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方案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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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方案
三门峡市昌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昔阳县化工园区道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部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方案
1.目的
明确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选用标准,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工作,确保职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合格、有效,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确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3.2物资管理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
3.3政工工作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落实情况,并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进行监管。
3.4政工工作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与鉴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劳保制度规定外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负责监督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周期、报废、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5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分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负责编制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6职工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保护,有权提出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见。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政工工作部根据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期限,按照项目经理部统一标准,定期编制安全防护用品更换、发放计划。
4.2临时使用或专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经政工工作部批准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购买。
4.3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保存产品的相关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检验程序,对安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
4.4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做好日常自检,并按使用要求定期组织检验或送有关部门检验。
4.4.1安全帽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2811—89 安全帽》、《GB/T2812—89 安全帽试验要求》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2安全带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6095-85 安全带》、《GB/T6096-85安全带检验方法》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3安全网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5725—85 安全网》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4焊接目镜和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3609.1—83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GB/T 3609.1-94》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5劳动防护服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T13459—92 劳动防护服防寒保暖要求》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6绝缘手套的检查与检验执行:《LD34.1—9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
4.4.7低压绝缘鞋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 12015-89 低压绝缘胶鞋》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8焊工手套的检查与检验执行:《LD34.3—92 焊工手套》检验与试验
相关条款
4.4.9漏电保护器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 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10防静电工作服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 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
4.4.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检验与试验执行:《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58条有关规定。
4.5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劳保卡,个人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对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政工工作部审批更换。
4.6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对临时借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归还。
4.7属集体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外来参观、检查、支援工作人员)及绝缘手套、防酸手套等非经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批准后,到劳保库领取作为公共用品,记入部门劳保卡。部门领出后由部门工具房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专职安全员批准,班组派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及时归还。如发生损坏、丢失,按规定折价处理。(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折价标准见附件3)。
4.8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导致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由本人写明原因,单位负责人证明,政工工作部根据事故情况审核批准后,直接到劳保库换领。
4.9施工现场安全帽由所在工地统一配置(费用自理);安全带、防护眼镜
等原则上自备,特殊情况下可到用工部门借用;
4.10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按各工种的规定期限领用或更换,丢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或更换者,由本人写出书面原因,所在部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领用年限核定折价赔偿数额,到财务部交款,政工工作部审批后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