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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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取样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以及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一个见证取样工作制度的示例,总计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取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取样工作的人员,包括见证人员、取样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员。

第三条:取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准确、可靠的样本,用于实验室分析或其他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取样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实施。

第二章:取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取样工作由专门的取样小组组织和管理,该小组由负责人员、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组成。

第六条:负责人员负责整个取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第七条:取样人员负责具体的取样操作,包括取样器材准备、现场取样和取样样品的封装和标识等。

第八条:见证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取样工作的过程,并签署取样记录,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和可靠。

第三章:取样工作的流程与要求第九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包括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样品的种类及数量等。

第十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器材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器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取样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取样地点必须清洁、无害和符合要求,确保取样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取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保存和保护,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其他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取样样品必须按照规定包装和标识,并填写相应的取样记录和取样任务书。

第四章:取样工作的质量控制与评估第十五条:取样工作必须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取样过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质量控制是指通过相应的措施和方法,控制取样过程中的各项关键参数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必须进行取样器材的校准、取样过程中的监测和现场记录的评估等。

第十八条:质量评估是指通过抽样检验和验证等方法,对取样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判断。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靠,采取见证人员参与的取样方式。

通过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取样过程中的操纵、篡改或不当操作,确保取得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可信度,从而保证后续的分析、检测或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目的和意义1. 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见证取样制度要求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全程参与,确保取样操作符合规范和程序,避免任何操纵和不当操作的可能性。

2. 提高取样结果的可靠性: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取样过程中的误差和偏差,保证取得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从而保证后续的分析、检测或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增强相关行业的信誉和公信力:见证取样制度的存在可以增强行业内各方对取样结果的信任,提高行业的整体信誉和公信力。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取样计划:在实施见证取样制度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位置、时间、数量和频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2.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取样的具体要求和标准,选派合适的见证人员参与取样过程。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独立、公正、中立。

3. 见证取样过程: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取样操作符合规范和程序。

见证人员可以对取样设备、容器和标签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4. 记录和报告:见证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取样地点、时间、样品数量等。

取样后,见证人员应及时编制取样报告,将取样结果进行汇总和归档。

5. 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见证取样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有效实施。

监督和评估可以包括对见证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取样结果的抽查和复核等。

四、注意事项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取样操作的规范和程序,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见证人员应独立、公正、中立,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材料和比例:1、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三)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要求:1、工程质量检测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取样员。

2、工程质量检测试样抽取的数量、部位等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施工单位负责按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取样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3、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三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三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至第七条,本制度中的见证取样送检指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承包单位的指定取样人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

项目监理机构需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包括其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及本工程试验项目等。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需将审核合格的送检单位及见证人员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获得认可,同时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指定见证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

第十条,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箱,见证人员加封。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标明工程信息、取样信息、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并归档见证记录。

第十一条,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项目监理机构在单据上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遵循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特定的场合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追溯性,需要有第三方的见证人员参与并记录取样过程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医药研发等,旨在保证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目的和意义1. 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通过第三方见证人员的参与,可以避免取样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操纵,确保取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提高取样过程的透明度:见证人员的存在可以使取样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被记录下来,确保取样过程的透明度,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3. 提高取样结果的可追溯性:通过见证人员的记录,可以追溯取样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和操作,确保取样结果的可追溯性,为后续的分析和判定提供依据。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1.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具体的取样任务和要求,选派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见证人员,确保其独立、公正、客观的角色。

2. 制定取样方案:在见证人员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取样方案,包括取样点位、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等,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见证取样过程: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全程参与并记录取样过程,包括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操作的具体步骤、取样样品的封存等,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见证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取样工具、取样方法等信息,确保见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样品的封存和交接:见证人员在取样结束后,对样品进行封存,并与被取样单位进行交接,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见证报告的撰写:见证人员根据见证记录,撰写详细的见证报告,包括取样过程的描述、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为后续的分析和判定提供参考依据。

四、见证取样的注意事项1. 见证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见证人员应独立于被取样单位和取样人员,确保其公正、客观的角色。

2. 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见证人员应指导取样人员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取样,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三篇)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三篇)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作为一家化工企业,我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化学实验和质量检测。

为了保证实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决定引入见证取样制度。

二、目的和重要性见证取样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追溯。

它的重要性在于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维护企业声誉。

三、见证取样制度流程1. 申请:需要进行取样的部门或人员提出取样申请,并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包括样品名称、数量、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申请,核实取样需求和合理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见证取样。

3. 安排见证人员:如果需要见证取样,质量管理部门会安排专门的见证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4. 取样准备:见证人员在取样前会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取样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

5. 见证取样:见证人员在取样现场见证取样过程,包括样品的选取、封装和标识等。

6. 取样记录:见证人员会在现场记录整个取样过程,包括取样人员、见证人员、取样时间、取样位置等重要信息。

7. 样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将样品交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后续分析和检测。

8. 报告生成: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分析和检测结果生成取样报告,并将报告送达给申请者和相关部门。

9. 结果追踪:质量管理部门会进行结果追踪,监督和跟踪后续处理和实施情况。

四、责任和权限1. 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审批和安排见证取样,并负责见证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2. 见证人员有责任保证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记录相关现场信息。

3. 申请人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取样,并配合见证人员的工作。

4. 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协助和配合,并及时处理取样结果。

五、改进和完善为了持续改进和完善见证取样制度,我们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问题进行改进。

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以提高取样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特定的领域或者行业中,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靠性,采用见证的方式进行取样操作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取样过程中的控制、篡改或者偏差,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维护了相关行业的信誉和公信力。

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主要应用于一些需要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或者评估的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监测、医药研发等。

在这些领域中,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于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因此,引入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取样过程的可信度和可靠性,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从而确保相关行业的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目的见证取样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靠性,防止取样过程中的控制、篡改或者偏差,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制度内容1. 见证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在实施见证取样制度时,需要对见证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取样过程的要求和规范,并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态度。

2. 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应明确规定,包括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的操作要求、取样样品的封存和标识、见证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等。

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全程参预并监督取样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靠性。

3. 取样记录和报告见证取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每一个环节的操作步骤、时间和相关数据,并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存。

取样记录和报告应按照像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取样的目的、方法、地点、时间、见证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4. 见证取样的监督和评估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见证取样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构应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可靠性。

同时,监督机构还应对取样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制度效果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可靠性,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____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

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

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第1页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____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取样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取样结果的真实可靠性,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取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取样工作。

第二章工作目标1. 提高取样工作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取样结果符合质量要求。

2. 确保取样过程合规、公正、透明。

3. 强化取样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第三章取样工作组织1. 取样工作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由专职或兼职的取样工作人员负责,并由专职的工作负责人统筹协调。

2. 取样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取样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取样工作程序1. 取样前,应事先了解取样对象,并明确取样目的和要求。

2. 取样地点需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并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取样。

3. 取样工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操作规范、严密。

4. 取样器具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并经过认证、检验合格后使用。

5. 取样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采集,并确保取样物理性质的一致性。

6. 取样完毕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取样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详细记录取样过程和结果。

8. 取样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将样品送往相应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质量控制1. 取样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意识。

2. 取样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注意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 取样器具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准确可靠。

4. 取样工作人员应参与质量审核和质量保证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5. 取样过程中应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未经授权擅自改动样品、伪造取样记录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是一种确保取样过程公正、透明、可追溯的管理制度。

在各个行业领域,特殊是在质量控制、产品检验等领域,见证取样制度被广泛应用。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后续测试和分析的结果具有可信度。

二、制度目的见证取样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追溯性,以提高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明确取样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见证人的参预,可以有效减少取样过程中的潜在偏差和误差,确保取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制度内容1. 取样标准:制定明确的取样标准,包括取样点的选择、取样工具的使用、取样数量的确定等。

取样标准应基于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经过专业机构的验证和认可。

2. 取样程序:明确取样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包括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时的操作规范、取样后的处理等。

取样程序应详细描述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取样过程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

3. 见证人要求:确定见证人的资格要求和选拔程序。

见证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见证任务。

选拔见证人时应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见证工作。

4. 见证程序:明确见证人的职责和权力,以及见证取样的具体程序。

见证人应在取样过程中全程参预,确保取样符合标准和程序要求。

见证人应及时记录见证过程和结果,并签署相关文件,以作为后续验证和审计的依据。

5. 取样记录:建立完整、准确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的位置、取样时间、见证人的身份信息、取样工具的编号等。

取样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追溯。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见证取样制度,明确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2. 培训见证人:对见证人进行培训,包括取样标准、程序、职责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见证人能够胜任见证工作。

3. 实施见证取样:根据制度要求,组织见证人参预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符合标准和程序要求。

4. 记录和存档:见证人应及时记录见证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文件和记录妥善保存,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追溯。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沙洋佳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项目监理部年月日见证取样制度1、现场见证取样由现场监理员监督实施;2、监理员在见证中应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实事求是;3、对质量检查验收,工序验收,工程计量及有关按fidic合同实施计日工,均实行见证;4、对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均要在现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试验;5、对试块,构件应旁站监督见证制作;6、每批、次见证取样应作好标记、纪录、备案;7、对见证取样的材料、试块、构件应检查试验结果,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并登记备案。

8、见证工作的频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1、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由现场监理员和监理项目部组织实施。

2、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设计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弄清结构形式,关键部位、装饰要求等;4、对建筑结构关键部位,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梁、板、柱以及计量,应进行施工现场旁站监理;5、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旁站监理,在一般情况下,巡视检查;6、巡视监理是为了了解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一般应每天巡视检查;7、巡视监理,在施工现场应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工种操作等情况;8、平行检验是为了掌握工程质量可靠度,根据情况需要,对所监理工程某部份,随时进行平行检验;9、平行检验项目为材料、构件、试件、设备等。

现场监理员要亲自取样送检;10、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现场监理员要记录在当天的监理日志;11、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中,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应有处理结果,备案。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取样检验过程的监督,保证取样检验的公正、科学、准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信性,需要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通常应用于法律、医学、环境监测等领域,以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目的与重要性1. 目的:见证取样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信性,防止取样过程中的操纵、偏差或造假行为的发生。

2. 重要性: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取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实施步骤与要求1. 前期准备:a. 制定取样计划:明确取样的目的、范围、方式、频次等,确保取样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b. 确定见证取样机构:选择具备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c. 协商确定见证取样时间和地点:确保取样过程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 现场见证取样:a. 见证人员的资质和权限: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取样过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b. 取样设备和方法: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取样设备和方法,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c. 现场记录和监督:见证人员应全程记录取样过程的关键环节和数据,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d. 样品封存和标识:取样完成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取样结果的处理:a. 实验室分析:将取样的样品送往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分析,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b. 结果报告和解读:实验室应及时出具取样结果报告,并对结果进行解读,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c. 结果公示与存档:取样结果应及时公示,并进行存档,以备后续的查证和追溯。

四、案例分析以环境监测为例,某地区发生了一起污染事件,需要对污染源进行取样分析。

根据见证取样制度的要求,相关部门选择了一家具备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见证人员在现场按照取样计划和标准要求,使用合适的取样设备和方法,全程记录取样过程,并对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者行业中,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追溯性,引入见证人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舞弊、篡改和错误,保障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维护公众利益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二、目的和意义1. 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见证取样制度可以避免取样人员的主观意识对取样结果产生影响,保证取样过程的公正性。

2. 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通过见证人的监督和记录,可以追溯取样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3. 防止取样过程中的篡改和舞弊: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取样过程中的数据篡改、样品替换等不正当行为,确保取样结果的真实性。

4. 保护公众利益和当事人权益:实施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提高公众对取样结果的信任度,保护公众利益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三、实施步骤1. 见证人的选拔和培训:根据具体领域或者行业的要求,组织选拔合格的见证人,并进行相关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见证人的职责和义务:明确见证人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对取样过程的监督、记录和报告,确保其独立、客观和公正。

3. 取样计划的制定:在取样前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地点、时间、方法、样品数量等,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见证取样过程:见证人在取样过程中全程监督,并记录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和结果,包括取样人员的身份、取样工具的使用、样品的封存等。

5. 取样样品的保存和交接:见证人负责对取样样品的封存和保存,并在取样结束后将样品交与指定的部门或者实验室,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取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根据取样结果,编制取样报告,并由见证人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四、案例分析以食品安全领域为例,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权益。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验测试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各方的监管作用,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试验管理规定》(建监[____]____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市政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件的取样、送检及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取样送检和检验测试报告的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有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建设(监理)、施工双方在本单位有资格的见证人员见证下与取样人员,共同取样、封样、送检,旁观试验,取回检验测试报告。

该报告上必须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第二种类型监督抽样检测是指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测试部门或监督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建设(监理)、施工双方配合下,随机取样检验测试。

该报告上必须加盖“监督抽样检测专用章”;第三种类型监理、施工方自检是指监理或施工单位根据规范、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在单位内部或在对方人员的监督下取样,并经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测试单位测试,并出具报告;第四种类型普通取样送检是指建筑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选购前作为质量鉴别、随货同行的检验报告和规范、标准规定的不作质量判定依据的各种取样、送检和报告。

第四条可以作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检验测试报告是:1、盖有“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的报告;2、盖有“监督抽样检测专用章”的报告;3、施工企业在建设(监理)人员监督下,有明确的保证试样真实、有代表性的责任人,并经监督抽样检测验证合格的自检报告。

第五条受监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

(含焊接、机械连接)、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块、砂浆(砌筑、地面)试块、砌墙用砖、承重结构砌块、防水材料及质量监督机构认为应该增加的品种、对重要工程或工程重要部位应该增加取样的次数,均应实施有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见证取样工作,确保取样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证取样工作是指在特定的场合下,由专门的见证人员对被取样物进行监督、记录和见证的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工作适用于各类取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检取样、环境监测取样、食品安全取样等。

第四条见证取样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取样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见证取样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第二章见证取样人员第六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忠诚、廉洁、勤勉、敬业;(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和突发情况。

第七条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制定见证取样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二)指导和监督实施取样工作,确保取样过程符合方案的要求;(三)记录和保存取样过程的相关信息,制作取样报告;(四)参与相关纠纷和争议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八条见证取样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定期更新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见证取样方案第九条见证取样方案是见证取样工作的基础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取样的目的和要求;(二)取样的方法和步骤;(三)取样的时间和地点;(四)取样的标准和规范;(五)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和权益;(六)见证取样工作的计划和进度;(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条见证取样方案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可行和经济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见证取样程序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一)报备信息:当被取样物属于特定行业或者需要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见证取样人员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取样信息,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二)准备工作:见证取样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取样工具和设备,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现场布置:见证取样人员应对取样现场进行布置,确保取样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四)见证过程:见证取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见证取样方案进行取样,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监督,并保证取样的公正和公平;(五)标识和封存:取样完成后,见证取样人员应标识和封存取样物,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送检;(六)作业报告:见证取样人员应制作取样作业报告,包括取样过程、取样结果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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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建吴忠运风风电项目见证取样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宁夏电建吴忠运风风电项目部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见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有关的建筑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数量和程序3.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不少于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取样总数量的30%。

3.2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3.2.1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包括同条件、标准养护试块);3.2.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2.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3.2.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3.2.5 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3.2.6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每品种、一个验收批至少要保证一组见证试件);3.2.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每品种、一个验收批至少要保证一组见证试件);3.2.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2.9 本工程特殊要求或建设、监理单位认为有质疑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3.3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3.3.1 工程开工时,监理单位指定有见证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该工程的见证人员。

施工单位制定有取样员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该工程的取样员。

3.3.2承包单位进场后及时确定见证检测机构,并向项目监理部报审见证检测机构资质。

3.3.3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和产地场地及编号等,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要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取样人员应作《见证取样记录》(见附件一),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3.4 见证人员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见证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3.3.5 检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机构应检查委托单及试件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3.6 检测机构对见证手续不齐全或未按标准抽样不规范的见证取样试件,应拒绝接受检测。

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报告。

检测机构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3.3.7 当见证取样检测结果表明该组试件不合格,按相应标准规范允许可加倍复试的,加倍复试取样送检程序仍按本方案实施,对加倍复试仍不合格的试件,检测机构应及时通知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监督机构。

不得隐瞒不报,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试件台帐记录。

3.3.8 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对无封样措施的试件又无见证人员监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检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四、见证人员的职责4.1 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4.2 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现场亲自封样。

4.3 见证人员应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机构。

4.4 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具“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书”。

4.5 见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五、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5.1 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5.1.1 取样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取样人员应是本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试验人员。

(2)必须具有与承担本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试验员资格。

(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书”。

5.1.2 取样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检测实验管理办公室”备案和统一发证。

5.2 取样人员的职责5.2.1 取样人员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负责取样过程的实施。

5.2.2 取样的方法、数量等应符合相关试验标准的要求。

5.2.3 取样人员必须和见证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机构。

5.2.4 取样人员对抽样和制做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见证检测单位的基本要求和职责6.1 见证检测单位的基本要求:6.1.1 见证检测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取得区建设厅颁发的一级试验资质证书和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获得建设厅批准,并取得“检测实验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的见证取样检测资格证书和备案手续。

6.1.2 工程的施工单位或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的检测中心(试验室)不得承担该工程见证取样的检验工作。

6.1.3 同一工程项目见证取样试验与常规试验不得由同一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承担。

6.2 见证检测单位的职责:6.2.1 见证检测单位应对见证送检的试件严格按本实施细则的程序核查试样的封样标识。

6.2.2 见证检测单位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见证送检的试件进行检测。

6.2.3 见证检测单位对出具的见证检测试件试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七、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7.1 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7.1.1 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施工等方共同选定;○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1.2 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1994)规定取样。

7.1.3 防水混凝土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试件应在砼的浇筑地点制作(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7.1.4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1)检验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7.1.5 试件制作要求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次装入试模,每层厚度大致相等。

捣棒应为600毫米,直径16毫米,端部磨圆。

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毫米。

插捣次数一般为每100平方厘米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7.2 混凝土外加剂7.2.1 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剂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30t为一批,每批不足50t或30 t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的泵送剂。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 473—2001)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7.2.2 凝土膨胀剂每200t为一批,日产量不足200t时也作为一批。

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1990)。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7.2.3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的防水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1999)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7.2.4 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要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 475—1992)准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7.3 水泥7.3.1 凡结构工程用水泥,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后的取样试验报告。

7.3.2 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其复印件或抄件均应签注用于的工程单位名称和进场的批量与出厂编号,抄件应将原件的报告编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品种、标号等抄全,并有抄者和校对者签字。

7.3.3 水泥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厂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次抽样不少于一次;水泥出厂后每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早强水泥每超过一个月)或因保管不善,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有重新取样的试验报告。

7.4 骨料7.4.1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2-19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师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JCJ-1992)中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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