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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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Hale Waihona Puke Baidu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第十条外来访客车辆管理
1、有预约的访客,在门卫联络受访人员后,做好相应访客登记,并凭《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驶入公司停放在指定地点。出厂时凭《临时通行证》换回《行驶证》,门卫做好进出时间登记。
2、未预约的访客以及应聘人员,车辆一律停放在大门外停车位上。
第十一条运送货车辆出入管理
1、除运送原料、产品、设备等的运送货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仓储区域。
3、外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5、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若公司未安排值班或加班,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厂区,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以及行政人事部审批,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6、新入职员工进入工厂,需由门卫联系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带入公司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放《工作证》。
7、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凭《离职审批单》离开公司,有携带个人物品者,应配合门卫做好相应检查。
1、员工车辆上下班进出工厂,需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车辆通行证》,凭证进出。
2、工作时间内自驾车辆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交门卫,无需派车单据,门卫登记时间。
3、车辆进入工厂后,按指定地点停放,门卫需监督管理。自行车、电动车等进入公司大门后,需下车推行。
第八条公务车辆出入管理
1、公务车辆由行政人事部发放《车辆通行证》,凭证进出。
第六条应聘人员及其他来访人员出入管理
应聘人员及其他来访人员到访时,门卫应询问事由、有无预约,并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电话联系受访人确认是否接待该外来人员,填写《访客单》并佩戴《访客证》进入。离开时将受访人签字的《访客单》及《访客证》交至门卫方可离开,门卫登记离开时间。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员工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出厂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工厂时,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与登记,有拒绝接受检查的人员,门卫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2、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2、运送货车辆进入公司,一律凭《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并做好登记,由门卫通知收货部门到大门口引领进入公司。
3、需要进入生产、仓储区域的运送货车辆,还需按规定安装阻火器。
4、运送货车辆离开时,由收货部门送至门卫,凭《临时通行证》换回《行驶证》,门卫做好出厂登记。有携带物品出厂的,还需提交由发货部门开具的《物品放行单》。
2、上班期间严禁无故外出,除公司A、B级员工外,因公外出者,凭有效的《外出申请单》交门卫处方可离开公司,门卫做好登记并予以放行。
3、因事或因病请假者,凭有效的《请休假审批单》交门卫处方可离开公司,门卫做好登记并予以放行。
4、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断电等特殊原因),凭行政人事部出具的有效《放假通知》交门卫处,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外来人员、车辆、物资的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入管理
1、公司所有员工凭《工作证》出入,忘带或遗失工作证的员工由门卫核实身份,确认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四条基建及维护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外来施工人员如有出入必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行政人事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业务结束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出入证注销手续。
第五条政府部门及参观人员出入管理
如政府机关及外单位参观人员等人员来访时,门卫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或部门,并在访客登记表上登记好入厂时间和车牌号码,离开时登记离厂时间。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第四章物资出入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进厂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入工厂时,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与登记,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得带入工厂。
2、运送货车辆运送物资进厂,需提供相应《送货单》,门卫核查所载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等信息后,通知收货部门引领进入工厂,并做好相应登记。
3、厂区间物资调拨入库进厂,需提供仓储部提供的《发货单》或物资《入库单》,门卫核对相关信息。
2、公务车辆外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交门卫后方可放行,有携带物品外出的,还需填写《物品放行单》并配合门卫检查。公务车辆外出返回时,门卫需登记时间。
3、公务车辆接送实习生、出差人员等上班时,在工厂门外停车,车上人员下车步行进入工厂。
第九条政府部门及参观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政府机关及外单位参观人员车辆进入公司,由门卫指挥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做好出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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