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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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推动县内优质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及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尤其是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加快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增进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境内、境外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并重,场内场外市场并促,在全县范围形成“以创业板为目标、新三板为重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基础”的企业挂牌上市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梯次,积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争取到x年底全县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家、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达到10家。
二、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一)后备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企业规模、上市挂牌渠道以及发展潜力,筛选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简称“后备企业”)。
后备企业分为挂牌培育对象、上市培育对象两类。
1.挂牌培育对象条件:(1)注册地在本县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主营业务明确,有持续经营能力;(3)股权清晰,治理机制健全;(4)有较强的挂牌意向。
2.上市培育对象条件:(1)注册地在本县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上市鼓励方向;(3)具有一定规模、行业优势及盈利能力,或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高成长性;(4)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较为规范,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接近或者基本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盈利、资产、主营业务等方面条件;(6)有较为明确的上市意愿。
(7)后备企业申报程序。
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认定为后备企业。
(8)实行后备企业动态管理。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盐政发[2013]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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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盐政发〔2013〕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上市企业,努力打造在长三角北翼有影响力的盐城上市板块,进一步加快长三角北翼金融高地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补贴企业上市成本(一)上市后备企业因上市需要,经过会计审计调整增加的利润从而增加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由同级财政借给企业,等企业成功上市后,由同级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
(二)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或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审计评估,资产增值或股权溢价部分应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企业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金等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由同级财政借给企业,等企业成功上市后,由同级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
(三)上市后备企业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起3个会计年度内,其企业所得税以上一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增长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由同级财政借给企业,等企业成功上市后,由同级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
(四)拟上市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因上市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净收益部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由同级财政借给企业,等企业成功上市后,由同级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
二、减免企业上市有关税费(五)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涉及上市后备企业的各项政策性规费,在市权范围内按最低标准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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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1]5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上市,依托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我市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通过5年的努力,确保新增5家、力争10家国有企业上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率达20%以上;全面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批上市后备资源,形成上市企业梯队。
二、实施方式和途径(一)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大力推进整体或主业资产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借壳上市;(二)对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企业,推进具有核心业务和竞争能力的优质资产或优势企业上市;(三)已经拥有上市公司资源的企业,通过对未上市资产业务的培育,实行整体注入或部分注入的方式,做强做大上市公司;(四)企业可以通过受让相关上市公司股权方式,并择机注入相关资产,实现上市;(五)推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相近或相关业务,做强做大主营业务,提升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六)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同业或相关联上市企业的增资扩股;(七)对于符合企业主业发展方向的核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管理层级;(八)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三、有关政策和措施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对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下属控股的企业,在上市培育期(培育期五年)内予以下列政策扶持:(一)设立或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后备企业在准备期内进行并购重组的,凡涉及房地产过户、资产转让等相关行政性收费,市发改、国资、房管、国土、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相应登记,只收取登记工本费和规定上缴的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81848d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0e.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武政规〔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5日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挖掘筛选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后备改制一批、培训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打造资本市场高地,助推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力争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5家以上,到2024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143家。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要结合实际和全市目标,制定本区未来3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1.做强做实上市后备企业库。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原则,重点挖掘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盈利能力好的企业,分类分层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
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上市挂牌市场主体,建立分区域的上市后备企业库。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链长制赋能“965”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分行业的上市后备企业库。
2.强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梯队建设。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要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标准,每年动态调整发布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全市每年遴选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350家以上。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8414098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56.png)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机关工作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11月19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1日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明确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主体意识,积极推动陶瓷、航空、汽车、旅游及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具体引导责任。
到2020年末,确保全市境内外新增上市公司达到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新增完成规范化股改企业18家。
(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措施2.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建立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7e40829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7a.png)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我市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做大做强,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抢抓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重大机遇,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质量,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为加快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宣传引导、政策引领,强化协同推进、高效服务,加快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5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000家;到2024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35家、总市值超过3000亿元,实现县域上市公司全覆盖,“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8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500家。
三、推进措施1.完善市级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
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要求,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地方支柱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纳入市级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实施名单制管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22df0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bc.png)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6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36号)、《吉林省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建立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通知》(吉国资明电〔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市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资金结算、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长春市范围内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拟上市、挂牌企业”,是指已与上市、挂牌保荐机构正式签订保荐合同,在吉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在市金融办办理入库登记的,拟在境(域)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含在吉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
第四条建立长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拟上市、挂牌企业入库登记制度,不断充实壮大长春市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
加入资源库并严格执行资源库管理规定的企业,享受长春市企业上市、挂牌的优惠政策及扶持、奖励资金的支持。
第五条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正式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合同、在吉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并已在市金融办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的拟上市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上市补贴资金50万元;(二)企业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可申报上市补贴资金50万元;(三)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IPO)的企业,可申报上市奖励200万元。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ab1c9f8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8a.png)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4•【字号】宛政〔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宛政〔202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助推全市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深入实施“两轮两翼"战略,聚焦聚力“九大专项",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主体培育为主线,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规范经营、发展壮大;鼓励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提升综合竞争力;引导全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债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以企业发展高质量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我市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数量质量显著提升。
到2024年底,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2-3家)。
新增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以上。
实现市值50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1家。
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都拥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彻底消除上市空白县。
其中,高新区、唐河县、新野县上市企业分别达2家以上;卧龙区、内乡县、社旗县上市企业分别达3家以上;西峡县、淅川县上市企业分别达4家以上。
融资能力持续增强。
每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低于100亿元,到2024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500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800亿元以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https://img.taocdn.com/s3/m/5980027e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ad.png)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改制步伐,促进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冀政(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上市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而且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在企业上市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效果尚不明显。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上市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操作更加规范、上市周期缩短、股票发行速度明显加快,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上市,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努力实现我市企业融资工作的新突破。
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梯次推进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努力推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976e049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8c.png)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保政办函〔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全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上市企业是一个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具体体现,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尺。
证券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前瞻性选择。
推进企业上市,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而且也是促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的重要手段,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财税增收、就业增加,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竞争能力。
当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日趋完善,中国证监会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开通了“绿色通道”,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进企业上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围绕“借力资本市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按照“广泛收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解决”的原则,力争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引导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3118e72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d6.png)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2•【字号】徐政发[2007]139号•【施行日期】2007.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07〕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是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运行质量、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壮大规模、培育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支持企业走资本市场融资之路,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努力开创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资源,扎实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鼓励、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尽快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市筛选40家企业作为上市资源进行跟踪培育、重点扶持,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新增上市公司3-5家,正式启动上市程序进入实质运作(与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市上市融资办认定,以下简称拟上市公司)的企业3-5家;到“十二五”末,再新增上市企业5-10家,上市企业数达到10家以上,着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上市企业。
鹤壁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
![鹤壁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https://img.taocdn.com/s3/m/f9298db52f60ddccdb38a00a.png)
鹤壁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推进企业上市是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企业聚焦主业、规范经营、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营造有利于企业上市挂牌的环境,努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政策扶持”的工作原则,把资本市场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转型升级和企业上市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和优化服务为保障,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完善落实奖励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着力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经过5年努力,到2022年底,力争3—5家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至少新增5家企业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新增30—50家企业列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
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个县区都有境内上市企业。
三、推进措施(一)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优化市、县区两级政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培训辅导活动,全面摸排企业资源。
不断挖掘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动态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引导企业建立财务顾问制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建立分类跟踪服务机制,各县区各部门根据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分层分类推动企业参与资本市场。
对重点新兴企业,要提供资源指导培育其加快发展;对符合股改或上市挂牌条件的企业,要指导帮助其加快实施股改或上市挂牌;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指导其进行规范治理、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早日上市挂牌;对于发展规模相当,但缺乏股改和上市挂牌意识的企业,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其利用资本市场的积极性。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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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等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市政府给予资金补助。
(一)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补助300万元。
对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市,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视同境内首发上市给予补助。
(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补助50万元,在其正式挂牌后1年内根据其首次融资额的5‰予以补助,累计不高于150万元;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层次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三)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不含展示、孵化等板块)补助20万元。
同时,对小规模商贸企业挂牌不予补助。
(四)对企业的补助申请、拨付程序,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具体办法。
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政府奖励资金。
二、加强后备上市企业培育(五)做好上市工作宣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与境内外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多形式组织企业上市工作培训,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增强后备上市企业业务操作能力,切实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储备。
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认真筛选后备上市企业,各县(市、区)动态储备10家以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要定期将本地后备上市企业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咸政发〔2016〕30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咸政发〔2016〕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ad5fb1a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59.png)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咸政发〔201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社会融资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及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和挂牌(以下简称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从2017年起到2021年,争取进入省上上市储备库企业增至20家,力争有3-5家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IPO”),有100家企业在“新三板”及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
二、工作重点1、建立和完善市、县二级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
根据我市企业情况,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根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以及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不同条件,分类筛选,建立我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
后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适时调整。
进入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即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要推动后备企业加快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制,尽早完成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市级各有关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2、加强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工作。
建立各县市区政府和我市域内各证券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联络顾问制度(具体联络顾问名单见附件1)。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证券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每季度要联合举办一次区域内企业上市培训班、研讨班,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及时通报资本市场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交流企业上市工作经验,加快改制上市步伐。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ccd285f4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7a.png)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1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企业挂牌上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发展新理念,紧盯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机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以扩大直接融资、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服务,分类指导,扎实推动全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市上市企业达到5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家以上,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250家以上,直接融资规模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企业挂牌上市创造良好环境立足全市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特点,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商相关部门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优势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全市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
对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正式合同、支出中介费用的拟挂牌或上市的企业以及列入后备资源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后备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eb3c200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34.png)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汴政[2010]144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汴政[201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高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培育一批能带动我市经济发展、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公司和企业上市融资,提升我市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意义1.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
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是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加快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步伐,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有利于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加快企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推进企业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对于加快股份制经济发展、提升开封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把企业上市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常抓不懈。
要切实增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继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
要不断完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快速有序发展。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指导思想:本着“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在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以国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为契机,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大力培植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为重点,强化机制体制创新,积极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15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ea1eeb99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14.png)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15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号),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提升我市经济结构,加速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大力培植拟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为重点,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企业整合重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推动,以强化机制、政策、服务、责任、环境建设为手段,以打造区域性“资本强市”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1)全市总体目标。
2011年-2015年,力争实现新增上市公司20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含再融资)150亿元,培植和动态储备上市后备企业100户,每年均保持5户以上拟上市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和备案阶段。
(2)分解落实目标。
当涂县实现3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20户上市后备企业;花山区、雨山区各实现2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15户上市后备企业;金家庄区、慈湖经济开发区各实现3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20户上市后备企业;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4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20户上市后备企业;博望新区实现2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15户上市后备企业;示范园区实现1户企业上市,动态储备10户上市后备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76afdcf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7d.png)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凤凰行动”计划和市“上市100”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进上市公司提升发展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适用范围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区的企业。
二、支持对象(一)以对接资本市场为目的完成股改的企业。
(二)实施上市(挂牌)的企业。
(三)上市(挂牌)后融资与再融资的企业。
(四)上市(挂牌)后开展并购重组的企业。
(五)参与拟上市企业招引的有关主体。
三、政策条件和标准(一)境内股改挂牌上市1企业以对接资本市场为目的完成股改后,对企业股改中的相应支出费用,根据市现行政策给予奖补。
在企业完成股改后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按照市级政策对于企业股改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市区联动最高奖励500万元。
企业完成股改后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对企业股改过程中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应支出费用,经认定后市区联动给予股改企业相应奖励。
其中区级奖励资金按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2.对完成股改并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市区联动奖励100万元、50万元。
3.挂牌奖励。
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费用的50%给予补助,市区联动单户最高奖励5万元;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助力板”挂牌的,市区联动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的,市区联动给予2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增加市区联动奖励30万元。
4.上市奖励。
企业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获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后,市区联动给予200万元奖励。
企业首发上市后,给予企业30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上市申请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后,市区联动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首发上市后,给予企业15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给予企业经营团队奖励100万元。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e2d0573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d4.png)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3•【字号】日政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06]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5号)精神,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全面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
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是培植内生性因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前瞻性选择。
加快企业上市,对于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快股份制经济发展,提升日照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资本市场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直接融资比重偏低,上市公司少,募集资金数量小,上市资源储备欠缺,这与我市新兴沿海开放城市地位不相适应。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引导企业更新观念,树立强烈的资本意识,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必须加快重点股份制企业的上市步伐,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必须拓宽企业上市和发展资本市场的渠道,实现境内外并举、多品种并举、多板块并举;必须储备和培育一批企业,使其尽快达到上市发行条件;必须加大力度、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支持、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发展。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e5ea33110a6f524ccbf85db.png)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菏政发[2012]38号【发布部门】菏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29【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菏政发〔201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全面落实打造区域科学发展高地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资本市场构建资金链条,是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捷径。
企业上市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促进股权增值;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实现财税增收、就业增加,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目前已有6家企业陆续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募集资金约合20亿元人民币。
6家企业上市当年销售收入、净利润、上缴税收合计分别为30亿元、3.3亿元、1.9亿元,2011年则达到45亿元、10.6亿元、3.7亿元,分别增长了150%、321%、194%,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但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企业竞争力不强、生产设备落后、股权结构混乱、财务管理不规整、经营理念滞后等问题还比较普遍。
同时,促进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还不完善,上市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我市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和赶超动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新局面。
二、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及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围绕扩大直接融资,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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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制度创新,资本市场的韧性在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提高,市场生态更加有效,正处于繁荣发展的难得机遇期和健全体系的关键发展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高端高效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争取用3年时间,推动我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0家。
其中,新增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家。
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全市目标和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未来3年的企业上市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IAB、NEM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上市。
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优良、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
三是推动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上市。
二、认真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部门应明确管理范畴及业务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和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汇报解决我市企业上市的重点难点问题。
主管产业发展的发展改革、工信、科技、商务、国资等部门负责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产业培育,通过扶持引导强化其内生增长动能。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市企业改制及上
市申报等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形成摸查储备、培训辅导、路演对接、协调问题、奖励补贴等全过程全链条的服务体系。
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手续,特别是完善用地房产手续、税收缴纳、产权厘清、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备案、核准等,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信、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国资、市场监管、城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指导和服务,同时争取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支持,依法合规加快办理。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支持。
(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
各区、各产业部门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市场前景好、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摸底、调度和筛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发展重点,分类、分层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和拟上市企业库,尽早发现、及时跟进,构建符合上市规律的培育机制。
对已正式启动上市申报的企业,帮助企业做好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衔接,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进行上市辅导,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对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方向,明确上市程序和重点事项;对实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条件还不够成熟的企业,尽早做好资产规范和内控制度健全等工作,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达到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
(三)拓宽金融对接渠道。
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中早期项目投入,将发展股权投资作为培育与推动企业上市的重要市场力量;畅通拟上市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渠道,拓宽各类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等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等,发挥其战略投资、项目开发等优势,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
(四)给予上市补贴政策。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及从外地迁入的上市公司,在市级层面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营造市场环境。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把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多种形式搭建企业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互动机制。
支持上海证券交易
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基地发挥作用,举办专题培训,实地走访拟上市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
定期举办企业上市工作交流会,及时宣传企业上市的新政策、新动态、新做法,总结企业上市工作经验,宣传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成功案例。
引导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机构规范经营,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