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范文(3篇)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范文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
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企业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____年半—____年半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____年半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____天提供工作面掘进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和回采说明书。
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地测副总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单位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
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
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施工单位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
6、必须根据掘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地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地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管理,保障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各类地质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地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地质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管理体制,确保地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地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地质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地区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三)对地质勘查项目进行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五)对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六)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七)负责地质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质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地质管理工作机构做好地质管理工作。
第三章地质勘查管理第八条地质勘查活动应符合国家地质勘查规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九条地质勘查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
第十一条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勘查区的生态环境和地质安全。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符合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应进行风险评估、设计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防治区的生态环境和地质安全。
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地质工作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地质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探、矿山开采、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地质工作领域。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地质工作安全负总责,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地质工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地质工作安全负直接责任,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4. 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单位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职工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3. 安全操作规程(1)单位应根据地质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安全防护用品(1)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
(2)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 应急预案(1)单位应制定地质工作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职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6.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质工作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职工有权对地质工作安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
六、奖惩1. 对在地质工作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编写目的制定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矿业企业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确保矿井地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2)落实职责、加强监管,强化企业管控能力;(3)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权益,维护企业合法利益;(4)提升矿业企业的社会形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地质工作的企业,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安全等部门。
3.制度制定程序(1)收集和研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2)制定初稿,征求各部门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3)将初稿和各部门及员工的意见整合为正式版本;(4)领导审批、签发、正式实施。
4.管理制度内容(1)矿井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2)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做好各项检查、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3)质量管理:建立矿井地质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质量;(4)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完善监控体系,确保工作流程更加安全、高效、规范;(5)员工考核管理:建立员工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奖惩制度,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责任主体各部门、各级领导和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6.执行程序(1)仔细阅读并熟悉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2)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行为规范和职责落实;(3)对于制度中规定的违规行为,存在合理的惩罚措施。
7.责任追究对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均将纳入公司的考核体系,并对行为人进行惩罚。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地质专业管理制度
地质专业管理制度一、前言地质是地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地球内部和表面结构、成分、变化规律、地质现象和地质过程,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学、矿产勘探和矿产利用,是综合性的学科。
地质工作是保护国家资源,保护国土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做好地质工作,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地质专业管理制度,是保障地质工作开展的关键。
二、地质专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地质工作效率和质量。
制度化管理能够规范地质工作的流程、责任和标准,有效提高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地质环境监测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保障地质勘查和矿产利用的合法合规。
系统地建立地质专业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地质调查和勘查行为,保障资源的合法开采和合理利用。
3.推动地质科学和技术创新。
科学的管理制度将促进地质工作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地质科学的发展。
4.保护国家资源和环境。
严格执行地质专业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三、地质专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地质专业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以及地质科研和技术创新管理等方面。
下面我们分别介绍这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地质勘查管理(1)地质调查工作管理。
包括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的编制、调查实施和资料归档管理等内容。
(2)地质勘查成果管理。
规范地质调查成果的整理、报告和归档工作,确保地质调查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地质勘查队伍管理。
制定地质勘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鼓励和奖励优秀地质勘查人员,建立勘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2.矿产资源管理(1)矿产资源利用管理。
明确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划,合理规划矿区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2)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建立矿产资源的勘查报告审批和资质认定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
(3)矿产资源保护管理。
建立矿产资源保护目录,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3.地质环境管理(1)地质环境监测管理。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 引言地质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地质工作流程,确保地质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成果质量,保护和利用地质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程序和措施。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
3. 责任与义务3.1 部门的责任与义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其在组织、实施和监督地质工作中发挥作用。
•部门负责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部门负责认真落实上级机构的地质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和问题。
3.2 地质工作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地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地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地质工作。
•地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4. 地质工作管理流程4.1 地质工作计划编制•地质工作计划是根据上级机构的要求和自身需要制定的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地质工作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4.2 地质勘查与调查•地质勘查与调查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
•地质勘查与调查应当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地质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4.3 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处理与分析是对勘查与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的过程,应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工具。
•数据处理与分析的结果应当进行审核和验证,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告和汇总。
4.4 评价与认定•评价与认定是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的过程,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评价与认定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用于进一步改进工作。
4.5 结果应用与管理•地质工作成果应当及时应用于实际工作和决策,确保其发挥最大的作用。
•地质工作成果应当进行规范的管理和归档,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地质工作,保障地质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的遵循和执行由本单位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二章地质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地质勘探工作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工作方案编制,并报批才能实施。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置。
第七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保证灾害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八条地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能力。
第九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和档案,做好数据保存和管理,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地质工作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地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地质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作结果符合要求。
第四章地质工作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地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八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地质工作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地质工作质量和安全由上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地质工作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整改,并主动接受监督。
煤矿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质工作,确保煤矿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安全、科学、有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煤矿地质工作的全体人员,包括煤矿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各项地质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制定煤矿地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技术规格等文件,指导和保障地质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工作管理体系,明确地质工作的责任主体、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或委托的专业地质技术人员。
第二章地质勘查第六条煤矿地质勘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科学有序地进行,确保勘查数据准确可靠。
第七条地质勘查应根据工作任务和计划,结合煤矿地质特征和条件,合理选择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保证勘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质勘查应将勘探数据及时汇总、整理并编制成勘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第九条地质勘查过程中,如遇到地质灾害隐患或其他风险,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停止勘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地质勘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遵守勘查工作规范,服从领导安排,保证勘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第十一条本单位应根据煤矿地质情况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制定相应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灾害防治相关技术和方法,做好日常监测和预警工作。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保障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地质环境保护第十五条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和修复措施,保护地质环境的稳定和改善。
第十六条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应实施全过程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减少地质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1、安全生产方针我司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确保所有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地质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
3、职责分工各级地质工作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措施1、规范作业流程地质勘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整个勘查过程的安全。
2、防护设施齐全在地质勘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减少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可能。
3、设备设施安全地质工作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经过检修、维护并符合安全要求,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4、加强通风排气地质作业中,有些地方会积聚有毒气体或粉尘,要加强通风排气,保障工作环境清洁、无毒害。
5、严格禁止违章行为在地质工作中,要严格禁止违章行为,如酗酒、吸烟、玩忽职守、违反作业规定等行为,确保工作安全。
6、设施维护修理地质作业设施的维护和修理要及时,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公司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流程,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地质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四、安全检查1、定期检查公司要定期对地质工作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随机抽查公司要随机抽查地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地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安全培训1、定期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新人培训新进入地质工作的人员要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
XXXXX公司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XXXXX公司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地质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地质工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公司地质工作的目标是为公司的业务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地质信息和技术支持,确保公司的项目勘探、开发、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条公司地质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保护环境、确保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地质工作的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加强知识共享和技术交流,提高地质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地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地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的地质工作目标、政策及规划,并对地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地质工作部门,由地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部门负责人。
地质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地质工作,包括项目勘探、资源评价、地质勘探技术、矿产储量计算和报告编制等。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地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地质工作的协调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公司地质工作应按照项目周期进行组织和管理,包括项目前期阶段的勘查申请、编制和审批;项目实施阶段的勘探、评估和报告编制;项目后期阶段的开发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地质工作应按照勘查计划和方案进行实施,包括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测、地球化学勘查等,必要时配合其他科研机构的合作。
第十一条公司地质工作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数据采集和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密和存档。
第十二条公司地质工作应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和环境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地质工作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地质工作应进行质量评估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地质工作野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野外地质工作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野外地质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野外地质工作的单位、个人以及参与野外地质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野外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野外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具备一定的野外地质工作经验;(3)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野外地质工作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教育培训;(2)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3)安全防护措施;(4)事故应急预案;(5)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野外地质工作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野外地质工作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4)事故案例分析;(5)自救互救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野外地质工作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因素;(4)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整改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整改;(2)彻底整改;(3)责任到人;(4)不留死角。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野外地质工作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措施包括:(1)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3)施工现场安全通道的设置;(4)施工现场防雷、防风、防滑、防坠等设施;(5)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地质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提高和保障地质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依规、科学、公正、安全地进行地质工作,确保地质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组织机构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的具体责任主体为地质工作单位。
地质工作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地质工作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
地质工作管理机构或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地质工作计划和方案;2、组织实施地质工作,控制地质工作进度和质量;3、开展地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4、建立健全地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5、协助履行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职责;6、承担地质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职责。
三、地质工作计划地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年度地质工作计划并报批。
地质工作计划应当包括地质调查、测量、勘探、监测、评价等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费用等。
地质工作计划的制定应当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地质工作实施地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和实施地质工作。
在开展地质工作之前,地质工作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任务目标、方法流程、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并报送地质工作管理机构或部门审核。
地质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工作方案。
地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确保地质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地质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调查、测量、勘探、监测、评价方法和技术手段,严格控制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过程,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同时,应当加强对地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地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范文(2篇)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工作的管理,保护地质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质工作是指对地壳构造、岩矿组合、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等进行调查、研究、评价和监测的活动。
第三条地质工作的目标是:(一)了解地质构造及其演化,探索地球内部物质的组成和演化规律;(二)掌握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和开采条件,保障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三)预测、预防和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地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效益原则:地质工作应以科学研究为基础,遵循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益;(二)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原则:地质工作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三)保护、可持续利用原则:地质工作应保护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实施合理利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四)安全、可行、便利原则:地质工作应确保工作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便于实施。
第二章地质工作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国家应建立健全地质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级地质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地质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质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国家应加强对地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级地质主管部门的工作有序开展。
第八条各级地质主管部门应建立地质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和更新地质数据和信息。
第三章地质工作的规划和调查第九条国家应制定地质工作的规划,明确地质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第十条地质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的地质工作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地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地质工作的调查应按照规划和计划,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地质调查应做好数据采集、样品收集与分析,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章地质工作的评价和监测第十三条地质主管部门应建立地质工作的评价体系,对地质工作的实施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地质工作的评价应包括地质调查的结果、矿产资源的储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五条地质主管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工作制度
地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工作,规范地质行为,提高地质服务水平,保障地质安全,促进地质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评价、地质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地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行性和战略性作用。
第四条国家地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地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地质工作内容第五条地质调查内容包括:地质构造、地貌、土壤、水文、植被、气候等方面的调查,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的调查。
第六条地质勘探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勘探、地下水资源勘探、地质构造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勘探等。
第七条地质评价内容包括:矿产资源评价、地下水资源评价、地质构造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等。
第八条地质监测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质环境监测等。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地质工作程序第十条地质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地质工作需求,向地质工作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二)项目审批:地质工作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三)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准的地质工作项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勘探、评价等工作;(四)成果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地质工作后,向地质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地质工作成果报告;(五)成果审查:地质工作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地质工作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合格的予以验收。
第四章地质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地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地质工作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地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地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制度一、概述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地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确保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质工作项目,旨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地质工作法规法规,加强项目管理,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支持。
二、组织机构1.1 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和实施,项目副负责人配合项目负责人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技术工作,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技术工作。
1.2 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项目进度和成本的控制。
项目副负责人:协助项目负责人处理各类事务,协调项目各部门工作,代理项目负责人处理相关事宜。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工作,设计和实施技术方案,监督和检查技术工作进度及质量。
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计划和绩效评估方案,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
技术人员:根据项目任务要求, 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完成项目的技术任务。
三、项目管理流程2.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主要包括确定项目的目标、范围、任务、工期和预算,并制定项目管理计划。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流程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立项。
2.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包括项目的技术实施和管理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跟进和调整工作进度。
2.3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对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提交技术验收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交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项目。
2.4 项目总结项目验收合格后,应进行项目总结,包括对项目执行情况、成果和经验做详细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四、质量管理3.1 质量目标地质工作项目的质量目标是保障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工作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地质管理制度(3篇)
地质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矿井地质管理工作,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部门地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地质观测、勘察,做好记录,建立相关台帐。
3.填绘专门的矿井地质图,地质情况和数据要准确,日常勘察、观测情况要及时填图,特异常情况要做醒目标记。
4.必须做好各种地质图纸、资料的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经矿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外借。
5.对于矿井设计,新区域的发展或采区地质异常变化影响安全生产的,要进行地质情况勘察,作出地质情况调查报告,提供可靠依据。
6.认真抓好"三量"管理,做好每季"三量"核算、填绘上图、上表和汇报工作,为矿井维持"三量"的动态平衡提供数据,以利于及时调整生产布置。
7.在进行地质勘测调查中,当实际情况或数据与原勘察情况数据不符时,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地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地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地质资源,保护地质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地质调查和评价:建立健全地质调查和评价制度,对地质资源进行系统的调查、评价和预测,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2. 地质勘探和开发许可:建立地质勘探和开发许可制度,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进行监管和管理,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地质环境保护:制定地质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加强对地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和修复地质环境。
4.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建立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采取措施减少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的影响。
5. 地质资源管理和有序开发:制定地质资源管理政策和计划,加强对地质资源的管理和监管,推动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
6. 地质信息管理:建立地质信息管理制度,搜集、整理和管理地质信息,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地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地质资源,预防地质灾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地质工作,确保地质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从事地质工作的所有员工,包括地质勘探、地质研究以及与地质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岗位。
二、工作管理标准2.1 岗位责任1.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员工必须清楚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2.地质工作岗位负责人应确保岗位职责的有效分配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岗位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各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地质工作的协同进行。
2.2 工作程序1.地质工作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执行地质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工作流程或忽略安全标准。
3.地质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遵循统一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安全管理1.地质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执行地质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3.地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和防范。
2.4 文件管理1.地质工作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在文件使用和传递过程中,应加强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3.文件的归档和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文件。
三、考核标准3.1 工作质量1.工作质量是评价地质工作的重要指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包括工作报告的准确性、错误率、数据处理的规范性等。
3.2 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是地质工作的核心,应评价地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安全管理的评价标准包括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的员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第三方人员。
第三条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野外地质勘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定期检查、评估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状况;4. 处理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事故,提出改进措施;5. 负责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野外地质勘查项目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项目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七条安全员职责:1. 负责项目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的安全监督;2. 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安全运行;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 组织实施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员工应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合格后方可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2.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原地区野外地质勘查工作;3. 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前,应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4. 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明确联络事宜;5. 配带个人防护装备,如野外工作服、登山鞋、太阳帽等;6. 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了解行进路线及路况、作业区的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7. 雷雨时,尽量避开山脊或者开阔地、峭壁和高树;8. 雨雪刚停止时,严禁立即在滑坡、狭隘的山道、悬崖、雪坡、冰川坡以及其它危险地段作业和行走;9. 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区或雨季作业应当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地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地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地质工作,保障地质工作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地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并包括以下内容:1. 地质调查2. 矿山地质3. 工程地质4. 地震地质5. 勘探开发6. 地质灾害防治7. 其他相关地质工作三、工作职责和权限1. 所有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地质工作人员有权要求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管理1.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工作现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设置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3.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质量管理1.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作成果的准确和可靠。
2. 工作成果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审定,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和归档工作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地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包括扣减奖金、停职、撤职等。
2. 对因违反地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进行追索赔偿。
七、监督检查1. 定期进行地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 发现违规行为的地质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纠正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八、加强政策宣传1. 加强地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确保地质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定期组织地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遵守意识。
九、附则1. 本规章管理制度由地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并向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执行。
2. 对于已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本规章管理制度不再具体规定,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总则1.1、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向,坚持超前与准确预报的原则。
地质工作要以现场观测与综合分析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手段,为煤矿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采掘中出现的各类地质问题。
1.2、地测科及技术科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
地质人员要不断加深地质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地质资料,熟悉矿井地质条件,建立矿井三维立体的地质概念,运用动态思维来分析解决问题。
1.3、地质工作执行的主要规程、规定、条例、图例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
地测科及技术科应具备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4、地测科及技术科必须有以下制度地测科、技术科机构职责及岗位责任制,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地质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技术例会等。
1.5、地质工作必须有年度工作计划,并要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1.6、生产中遇重大地质问题时,地测人员应尽快入井进行写实,并在升井后立即绘制素描图和平剖面图,同时会同技术科经审核后通知地测科报送矿生产调度室和总工。
有疑难问题时,技术科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
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向矿和主体公司汇报。
1.7、地测科的各种基础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账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8、所有地质成果图纸均应及时根据补充勘探成果。
图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在成果资料出来后3日内修改完毕,未修改的图纸不得使用。
1.9、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
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1.10、各种地质仪表器具必须保管好使用说明书,仪器日常保管与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保证地质工作能正常开展。
2、矿井地质工作2.1、矿地测科在煤矿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各种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
2.2、矿井地质观测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
2.2.1、矿井主要井巷均应进行地质写实和地质编录。
凡井筒、石门和其他穿层巷道、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
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
2.2.2、矿井地质观测描述内容严格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的有关规定。
观测的内容包括岩石的岩性及厚度、煤层的特征、结构及厚度断层、裂隙、褶曲等地质构造现象、煤层的冲刷现象、岩溶陷落柱、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巷道与煤层的相对关系等。
2.2.3、矿井地质观测记录应在专用的观测记录薄上进行。
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时间、观测地点和观测者的姓名。
所有观测资料必须在现场核对,不允许在室内凭记忆补充。
2.2.4、矿井地质观测结束后应两日内进行内业整理,绘制地质构造素描卡片、填制巷道探煤厚台账、地质构造台账等,及时绘制巷道地质素描图。
2.3、地测科要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及时为矿井生产提供各类地质说明书。
2.3.1、开拓巷道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完成并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经地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交生产部门使用。
施工过程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并及时填图、分析、修改预测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
2.3.2、工作面设计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应在设计前十五天完成并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
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交生产部门使用。
2.3.3、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应及时观测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煤层底板等高线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临时地质预报。
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及物探工作。
综采、综放工作面要进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内隐伏地质构造、岩浆岩、陷落柱等,并于工作面圈出后5天内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并将物探结果附在回采地质说明书中,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交生产部门使用。
2.4、矿井地质人员要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认真观测、做好采面地质素描。
认真分析总结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与回采地质说明书进行对比,进一步总结工作面地质规律,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地质总结。
采后地质总结要求在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应在最后一分层采出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可在第一层回采结束后编写待最后一分层采出后再做补充,采后总结报矿总工程师审定后存档。
2.5、地测科和技术科应具备以下基本的地质图件2.5.1、区域地质图2.5.2、井田地形地质图2.5.3、地层综合柱状图2.5.4、矿井地质剖面图2.5.5、矿井煤岩层对比图2.5.6、松散层等厚线图2.5.7、煤层等厚线图2.5.8、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2.5.9、煤层顶板岩性及直接顶厚度等值线图2.5.10、井巷地质素描图各种地质图件必须种类配套、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的图例、图示作图、按细则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厚、断层等高线等各种注记。
工作面地质用图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修改填绘,并至少每月应全面分析修改一次,采区、盘区、地质图要求每季全面填绘修改一次。
矿井基本地质图要求每半年修改填绘一次。
地质工作日常用图应具备如下图纸工作面平剖面图、矿井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正在回采煤层上覆基岩厚度等值线图、松散层等厚线图、松散含水层厚度等值线图。
2.6、地测科必须建立井上下钻探工程成果台账和物探工程成果台账,包括坑透、三维地震、瞬变电磁等。
2.7、按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地质预报。
地质预报分为年、季、月和临时性预报四类。
年报应于上年十一月底提出,季报应于上季末25日前提出,月报应于上月28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及时提出。
要求预报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年报、季报和月报须矿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神东煤炭集团审批临时性预报须经地测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水文地质工作3.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执行《神东煤炭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建立健全各种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件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3.2、各地测站应有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建井地质报告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报告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
.3、各地测站和技术办要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件3.3.1、综合水文地质图.3.3.2、水文地质剖面图3.3.3、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3.3.4、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3.3.5、含水层厚度等值线图3.3.6、煤层上覆基岩厚度等值线图3.3.7、基岩面等高线图3.3.8、煤层层间距等值线图3.3.9、隔水底板厚度等值线图3.3.10、突水系数等值线图3.3.11、矿井充水性图3.3.1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3.3.13、以上水文地质图均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并及时更新。
3.4、地测站应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台账3.4.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3.4.2、气象资料台帐3.4.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3.4.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3.4.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3.4.6、矿井突水点台账3.4.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3.4.8、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3.4.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3.4.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帐3.4.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3.4.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3.4.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3.4.14、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3.4.15、疏放水工程水量观测成果台帐3.4.16、水文观测系统观测成果台帐3.5、水文地质原始记录本要根据不同观测内容分开记录本齐全不少页按时间顺序编号有目录有索引便于查找。
3.6、应当加强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工作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
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加密观测。
对于出水较大的断裂破碎带、陷落柱应当单独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
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当适当增加。
3.7、矿区、矿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进行地、地下水动态等观测。
矿井应当在开采前的1个水文年内进行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在开采前每月等间隔观测2次从工作面回采位置临近钻孔100米时起直到推过后100米止应每天观测1次。
在采掘过程中应当坚持日常观测工作在未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前应当每7-10日观测1次待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后应当每月观测1-3次当雨季或者遇有异常情况时应当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3.8、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3.9、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调查收集降水量、蒸发量、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其历年月平均值和两极值等气象资料。
收集调查区内以往勘查研究成果动态观测资料勘探钻孔、供水井钻探及抽水试验资料调查地貌地质、地表水体、井泉、古井老窑、生产矿井、周边矿井、岩溶陷落柱等情况。
3.10、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进行水文地质钻探时每个钻孔都应当按照勘探设计要求进行单孔设计包括钻孔结构、孔斜、岩芯采取率、封孔止水要求、终孔直径、终孔层位、简易水文观测、抽水试验、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封孔质量、孔口装置和测量标志等要求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11、生产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抽水试验工作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3.12、物探工作布置、参数确定、检查点数量和重复测量误差、资料处理等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