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勘员管理考核办法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09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车物查勘定损作业管理,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提高车险理赔案件品质,严控车险理赔运营成本,贯彻落实“竞争、激励、淘汰”的绩效考核机制,打造专业、敬业的查勘定损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机构从事车物查勘定损基础作业的编内人员(机构本部及下辖分支机构的“车物查勘定损岗”及“车物查勘岗”)。
第三条机构可参照本办法对从事车物查勘定损基础作业的外包人员进行绩效评定。
第四条各二级机构车险/意健险理赔部(客服运营部)负责按本办法要求制定《XX分公司车物查勘定损人员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按细则内容对本办法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排名。
第二章 工作量考核第五条工作量考核以“多劳多得”为考核原则,以产能提升为考核目标。
第六条工作量以“经验值”为计数单位,由现场查勘任务、车辆定损任务和物损定损任务三项基础工作组成。
同时考虑机构当地查勘定损作业模式及服务面积差异。
第七条“经验值”的计算方法:经验值=原始经验值×调整系数;原始经验值=处理任务数×作业难度系数。
(一)任务处理数是指经被考核人查勘定损,在理赔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已结案的现场查勘、车辆定损及物损定损任务数量。
(二)作业难度系数按现场查勘任务、车辆定损任务和物损定损任务分别确定。
1.现场查勘任务作业难度系数为1.5;2.车辆定损任务作业难度系数综合考虑定损金额和定损配件数量,参照附件1表格确定;3.物损定损任务作业难度系数按照定损金额参照下表进行确定:物损定损金额X≤5k (5k,20k] (20k,50k] (50k,100k] X>100k作业难度系数 1 2 3 5 8 (三)调整系数综合考虑机构本部及下辖机构车辆查勘定损作业模式和服务面积进行确定。
车辆定损作业分为流动和驻点两种模式;服务面积按照当地机构行政区域面积除以当地车物查勘定损人员数量确定。
勘察人员管理制度
勘察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勘察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顺利开展业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勘察人员,包括公司全职和兼职勘察人员。
第三条勘察人员在执行勘察任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勘察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勘察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利益。
第二章勘察人员的招聘第五条公司进行勘察人员招聘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第六条招聘勘察人员时,公司应进行全面的考察,了解其个人背景和职业素养,确保招聘到合适的人选。
第七条招聘后的新员工应经过公司规定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公司应对招聘的勘察人员进行定期的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符合公司要求。
第三章勘察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九条勘察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勘察任务,确保任务质量和进度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条勘察人员应当对所掌握的勘察数据和信息负责,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勘察人员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协调公司内部资源,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勘察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勘察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勘察人员管理体系,明确勘察人员的权责,发挥其最大潜力。
第十四条勘察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和签退,严格按时上下班。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勘察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勘察人员购买相关的保险,保障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勘察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待遇和福利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五章勘察人员的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勘察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态度,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十九条勘察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和回扣。
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查勘人员值班管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工作。
第三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第四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保障查勘人员值班工作顺利开展。
第八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查勘人员值班制度第九条查勘人员按照公司排班制度执行值班工作,确保每天都有人员在岗。
第十条查勘人员值班应按照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得擅自规避值班责任。
第十一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听接报案件电话。
第十二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记录案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十三条查勘人员值班应保持警觉,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身安全和案件处置。
第十四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思路清晰、表达清晰。
第十五条查勘人员值班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协作顺畅。
第十六条查勘人员值班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章查勘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查勘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查勘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司服务贡献力量。
第十九条查勘人员应保守公司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二十条查勘人员应热心为客户服务,倾听客户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查勘人员应凭真实能力和业绩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四章查勘人员考核第二十二条查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应公平公正,依据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
查勘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查勘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查勘定损作为理赔的第一环节,作业直接关系到合作保险公司的理赔质量及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定损作业的质量是保证理赔质量的前提。
一、鉴于定损作业的重要性、特殊性特制定本公司作业流程如下:1、查勘定损人员统一按公司规定着装,佩戴胸牌,文明用语。
2、查勘定损员接到调度派工后,立即联系客户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客户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3、查勘定损人员在查勘事故标的车辆的事故前,应先查看,标的车辆承保信息及事故类型,事故地点、出险时间、报案时间、驾驶员姓名、碰撞经过、人伤情况。
4、到达现场后确认标的车、驾驶员、碰撞痕迹、事故经过、证件、人伤(双车或者多车事故确认三者损失部位及证件),事故证明。
让客户在索赔申请书上签字,并注明“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得修车”确认修理单位名称(如被保险人不在,让当事司机签字确认)。
5、对现场拍照单方事故要求由远至近。
(注意:碰撞痕迹及高度是否一致,损坏配件是否有更换过的痕迹,碰撞物体是否需要赔付,驾驶员驾驶状态是否得体,车内前部仪表台、前风挡是否有碰撞痕迹)6、单车损失万元以上的必须填写纸质出险通知书,内容要详细,两万元以上案件及时呈报(万元以上案件需要书写详细的查勘报告,绘制现场草图)。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再行改动”。
7、查勘现场不符、交警未判定责任、案件有疑问协商比例赔付、保险责任不确定等案件必须以疑难呈报上报承保公司。
8、定损单要和上传车损照片顺序一致,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从外到里。
9、更换配件及修理部位名称需要书写准确,写明前后左右。
单个超千元配件必须填写零件编号。
10、施救费用必须协商好和车辆损失一同核损,并请被保险人或当事司机签字确认。
11、配件尽可能在原始位置确认损失,严禁只有全貌照片和拆解后受损配件散落照片,须有拆解过程照,照片挑选整理后上传。
12、对于前部损失较大的车辆,拆解前应将引擎盖打开,拍摄发动机舱内整体照片。
13、损失确认后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告知确认后的损失金额及索赔流程(如需要提供的理赔材料,双方或多方事故如何办理,旧件处理等情况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当事司机)。
查勘员201年年终奖考核办法
查勘员201年年终奖考核办法查勘员201年年终奖考核办法一、背景查勘员是保险公司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直接面对客户,进行损失评估和调查,为保险公司提供核保、理赔所需的重要信息。
为了激励查勘员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力,保险公司决定设立年终奖,以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
二、考核指标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勘项目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考核。
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确定。
2. 任务完成质量:查勘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情况,准确评估损失,提供合理的赔付建议。
评估质量将根据查勘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客观性以及赔付处理的公平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 工作效率:查勘员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查勘任务,通过合理的时间管理和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考核将主要根据案件的处理进度和时效性进行评估。
4. 工作态度和能力:查勘员需要积极主动地与客户沟通,准确获取案件信息,并在处理过程中和各相关部门合作。
工作态度和能力考核将包括查勘员的协作能力、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工作纪律等方面。
三、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时间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考核形式:定期上报和部门自查相结合。
查勘员将每月的工作情况定期上报给主管领导,并按要求填写考核表。
同时,部门也将对查勘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自查,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3. 考核方法: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考核表中将采用定量评价和评级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的指标进行评估,将定量和定性指标综合考虑,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四、评定标准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标准:- 目标完成达到90%以上:A级;- 目标完成达到80%以上:B级;- 目标完成达到70%以上:C级;- 目标完成达到60%以上:D级;- 目标完成低于60%:E级。
2. 任务完成质量评分标准:- 查勘报告准确、完整、客观,赔付建议合理:10分;- 查勘报告存在一定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赔付建议不合理:5分;- 查勘报告存在明显错误或严重不准确的情况,赔付建议严重不合理:0分。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车险理赔品质和客户服务水平,完善车险理赔管理体系,提高车险经营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查勘”是指通过查验、调查保险事故的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的保险标的、第三者(包含人和物)以及相关人员,核定事故原因、经过,取得第一手证据,并初步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项目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查勘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查勘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定损”是指通过查勘,初步核定保险标的以及第三者的损失金额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定损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定损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四条各级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人员情况以及案件的不同类型,将查勘和定损职能合并,设立“车险查勘定损岗”,也可以分别设立“车险查勘岗”和“车险定损岗”。
第二章考核实施部门第五条总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全辖车险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组织全辖范围的集中培训和考试,定期给分公司提供部分培训课件和考试试题,督导、检查各分公司查勘定损岗位的考核实施情况。
第六条各分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分公司及下属机构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和考核细则,具体实施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考核对象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辖所有实际从事查勘定损实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各类人员及单位:一、与本公司鉴定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二、劳务派遣人员;三、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四、公估公司;五、合作定损点;六、其他进行查勘定损的理赔辅助人。
第八条在实施考核时,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一至三类人员,将个人作为考核对象;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四至六类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合作方式,可以分别将公估公司、定损点或理赔辅助人作为一个考核对象,也可以将其中相对固定为我司服务的个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四章考核基本原则第九条上岗前培训原则(一)所有新入司准备从事查勘定损岗位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参加上岗培训。
查勘员评级方案
查勘员评级方案1. 引言查勘员是保险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负责实地勘查、评估和报告有关保险理赔案件的情况。
为了提高查勘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评定查勘员的表现和能力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查勘员评级方案,以便为保险公司提供准确的评估依据,并为查勘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2. 评级标准2.1. 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是评定查勘员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查勘员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并更快速、准确地评估和处理理赔案件。
评级方案如下:•初级级别:拥有1年以下的工作经验。
•中级级别:拥有1-3年的工作经验。
•高级级别:拥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2. 技术能力技术能力是评定查勘员的重要素质之一。
查勘员需要具备熟练运用各种调查技术、工具和方法的能力,以确保理赔案件的准确评估和报告。
评级方案如下:•初级级别:基本掌握调查技术和工具,并能独立完成简单的案件调查。
•中级级别:熟练运用各类调查技术和工具,能独立完成大部分案件调查,并具备初步的分析能力。
•高级级别:精通各种调查技术和工具,能独立完成复杂案件的调查、分析和报告,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3. 报告能力报告能力是评定查勘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
查勘员需要具备清晰、准确地编写报告的能力,以便向保险公司和相关方提供详尽的案件调查结果和意见。
评级方案如下:•初级级别:能编写简单的报告,但表达较为简单、不够准确和清晰。
•中级级别:能编写较为详尽的报告,表达准确、清晰,但可能有些冗长。
•高级级别:能编写精确、简明的报告,有效地传达案件调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并提供专业建议。
3. 评级程序评级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和认证三个步骤,以确保评级过程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1. 申请查勘员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评级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详细信息、工作经验和相关证明材料。
3.2. 评估保险公司将组织评估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案例分析,以全面了解其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报告能力,并根据评分标准评估其综合素质。
查勘定损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查勘车辆管理办法(xx版)
查勘定损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查勘车辆管理办法(xx版)查勘车辆管理办法(xx版)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查勘车辆管理,规范查勘车辆使用,保障查勘理赔服务用车,降低查勘车辆使用费用,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总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特制定**分公司《查勘车辆管理办法》。
一、查勘车辆基本要求 1、查勘车辆使用:查勘车辆要专车专用,统一标识。
与理赔有关的查勘定损工作可以使用,其他事务不得使用。
查勘车辆统一由95502进行派工调度。
2、查勘车辆管理:查勘车辆日常管理由车险兼非车险管理部负责。
部门要实行专车专人负责日常车辆维护、保养、检车,保持车辆安全、整洁。
驾驶查勘车须文明驾驶,车辆停放需整齐有序,以树立公司形象。
二、查勘车辆管理要求 1、车险兼非车险管理部设车辆管理员(兼职),负责查勘车辆日常使用管理。
包括:查勘车辆违章情况检查,查勘车耗油情况检查;驾驶人员的资格审核、确认;查勘车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通报;查勘车辆保险费及其它费用等手续的办理;配合进行车辆年检、报废等工作。
2、车辆管理员应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3、车辆管理员还负责查勘车辆分配,查勘车驾驶员变更登记以及查勘车违章责任人确定。
三、查勘车辆使用要求 1、查勘车辆使用为专车专人,车辆使用人即责任人。
责任人须签订《车辆驾驶责任书》并备案。
如车辆责任人发生变化,需重新签订《车辆驾驶责任书》并向分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备。
未报备前,禁止擅自更换查勘车使用人。
2、市内查勘用车根据实际情况一律实行定车、定卡加油制度;每次加油必须填写《查勘车加油登记表》,登记查勘车加油时间、行驶里程等信息;市外查勘用车实行定额用油费用制度。
3、车辆由定点维修厂维修、保养,维修实行事前报批制度。
查勘车每行驶5000公里需保养一次。
4、查勘车辆维修保养前,车辆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同时提供需更换的损失配件照片打印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签字确认,方可送厂维修。
车险查勘员的规章制度
车险查勘员的规章制度一、岗位职责1. 负责权限内和辖区内车险出险事故现场查勘、立案、估损、定损等理赔工作,并核实保险标的,初步对事故真实性及保险责任进行确认。
2. 合理、快速确定保险事故的损失,出具定损单。
服从调度安排,协助客户处理事故现场。
3. 负责在查勘定损环节中,客户的信息收集和维护,对重大或有疑点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上报。
4. 根据查勘定损服务流程,及时的完成案件的系统流转工作。
5. 负责收集索赔材料,并审核索赔单证是否齐全有效、合法。
6. 负责权限内小额人伤案件调解,简单人伤案件处理,超权限案件上报工作。
7. 负责复勘工作。
二、招聘要求1. 性别:男,大专及以上学历,汽车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事查勘、维修工作的优先,汽车相关专业毕业、沟通与学习能力强的应界生也可。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
3. 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福利待遇1. 五险一金、过节费、降温费、带薪年假与司龄假、定期体检。
四、工作流程1. 接到出险报案后,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事故情况,并赶到现场进行查勘。
2. 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观察,记录现场情况,拍摄照片,收集相关证据。
3. 核实出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确认事故车辆的合法性。
4. 评估事故车辆的损失情况,与客户沟通确认损失项目,并出具定损单。
5. 如有需要,协助客户处理事故现场,如联系拖车、报警等。
6. 将查勘定损信息录入系统,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7. 收集索赔材料,审核索赔单证,确保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8. 参与小额人伤案件调解,简单人伤案件处理,超权限案件上报工作。
9. 定期进行复勘工作,确保理赔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绩效考核1. 查勘定损准确性:查勘员应准确评估事故车辆的损失情况,确保定损单的准确性。
2. 查勘定损时效性:查勘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并上报给相关部门。
3. 客户满意度:查勘员应积极主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客户满意。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制度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风险查勘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险查勘流程,减少风险查勘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特制定了风险查勘分级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风险查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责任、车险等风险查勘工作。
三、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具体内容1.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分级管理,实现对风险查勘工作的科学管理,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原则:公平、公正、客观、全面。
根据不同风险的性质、大小、影响,进行分级管理,实现风险查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标准(1)按照风险大小和影响进行分级,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较大,需高度重视,尽快进行查勘和处理;- 二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一般,需及时进行查勘和处理;- 三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较小,按照程序和时限进行查勘和处理。
(2)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如下:- 财产风险:按照财产价值、风险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责任风险:按照事故性质、责任判定、事故影响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车险风险:按照事故性质、车辆种类、车辆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3.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程序(1)接到风险查勘任务后,及时核实和分析风险的大小及影响,进行初步分级;(2)做好风险查勘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分级意见,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3)上级领导根据初步分级意见,进行终审和确定风险的最终级别;(4)根据确定的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风险查勘和处理。
四、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风险查勘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照风险查勘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风险查勘工作;(2)及时报告风险查勘情况,确保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确保风险查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风险查勘分级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1)对于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风险查勘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于违反制度进行风险查勘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严肃处理。
查勘、理赔人员考核办法(2015)
理赔人员考核办法
为发挥理赔集中管理优势、规范理赔流程、加快理赔时效、控制理赔风险,建立“奖优罚劣”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总经理室下达的工作目标,并结合分公司理赔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浙江分公司全辖理赔内外勤人员。
二、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参考浙分年度工作目标:
附表一(车险)
说明:
1、结案周期为滚动统计样本为结案赔付时间落在滚动12月内的所有历史车险赔案的平均结案时间(本办法考核口径相同)。
2、结案率为滚动12个月内报案结案率(含零结和注销)。
(%)附表二
3、自动立案率为除月末最后一天,系统强制立案外各机构超过系统规定立案时效的案件比率。
三、考核依据
1、系统数据
2、操作实务手册和相关规定
3、流程监督和赔案检查等
四、考核时间
2015年3月 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考核指标及说明
1、查勘定损人员
备注:每月工资提取90%作为基本工资发放,其余10%按以上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计算后发放。
2、理赔内勤考核指标
备注:1、每月工资提取90%作为基本工资发放,其余10%按以上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计算后发放。
说明:
1、各项指标满分值为加分或减分封顶值;
2、未列明的差错,商险部可视情况增加。
六、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2、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依据;
3、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或降级依据。
七、本办法由商险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本办法自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公估公司查勘人员考核办法
公估公司查勘人员考核办法为了更好的利用公估公司资源,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提高都邦保险公司的品牌,北京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对公估公司查勘人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1、时效考核(30%)车险案件查勘工作时效要求该时效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从出险之日起到组卷完成之日止的时间超过规定的组卷时间的超时效案件占总处理案件的比例不能超过5%,在5%以内每少1%,扣10分,超过5%,总分按0分计算。
2、工作质量考核(40%)工作质量月度考核中每单项考核的满分均为100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得分=定损偏差率得分×35%+预估偏差率得分×30%+案件审计合格率得分×35%。
3、服务满意度考核(30%)(三)服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的考核包括客户满意度和客户投诉两个方面。
1. 客户满意度(权重50%)满意度考核得分=技能得分×25%+查勘时效得分×25%+定损合理性得分×25%+服务态度得分×25%。
2. 客户投诉率(权重50%)服务满意度月度考核得分=客户满意度得分×50%+客户投诉得分×50%查勘定损人员考核总评分=时效考核得分×30%+工作质量得分×40%+服务满意度得分×30% 对公估公司查勘人员由都邦保险公司和公估公司每月共同考核,对考核结果一次不能达到85分以上的,给予警告;二次仍然不能达标的,由公估公司调岗,都邦保险公司不能继续使用;其他按照《公估人员选派要求及业务考核办法》执行。
以上评分标准由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机动车辆保险公估委托协议书(样本)委托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X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及甲方车险理赔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车险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总则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出险的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2.乙方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合格公估机构,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上述工作内容。
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
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是车险理赔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通过对查勘定损岗位人员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考核,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公司提供更加准确和合理的理赔决策。
首先,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
这包括明确考核指标、设定考核标准和制定考核周期等。
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岗位基本能力、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方面。
岗位基本能力主要指查勘定损人员对车险理赔相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等。
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则是衡量查勘定损人员实际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可以通过统计工作完成数量、工作效率等数据来评判。
另外,考核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以便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估员工的表现。
考核周期一般可以按年度进行,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其次,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包括考核准备、考核实施和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
考核准备阶段,应当明确考核内容,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对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考核实施阶段,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如个人面谈、工作考核、业务竞赛等。
在这个过程中,要注重全面、公正地评估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考核结果反馈阶段,需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同时可以通过讨论、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改进不足之处,并认可他们的优秀表现。
整个考核流程应当具有透明度和公正性,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最后,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
随着公司理赔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考核指标和标准也需要跟随调整。
可以借鉴其他公司或行业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考核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不定期的员工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以便进一步优化和改进考核流程。
综上所述,查勘定损岗位考核管理对于车险理赔业务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查勘定损岗位职责
查勘定损岗位职责查勘定损岗岗位职责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理赔纪律。
2、负责本级车险及非车险出险案件查勘定损,负责辖区内出险案件的双代工作(双代工作按双代管理规定执行),并详细用电子表格登记每天现场情况,并定期上报电子台帐。
3、负责现场施救和其它服务项目的实施,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
4、接到查勘定损调度后,负责组织客户、其他有关人员,按公司规定和业务流程进行现场查勘,确保准确、合理、快速地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并完成系统内查勘、立案、定损(需通过核损)的录入。
5、严格执行公司“首问负责制",全程负责接手的赔案(包括查勘定损、接待客户、重大案件的上报及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审核查勘定损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6、负责人伤案件的跟踪调查,核实人伤案件中各项相关费用的合理性。
7、负责对公司理赔政策、管理办法、制度和实务规范的落实积极反馈上级公司要求上报的各项数据。
8、协助处理理赔投诉和客尸纠纷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向上级领导汇报。
9、负责向客户解释拒赔案件的原因。
10、负责清理未决赔案,并定期上报清理情况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楚雄市支公司同城服务部查勘定损员岗位安排及工作职责根据我部门现有人员及岗位设置做如下安排:一、岗位设置查勘定损岗主管:王欢豫查勘定损岗:陈勇、孙月勋、龚斐、祁谢春、杨志翔、张倞梧非车险(企财险、家财险)理赔管理岗:龚斐农房火灾理赔管理岗:孙月勋二、岗位工作职责:查勘定损岗主管工作职责:除完成正常的查勘定损工作外,要求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对查勘定损员的日常管理、临时调度、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对于超权限或特殊客户的查勘定损工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查勘定损岗人员工作职责:服从“95518”和分管领导、主管调度安排的同城案件查勘定损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的查勘、立案、定损,出具完整的定损单证后提交下一理赔环节。
查勘员管理办法
查勘员管理办法查勘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查勘定损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查勘定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查勘员的执行力和控制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理赔风险,改善客服理赔时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查勘员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合作的公估机构车险,非车险现场查勘、定损、核损人员、医疗查勘员等。
第三条查勘定损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现场查勘和核损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定损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求精求细、不惧危难、坚持真理。
第二章查勘人员管理与录用第五条分公司查勘定损员及定损公司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考核由客服部负责。
第六条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的两核公司考试。
第七条查勘定损员及定损中心驻点人员岗位每季度实行轮换,调岗位一次。
第八条分公司查勘人员的招聘录用、聘任、考核等方案由分公司客服部及人事部确定。
第九条查勘人员录用条件(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理念。
(二)、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客户服务能力。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35周岁,身体健康、诚实正直、具亲和力。
(四)、具有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公估资格考试。
(五)、无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分。
(六)、通过公司组织的录用考试。
第十条新录用的查勘员应经过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1周后方能上岗。
第十一条新录用的查勘员约定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考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试用,员工不同意试用的,或经过试用六个月仍然不合格的,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查勘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第十二条查勘员岗位职责(一)、执行调度人员分配的查勘和定损任务,及时处理查勘、定损、委托、被委托工作,保证赔案处理的时效。
公估车险查勘作业考核方案
珠海车险查勘工作考核制度方案加强公司员工的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确保公司日常工作,减少不必的成本,彻底改变现有现状,根据公司现有相关规定,结合珠海车险营业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环境1、办公室地面的卫生2、桌子上的物品摆放及卫生3、查勘单证摆放4、卫生垃圾清理二、宿舍卫生环境1、被子叠放2、衣服鞋子摆放3、洗漱摆放4、卫生间卫生三、查勘车辆考核1、车辆的外观2、车辆内室的卫生3、车辆工具的摆放4、车辆工具的完整性四、考勤考核1、查勘员上班考勤2、后台人员上班考勤3、邮件制度五、案件作业标准考核查勘工作是我司及各委托公司保险售后服务的前沿和窗口,是树立公司形象、提升公司信誉的关键。
为提高服务质量,彻底改变现在的服务水平,确保公司长效发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珠海的特殊情况制订如下方案(一)查勘工作综合质量考核1、不服从调度(专线及我司调度)派工或查勘员互相推脱、不接电话等主观原因未能接受调度,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接到调度后,未在5分钟内向客户联系的发现一宗处罚10元。
3、现场查勘完后未及时向“95518专线及我司调度”反馈查勘情况,发现一宗案件处罚10元。
4、值班前醉酒、值班期间应酬或办私事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并全司通报。
5、每组查勘员必须保证3G手机移动查勘使用率90%以上,低于90%每一个百分点处罚10元,因在规定查勘区域内未使用3G手机移动查勘导致未达标造成保险公司扣罚公估费由查勘员负责(因手机自身及手机网络问题不能使用的除外)。
6、每日当班查勘员应在当日00:00前将查勘资料(包括照片、录音)存放在规定的磁盘里,未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处罚5元。
7、接到95518或客户投诉,经核实属实的,责任人应向客户道歉消除影响,并处罚50元。
8、因现场查勘服务态度而投诉,责任人因提供该案件现场录音,未能提供录音,该投诉视为有效投诉,不按时上班导致客户因时效投诉的视为有效投的,责任人处罚200元并全司通报。
理赔查勘员奖罚制度
理赔查勘员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理赔查勘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利益和客户满意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理赔查勘员。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查勘员的月度或季度工作绩效,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处理速度、客户满意度、准确率等,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2. 优秀案例奖励:对于处理得当、获得客户高度评价的理赔案例,给予特别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查勘员提出创新的工作方法或流程改进建议,一经采纳并实施,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理赔案件处理错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客户投诉:对于因服务态度不佳或处理不当导致的客户投诉,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违规操作:查勘员违反公司规定,如伪造查勘报告、泄露客户信息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将予以解聘。
四、考核标准1. 案件处理效率:包括案件从接报到完成的时间,以及案件的通过率。
2.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或反馈,评估查勘员的服务水平。
3. 专业知识:定期对查勘员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五、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理赔部门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员工晋升、培训及年度绩效评估的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查勘员考勤制度
查勘员考勤制度一、总则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纪律,确保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查勘员。
二、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
2. 查勘员的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
3. 查勘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应遵守任务时间要求,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 查勘员应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
3. 查勘员在请假期间,需填写请假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请假待遇。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随时待命,确保能及时响应。
4. 查勘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如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5. 考勤数据公司将进行定期审核,对异常考勤数据进行核实,如有虚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班管理1. 查勘员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3. 查勘员在加班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确保能及时响应公司的工作需求。
五、考核与奖惩1. 公司将对查勘员的考勤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考核。
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3. 对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表扬等。
六、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3. 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考勤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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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保险山东省分公司查勘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理赔工作的规范建设,保持队伍的廉洁高效,提高理赔工作质量,结合山东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从业规定
查勘员管理
一查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和企业规章制度,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严格遵守理赔工作守则,切实维护客户和公司利益。
二所有从事山东省分公司查勘定损工作的员工必须持有监管部门许可的上岗证、公估证等证书。
现有查勘员工作一年无证书的,不列入查勘定损岗位人员序列。
三三级机构查勘员配置,各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以OA形式上报分公司理赔部,分公司理赔部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分公司行政人事部、理赔部统一招聘,并根据各机构理赔编制及需求进行派驻。
四查勘员编制要求:控制在分公司对机构设定的总编制范围内,查勘员编制应在机构管理编制的50%以内;新开设三级机构,可申请配置两名,根据保费收入,每增加500万元保费,可申请增加一名;新开设四级机构,由三级机构
下派,如无法下派,可申请配置协赔人员。
协赔人员管理
一保险协赔员主要的工作是协助查勘定损人员处理事故,采集现场信息和做好事故调查和记录工作,其基本工作流程同查勘员,按照查勘员操作实务进行管理。
二协赔人员必须是公司的销售编制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由三级机构理赔部通过OA上报分公司理赔部,经过分公司理赔部、行政人事部审查,并签订“兼职理赔岗补充合同协议”后,方可进行查勘定损工作。
三、协赔人员必须持有监管部门许可的上岗证、公估证等证书后,才能上岗工作。
取得相关证书后,并在我司从事查勘定损工作满一年,可由三级机构根据工作需求,经OA 报送分公司理赔部、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方可转为正式查勘员。
四、薪酬:已开业机构,不予支付查勘费用;未开业的机构,每案给予查勘费50元,通过直接理赔费用对协赔人员账户进行支付,需提供分公司财务部准许的相应发票。
行为准则
一查勘定损,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人情查勘定损,不受内部和外界因素干扰,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严禁利用理赔权利谋取私利。
三不得强行指定修理单位或指定供应商。
四不得接受客户、修理厂、本与理赔工作有直接、间接关系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的礼物、礼品、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券、宴请、高档消费活动,不得向上述单位或个人借款、借车、借物或索取钱物。
对不能谢绝的,必须及时汇报理赔部领导并上缴综合部。
五从事查勘定损工作期间,查勘员不得经营或参股经营汽修厂及汽车配件销售。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应对查勘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实施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分公司稽核部作为本规定的执行部门。
二分公司理赔部负责本制度的调查和落实。
应当对查勘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的廉洁从业思想教育活动,学习和贯彻廉洁从业制度。
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
一凡违反本制度者,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或予以开除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查勘人员违反本制度,根据上述规定追究责任的同时,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同时三年内不得担任公
司领导职务。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本规定由分公司理赔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查勘员考核办法
一、现场查勘
1、保证第一现场查勘,并在系统录入时正确选择,车险案件的查勘立案时效为48小时,要求系统内照片(该有的如现场、车辆、人伤、物损照片等)及有关信息包括案件的联系人信息等齐全,并及时立案。
人伤案件查勘结束后,要准确地做出估损;车损物损要求相对准确的填入估损金额立案。
超过48小时立案时效被强制立案的案件,每条对查勘员罚款50元。
对于责任不明确的事故,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估责、估损并在48小时内立案处理。
外地出险的事故按照48小时的时效统计,并告知中支公司理赔负责人,如果在一周内把照片传入系统,则不记录罚款,如果一周内仍然没有把照片传入系统,记录罚款,并下周继续检查,以“一周”为单位计算,每超出一周,追加罚款100元。
(BI系统每天导出的数据)
2、人伤案件立案提交核损后,系统内没有人伤资料照片及伤者照片的,每条罚款50元。
特殊情况除外,如外地出
险事故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医核人员处理案件时做记录)
3、人伤案件处理超时效的每条罚款50元。
特殊情况除外,如伤者未脱离危险期禁止探视的。
(医核人员处理案件时做记录)
4、费用超过1000元的人伤案件,核赔结案时仍然没有相应的人伤照片的,无论什么原因,每条对查勘员罚款100元。
涉及人员死亡案件可以没有死者照片。
(以上有核赔人员记录)
5、诉讼案件,无论什么原因,结案时都没有标的车车架号验车照片的,对责任人每条罚款100元。
---(核赔人员记录)
6、查勘拒赔:现场查勘后,遇到不属于保险责任、伪造现场、事故不实等案件,拍摄现场照片后,马上通知机构理赔负责人,理赔负责人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
对合理拒赔案件,给予查勘员50元奖励。
对于大额案件拒赔奖励,依据分公司的拒赔案件奖励办法,查勘员同样可以受到奖励。
(报核损核价岗)
7、客户放弃第一现场案件:查勘员不得同意客户放弃第一现场,如特殊原因需二次恢复现场的事故,必须报核损核价岗,经同意后,方可放弃,违反此条规定的,每条罚款100元。
(核损核价岗监督)
二事故定损
分公司理赔部每天导出处于“定损状态”的案件表格,筛选“出险时间”在7天--15天的、16天—30天的、31天—60天的、61天以上的案件(补报案的案件、出险当天没有报案的案件以报案时间开始计算),逐个案件进入系统查阅:
1、案件61天(含61天)以上的,每条(交强及商业
险分别作为一条)罚款500元。
2、案件31天至60天的,每条罚款300元。
3、案件16天至30天的,每件罚款200元
4、案件7天至15天的,每件罚款100元
特殊情况除外,如车主死亡案件、车主重伤、残未出院无人做主的情况等。
以上超时效的罚款,累计总额。
如,在31天至60 天内核损结束的,罚款为100+200+300=600(元);61天以上的,每一次跨月度,在原来罚款数额基础上追加500元。
三、工作量考核
每月对全省的有效报案量进行统计,以三级机构为单位,对现有的查勘人员(有工号查勘员)数量进行统计,计算出人均处理案件数量。
根据每个查勘员系统内的有效案件数量,进行比较,超出机构人均处理案件数量的查勘人员,每条(商业险、交强险共作为2条)奖励5元。
低于平均数
量的,每条扣发5元。
(每月结束后,对上月的已处理案件进行统计,逐个进入查勘员的系统,提取“查勘<已处理>”和“定损<已处理>”状态的案件数量,二者之和为处理案件总量,然后,再减去注销案件的数量。
注销案件的数量,包括立案前注销数量和95592强制注销案件数量,即:报案中心接到报案后,查勘员48小时联系不上客户的案件,这类案件如果将来需要补报案的话,可以重新再补。
)
--------这样:95592(她们现在每天都在手工统计调度任务数,并登记“报案号”)每月对全省的有效报案数量进行统计。
计算出查勘员人均处理案件的平均数。
超出人均处理案件数量的查勘人员,每条(以报案号统计为准,同时有商业险、交强险的案件,共作为1条;只有交强险或者商业险的案件,也作为1条)奖励5元。
低于平均数量的,每条扣发5元
查勘员以有工号的为准计算。
每个地域、县区的理赔员名字报给考核小组,调整轮换时及时报95592和考核小组。
95592把调度某个(或几个)县区、或市区的查勘员的调度任务(以报案号的数量为准)月底汇总,同时减去相应的销案(报案号注销为准;不包括同时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注销其中一个“立案号”的案件)数量,得出有效
案件数量。
四、结案率考核
每月奖励全省结案率在前5名的理赔员200元;奖励排在第5名至第10名的查勘员100元。
处罚结案率倒数1-5名的查勘员150元;处罚倒数6-10名的查勘员100元。
BI系统导出的正式的4级机构的负责理赔的查勘员的结案率,及负责市区的查勘员的结案率。
非正式4级机构的事故,可以归结给某一个或几个查勘员负责,分片、区负责。
未成立机构的管理编制查勘员,处理现场时(是否按照协赔)是否按照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