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袖套的执行标准
袖套的执行标准
袖套的执行标准为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本法规规定了袖套的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其上印有特定
商标的A类服装和B类服装产品。
袖套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伤害的手套
产品,应具有防静电、弹性好、无漏绒、水刺无纺布贴边等防护功能,表面有热转印或刺绣图案,而且袖套的四周边缘应有厚橡筋,内部缝合,边口松紧结合,松紧带空相同。
还需要对袖套的内在质量、规格尺寸的偏差、表面疵点的差异、对皮
肤有无刺激性等等指标进行检验。
特别注意对带有荧光或较浅的颜色
袖套,特别注意沾色、静电、起毛和起球的现象。
如有其他需求,可
以咨询商家。
GB 18401-2010
GB 18401修订简介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不属本标准范围的纺 织产品目录增加了: A.1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A.12 箱包、背提包、鞋、伞等 A.13 地毯 A.9 “装饰挂布、工艺品等小物件装饰物” 修改为“布艺工艺品”;
GB 18401修订简介
三、执行标准注意事项 1. 适用范围 2. 婴幼儿的年龄 3. 表1中注的理解 4. 安全类别的标识 5. 试样的代表性
谢谢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 18401修订简介 一、进展 2008年底完成报批稿
2009年下半年WTO/TBT 对外通报
2010年6月对外答复
2011年1月14日公布
2011年8月1日实施
GB 18401修订简介
二、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
1. 范围中增加“家用”,删除“使用”、 “供需双 方另有协议的除外”;(家用纺织品也称为装饰用纺织品。它是
GB 18401修订简介
5. 表1中注a和b的产品明确为“非最终产品”, 6. 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 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 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用品”; 7. 5.2条增加“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 耐汗渍色牢度”;
GB 18401修订简介
8. 5.3增加“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该条 注中的80cm 改为100cm; 9. 将7.4注的内容纳入条文中; 10. 调整了附录B中的一些示例; 11. 增加了附录D。
对人生活环境起美化装饰作用的实用性纺织品。主要应用于家庭和公共场所。 如:宾馆、酒店、剧场、舞厅、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商场等许多场合, 对于美化、改善环境、提高人们生活、工作的舒适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 婴幼儿的年龄由24个月改为36个月;
关于18401-2010标准解读
四、产品使用说明的标注
1. 第一种形式: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2. 第二种形式:GB18401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3. 第三种形式:GB18401-2010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4. 以上三种都可以。但我们建议使用第一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标准上阐明的方式。
变化七
要求
5.3 产品标识只标 识安全技术类别A类、B 类、C类。 80cm改为100cm,参考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儿童身 高数据而来。
三、对比GB18401—2003与 GB18401—2010的变化内容及原因
序 条款 内容 GB18401—2003 内 容 GB18401—2010 内容 修改原因
变化五
要求
b洗涤褪色型产品不 要求 c在还原条件下染料 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致 癌芳香胺清见件附录 C
pH值B类4.0~8.5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 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至 可放宽至4.0~10.5之间 b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 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 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 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 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 产品。 c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 限量值 ≤20mg/kg
序 条款 内容 GB18401—2003 内容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 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服用和装饰纺织产品。附 录A中所举产品不属于本技 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 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 的除外。 GB18401—2010 内容 本标准适用在我国境内生 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 和家用纺织产品。附录A 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标 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 的除外。 修改原因 有检测机构利用 这几个字来查企业,曾 有16家医院联名告检 测机构。 有生产床单、被 罩产品说自已是家纺 产品,不是装饰产品。 强制性标准不许双方 协定。
GB18401-2010标准解读
2010版GB18401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增加了“家用纺织品”,删除“使用”、“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明确了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使用”过的产品不在本标准考核范围内,废除了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表述上更加全面和准确。
婴幼儿用产品:一是将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二是将婴幼儿的适用身高由80cm调整为100cm。
三是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安全要求是A类要求,其所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
产品分类:为避免混淆产品分类与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分类两个概念,2010版标准将原标准中的产品分类由A、B、C类代号加文字描述的形式修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的分类形式,即: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仍然分为A类、B类和C类。
B类的pH值:考虑到我国水质情况和资源节约等相关因素,2010版标准将B类的pH值由4.0~7.5修改为4.0~8.5。
对降低棉制品加工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染色牢度:考核指标上没有变化。
但修改了表1的脚注,将“洗涤褪色型产品”改为“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增加了5.2条款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并用文字强调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说明。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新标准中增加了“致癌”两字,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对人体有致癌的由原来的四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检测“4-氨基偶氮苯”。
同时在表1脚注C中给出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取代了原标准检出限为20mg/kg的规定。
取样说明: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取样说明”:针对染色牢度、甲醛、pH值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尤其是对于花型循环较大或无规律的印花和色织产品,以及有颜色图案和多层及复合的产品,以避免由于取样方法不同导致试验结果不同,甚至造成漏检或误判等问题。
gb18401-2010标准b类
gb18401-2010标准b类
GB18401-2010标准B类是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它规定了家用纺织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
根据该标准,家用纺织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包括:
1. 材料要求:纺织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易于清洁的,不易褪色的,不掉毛的,不容易破裂的,不容易发霉的,不含有害物质的;
2. 使用寿命要求:纺织品的使用寿命应至少为3年;
3. 抗菌性要求:纺织品应具有良好的抗菌性能,能够阻止细菌的繁殖;
4. 阻燃性要求:纺织品应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能够防止火焰蔓延;
5. 耐用性要求:纺织品应具有良好的耐用性,能够耐受常规的洗涤和使用;
6. 尺寸要求:纺织品的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改变尺寸;
7. 图案要求:纺织品的图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有任何污染性或不雅的图案;
8. 颜色要求:纺织品的颜色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有任何
色差或污染性的颜色;
9. 包装要求:纺织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等信息。
gb18401-2010c类
gb18401-2010c类GB18401-2010C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标准,主要规定了工业产品在环境适应性和安全性方面的技术要求。
它的发布是为了改善工业产品的质量和环境保护,以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质量和环境的重视程度。
GB18401-2010C类标准以化学环境指标,安全要求,生产工艺等划分为不同类别,主要涵盖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的产品。
另外,标准还规定了质量和安全标准测试的方法。
首先,GB18401-2010C类标准规定了化学环境指标,包括物理-化学特性(如抗腐蚀性,色彩持久性,耐温性)和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粉尘等)。
其次,标准规定了安全方面的要求,包括防止电气火灾及有害的机械伤害的产品安全设计,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产品的生产工艺,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此外,GB18401-2010C类标准还规定了质量和安全标准测试的方法。
包括实验室测试,实物试验,现场检验等多种方法,加以系统地、客观地、准确地评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找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为了确保GB18401-2010c类标准的执行,国家相关部门还将对涉及产品的经营单位和生产单位进行严格的认证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GB18401-2010C类标准的出台,对于改善工业产品的质量和环境保护,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质量和环境的重视程度有着巨大的意义。
所以,未来GB18401-2010C类标准会被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所采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我国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最后,GB18401-2010C类标准的出台不仅提高了工业产品的质量认证要求,也有助于推动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更大的进步,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关于18401-2010标准解读
三、对比GB18401—2003与 GB18401—2010的变化内容及原因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于2011年1月14日 发布,2011年8月1日实施。
C类产品的技术要求。核耐汗渍色牢度。
5.2、增加“至少”
二字,意味者“C”类产品 也可标识“B”类或“A” 类,只要产品达到B类或 A类指标就可标。同理B 类产品也可标A类。悬挂 类产品不考核汗色牢度;
窗帘不考核,坐垫考核。
5在 “ 其 明 全 注 8使 幼0.3使 婴 他 上 技 : 用 儿c婴m用 幼 产 标 术 一 的 用幼及说 儿 品 明 要 般 产 品儿以明应所求适品。用用下上在符类于可品品婴标使合别身作”必幼明用的。高为字须儿说安婴样。5使用在的(类类注及可.3用品使基例)别:以作婴说”用本如。。一为下幼明字说安:产般婴婴儿上样明全品适幼A幼纺类标。上技按于儿儿织、明其标术件身纺使产B“他明要标高织用类品婴产所求注产的1或必0幼品符类一品产0C须c儿应合别种。品m在
变化二
规范性引 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7592.1
GB/T17592 GB/T23344
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
变化三
术语和定 义
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 品。
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 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 品。
修改原因
增加考核4-氨基偶 氮苯,是重大变 化。
非常大的改变,引 起童装企业注意。
变化四 产品分类
c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 限量值
≤20mg/kg
对加工工艺有要求 的如牛仔面料(中间产 品),非最终产品可放 宽pH4.0-10.5.最终产品 仍按pH4.0-8.5
中国服装执行标准
中国服装执行标准摘要:1.中国服装执行标准概述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3.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4.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5.执行标准的意义和作用6.结论正文:一、中国服装执行标准概述中国服装执行标准是指在我国范围内,对于服装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服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我国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服装执行标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
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由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包括有害物质限量、纤维成分含量、色牢度、燃烧性能等方面。
企业和生产者在生产纺织产品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规定。
三、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强制性标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对某些产品或行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违反强制性标准,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推荐性标准。
但是,在纺织行业中,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国家规定了一些强制性标准,如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四、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有害物质限量:包括重金属、游离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等有害物质在纺织产品中的限量要求。
2.纤维成分含量:规定纺织产品中各种纤维成分的含量,以及产品标签上纤维成分的标注要求。
3.色牢度:纺织产品的色牢度是指其在洗涤、摩擦、汗渍等作用下的颜色稳定性。
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容易在穿着过程中出现褪色、沾染等问题。
4.燃烧性能:纺织产品的燃烧性能是指其在火灾条件下的燃烧特性。
标准要求纺织产品应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服装纺织品标准法规
服装纺织品标准法规
服装纺织品标准法规有:
1.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技术指标。
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纺织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2. FZ/T 73005-2019《针织运动服》:该标准规定了针织运动服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技术指标。
适用于针织运动服的生产和检验。
3. FZ/T 73018-2019《毛针织品》:该标准规定了毛针织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技术指标。
适用于毛针织品的生产和检验。
4. 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5. GB/T 31127-201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耐摩擦色牢度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纺织产品的生产和检验。
此外,还有FZ/T 73046-2014《针织保暖内衣》、FZ/T 73067-2014《水性光油印花工艺规范》、GB/T 30386-2013《服装衬里用非织造粘合衬》、GB/T 30387-2013《服装衬里用热熔胶粘合衬》、GB/T 30388-2013《毛皮服装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等标准。
关于18401-2010标准解读
四、特别注意事项
1. 我们企业要特别注意:我们的产品所选用的产品标准pH值一项若不是引用 2.
GB18401,而是直接采用数值pH值4..0~7.5。则该产品pH值仍按4.0~7.5来考核 。 例如:某件产品选用FT/T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标准,pH值是按 4.0~7.5来考核。而不是4.0~8.5,希望我们企业注意。
变化六
要求
5.2婴幼儿用品应符 5.2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 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 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 求,直接接触皮肤的 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产品应符合B类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 技术要求,非直接接 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 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 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 核耐汗渍色牢度。 C类产品的技术要求。 5.3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 5.3婴幼儿用品必须 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 在使用说明上标明 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 “婴幼儿用品”字样。 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 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 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 (例如:A类、B类或C 全技术要求类别。 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 注:一般适于身高 类别。 80cm及以下婴幼儿 注:一般适于身高100cm 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 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 幼儿用品。 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GB18401-2010
2010版 修订过程
2007年立项,2008年底完成报批稿 2009年下半年WTO/TBT对外通报 2010年6月对外答复 2011年初批准-- 2011.01.14正式发布 2011年8月1日实施
关于新标准的实施时间
2011年8月1日以后上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 2011年8月1日以前销售的产品,仍按旧标准 执行;8月1日以后仍会在市场上的产品,须 符合新标准要求。 如何标注?
5、A、B、C分类与产品用途分类区别开来
A 类、B 类和C 类特指的是“基本安全技术 要求”分类,与产品用途分类区分开来。标 注时应注意。 条文:5.1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分 为:A 类、B 类和C 类
6、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的变化
6、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的变化
① 表1中,B类的pH值由4.0~7.5 修改为 4.0~8.5; ② 注a和b的产品明确为非最终产品 ③ 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 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 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④ 注c增加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 ≤20mg/kg。(旧标准是在6.8条规定), 删除了原标准6.8中的检出限;
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401-2010代替 GB 18401-2003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1.08.01 •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增加和变更
GB/T 2912.1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 醛(水萃取法)(GB/T 2912.1-2009, ISO 14184.1:1998, MOD) GB/T 392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 ISO 105-X12:2001,MOD)
解读GB184012010
2011年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发布,此版本将取代目前实施的GB 18401—2003,将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在十二五开局第一年出台有何意义?●与GB 18401—2003相比,它有哪些变化?●GB 18401—2010对纺织及相关产品生产贸易企业有何影响?本文将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一、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18401——2010)在十二五开局第作者:蔡亮一年出台有何意义?首先我们来看看GB 18401—2003出台的环境和意义。
GB 18401—2003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适用于我们境内市场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其目的在于控制纺织品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保证人民的基本安全健康。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相对于GB18401—2003来说,覆盖面更广,相关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更加严格,比如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清单中首次将4-氨基偶氮苯列入其中。
新版GB18401—2010的执行将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逐步以产品质量为主,提升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以便从容应对国际贸易保护。
而这些正好和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企业转型、消费品市场监督等完全一致。
各相关企业如果想在十二五期间有所发展,必须在产品的绿色、健康上有所突破。
二:与GB 1840118401——2003相比,GB18401GB18401——2010有哪些变化?GB18401—2010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的变化,可以称之为GB18401—2003的加强版。
序号条款内容变化内容变化一范围GB18401—2010里增加了“家用”,删除了“使用”,删除了“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变化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18401—2010里增加了GB/T 23344,2003里的GB/T 17592.1变更为GB/T 17592变化三术语和定义GB18401—2003版里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定义由“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2010版里的“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变化四产品分类GB18401—2003里产品由A 、B 和C 类代号改为GB18401—2010里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变化五要求GB18401—2003版里表1中B 类的PH 值由4.0-7.5更改为4.0-8.5;GB18401—2010里表1的脚注a 和b 的产品明确为“非最终产品”;GB18401—2010里表1的脚注b 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幼儿纺织产品。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前言《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
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
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
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
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gb184012010b类标准
gb184012010b类标准GB18401-2010B类标准。
GB18401-2010B类标准是指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限制的标准。
该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本文将对GB18401-2010B类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首先,GB18401-2010B类标准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纺织品中的各类产品,包括服装、家纺、毛巾等。
对于这些产品,标准规定了甲醛含量的限制,以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这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可以放心选购符合标准的纺织品。
其次,GB18401-2010B类标准对甲醛含量进行了具体的限制要求。
标准规定了不同纺织品产品的甲醛含量限值,如A类产品的甲醛含量限值为75mg/kg,B类产品的甲醛含量限值为30mg/kg。
这些具体的限值要求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他们能够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GB18401-2010B类标准还对甲醛含量的检测方法进行了规定。
标准中详细描述了甲醛含量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步骤,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技术支持,使他们能够对市场上的纺织品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GB18401-2010B类标准还对纺织品生产企业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这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他们能够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GB18401-2010B类标准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为消费者提供了健康和安全的保障。
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升纺织品产品的质量,也有利于促进纺织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期待着更多的纺织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GB18401-2010B类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产品。
解读45项纺织标准
解读45项纺织标准标准处副处长孙锡敏:解读45项纺织标准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16项国家标准中,1项为强制性标准,其余为推荐性标准,12项为新制定标准,4项为修订。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9项行业标准全部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新制定标准13项,修订16项。
修订标准是以1991~2003年间的标准为基础进行修订的,解决了标准老化和技术落后问题,使之与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
新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内多年来的生产实际和技术创新成果制定的,填补了国内空白。
方法标准基本采用了ISO国际标准,提高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程度。
这批标准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及工信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由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基础上,提出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分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有代表性的企业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两个月;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对各方面所提意见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后,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提出标准送审稿;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形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协会分管领导签发,以正式公函的形式报送国家标准委及工信部审定、批准公布。
国家标准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10日和14日分别批准发布了16项纺织工业国家标准。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提出要求,是对2003年版标准的修订。
该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其与GB18401-2003的主要技术变化有:婴幼儿的年龄由24个月改为36个月。
产品分类由A、B和C类代号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即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三类。
GB18401-2010标准解读
有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2010版GB18401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增加了“家用纺织品”,删除“使用”、“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明确了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使用”过的产品不在本标准考核范围内,废除了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表述上更加全面和准确。
婴幼儿用产品:一是将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二是将婴幼儿的适用身高由80cm调整为100cm。
三是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安全要求是A类要求,其所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
产品分类:为避免混淆产品分类与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分类两个概念,2010版标准将原标准中的产品分类由A、B、C类代号加文字描述的形式修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的分类形式,即: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仍然分为A类、B类和C类。
B类的pH值:考虑到我国水质情况和资源节约等相关因素,2010版标准将B类的pH值由4.0~7.5修改为4.0~8.5。
对降低棉制品加工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染色牢度:考核指标上没有变化。
但修改了表1的脚注,将“洗涤褪色型产品”改为“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增加了5.2条款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并用文字强调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说明。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新标准中增加了“致癌”两字,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对人体有致癌的由原来的四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检测“4-氨基偶氮苯”。
浅读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
三 、如 何应 对
相 对 G 4 1 2 0 版 ,GB Bl 0 — 0 3 8 14 1 2 1对纺织 品的生产和销售提 80 — 0 0 出了更加严格要求 ,企业应从 以下几
方 面 应对 。
“ :一般先按G / 15 2 注 B T 9检测 ,当 7
检 出苯胺和/ ,一 或14 苯二胺 时 ,再按
G T 34 检 测 ” ; B/ 2 3 4
2 、加强质量管理控制 纺织产 品在生产过程 中,不可避
免 的 会 遇 到众 多 问题 , ( 下接 l页 ) 0
l 2
家纺 织 产 品基 本安 全 技 术规 范 》 ( B1 4 1 0 0 G 8 0 -2 l )将 于2 1 年8 0 1 月 1 日正式 实施 。届 时 ,该标 准将替 代 20版 ( B 80- 0 3 , 03 G 14 1 2 0 ) 成为我国 纺织 品技术 规范 ,具有强制性 。本文 将从 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
品 的PH值 由 “ 0 . ” 更 改 为 4. —7 5 “ . —8 5 表 1 4 0 . ”; 的脚 注a 和b 的产
条件 下染料 中不允 许分解 出的芳香胺
清单 ,增加 了 “ 一 4 氨基偶氮苯”。增
加 了 附录D “ 样 说 明 ” 。 取
品明确 为 “ 最 终产 品”; 非 注b 加 增
一
严 格 。新版 G 8 0 - 0 0 B14 1 2 l各相 关企
业如果 想在十二五期 间有 所发展 ,必 须在产 品的绿色 、健康上有 所突破 。
二 、不 同 点
国家强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解读
国家强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1 引言2003年11月27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国家强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该标准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取代原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据悉,该标准从立项到发布,前后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特别是在报批、向WTO通报和最终审批阶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充分显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在推出国家强制标准过程中所采取的谨慎和负责的态度。
该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纺织产品生产和倡导绿色消费方面迈出了法律意义上的实质性步伐。
纺织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化学品,特别是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作为一个典型的化学处理过程,会用到种类繁多的染料、助剂等,而这些化学材料很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部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当人们在使用或穿着这些纺织品或服装时,这些残留在纺织产品上的有害物质就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崇尚绿色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消费潮流,生产和销售能够满足人们健康安全要求的产品不仅已经成为业界的普遍共识,而且也已成为企业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如何在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大力发展生态纺织产品必将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当然,生态纺织品作为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也无国际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
在国际贸易领域中,某些与生态纺织品有关的符合性评定程序或生态安全标志更多的还是处于自愿认可的状态,但其中的一些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已经成为合同的基本条款。
因此,从法规或强制标准的角度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及时了。
由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意义,该标准的制订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依据的同时,还必须符合WTO/TBT协议规定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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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组件
明确指出:对直接接触皮肤和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重
备注中说明 量不超过整件制品 1%的小型 组件不考核
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表2 新老标准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对照
项目
GB 18401-2010
A类
B类
C类
GB 18401-2003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
20
pH 值
3~4 4 4
75 4.0~7.5
3
3
3 3 — 无 禁用
300 4.0~9.0
3 3
3 3 —
由表2可知,新老标准的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差异主要是新标准中 B 类产品的 pH 值范围。据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依据国家标准 GB18401-2003对国内生产和销售 的纺织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表明纺织产品 pH 值不合格率偏高,尤其是中低档产 品不合格率竟达40%以上。而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我国出口纺织产品质量检 验情况来看,pH 值也是造成产品不合格主要检验项目之一,严重影响了我国纺织产品的出 口信誉。所以,在结合我国纺织业目前实际的技术水平、国际的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现状,按 照标准制定与技术发展同步的要求,在不影响使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将 B 类产品的 pH 值由4.0~7.5调整为4.0~8.5。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老标准)的实施为我国纺 织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于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 健康,规范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于2011 年8月1日实施的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相 比于老标准,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是测试方法,都有一些新的变化。条款规定更清楚,可操作 性更强,对纺织品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 将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注重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我国 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新的标准,本文将新 老标准作对比,详细介绍新增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对重要考核指标进行解读。
洗涤褪色型产品不 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耐唾液 要求考核 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 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 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不属该标准 范围的纺织 13 类 产品目录
10 类
增加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 提包、运动鞋、伞;地毯三类含有纺 织面料的产品
取样说明 有
无
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可分 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的取样说明
4.0~7.5
耐水(变色,
沾色)
3~4
耐酸汗渍
(变色,沾 3~4
染色
色)
牢度 耐碱汗渍
/级 (变色,沾 3~4 色)
耐干摩擦
4
耐唾液(变
色,沾色)
4
异味
可分解致癌芳香 胺染料/(mg/kg)
75 4.0~8.5
3
3
3 3 — 无 禁用
300 4.0~9.0
3 3
3 3 —
20 4.0~7.容对比 新老标准的条款变更对照见表1。
表1 新老标准的对照
项目 适用范围
新标准
老标准
更新内容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 售和使用的服用和 装、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装饰用纺织产品。出 增加了家用纺织产品 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 口产品可依据合同 执行
的约定执行
产品分类
用的纺织产品
织产品
“36 个月”
还原条件下 染料中不允 许分解出的 24 种 芳香胺
23 种
增加了 4-氨基偶氮苯
致癌芳香胺
的限量值 规定为≤20 mg/kg
/
B 类产品的 PH 值
4.0~8.5
4.0~7.5
将 B 类产品的 PH 值范围的上限调至 8.5
染色牢度
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 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 求考核。扎染、蜡染等传统的
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 肤的纺织产品和非直接接触 A、B 和 C 类 皮肤的纺织产品
直接以文字描述进行分类
婴幼儿纺织 年龄在 36 个月和身高在 100 年龄在 24 个月以内 适用身高从“80 cm 及以下”改为“100
产品的定义 cm 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 的婴幼儿使用的纺 cm 及以下”,年龄由“24 个月”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