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物证鉴定技术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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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于火灾物证鉴定技术的几点思考
摘要:火灾物证鉴定技术是火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火灾调查工作的发展需要,火灾物证鉴定技术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为火灾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成为认定火灾原因的重要法宝证据之,提高了火灾认定的准确率,使火灾调查工作更加科学化,促进了火灾调查乃至整个消防工作的发展。但笔者认为在我们的日常火灾物证鉴定中依然要注意如下问题:
关键词:火灾物证;鉴定技术
一、不考虑火灾物证复杂性的成因,把物证鉴定作为孤立的、决定性的证据使用。
如某支队发生火灾后,在现场勘察中发现电线熔痕,立即送检,检验结果判定该熔痕为一次短路形成,该支队在没有完成其它勘查的情况下,就立即判定此次火灾原因为短路形成。或者检验结果与现场勘察矛盾,就立刻否定现场勘察结果,这显然是不符合火灾调查规定的。
火灾原因调查是用已知事实证明未知事实的过程,是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物证鉴定等方法手段发现和收集证明引起火灾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查明与火灾原因有关联的一切事实和收集全面可靠的证据,准确确认火灾原因的过程。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性的工作,火灾物证鉴定只是火灾调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缺少了起火点的认定、鉴定物质的现场环境等火场客观客观因素的支
持,孤立的火灾物证鉴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缺少充足的物证鉴定理论作为支撑,对物证鉴定技术的局限性认识不够。
物证鉴定技术是通过已知求未知的一个过程,是火灾发生后通过火烧痕、烟熏痕、炭化痕等求起火原因、火势蔓延路线的一个过程。目前物证鉴定技术包括有:光学金相显微技术、热分析技术、化学分析技术、色谱分析技术、原子光谱分析技术、分子吸收光谱技术、红外光谱分析技术、电子显微分析技术等,但每种分析技术都存在其局限性。如我们在实际火灾调查中最常用的光学金相显微技术,它是通过金相显微镜观察金属及其合金组织金相结构,以此来判断此物证为引起火灾的因素或火灾中形成的,且现在国家标准《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标准中对一次短路熔珠、二次短路熔珠及火烧熔珠的金相组织做出了具有明显区别的结论,但是如果火灾调查人对金相显微技术的判断理论没有充分的理解,那在实际的火灾调查中往往容易出现偏差,因为金相显微技术的判断依据多为定性判断,如一次短路熔痕的金相组织呈细小的胞状晶,二次短路出现较多粗大的柱状晶,这里出现的“细小”,“粗大”的判定往往是通过检测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而没有定量的理论依据进行区分,这往往会在实际工作中“讲效率”、“要结果”的要求下出现误差。
模拟火灾现场的热环境,通过改变导线熔珠的金相组织火场温度、加热时间以及消防射水的影响,利用金相显微镜观察受火灾热
作用后的熔珠的显微特征,发现在在一定火场条件下,一次短路熔珠、二次短路熔珠、火烧熔珠的金相组织显微特征是很难区分的。
三、对模拟实验的定位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火灾是多个复杂因素形成的结果。
火灾事故模拟实验只能作为火灾事故的佐证,不能作为火灾事故能否发生的直接证据。简单的认为模拟事件没有发生,就判定火灾事故一定发生或不会发生,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因为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温度、湿度、风向、燃烧物质种类、通风性能等,火灾事故模拟实验无法充分考虑到火灾事故的偶然性和复杂性。如自燃引发的火灾,只是简单地重复实验,想制造火灾事故的重现,显然是比较困难的。
四、物证鉴定分析技术使用单一,未采用多种鉴定技术相互印证。由于火灾事故现场复杂,物证提取困难,有时火灾调查人员只提取一个物证送检。由于送检物证数量不足,进行的鉴定种类有限,如把单一、单次的鉴定结果作为火灾调查物证鉴定的最终结果,显然误差几率是比较大的。特别是现代仪器分析方法,如透射电镜、扫描电镜,笔者通过实验观察纳米级颗粒,通过单一、单次实验误差常常在几倍至几十倍;又如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其作为判定依据的基团特征峰有时往往区别不是很明显,其分析要依靠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对鉴定物质的熟悉程度来进行判断;而环境因素、粉末颗粒的大小等对差热差重分析影响较大。
五、未充分地与检测单位沟通,对火灾现场情况描述不足。
由于日常工作繁忙等原因,火调人员有时通过邮寄就把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或者送检人员未参加火灾现场的调查工作对现场不熟悉等原因造成了送检人员对火灾现场表述不清,检验机关不能全面了解送检样品情况,致使检验结果与实际相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