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述 (2)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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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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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方和病历管理方面
1 处方管理方面
处方合格主要表现为处方按照规定标 准和格式印制,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 办法》中处方书写基本规则,(不能出现 如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临床诊断使用不规 范的缩写、简称,以及未使用下划线以示 处方完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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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方和病历管理方面
某医院一名心内科医师擅自为病人出具了一份入 院记录和出院记录,与保存在病案室的原始病历 内容不符。该医师的行为被认定为在执业活动中 伪造医学文书。
该医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 项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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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 规范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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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执业管理方面
1 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2 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 疗活动
3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 公示依法执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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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使用卫生技术人员 开2 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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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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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床用血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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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 专用储血冰箱; 2、血液交接登记规范; 3、交叉配血进行双人复核; 4、按规定留取血样和输血后血袋; 5、医护人员填报《输血反应调查表》或填 写不全; 66、储血冰箱消毒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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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专科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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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药品管理方面
1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课件
医疗机构声誉受损2Leabharlann 包括身体伤害、经济损失等。
医疗纠纷会给医疗机构的声誉带来负面
影响,影响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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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和预防措施
通过解决医疗纠纷,并采取预防措施, 医疗纠纷可以得到最好的解决和预防。
医师执业合法证件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持有合法的执业证件,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医务人员的资质。
医师执业许可证
宣传海报
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医疗安全的 重要性和相关知识。
教育活动
举办医疗安全的教育活动,向公 众传授相关知识和技巧。
意识活动
组织医疗安全意识活动,引起公 众对医疗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提升职业形象
依法执业能够赋予医务人员专 业形象,让医疗行业更加高效、 规范和可信。
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遵守法规和规范,医务人 员能够提升医疗质量并减少医 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一些医疗纠纷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医疗纠纷的成因和解决方法,以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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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权益受损
医疗纠纷导致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规范流程
制定和执行规范的医疗流程, 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强培训
提供全方位的培训计划,提高 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风险防 范意识。
建立监测机制
建立医疗事故的监测和报告机 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 险。
医疗安全宣传与教育
医疗安全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公众对医疗安全的认知和理解,以及促进医疗安全的有效手段。
2 提升医疗质量
3 增强公众信任
通过改进医疗流程和标准, 减少医疗差错,提升医疗 质量。
良好的医疗安全记录将赢 得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和尊重。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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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back and Complaints
Medical institutions must have systems for receiving and addressing patient feedback and complaints, to improve patient satisfaction and safety.
The Growing Importance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As the population continues to age and the demand for healthcare services increase, medical institutions play a critical role in ensuring access to quality care.
Type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Hospitals
Large medical institutions that provide 24/7 emergency care, inpatient and outpatient services, surgery, and other specialized treatments.
Management Team
The group of executives and managers who oversee the daily operations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includ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HR, and patient care.
3 Special Licenses
Some medical institutions require special licenses or certifications to provide certain services, such as imaging and lab testing.
医院依法执业PPT课件
机构准入(科目)
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机构准入(科目)
医学影像科
X线诊断专业 CT诊断专业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核医学专业 超声诊断专业 心电诊断专业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介入放射学专业 放射治疗专业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广告宣传管理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 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 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依法执业 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业
什么是依法执业 法律法规的要求
什么是依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 依照
准 入(执业资质)
机构准入 人员准入 技术准入 设备准入
机构准入(科目)
医疗美容科 外科、牙科、中医科、皮肤科
整形外科—修复与再造 手外科
机构准入(科目)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引产 计划生育专业 优生学专业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技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关诊疗活动; 8、伪造、变造医师执业证书; 9、擅自聘请专家义诊、会诊。
用血管理
1、没有独立设置输血科; 2、血库条件简陋,有的未独立成室;有 的未设清洁区,储血、配血、发血未分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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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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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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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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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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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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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 ppt课件
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任用非卫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 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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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
临床、 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 口腔 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
临床类别 18 中医类别 7 口腔类别 2 公共卫生类别 2 医师执业以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范围为执 业依据。
医师执业范围特殊说明
口腔专业
目录
1、概述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 3、专项技术服务
4、常见违法执业行为
1、概述
概述
医疗机构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11部) 行政法规(31部) 地方性法规(3部) 部门规章(138部)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医药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 构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 法》
妇科内镜诊疗医师 →执 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变性手术手术者 →执业 范围为整形外科
腹膜透析室(中心)医生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 中医内科专业
麻醉→临床类别外科专业
注意: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不能从事放射、麻醉、B 超、心电图、检验工作
医师/助理医师违法执业处罚
• 除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外均 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任用非卫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 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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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
临床、 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 口腔 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
临床类别 18 中医类别 7 口腔类别 2 公共卫生类别 2 医师执业以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范围为执 业依据。
医师执业范围特殊说明
口腔专业
目录
1、概述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 3、专项技术服务
4、常见违法执业行为
1、概述
概述
医疗机构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11部) 行政法规(31部) 地方性法规(3部) 部门规章(138部)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医药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 构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 法》
妇科内镜诊疗医师 →执 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变性手术手术者 →执业 范围为整形外科
腹膜透析室(中心)医生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 中医内科专业
麻醉→临床类别外科专业
注意: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不能从事放射、麻醉、B 超、心电图、检验工作
医师/助理医师违法执业处罚
• 除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外均 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培训PPT精品课程课件讲义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 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 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 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 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 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 证书。
(一)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法规
执业医师法的主要配套法规是《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资格 考试暂行办法》,在日常行医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 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 3、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4、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 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5、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 到准予注册的卫续。
2、 2005年4月13日上午,卫生部、科技部、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食品药 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了全 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2004年 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动员、部署2005 年全国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工作。 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监督和高压严 打氛围。通过专项行动,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 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 立到位。
【优秀资料】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一)校重验的审查,所吊涉及销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况; 情;节严重其的执,对业直证接负书责;的主构管成人员犯和罪其他的直,接责依任法人员追给究予或刑者事责令责给任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手)术是违指反医疗卫机生构及行其政医务规人章员使制用度手术或器者械在技人术体局操部作进行规操范作,,以造去除成病严变组重织后、修果复的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 、(植五入 )医发疗生器重械大(、灾二缓害解、)病事由痛故、、于改疾不善病机流负体行责功或能其任或他延形意态外误等情急为况目时危的,患的不诊服者断从的或卫者生抢治行救疗政措部和施门诊。调遣治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达到校(验期三的)医疗造机成构应医当疗申请责校任验。事故的; 第并四处十 5万六元条以上医(1疗0万四机元构)以将下未未罚通经款过,亲技对术自直评接诊估负和查责伦的、理主审调管查人查的员医,和疗其签新他技署直术接诊应责用断任于人、临员床治给的予疗,或由、者县责流级令以行给上予病人降民学低政岗等府位卫证等生级明主或管文者部撤件门职没或的收处者违分法有,所对得有,关 医务人员关责出令暂生停、6个死月以亡上等1年证以下明执文业活件动的;; ((十十五 一))不未按取规得(定《五向医卫疗)生广隐行告政审匿部查、门证报明伪告》造重或大伪或医造者疗《过医擅失疗自行广为告销或审毁医查疗证医事明学故》的,文;擅书自发及布有医疗关广资告或料利的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 栏)目发布或变(相六发布)医使疗广用告未的;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第七十) 三不条按社照区规(卫定生七使服用)务麻中不醉心药按、品社照、区医规卫疗生定用服毒使务性站用药、品麻卫、生醉精保神药健药所品品、和、门放诊医射部性疗(药口用品腔的毒科;除性外药)、品诊、所(精口神腔科药除品外)和、放卫生射所性(室药)品、医务室 等其他医的疗;机构,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上不 得情开节展 严本重办的法,规吊(定销八的其手《)术医未。疗机经构患执业者许或可证者》其。 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十一)发生自(然九灾害)、泄传染露病患流行者、隐突发私重,大伤造亡成事故严以重及其后他果严重的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六)不配合卫(生十行政)部利门监用督职执法务或之者拒便不,改正索违取法违、规非行为法的收。 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为内部职(工十服务一的)医疗发机生构擅自自然向社灾会害开放、的传; 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 情构节成严 犯重罪人的的民,,责依生令法命停追止究健产刑康生事职责的业任紧病。危急害情的作况业时,或,者不提请服有从关人卫民生政府行按政照国部务门院规调定遣的权的限;责令停建、关闭: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十机构二及)其医发务生人员医有疗下列事情故形之或一者的,发由现县级传以染上人病民疫政府情卫,生主患管者部门涉责嫌令改伤正害,给事予件警告或,者并处非1万正元常以上5万 元以下罚死款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九)违反基本(诊十疗规三范)、护使理用技术假操学作规历范骗、人取员考岗位试责得任制来度的的;医师证的。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培训课件
依法执业—医疗服务的新观念
一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两个重要变化: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建立; 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医疗纠纷频发和复杂化;
三方面意识需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者依法严格 管理的责任意识;医务人员尊重患者权利的意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自律与维权的意识;
(5)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得超范围 执业。
(6)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 医疗护理常规、规范。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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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规的明确要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六条规定了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学法、知法,做到懂法、 守法,以奠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群众基础。
3、科室、业务用房租借、承包或外包给非卫生人员 执业或者允许其以本单位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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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明确规定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和20-99张的乡 (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的审查标准和依据;
是乡镇卫生院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 关注卫生部将制定的新标准。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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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
卫生部医院管理年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缺乏;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薄弱; 医疗安全存在隐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不合理; 处方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 医疗服务不方便患者; 不合理收费。(均与依法执业意识相关)
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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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并理解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关的医疗卫生管 理法律制度;明确依法执业是评价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重 要内容;明确法律责任,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一、法律依据
法规 1、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一、法律依据
法规 2、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
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法律法规培训
温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 队
目录
一、法律依据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三、卫技人员依法执业 四、医疗废物管理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六、消毒产品的索证管理
一、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主
席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Nhomakorabea生育法》
三、卫技人员依法执业
三、卫技人员依法执业
卫生技术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三、卫技人员依法执业
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 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合法。(执业医师法13、14、 17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执业, 变更注册事项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医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医师不得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3条) 取得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并且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 方。(《处方管理办法》第8、10条)
依法执业与医疗安全概述(PPT 87张)
①未按规定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②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 ③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规定救护、转诊; ④未按规定对本单位污染的场所、物品消毒或处置; ⑤未按规定对医疗器械消毒,或一次性医疗器具未 予销毁,再次使用; ⑥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 ⑦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及相关人个人隐私的有关信 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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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的两项职责: 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要依法做好孕产期保健医疗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行为人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 书和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 禁止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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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的规定: 护士:是指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 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护士的工作职责:执行医嘱,观察病人心身,科 学护理;紧急情况下及医生不在场时的责任;遵 守护理规范、常规和职业道德;保护病人隐私权; 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服从调遣,参加医疗救护 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预防保健,宣传防病知识, 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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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范医疗事故和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要点)
1、了解医疗纠纷新的概念及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2、正确认识医疗侵权,履行注意义务,避免损害患者权益。 3、了解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纠纷的法律制度,正确认识 依法执业与防范医疗纠纷的关系。 4、理解医疗事故的要件,了解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掌握预 防和处置的管理要点;履行职务责任,落实各项医疗工作 制度、医疗管理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其本质是保障病人 安全;掌握方法,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 5、正确认识医疗服务中自律与维权的关系。 6、分析侵权诉讼案例,认识医疗机构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医疗 行为自律存在缺陷;必须依法执业、加强自律,才能保护 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只有做到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才 能得到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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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的两项职责: 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要依法做好孕产期保健医疗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行为人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 书和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 禁止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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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的规定: 护士:是指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 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护士的工作职责:执行医嘱,观察病人心身,科 学护理;紧急情况下及医生不在场时的责任;遵 守护理规范、常规和职业道德;保护病人隐私权; 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服从调遣,参加医疗救护 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预防保健,宣传防病知识, 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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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范医疗事故和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要点)
1、了解医疗纠纷新的概念及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2、正确认识医疗侵权,履行注意义务,避免损害患者权益。 3、了解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纠纷的法律制度,正确认识 依法执业与防范医疗纠纷的关系。 4、理解医疗事故的要件,了解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掌握预 防和处置的管理要点;履行职务责任,落实各项医疗工作 制度、医疗管理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其本质是保障病人 安全;掌握方法,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 5、正确认识医疗服务中自律与维权的关系。 6、分析侵权诉讼案例,认识医疗机构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医疗 行为自律存在缺陷;必须依法执业、加强自律,才能保护 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只有做到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才 能得到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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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使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 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工作的;
(3)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 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安排医学院校的实习生、试用期内的 毕业生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如出具任何形式的医 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5)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 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依法执业和非法行医的关系。
执法检查者(卫生监督员)与被检查者(医疗 机构)的关系:同一系统,不同分工,目标一 致。
依法执业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的义务。
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是卫生监督员的法定 职责。
三、医疗机构常见的违法行为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知 (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 )
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 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 〔2004〕178号):“对于医疗机构 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 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 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八)村卫生室(所);(九)急 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 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 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 其他诊疗机构。
二、依法执业的概念
我的理解,依法执业是指医疗机构依据卫生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源自关标准要求开展一 系列诊疗活动的行为。
医疗机构类别:包括(一)综合 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 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社区 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 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
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 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3、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 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卫生技术工作)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 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 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
处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 三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第十五条:“违反 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 0元以下罚款;对邀请、聘用或提供场所的单位,处 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 款。”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 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聘用外国医师有关问题的批 复》(卫医发1999]第232号): “医疗机构聘用未获得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从事诊疗活 动,应视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 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四十八条和《外国 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 十五 条规定给予
1、概念:
非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或者职称(务)的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
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违法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类型
(1)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或者职称(务)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述 (2) 优秀课件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 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
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构成 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 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 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 机构体系。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
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 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 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独立从事临床 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 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处理。”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
(6)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7)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8)医疗机构使用未变更注册执业地点的执 业医师、执业护士开展诊疗或护理工作的;
(9)医疗机构使用未获得《外国医师短期行
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
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 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 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 16号)
结合我们平时在日常监督执
法过程中的体会和发现,医疗机 构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存在以下 几种情形,下面重点进行介绍, 以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从而达到 规范执业行为之目的。
(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 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 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3)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 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安排医学院校的实习生、试用期内的 毕业生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如出具任何形式的医 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5)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 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依法执业和非法行医的关系。
执法检查者(卫生监督员)与被检查者(医疗 机构)的关系:同一系统,不同分工,目标一 致。
依法执业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的义务。
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是卫生监督员的法定 职责。
三、医疗机构常见的违法行为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知 (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 )
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 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 〔2004〕178号):“对于医疗机构 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 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 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八)村卫生室(所);(九)急 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 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 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 其他诊疗机构。
二、依法执业的概念
我的理解,依法执业是指医疗机构依据卫生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源自关标准要求开展一 系列诊疗活动的行为。
医疗机构类别:包括(一)综合 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 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社区 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 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
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 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3、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 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卫生技术工作)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 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 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
处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 三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第十五条:“违反 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 0元以下罚款;对邀请、聘用或提供场所的单位,处 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 款。”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 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聘用外国医师有关问题的批 复》(卫医发1999]第232号): “医疗机构聘用未获得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从事诊疗活 动,应视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 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四十八条和《外国 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 十五 条规定给予
1、概念:
非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未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或者职称(务)的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
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违法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类型
(1)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或者职称(务)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述 (2) 优秀课件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 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
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构成 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 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 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 机构体系。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
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 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 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独立从事临床 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 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处理。”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
(6)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7)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8)医疗机构使用未变更注册执业地点的执 业医师、执业护士开展诊疗或护理工作的;
(9)医疗机构使用未获得《外国医师短期行
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
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 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 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 16号)
结合我们平时在日常监督执
法过程中的体会和发现,医疗机 构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存在以下 几种情形,下面重点进行介绍, 以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从而达到 规范执业行为之目的。
(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 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 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