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意见陈述书(知识产权局版)
意见陈述书(审查意见)
意见陈述书(审查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出的,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说明书相应替换页以及说明书摘要。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在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以及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改。
1.针对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的缺陷,对原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补充了使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第×段中,因此为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此外,在作上述修改的同时,在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中,将原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写入到新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因而相对于审查通知书中所引用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相对于对比文件1划清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界限。
2.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3和4未清楚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审查意见,对权利要求3和4的引用部分作了改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和4的引用部分…3.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6与权力要求1之间缺乏单一性的审查意见,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删去了原独立权利要求6,并将其改写成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仅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包含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为消除了通知书中所指出的本专利申请缺乏单一性的缺陷。
此外,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体现在原说明书第…段中,因为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4.在修改权利要求书后,对说明书的名称和技术领域、发明内容部分中药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以及说明书摘要进行了相适应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为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对权利要求书所作修改都是针对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或申请文件所存在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对说明书的修改时针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作出的适应性修改,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意见陈述书(费用)
①专专利或来自申请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陈述事项: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开出的费用收据陈述意见。
缴纳专利费用两个月后尚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费用收据。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的通知书(发文序号)陈述意见。
③陈述的意见:
④ 附件清单
银行汇单原件邮局汇单原件费用收据原件
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银行汇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邮局汇单复印件
费用收据复印件
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⑤ 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知识产权法律意见书
知识产权法律意见书
1. 背景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就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提供以下意见。
2. 分析与建议
在分析您提供的情况后,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 知识产权法律是保护创造性和独特作品的法律体系。
这包含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
- 鉴于您的业务性质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知识产权法律涉及复杂的规定和程序,因此专业知识和经验至关重要。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我们建议您咨询专门领域的律师。
- 我们不能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或提供法律文件的撰写。
我们鼓励您与专业律师合作,并遵循其给出的具体建议。
3. 结论
根据我们的分析和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以确保您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定,因此依靠专业法律服务是明智的选择。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建议需要在与律师进行详细讨论后得出。
以上所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谢谢!。
专利 陈述意见书
专利陈述意见书尊敬的专利审查员:我们根据专利号XXXX和相关文件提交此专利陈述意见书,就发明的创新性和新颖性提出以下观点。
首先,我们认为这项发明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
通过该专利,我们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法,用于改进现有的方法或技术。
在过去,没有类似的解决方案被提出或应用于相同的领域。
我们的发明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不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出现的问题,还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性能。
其次,这项发明是新颖的。
我们的发明并不仅仅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进,而是引入了新的理念和方法。
通过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现有技术,我们发现目前尚未有类似的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发明是新颖的,并且相比现有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
此外,该发明可以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和市场需求。
我们的发明是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可以解决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市场调研,我们相信这项发明将受到广泛关注和接受。
该技术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并且预计将在许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各种行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最后,我们坚信该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并与现有技术进行了比较。
根据我们的评估,我们认为该发明在创新性和新颖性上达到专利法所要求的标准。
我们对该专利的申请非常自信,并希望审查员给予积极的考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发明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能够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并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的潜力和前景充满信心,并期待得到专利局的认可和支持。
谢谢您抽出宝贵时间仔细考虑我们的观点。
我们将非常感激您的支持和积极的回复。
祝好!XXX公司日期:。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引言: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创新、创造和发展。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提供一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旨在帮助相关方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程序和要点。
一、背景介绍: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涵盖了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律意见书的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旨在为知识产权持有人提供法律指导,以确保其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本意见书还将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持有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三、法律意见书的内容: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在法律意见书的开头,应列举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以确保持有人了解其权益的法律依据。
2. 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保护方式: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应详细说明其范围和保护方式。
例如,版权保护涵盖了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和表演等方面,而专利保护则涉及到发明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3. 侵权行为的认定:在法律意见书中,应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
这包括侵权行为的具体描述、时间、地点和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等。
4. 法律救济措施:针对侵权行为,法律意见书应提供相关的法律救济措施,包括起诉、索赔和禁令等。
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指导持有人在采取行动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情况,法律意见书可以提供一些相关案例分析。
这些案例可以是国内外的典型案例,以帮助持有人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操作和效果。
四、法律意见书的撰写要点:1. 语言简明扼要:法律意见书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和晦涩的词汇。
这样可以确保持有人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2. 逻辑清晰连贯:法律意见书的结构应该清晰连贯,各个部分之间应有明确的逻辑关系。
发明专利 二通意见陈述书
二通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感谢您为审查本案所付出的辛勤工作,申请人仔细的研究了您对本案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在特征部分添加“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2页第13-14行。
以上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创造性的意见陈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2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摇摆防屈曲支撑-框架结构体系,其包括防屈曲支撑、框架、基础、固定端以及嵌固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端是包括框架柱和基础的组合,所述嵌固端是包括框架柱、阻尼器和基础的组合,所述框架上安装有所述防屈曲支撑,所述框架通过固定端和嵌固端方式固定在基础上,将支撑框架柱与基础的固定端放松约束,在竖向设置具有耗能元件的嵌固端,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1、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存在如下区别技术特征:(1)该结构体系还包括防屈曲支撑;(2)该结构体系还包括由框架柱和基础组成的固定端,(3)该结构体系还包括由框架柱、阻尼器和基础组成的嵌固端;(4)该结构体系中框架通过固定端和嵌固端方式固定在基础上,将支撑框架柱与基础的固定端放松约束,在竖向设置具有耗能元件的嵌固端,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和(4)也没有在其他现有技术中公开,因此,构成了独立权利要求书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和(4)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显著的进步:1.1区别技术特征(3)带来的显著进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轻质钢骨混凝土二元建筑结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该建筑结构的基础以混凝土或钢骨基桩连接阻尼器,再以铰接方式连接刚性地面底板的方式,阻尼器连接基桩的上端与柱的下端的底梁之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陈述书模板
100012 2010.2注意事项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四、本表第③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五、本表第②、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七、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
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
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
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
1000122010.2。
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 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意见陈述书参考
2、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区别特征1至5的审查意见不能认同
(1)对于区别特征1和区别特征2的分析和前述分析相同,不再重复叙述。
(2)对于区别特征3—5,由于该项权利要求中的插孔保护机构为Y型结构,其由活动保护片(302)和复位弹簧(303)组成,这种特殊结构的Y型插孔保护机构需要采用与之配合的特殊结构的活动保护片以及与活动保护片相适配的底座结构来实现,其作为整体结构均与对比文件7中公开的低压插座的整体结构存在较大差别,区别特征3—5正是基于这种设计要求,经申请人创造性的劳动设计出来的特殊结构,采用该特殊结构的插孔保护机构使用过程中,当活动保护片302安装在插座内时,其两个弧形接触面302a、302a/堵住插座的两个火线插孔,防止插座不用时细小物件的插入,当插头插入时,插头的插片与弧形接触面302a、302a/相接触,挤压弧形接触面302a、302a/,活动保护片302受到挤压力后向下移动,弧形接触面302a、302a/离开插座的两个火线插孔,同时活动保护片302在向下移动过程中压缩复位弹簧303;当插头从插孔抽出,活动保护片302在复位弹簧303回复力下还原,堵住两个火线插孔。
5、将原权利要求2至6适应性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2至5。
6、将原权利要求8适应性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7。
上述修改均没有超出原始申请文件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新的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创造性
1、新的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如下多个区别技术特征:
区别特征1:面板嵌入式插座;
区别特征2:基部上具有外凸的与插头形状相适配的凸台;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意见陈述书附页
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仔细研读了第一次审查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要求书做了相应的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关于权利要求的修改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1中,因此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同对比文件1的区别至少在于:(1)权利要求1的原材料还包括硅 1%、磷0.003%、硫0.001%、钼 0.02%;(2)权利要求1中将原材料升温至 1400℃以上,加入加氮化铬铁3公斤/吨、碳化硅75公斤/吨,熔融;以及钒氮合金20-30 公斤/吨后再升温至 1600℃;(3)权利要求1中在轧制前,对钢坯进行预热并对坯料保温15-20分钟,待坯料热透后,将其轧制成5.5mm 的盘圆;(4)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拉丝至最后一道时改变退火降温方式,由水冷改为干冷;第一,对比文件1任何位置都没有公开其不锈钢的制作过程中要加入硅和钼,即对比文件1完全没有给出加入上述元素的技术启示。
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指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硅能够提高钢材的硬度,钼能够提高钢材的韧性,因此,可以根据性能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硅、钼元素”,对此申请人不能认同。
首先审查员的上述结论没有任何依据,如果审查员坚持此观点,请审查员举证;再者,即使审查员能够证明硅能够提高钢材的硬度,钼能够提高钢材的韧性,但是合金中的各个元素在炼制过程中是相互作用的,而本发明中温度超过1600℃,能够使合金中各种原料处于熔融状态,各种元素不可能保持原来的状态和性质,因此仅评元素自身的性质,而直接推测其在合金中的作用是没有道理的。
并且对比文件1中已经制造出一种性能优良的不锈钢,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任何动机在改变其原料组成,而加入硅和钼。
第二,本发明的关键在于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添加氮元素的方法,如本发明说明书所述因为氮是一种气体,如何使得不锈钢在冶炼过程中尽可能多的吸收,需要寻找一种有效方法来添加氮,而本发明中除了在原材料中添加氮元素之外,在原材料升温至 1400℃以上,加入加氮化铬铁3公斤/吨、碳化硅75公斤/吨,熔融;以及钒氮合金20-30 公斤/吨后再升温至1600℃,通过这种方法,进一步增加了合金中氮元素的含量,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公开该技术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意见陈述书范例
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陈述意见如下: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1-6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理由如下:1、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1节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本实用新型申请保护的正是这样的产品,即一种船用碟式斯特林太阳能热发电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具有新的构造的(即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造)船用碟式斯特林太阳能热发电装置。
2、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2.2节的规定: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线路构造,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本实用新型申请正是在现有的碟式斯特林太阳能热发电装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的构造,即“包括:碟式聚光反射镜3、反射镜支架4、斯特林发动机支架2、太阳能斯特林机、由斯特林机驱动的发电机、太阳双轴跟踪装置、以及自动跟踪控制系统;自动跟踪控制系统包括:STM32 F3微控制器10、光电跟踪传感器盒11、GPS接收器12、电子罗盘13、直流电机驱动器14;……;自动跟踪控制系统通过控制信号线连接所述太阳双轴跟踪装置控制所述碟式聚光反射镜3的运行”才能实现了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提供一种船用碟式斯特林太阳能热发电装置,这种装置可以实现在船舶这一特殊的运动载体和水中航行这一特定环境下,通过自动跟踪太阳的碟式聚光镜将太阳光聚焦于斯特林发动机头部,加热高压氢气膨胀推动活塞做功,通过曲柄连杆机构带动发电机转化成电能输出,作为辅助能源应用在船舶的照明系统、驾驶系统、空调系统、辅助机械等方面,从而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良好效果”。
权利要求1所述的这些新的构造为线路构造,包含如下元器件:单片机、光电跟踪传感器、GPS接收器、电子罗盘和被控制器件,这些元器件之间具有确定的连接关系,如附图2所示。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您好!针对专利局于年月日就本申请(专利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其声称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但其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较为上位、笼统,不够准确也不客观,同时,本申请所针对的技术问题笼统不具体,并非现有技术中实际存在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明确本申请具体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缺陷。
因此,本申请的主题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之间缺少必要的内在逻辑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无法解决不确定的技术问题,也无法确定该技术方案相对于真正客观的现有技术具备怎样的有益效果。
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申请人在仔细阅读,认真研究审查员审查意见之后,陈述如下:首先,申请人恳请审查员注意,本申请背景技术部分提到的现有技术问题,申请人在检索中发现公开号(*****)中描述:***对比文件图1根据对比文件的描述的实施步骤及对比文件图1,可知现有技术在*****。
因此本申请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准确、客观。
基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完全能够解决对比文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的,且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是基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产生的缺陷所确定的,因此,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是基于现有技术现状的,客观的技术问题。
在此基础上,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达到对应的技术效果,意见如下:本申请的*****,可以解决****的问题。
而解决该问题的主要特征包括:*****。
本申请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经过上述陈述意见已解答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存在缺陷的疑惑。
希望审查员能以此为基础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仍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之处,恳请再给予一次陈述意见/修改的机会。
知识产权意见-工作意见范文(完整版)
知识产权意见-工作意见范文知识产权意见/工作意见范文为深入贯彻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我省科技、文化创新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省实际,就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从事关全局和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激励科技、文化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信用经济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但是,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弱、知识产权管理与经济、科技、外贸管理相脱节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科技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等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既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效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具体体现和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事关全局和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科教兴冀战略、对外开放带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研究部署实施。
二、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一)把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推进。
把形成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强化领导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工作条件、工作手段、工作经费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7篇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7篇第1篇示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见书。
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财产,为了保护您的知识产权,我们建议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效保护您的权益。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力创造的文化产品和科技成果所形成的产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使用等程序,保护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内容、保护范围、转让方式等,包括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等事项,保护了商标的独占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1. 注册专利、商标: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注册专利和商标,确保您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保护。
2. 签订保密协议:如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交流,建议您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3. 依法维权:如果您的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1.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创新领域,可能会出现他人对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进行侵权行为,建议加强对权益的保护。
2. 法律责任:如果您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建议您在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知识产权,我们建议您根据以上建议,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意见,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敬上第2篇示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范本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提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见书,旨在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导您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意见陈述书(一)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或者是第几次通知),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征:(抄主权利要求特征部分内容),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位置或实施例)。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几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
(下面分别对从属权利要求分别依次说明)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简写审查员提出的意见,主要是与对文件文件而言)。
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修改独权利内容),使得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判断新颖性应与对比文件一一对比)具体地说,(说明原有什么问题,对比文件还没有解决),但是,申请人有什么特点,并且与对文件1不同……对比文件2(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申请人的文件可见,其构思与本发明的构思并不相同。
(答完主权利不要记对从属权利也简写一下)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三、关于创造性(答发明,先确定最新近的现有技术)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引用的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说明:三步法第一步】。
将本申请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相比较可知,(本发明有什么)区别【说明:三步法第二步之一】,(解决了什么问题,有什么优点等等)。
由上述各方面技术效果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说明:三步法第二步之二】,(达到了什么效果)。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
专利审查意见陈述书尊敬的专利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XXX,针对专利申请号XXX,请求对于该专利的审查意见进行陈述,以下是我对相关意见的回应:一、关于技术问题的意见:1.对于审查意见中关于技术问题的指出,我对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术语或定义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并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描述。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专利权利要求的清晰度和准确度。
同时,我还提供了依据该专利申请所公开的技术文献和相关领域的知识,阐述了所申请的技术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和创新点。
2.关于审查意见中提到的专利申请中是否存在文中所述的非技术性特征的问题,我在回应中明确了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涵盖的技术特征,并进一步说明了这些技术特征对于所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实施是必要的和具有实用性的。
3.针对审查意见中指出的所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技术性问题的疑问,我在回应中详细描述了所申请技术的本质和技术意义,并提供了对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方法和所取得的技术效果的进一步说明。
我还可以通过提交更多的实验数据和证据来支持我所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1.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我在回应中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文献和相关领域的知识,以证明所申请的技术方案在技术上是新颖和创造性的。
根据法律规定,我还进一步解释了与先前技术的区别和创新点,并描述了我所申请技术方案的实际应用和经济效益。
2.我的回应还阐明了所申请专利的技术改进或创新对现有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性,以进一步强调所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关于申请文件的修改:1.针对审查意见中要求我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请求,我在回应中提供了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并详细说明了对于修改的理由和目的。
我保证所做的修改不会超出申请文件原有的范围和要旨,并遵守专利法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2.我还补充了对于修改后的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解释,以确保专利权利要求的揭示和保护范围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四、其他问题:1.针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其他问题,我在回应中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以满足专利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发明专利 二通意见陈述书
二通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感谢您为审查本案所付出的辛勤工作,申请人仔细的研究了您对本案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在特征部分添加“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2页第13-14行。
以上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创造性的意见陈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2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摇摆防屈曲支撑-框架结构体系,其包括防屈曲支撑、框架、基础、固定端以及嵌固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端是包括框架柱和基础的组合,所述嵌固端是包括框架柱、阻尼器和基础的组合,所述框架上安装有所述防屈曲支撑,所述框架通过固定端和嵌固端方式固定在基础上,将支撑框架柱与基础的固定端放松约束,在竖向设置具有耗能元件的嵌固端,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1、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存在如下区别技术特征:(1)该结构体系还包括防屈曲支撑;(2)该结构体系还包括由框架柱和基础组成的固定端,(3)该结构体系还包括由框架柱、阻尼器和基础组成的嵌固端;(4)该结构体系中框架通过固定端和嵌固端方式固定在基础上,将支撑框架柱与基础的固定端放松约束,在竖向设置具有耗能元件的嵌固端,使框架柱的轴向拉力在基础中有效地释放。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和(4)也没有在其他现有技术中公开,因此,构成了独立权利要求书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和(4)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显著的进步:1.1区别技术特征(3)带来的显著进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轻质钢骨混凝土二元建筑结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该建筑结构的基础以混凝土或钢骨基桩连接阻尼器,再以铰接方式连接刚性地面底板的方式,阻尼器连接基桩的上端与柱的下端的底梁之间。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通用3篇)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通用3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篇1致:__________公司经了解,贵公司员工利用公司便利条件,在其职务范围内创造发明的现象时常发生。
但是贵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员工创造发明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权利的行使没有详细可行的规定。
致使公司与员工之间权利界限模糊,不利于公司对人员管理,甚至与员工产生知识产权权利纠纷。
为维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管理、划清权利界限、避免日后法律纠纷,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就贵公司内部员工利用公司提供的便利条件,创造发明产生的专利权及相关权利处理问题作以下法律意见,供贵公司参考:一、本意见书要解决的情形。
与贵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执行工作任务或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经济、人员、设备、技术、场所、信息等条件而完成发明创造。
该发明创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专利的范围。
依法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际公约的保护。
一、本意见书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三、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法规,为公司利益考虑,提供如下操作意见供参考:1、明确工作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在工作安排中,如有工作可能涉及员工创造发明,建议公司以“工作任务下达通知单”等书面形式,将工作任务的安排明确化、具体化、证据化。
该书面文件可显示公司下达任务的目标、所提供的工作条件、要求提交的工作成果类型和时间等内容。
将员工的创造发明活动纳入公司的工作任务。
从而使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及申请成功后的专利权,降低日后发生争议的可能性。
2、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意见陈述书范文
意见陈述书范文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15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2项。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从而克服了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出现两个不同保护范围的缺陷。
增加了技术特征"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0012]段和第[0013]段。
2.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0010]~[0014]段。
3.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即"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0016]段。
4.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14~15,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0016]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
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18%。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相同的技术方案,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删除该权利要求。
6.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术语"马龄薯"和"马铃薯"统一修改为"马铃薯"。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别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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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知识产权局2016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本文本用于就费用以外的事项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
意见陈述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①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递交日
发明创造名称申请号条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挂号条码
②陈述事项:关于费用的意见陈述请使用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以下选项只能选择一项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
的通知书(发文序号)述意见。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
的通知书(发文序号)充陈述意见。
主动提出修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其他事宜。
③陈述的意见:
④附件清单
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⑤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⑥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年月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如果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四、本表第③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五、本表第②、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
标记。
六、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
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
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七、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
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
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
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