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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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08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1、适用范围及作用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

具有以下特点:(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

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一、共性说明(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

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2008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说明及计算规则_secret

2008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说明及计算规则_secret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分册(上)土建分册说明一、土建分册分上、下两册,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灰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白铁及庭院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顶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中的旧房拆除、修缮改建、抗震加固、二次装修工程。

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作法施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三、本分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搭拆操作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费用。

发生时按第九章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板枋木材的形状名称系依据国家标准GB4822·1的规定:木材宽度尺寸是厚度尺寸的2倍以上者为板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2倍者为枋材。

板材规格按国家标准GB153·1-84规定(毛料):厚度在12~21mm为薄板;厚度在25~30mm为中板;厚度在40~60mm为厚板。

五、定额中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生石灰434kg计算。

在编制各地区单位估价表时,应按当地规定的生石灰质量调整定额的生石灰用量。

粉化灰与生石灰数量换算如下:项目单位生石灰成分(块末比)8:2 7:3 6:4 5:5 4:6 3:7 2:8 1:9 0:10每立方米粉化灰生石灰数量kg 383 399 417 434 456 476 502 526 558每1000千克生石灰粉化后体积m3 2.61 2.51 2.40 2.30 2.20 2.10 1.99 1.90 1.79不同块末比生石灰换算系数0.88 0.92 0.96 1.00 1.05 1.10 1.16 1.21 1.29六、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手工或配合中小型机械操作方式编制。

七、本定额中各项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一、说明建筑工程基础是建筑物承受上部载荷和自身重力传递于建筑地基和地层的过渡结构,包括地基工程和地下水工程。

对于基础定额而言,其计算根据不同地区和不用类型的建筑物,采用不同的单位和计算标准。

其中,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河北省,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地区特殊情况所得出的建筑工程基础消耗量。

二、计算规则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的计算规则如下:1.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ΣCI×F×V其中,CI为项目系数,F为地区调整系数,V为体积或面积。

2.项目系数CI的计算:(1)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30%及以下的建筑物:CI = Σ(P/A)×Ci其中,P为地下室周长,A为地下室面积,Ci为地下室单位周长、单位面积墙体工程基础定额。

(2)地下室建筑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30%的建筑物:CI = Σ(P/A)×Ci + CB其中,CB为基础设计不考虑地下室墙体基础单位长度、单位面积的加底基础造价。

(3)概算项目建筑物:CI = Σ(P/A)×Ci + CC + CD其中,CC为楼地面以下基础和围护结构基础设计不考虑的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墙体基础定额,CD为固定资产不动产投资项目的单位销售建筑面积或住宅建筑面积3.地区调整系数F的计算F = FB×FC其中,FB为基价指数调整系数,FC为地区调整系数,计算公式如下:FB = 基础项目前年基价指数/当年基价指数FC = 当年该地区的劳动力价格指数/劳动力价格指数参照值4.体积或面积V的计算根据具体工程设计确定。

三、总结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是河北省地区建筑工程基础消耗量的参考标准,可以为工程师确定项目建设的费用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以对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项目系数、地区调整系数、体积或面积的因素。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2008年山东省建筑定额解释三

2008年山东省建筑定额解释三

问:现浇弧形板怎样调整定额? 答:现浇板弧度≤90°(拱弦⽐≤0.21)时,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09,其中⼈⼯乘以1.35;现浇板弧度>90°(拱弦⽐>0.21)时,相应定额基价乘以1.2,其中⼈⼯乘以系数1.55. 问:直埋螺栓定位发⽣的材料费怎样计取? 答:不分⽤钢筋焊接固定还是⽤杆件固定,⼀律按每吨螺栓铁件增加180元进⼊定额直接费。

问:轻钢结构车间的竣⼯清理费⽤怎样计算? 答:单层轻钢结构的⼯程,总承包施⼯企业按下列系数计算竣⼯清理费⽤:有内分隔墙0.5;⽆内分墙0.3. 问:现浇钢筋砼墙,电梯井壁的⾼度以设计⾼度为准,“设计⾼度”怎样确定? 答:指⾃基础上扩⼤⾯⾄设计墙顶⾯的⾼度。

问:组群式设备基础的筏板套⽤什么⼦⽬? 答:将筏板图⽰体积除1.032整理到定额⼯程量后套⽤“⽆梁式满堂基础”⼦⽬ 问:建筑物及构筑物⼯程施⼯发⽣的⽯⽅爆破怎样套⽤定额? 答:参照《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95年版)中“爆破⽯⽅”相应⼦⽬将定额消耗量调为⼭东省建筑⼯程综合定额(96年版)的省、市取定价执⾏。

问:轻钢结构⼯程的钢筋砼独⽴基础怎样套⽤定额? 答:按投计图⽰(整体)体积计算套⽤定额“钢筋砼独⽴基础”相应⼦⽬,并乘以系数0.9 问:某⼯程按规定不能计取超⾼费,但施⼯企业在实际施⼯中使⽤了超⾼机械,此种情况能否计取超⾼机械的进出场费? 答:不能计取超⾼机械的进出场费。

问:关于如何计算脚⼿架问题 答:关于执⾏96年建筑⼯程综合定额时,当建筑物层⾼为2.2m时,不计算建筑⾯积,同时也不计算综合脚⼿架,但可按定额9-10⼦⽬计算⾥脚⼿架;当建筑物层⾼⼩于2.2m⼤于1.8m时,也可按定额9-10⼦⽬计算⾥脚⼿架。

问:定额12-23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中是否包括固定式基础的拆除? 答:包括固定式基础的拆除。

上册 1、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管道接⼝等处因加宽⽽增加的⼯程量均不增加,当底⾯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程量? 答:底⾯积⼤于20m2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单独计算⼯程量,套⽤挖⼟⽅相应项⽬。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08定额解释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08定额解释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冀建价[2010]8号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自2008年7月1日颁布执行以来,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上述定额管理,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省站组织编写了上述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贯彻,并继续收集定额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1.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2.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3.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4.2008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5.人工、材料价格等其他问题解释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附件1: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A.1 土、石方工程一、人工挖沟槽、地坑存在冻土时,例如:总挖土深度2.0m,其中冻土深度1.0m,冻土以下部分是否按非冻土计算,放坡深度如何考虑?答:冻土与非冻土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总挖土深度考虑放坡。

二、挖掘机开挖沟槽、地坑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机械挖土方不区分沟槽、地坑等,全部执行机械挖土方项目。

三、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款中“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按6m以内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基数是全部土方量还是超过6m的土方量?答:按超过6m部分土方量计算。

四、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3款对土方、沟槽、地坑;平基、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中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是按施工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还是加上工作面后的尺寸为准?答: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按加上工作面后的尺寸计算。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综合说明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文)的精神和部署,我们于2006年12月开始组织人员编制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8定额”),经省建设厅批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广大概预算人员了解和掌握本综合基价,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一、定额编制的必要性2003年安装综合基价颁发以来,起到了合理确定和有效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随着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大幅上涨,新工艺、新材料等不断出现,并且工程清单计价形式进一步推广,市场上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定额,所以,我们及时地提出了编制2008年定额。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有利于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适应市场需要,做到既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又反映我省实际情况,力求项目齐全、简明适用,基本上满足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改革发展的要求。

三、编制原则1、以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2006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对不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项目、水平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我省已成熟的新工艺、新材料项目。

结合新的标准图,删除了旧标准图的项目,增加了新标准图的做法。

2、08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3、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并与其它专业定额协调一致。

4、适应、满足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报价和标底的需要。

5、便于计算机应用。

6、本定额中消耗量水平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134091_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2(红皮书2008.11)

134091_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2(红皮书2008.11)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二:2008年11月本)2009年12月23日作者:王其光浏览:54 评论:0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二:2008年11月浅红色皮本)(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1)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米2.10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2)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物通道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3)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棚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4)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平整场地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棚(棚下做平台或地面)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5)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如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等,应按照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规则计算竣工清理。

(6)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池、围墙、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不计算竣工清理。

第三章:砌筑工程1、定额3-5-5砖砌屋面排气烟道口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1J202编制,同时适用于平屋面和坡屋面两种情况。

计算屋面防水和保温时,排气烟道所占面积不扣除,防水层及其下的找平层在排气道口四周上翻高度,不另计算。

2、定额3-5-6砂浆用砂过筛子目,系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用砂的过筛用工,按10立方米定额砂(过筛净砂)体积计算。

砼(商品砼)用砂、以用除砂浆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计算过筛用工。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1、定额6-3-40~75保温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6J002《建筑工程做法》和L06J113《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编制。

湖北省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一、《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在《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的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没有涉及到的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天津市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第一册通用项目(DBD29-401-2008)册说明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

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

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入,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桩、送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2008年辽宁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辽宁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最新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最新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08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 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 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

《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解释总说明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

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第B.1章楼地面工程一、设计垫层材料的配合比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37,材料乘系数0.98。

四、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五、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底层(找平层)的砂浆、石子浆、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和厚度,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m2增加 1.58工日。

八、块料面层如为弧形或异型及拼花时,定额未列项目,其材料损耗率可按实际调整。

九、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

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m2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三、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六、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十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八、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

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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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河北省建设厅文件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说明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

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八、石材楼地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踢脚线按不同用料及做法以平方米计算。

整体面层踢脚线不扣除门洞口及空圈处的长度,但侧壁部分亦不增加,垛、柱的踢脚线工程量合并计算。

其他面层踢脚线按实贴面积计算。

十、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十一、TG胶彩色楼地面及其踢脚线项目,不包括基层抹灰,其抹灰应另行计算。

十二、楼梯面层,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和中间休息平台)。

楼梯与楼面分界以楼梯梁外边缘为界,无楼梯梁时,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梯井宽度超过500mm时应予扣除。

十三、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楼梯栏杆、栏板、扶手设计无规定时,其长度可按全部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四、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按个另计(一个拐弯计算两个弯头,顶层计算一个弯头)。

十五、硬木扶手项目已包括弯头制安,如采用成品弯头需另套成品弯头安装项目,同时扣除成品弯头所占长度。

十六、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七、剁假石台阶面层以展开面积计算,套用“B.2墙柱面工程”剁假石普通腰线项目。

十八、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九、楼梯防滑条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可按踏步长度两边共减15cm计算。

B.2墙柱面工程一、外墙抹灰。

1.外墙面、墙裙(系指高度在1.5m以下)抹灰,按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腰线、挑檐、门窗套、遮阳板所占的面积,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附墙柱的侧壁应展开计算,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已综合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2.女儿墙顶及内侧、暖气沟、化粪池的抹灰,以展开面积按墙面抹灰相应项目计算,突出墙面的女儿墙压顶,其压顶部分应以展开面积,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

3.腰线按展开宽度乘以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展开宽度按图示的结构尺寸为准)。

4.内外窗台板抹灰工程量,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外围宽度共加20cm乘展开宽度计算,外窗台与腰线连接时并入相应腰线内计算。

5.水泥黑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黑板边框及粉笔槽抹灰已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拉毛、喷涂、弹涂、滚涂均按实抹(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二、内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乘以内墙抹灰高度计算。

内墙抹灰高度:有墙裙时,自墙裙顶算至天棚底或板底面;无墙裙时,其高度自室内地坪或楼地面算至天棚底或板底面。

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墙与构件交接处及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

不扣除间壁墙所占的面积。

垛的侧面抹灰工程量应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裙抹灰面积,以墙裙长度乘以墙裙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但不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和顶面的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应并入墙裙内计算。

3.天棚有吊顶者,内墙抹灰高度算至吊顶下表面另加10cm计算。

三、独立柱及单梁。

1.独立柱和单梁的抹灰,应另列项目按展开面积计算,柱与梁或梁与梁的接头面积,不予扣除。

2.嵌入墙内的过梁、圈梁、构造柱抹灰不另列项目,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四、墙、柱面勾缝。

1.墙面勾缝按墙面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及门窗套、腰线等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2.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已包括在项目内,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展开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五、抹灰项目中的界面处理涂刷,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

六、抹灰分格、嵌缝按相应抹灰面面积计算。

七、钉钢丝(板)网,按实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镶贴块料面层。

1.粘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2.镶贴瓷砖、面砖块料,如需割角者,以实际切割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3.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成品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九、墙、柱(梁)饰面龙骨、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十、除内容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加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十一、隔断、间壁墙按净长乘净高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浴厕隔断中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不同时按相应门的制作项目计算。

十二、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十三、全玻隔断、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十四、玻璃幕墙、铝塑板、铝单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B.3 天棚工程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有坡度及拱形的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计算天棚抹灰面积时,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附墙通风道、检查孔、管道及灰线等所占的面积。

3.带密肋的小梁及井字梁的天棚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

按混凝土天棚抹灰项目计算,每100m2增加4.14工日。

4. 檐口天棚的石灰砂浆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 楼梯底面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底面积的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平板式乘以系数1.3,踏步式乘以系数1.8。

6. 槽形板、大型屋面板、折板下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计算。

平板、空心板板下勾缝、火碱清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阳台、雨篷、挑檐下抹灰工程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抹灰项目中的界面处理涂刷,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

二、吊顶。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4.本章项目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1条。

5.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6.网架天棚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嵌缝按平方米计算。

B.4 门窗工程一、普通门窗。

1.普通木门窗框及工业窗框,分制作和安装项目,以设计框长每100m为计算单位,分别按单、双裁口项目计算。

余长和伸入墙内部分及安装用木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若设计框料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换算时以立边断面为准。

例如:普通木窗为带亮三开扇,每樘框外围尺寸为宽1.48 m,高1.98 m(当中有中立槛及中横槛),边框为双裁口,毛料断面为64cm2,项目规定断面为45.6cm2,烘干木材为0.553 m3/100 m。

则:每樘框料总长为(1.48+1.98)×3=10.38m断面换算比例为64/45.6×100%=140.35%烘干木材换算为0.553/100m ×140.35%=0.776/100m2.普通木门窗扇、工业窗扇等有关项目分制作及安装,以100m2扇面积为计算单位。

如设计扇料边梃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3.普通木门窗、工业木窗,如设计规定为部分框上安装玻璃者,扇的制作、安装与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分别列项计算,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以安装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4.工业窗扇制作、安装分中悬窗扇和平开窗扇。

如设计为部分中悬窗扇、部分平开窗扇时,应分别列项计算。

5.木天窗扇制作、安装,按工业窗扇相应项目执行。

6.天窗木框架(包括横挡木及小立木)制作安装,以立方米竣工木料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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