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扶贫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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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扶贫专项方案

7 化扶贫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贫困地区的群众切实享受X南苏区振兴发展带的化成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我市贫困地区公共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按照“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要求,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从201年起,通过对全市贫困地区全面开展化扶贫,到2020年,实现我市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现代公共化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基本公共化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贫困地区完善公共化服务设施

1.加强贫困村公共化设施建设。没有场地的要重点建好化广场和化室,指导已基本建成化室、化广场的贫困村按国家标准完善提升,有条的贫困村要建设综合性化服务中心。督促在建的贫困村化活动室、化广场限期按国家标准竣工。到2020年,完成1419个贫困村化室、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实现群众在哪里活动,化广场就建到哪里。

2.重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公共化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化设施建设规划纳入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合理选址,标准建设,确保每个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都建有符合标准的化室(活动中心)、化广场。

3.整合贫困村宣传化、党教、科普、体育健身等设施资,建设一批综合性化室,搭建贫困村综合性公共化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服务功能。

(二)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化民生工程

1.重点保证政府购买的公共化服务在贫困地区落实到位。指导帮助贫困地区扎实开展农村化“三项活动”,每年市、县开展的送戏、送电

影、送图书、送书画下乡活动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在活动场次、数量上予以倾斜。

2.重点推进贫困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将符合条的贫困村纳入直播卫星户户通服务区域,优先满足贫困村用户的安装需求。

3.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化权益。集中实施一批重点化扶贫项目,包括数字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化帮扶等,积极开展面向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公益性化艺术培训、展演展示和科普活动。

(三)加强贫困地区化人才培养

在每年国家“三区”化人才培养名额和支援计划中对贫困县予以倾斜。落实贫困村设置政府购买化室公益岗位不少于1名,贫困村化室配备至少1名化管理员。支持和帮助贫困村培养化骨干、化能人,帮助贫困村组建群众业余艺队伍。推动化志愿服务向贫困地区发展,扩大贫困村受援点,增加贫困村支援帮扶的化骨干和化服务项目。

(四)积极争取和筹措化扶贫资金

以落实国家将要出台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为契机,加大力度向上争取一批公共化建设项目和资金。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化服务指导标准”,加大贫困地区公共化建设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共化建设,着力推动公共化设施薄弱的贫困村改变面貌,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以点带面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化建设

全市开展公共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支持建设一批试点县和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支持贫困村开展公共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从201年起,每年建成一批符合标准、可复制的示范村,前两年建成示范点100个,后三年全面建成。县、乡两级政府要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推进。

(六)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化遗产保护

贫困地区有着丰富的民间化资,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民间化遗产挖掘保护也相对滞后。在推进“客家化(X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重点关注贫困地区非物质化遗产保护,加强“非遗”调查和普查,支持申报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提高保护层级。加强物质化遗产保护,推动符合条的申报国家、省级物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省级历史化名镇名村、民间化艺术之乡等。支持合理开发利

用民间化资,发展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化产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化扶贫工作职责和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各级广新部门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化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化扶贫工作。要制定化扶贫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路径,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员,切实推动扶贫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作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各级广新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教育、人社、体育、扶贫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化扶贫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考核机制,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进度。要将化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精准扶贫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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