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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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基会),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用于慰问员工家属,减轻因特
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
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第二条权
利与义务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
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
受补助。
第三条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公司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关爱总监担任;副会长四名,由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经理、
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经理兼任;互基会工
作人员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
第五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
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
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
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会费
第六条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第七条出资金额最低标准:
第八条员工可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自愿交纳互基会会费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员工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十一条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定。
第十二条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
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互助基金的管理
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财务监督负
责人有义务每月将互基会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予以张贴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