设没有成熟的模式,也是在摸索前进,多数情况下滞后,有个别太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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