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导书
编制:
批准:
电子秤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1.1本核查作业指导书使用于电子秤期间核查。
二环境条件
2.1.核查环境温度(20±5)℃。
2.2相对湿度:≤85%RH。
三核查范围
3.1根据电子秤量程选择最大称量值的50%为核查点,核查其示值误差。
四核查标准
4.1核查标准:恒重物体(以下简称物重)。
五技术条件
5.1核查限:核查点为电子秤最大量程的50%时,电子秤示值允许示值误差应满足±1.0e。
5.2重物质量为被核查电子秤最大称量值的50%。
5.3重物材质应选择密度大,易于保存,质量恒重的物质。
5.4电子秤的使用方法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
六核查方法
6.1在电子秤秤盘中心加载核查标准重物。
6.2待电子秤温度后,读取示值,重复测量3次取评价值。
6.3电子秤检定后一周内,按上述步骤称取重物质量,并计算平均值m。
6.4期间核查时,继续按照上述步骤称取该重物质量,并计算评价值m o。
七核查结果计算
7.1示值误差△=m o-m
式中:△----电子秤示值误差(g);
m-----电子秤检定后一周内称得重物质量(g);
m o----核查时电子秤称得重物质量(g)。
八核查结果计算
8.1检查点为电子秤示值误差应满足△≤1.0e(e为天平检定分度值)要求时,核查合格。
九说明
9.1 e为天平检定温度值,用于划分电子秤级别与进行计量检定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其值在电子秤铭牌和电子秤检定证书中均可查得。
9.2 核查周期按设备的使用频繁程度、环境条件贺核查结果综合分析确定。
电子秤期间核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