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浅析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浅析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引言在我国高校中,党员队伍的建设一直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高校毕业生的数量不断增加,他们中的党员也随之增加。
为了统一管理和发展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建立健全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定义和特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是指在高校期间加入党组织并拥有党员身份的学生,在毕业后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而转为非正式党员或流动党员。
他们通常面临就业、升学等困扰,由于工作地点变迁、学业繁忙等原因,无法全面参与党组织的党务活动。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年龄相对较轻,缺乏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其次,他们面临的就业选择更加多样化,对党组织的关系和帮助需求也有所不同;最后,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相对紧张,无法像常规党员那样全面参与党务活动。
二、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于推动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党组织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的教育引导。
通过制度的规范,可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思想引导,引导他们在新的环境中坚守初心,践行党的宗旨和原则。
其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有助于巩固和发展党员队伍。
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度可以灵活地为流动党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参与和学习机会,使他们能够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专业知识水平。
最后,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有助于为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
通过制度的建设,可以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升学、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是对流动党员的思想引导不够到位。
在现实生活中,流动党员面临各种诱惑和困扰,需要党组织的引导和帮助。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有关组织制度和有关党员管理的要求,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明确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和锻炼流动党员,激励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在校外临时流动的党员,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和教育,同时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第三条校外流动党员与校内党员一样,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党员职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四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管理原则是团结统一、民主生活、严格管理。
第五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享有参加党员大会、选举和被选举权利,参加党的会议和其他党组织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参加党组织所批准的工作、学习活动,并享有指导、服务和培训的权利。
(三)享有提议和批评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组织提出有关工作和学习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头支持工作和学习的安排。
第六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返校期间,校内党组织是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行使其组织处理和教育管理的职责。
(二)根据工作或学习临时流动的需要,校外流动党员可以暂时加入所在地的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系点关系。
(三)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不随其流动而解除,流动期间享受党员权益。
第七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应当符合党的要求和学校的规定,维护党的形象,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党员的身份及名义从事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校外流动党员的接待和联系(一)流动党员来校期间,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学校党委共同落实接待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党委设立专门的接待室,负责接待流动党员并提供相关服务。
2024年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组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4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2、工作目标。
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密切联系,对流动党员在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教育管理,流出与流入的党组织共同努力工作的有效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效,不断提高流动党员整体素质,达到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作用发挥明显进步的目标。
二、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将流动党员编入相应党组织。
(1)三名以上正式党员集体外出到同一城市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人员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应在他们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2)对不具备在外出党员中设置党组织条件的,但流动党员工作地点相对固定,联系比较方便的,应以便于联络的单位为依托,由该单位党组织与这些党员进行联系与沟通,并负责相应的教育与管理。
2、规范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在地有关党组织。
(2)无固定地点,党员跨省、市、县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应给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高校)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党组织关系接收凡参加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在转交毕业生档案、办理户籍关系的同时,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吉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编入中心党组织统一管理。
二、领取《流动党员证》凡落入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转交档案同时,应在中心领取《流动党员证》.它是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流动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党组织关系转出参加就业代理且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组织的党员,在以下情况应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1)落实就业单位且党组织健全的.(2)考取研究生或进修学习的.(3)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的.四、预备党员转正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半年向中心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中心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领取《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情况汇报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建立考核制度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考察。
中心党支部每年对就业代理的党员进行一次考核,以邮寄、传真或网络的方式发放《流动党员年度考核表》。
本人要认真填写,真实反映一年来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由所在地单位(家庭所在社区、街道、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中心党组织,经审查后存入本人档案。
六、党费收缴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持流动党员证按期交纳党费,每月缴纳不便的可每季度向中心党组织缴纳一次。
党章规定: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动脱党处理。
有工资收入的按有关规定交纳,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每月缴纳2元。
七、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需与中心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积极主动的参加中心党组织每年集中组织的各项活动。
高校党组织如何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
高校党组织如何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
高校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确认流动党员身份。
高校党组织应该与流动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联系,确认流动党员身份,并在其所在的地方党组织中建立档案。
2. 建立联系机制。
高校党组织应该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为其提供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的支持。
3. 定期交流学习。
高校党组织应该定期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的学习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提升其党性觉悟和组织认同感。
4. 加强政治引领。
高校党组织应该加强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其认清党的方向和任务,加强对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担当。
5. 形成工作机制。
高校党组织应该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工作内容,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效果,不断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的生活和学习、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原则,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登记表,记录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流动原因、流入地点、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地经常和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保持联系,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本人思想和工作等有关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流动党员工作或流动地点变化时,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并积极宣传正能量,继续为我校教育事业出谋出力。
四、党总支及各支部时刻关注流动党员的生活、学。
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二、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外出超过六个月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
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按一会四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发展党员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流动党员是指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改为在居住地继续履行党员职责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其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活动,促进党员队伍的活跃和凝聚力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应该坚决按照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第三条流动党员应当自觉向组织和党员之间建立联系,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纪党规,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组织流动党员,应当根据党员的性质、工作性质和流动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组织管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迁移,应当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制度的规定办理,及时办理组织迁移手续。
第六条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向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有关材料,确保流动党员了解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情况。
第七条对于履行组织转接手续的流动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向其发送组织关系迁移函,并安排党费交纳情况。
第八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其流动情况,并按照要求与流动党员及时联系。
第九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合理调整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第十条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居住地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由双方党组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申请协调。
第三章活动参与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应当及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组织的集体学习、组织活动等,积极参与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居住地党组织应当为流动党员提供充分的学习、交流和参与活动的机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流动党员应当按照组织要求,参加党的各类组织生活,如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民主评议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大学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大学流动员管理规定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特点和需要,进一步做好流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关于到校外学习、工作员的管理凡人事关系在我校,到校外学习、工作的员(不含出国、出境),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六个月之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业务、休假探亲的员,可开具临时组织关系。
2、六个月以上,长期在校外学习、工作,有固定地点的员,应接转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回校的员,组织关系不转出,仍在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费。
4、凡3名以上员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时间相对较长的,可以成立支部、临时支部或小组。
5、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员,若人事档案存放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其组织关系可直接转入XX市市直机关工委。
二、关于出国、出境员的管理凡出国或出境(到港、澳、台地区)的员,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公派出国(境)的员,出国(境)前应向支部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缴纳费(一般不超过一年),并由所属总支或直属支部登记备案,回国后及时恢复组织生活。
出国(境)在六个月以上的员,回国后应向组织汇报思想。
2、因私出国(境)的员,人事关系仍落在我校的,本人办理保留籍手续;因私出国(境)的学生员,亦应办理保留籍手续。
退学、辞职出国(境)的员,其组织关系应随入材料一起转到户口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
3、出国(境)的预备员到了转正日期的,一般待本人回国后提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后,在本人参加的情况下支部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一段时间的延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员资格。
4、超过籍保留期限未归的员以及过去未办理保留籍手续的员,归国后继续在学校工作的,向组织汇报思想,经支部讨论和上级组织批准后可恢复组织关系。
5、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员,出境以后,不再保留籍,预备员取消预备员资格。
三、关于短期来我校学习、工作员的管理凡人事关系不转到我校、短期来我校学习、工作的各类员,包括各类定向、委培、进修生、成教生以及来校挂职或临时工作的人员,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1、来我校学习、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之内的员,一律不接转正式组织关系,而接转临时组织关系(即由原单位出具员证明信,下同)。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电子版(四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电子版(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任务1、挑选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威信和____协调能力的正式党员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并备案。
2、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党员的流动情况,并及时向场政工办汇报、备案,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政工办上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3、____开展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各种____活动,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本支部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4、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为团场、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向政工办汇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动态及学习工作等情况,搞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二)流动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1、坚持__基本原则,服从__领导,维护__利益,贯彻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员与职工思想交流,不断加强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密切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和流动党员与____之间的关系,强化____建设,增强__凝聚力和战斗力。
2、接受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由党总支统一安排实施,包括__理论知识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吸收和培养非党同志加入____的方法程序等。
3、接受党支部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协助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分析和研究在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思想动态等,掌握工作方向。
具体做好联络工作的上通下达,不脱节、不推诿、不扯皮,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团队精神。
4、流动党员联络员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____上听从领导、听从指挥,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
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____汇报,帮助解决。
使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一切____事件的发生。
5、流动党员联络工作情况应当经常通过电话、传真、____、信件等方式向政工办反映汇报;对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上报;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交情况反映;年终要对本年度的党群联络工作作出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大学关于流动党员的管理办法
大学关于流动员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加强对流动员的管理,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因公外出从事教学、科研、培训、开发等工作,必须向所在单位组织报告,单位政一把手还应向校委报告。
外出时间在两周以内的,向所在支部报告;外出时间在两周到三个月以内的,向所在单位总支报告;外出时间在三个月至半年以内,且地点相对固定,应从校委组织部开具《员证明信》;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正式的员组织关系;员出国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从所在单位组织转移到校委组织部进行统管理。
二、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从事教学、科研、开发,且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地点相对集中的,派出单位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临时支部或小组,临时负责人,并提出要求,以配合行政负责人共同完成任务。
三、毕业生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应将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组织;按有关规定选择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的,所在总支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
四、凡持《员证明信》的员,应在外出所在地的单位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持证外出的员返校后,应及时将《员证明信》交回所在单位组织,如实向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五、因进修、出差、实习等原因转入我校的流动员,必须持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到学习或工作的单位报到,各接收单位应同本单位的员一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对没有转来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员证明信的,不得承认其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
六、员外出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国法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自觉按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个人形象,维护学校声誉,认真完成好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外出期间应主动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超过三个月的每季度应就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作一次全面的汇报,外出员返校后,应及时转移员组织关系,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反馈了解到的有关信息。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流动党员系指因辞职、辞退、离退、停薪留职、定岗落聘、外出务工、单位委派等原因,使工作(行政)单位或居住地脱离学校或校内原工作单位时间较长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4、党员分散外出从事务工、科研、科技开发、实习、讲学等活动,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从业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时间在2至6个月的,或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所在党总支出具证明到组织部换取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时间在1个月内,以书信或电话向支部汇报情况,保持联系。
5、周口店、北戴河、崇阳实习站,每年师生进站实习期间,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由组织部指派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领导进站实习的师生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政治教育。
各院、系参加实习的师生党员由所在党总支向临时党支部出具党员证明信。
6、党员3人集体外出的,应设立党小组或建立党支部,其领导和管理仍由所在党总支负责。
若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在征得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
7、驻外办事处或委派外出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当地所去单位党组织。
8、因定编定岗落聘,人事关系交至校人才交流中心和复退转业军人来校待安置期间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机关工委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待工作安排后再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9、离退休党员属干部编制的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属工人编制的转至居委会党支部。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一、流动党员的分类管理根据党员的流动状态和情况的不同,可以将流动党员划分为以下几类:在外地工作、在外地学习、在外地就业、在外地生活、短期出差、长期出差等。
对于不同类别的流动党员,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党员在流动状态下也能够做到忠实履行党员职责。
1.在外地工作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工作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工作压力大、生活困难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给予关心和帮助。
对于这类党员,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联系机制,定期与其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坚定信仰,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2.在外地学习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学习的流动党员,往往需要承担学业繁重、压力较大的任务,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加强学习指导,提供学习资源和帮助,帮助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引导其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学有所获的同时,也要注重将所学知识与党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3.在外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工作机会较少、竞争激烈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的关心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加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帮助和支持,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引导其增强职业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
4.在外地生活的流动党员在外地生活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适应环境、交往困难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引导其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尊重当地文化,增进与当地居民的友谊,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印象。
同时,要加强与其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5.短期出差和长期出差对于短期出差和长期出差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出差管理制度,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在出差期间也能够履行党员职责,不因出差而影响党员身份。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载清楚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打工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每个支委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支部每季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汇报一次党员管理情况,若有党员工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则党支部分别作调整登记,并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管理情况总结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四、流动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锦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锦丰建设和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XX镇流动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总支制订年度学习纲要,各支部要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二、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1、每月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
2、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以及重大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
3、每半年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措施,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4、每季度一次党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不断提高党的思想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
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流动党员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流动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地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机制一种管理手段。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学校流动党员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流动党员系指因辞职、辞退、离退、停薪留职、定岗落聘、外出务工、单位委派等原因,使工作(行政)单位或居住地脱离学校或校内原工作单位时间较长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4、党员分散外出从事务工、科研、科技开发、实习、讲学等活动,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从业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时间在2至6个月的,或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所在党总支出具证明到组织部换取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时间在1个月内,以书信或电话向支部汇报情况,保持联系。
5、周口店、北戴河、崇阳实习站,每年师生进站实习期间,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由组织部指派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领导进站实习的师生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政治教育。
各院、系参加实习的师生党员由所在党总支向临时党支部出具党员证明信。
6、党员3人集体外出的,应设立党小组或建立党支部,其领导和管理仍由所在党总支负责。
若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在征得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
7、驻外办事处或委派外出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当地所去单位党组织。
8、因定编定岗落聘,人事关系交至校人才交流中心和复退转业军人来校待安置期间的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机关工委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待工作安排后再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9、离退休党员属干部编制的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属工人编制的转至居委会党支部。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篇篇一: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系指因辞职、辞退、落聘待岗、学习进修、讲学、科研、挂职锻炼、出国(境)和学生毕业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而本人脱离学校时间较长的党员。
第三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关系管理第四条党员外出时间在3至6个月,有固定地点的,应持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当地党组织。
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组织关系难以落实或无固定地点的党员,由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相应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按时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五条凡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在外期间要主动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按时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遇有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接到党组织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组织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并将相关证明、鉴定材料交党组织查验。
第六条党员三人及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设立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定负责人。
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应每季度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组织生活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第七条对外来流入党员,应在接到流出地党组织的委托管理信函后,根据其工作岗位将其及时编入一个党支部,并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对于非学校正式编制党员需要和学校使用部门签订固定用工合同后,方可根据其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接收其组织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语学院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支委统一包管,包括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
况、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党支部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党总支备案;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流动去向、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基层党总支备案。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至两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3、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1、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党组织。
2、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组织不健全的,应将
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乡镇(党工委)党组织。
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县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县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3、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4、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其它有效证明的外来党员,各党总支应在验证后及时接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教育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5、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要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而不散、流而不乱的管理体系,按地域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
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较多,职业相对稳定,且有相对稳定活动区域的地点建立管理站;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少、外出时间短、流动相对较快的地方,建立临时管理站。
通过设立管理站,使每个地域的流动党员就近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家”。
6、管理站内推选联络人。
每个管理站中工作相对比较稳定,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被确定为联络人,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
(二)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1、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
思想和工作情况。
要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向上级党总支汇报,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
各党总支要对接收的流动党员进行备案。
2、各党支部按流动党员的多少进行分工负责联系;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人一挂钩,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党支部书记或指定的联系人每月至少要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
各党总支每年春节或“七一”要寄送一份慰问信给流动党员。
联系人应负责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的汇报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流动党员的联系情况,并作好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情况记录,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将联系情况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由党总支书记李新龙负总责,各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联系责任人要及时与外出党员进行联系,如果对外出党员的情况不了解或联系工作不到位的,追究联系责任人的责任。
4、各党支部每年年初要组织力量对流动党员队伍状况
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造册登记,并报党总支备案。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新路子,总结推广好经验,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5、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间流动的,到转正时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考察,在征求对方党组织的意见后,再讨论是否按期转正并办理手续。
在流动中发展的预备党员,离开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时,由所在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将材料寄送所去地区、单位党组织。
7、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流动党员每年底应回我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由党支部在本人缺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评议。
8、建立流动党员考核机制,制定流动党员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对流动党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优秀流动党小组、流动党员评比表彰活动;在“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评比表彰活动中,给予流动党员一定名额;要积极宣传优秀流动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流动党员创新创业的热情。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与组织联系,同时又拒绝组织
上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向组织汇报外出的思想、工作情况)不缴纳党费,应作除名或自动脱党处理。
9、搭建流动党员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定定期走访和活动制度,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加强沟通和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出“组织缺位”现象。
要坚持服务为本,急流动党员之所需、谋流动党员之所求,开展以“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