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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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根据部门档案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可以制定以下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

2. 科学性原则:依据档案学原理和方法,科学地组织、保管、利用和管理档案。

3.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真实性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篡改、丢失和损毁。

5. 便捷性原则: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1篇)档案管理方法篇1第一条目的:为了档案材料有效使用,档案保管科学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人事档案保管制度原则1、保密原则;2、爱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3、准时补充入档材料,保证档案材料的连续性、完整性;4、合理有效的使用档案,使其发挥作用。

第三条人事档案保密1、人事档案设立专人负责保管,责任到人,并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2、人力资源部在使用或补充各种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对资料的接触。

3、任何人包括公司领导在内,无特别缘由,不得随便查调个人档案。

4、查阅档案时由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保证档案不被破坏与丢失。

5、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第四条档案接收:1、检查转来的档案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2、在档案底账上注明接收档案;3、填写《回执单》,退回原单位;4、把档案放置档案室内保存,并编号登记。

第五条档案转出1、取出要转走的档案;2、在档案底账上注销;3、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4、最终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5、接收档案单位将收到档案的回执退回。

第六条档案爱护1、档案室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2、档案室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4、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保证平安。

第七条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准时归档,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符合归档要求;2、按材料分类确定其相应位置补填档案名目;3、将材料放入档案内。

第八条检查核对检查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平安的重要手段。

一般要定期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是否完整或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检查。

第九条统计汇报1、人事档案数量;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状况;3、人事档案整理状况;4、人事档案保管状况;5、人事档案使用状况;6、档案室设备。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使用权限1、法制部门调查。

2、员工本人入党、出国等。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人事档案是企业或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员工个人经历、学历、培训、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了解员工、选拔人才、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如实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靠。

2、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档案。

3、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和文件。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员工的最新情况和变化。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学历和培训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等。

3、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岗位变动记录等。

4、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评价、奖惩记录等。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职称评定材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关系材料、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收集。

2、在员工工作期间,各部门应及时将与员工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3、对于离职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收回相关档案材料。

五、档案整理1、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2、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3、对档案中的字迹模糊、纸张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和处理。

六、档案保管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查阅1、内部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部单位查阅员工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10篇)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是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规章制度,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更加高效、规范的档案管理服务。

一、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档案管理办法是规范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的一种制度,具有行政、法律、历史和文化的多重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是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实现对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章。

二、档案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档案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

2.史料价值原则:档案管理必须尊重史料的特殊价值,积极发掘和利用档案升华国家文化品位。

3.权责明确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管理中秉持着明确的行政职责,确保管理与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4.监督管理原则: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的监督管理,掌握档案的去向和利用情况。

5.公开透明原则: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档案分类处理规定,加强对档案的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

三、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的分类、保密、使用、处置等方面制定规定,明确档案管理机构的行政权限和责任范围。

3.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保管区域的管理办法、保管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和考核等。

4.档案利用办法:制定档案利用的程序、标准、方式、限制和授权等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有效利用,保护档案史料的价值。

5.档案销毁规定:制定档案销毁操作程序、原则和标准,严格控制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流程,防止档案销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四、档案管理办法的作用1.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档案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规范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行为,防止档案管理机构的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

2.保护档案安全:制定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档案机密保护,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和保护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基本原则国家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档案实行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利。

2.史实为凭。

档案材料应当根据史实,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事件和人物。

3.整理利用。

应当将档案整理、加工、利用,在服务于国家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档案管理2.1 档案保管1.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

2.档案保管机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材料,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对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化建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历史实证原则,保证网上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2.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利用行为,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调实施。

3.各级机构和单位应当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数据库,为政策研究、科研活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档案公开3.1 档案公开范围1.档案公开适用于各级机构和单位所生成的和保管的文件、证明材料、账簿、电子记录等各类档案资料。

2.经依法成文的国家机关决策和行政活动的档案以及历史档案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

3.2 档案公开程序1.公开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2.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开档案的同时,应当注意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行政档案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2. 公开公正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3. 完整准确原则:行政档案应当保存完整,内容准确,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4. 统一管理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统一规范并实行集中管理;5. 便利使用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保证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二章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四条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对行政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分类清晰;2. 归档后的行政档案应当进行密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行政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借阅、复制和转借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第五条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行政档案进行利用,提供便利;2. 行政机关应当制定行政档案利用的有关规定,明确利用方式和权限;3.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行政档案的保存期限,并在保存期满后及时进行销毁;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销毁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单位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三)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五)组织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系统。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确保档案有序、便于查找。

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编目、装订等工作。

四、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确保档案保管场所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卷、分层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第十六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按程序报批后进行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与统计第十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档案支持。

第十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护本单位档案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次第不一的档案按最早记录时间进行排序。

第四条严格对档案进行分类,由专人负责质量监控。

第五条内部档案外传应事先经过批准,并对外出档案做好备案。

第六条对档案的页码,页数、时间、地点等信息应统一规范。

页码信息应附于档案定位的第一页。

第七条本单位档案使用应严格依法进行。

第八条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保管人、保管辅助人员组成。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第十条本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的规定。

第十一条本单位负责收集档案。

基本情况、决策依据、财务支出、评估报告以及合同、协议、决策文本等文件均应为重点收集档案。

第十二条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必须按时按地收集出库文件,并经过统计记录和定期汇总。

第十三条本单位档案必须按规定逐级鉴定。

无需鉴定的档案,也应当经过核实之后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本单位档案应当按规定分类编制目录。

第十五条本单位档案储存应当合理规划,统一调配,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保管人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七条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保密、保护知识产权和保障人民利益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为了方便利用,本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档案目录,并公开必要的内容。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向外界提供档案服务。

请求参阅本单位档案的人员,应当依法申请,由档案管理机构核实后签署档案使用证明。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购买复制本和出版物。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档案应当通过出版、展览品等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二十二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守档案中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篡改档案,或者销毁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一、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收集:各部门应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接收、清点、登记并核对移交的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装订等,确保档案整齐、有序、易于查询。

二、档案分类与保管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因素,将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人事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

档案保管:各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防潮、防霉、防火。

档案保管室内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三、档案利用与授权档案利用:各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借阅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密级和申请人身份,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

档案授权:对于涉密或敏感档案,需经上级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销毁与控制档案销毁:对于已无保存价值或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前需进行档案鉴定,确保不销毁有价值的档案。

档案控制: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数量、种类与登记信息一致。

对于丢失、损坏的档案,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理。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涉密档案应单独存放,并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泄露。

档案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无虞。

六、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录入: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方便查询和存储。

数字化存储: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数字化利用: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档案在线查询、借阅等功能,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七、档案统计与监控档案统计:定期对档案数量、种类、利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档案利用趋势和需求。

档案监控: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档案的查阅、借阅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

档案管理办法(范本文)

档案管理办法(范本文)

档案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和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在组织和管理档案过程中,制定了本档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机构和组织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和社会团体等。

三、档案收集和建档1.档案收集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过去和现在的重要资料。

收集的原则如下:–公司内部档案应包含组织的基本信息、运营数据、财务报表、人事档案等。

–外部档案应包含与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往来信函等。

–档案应根据文件类型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和归档。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必须标有文件名称、编号、文件日期和责任人等信息。

–档案必须以电子和纸质方式保存,确保多样化保存以防丢失。

四、档案保存和保管–应将档案保存在干燥、通风、防尘、防水和防火的场所。

–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除过期和不必要的档案。

–档案保存的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档案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档案保管员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维护和备份工作。

–档案保管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

五、档案利用和借阅–内部利用:公司内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档案。

–外部利用:需要提供给合作伙伴、客户或相关部门的档案。

–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逾期需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六、档案销毁–档案销毁需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档案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保证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1.档案销毁的时机:–档案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销毁。

七、档案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和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

–监督和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档案使用人员必须使用档案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和借阅,不得随意挪用档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合法合规;(二)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档案内容;(三)保密性原则:保护档案的保密性,依法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范围和权限;(四)便捷性原则:提供便捷的档案检索、查阅和利用服务;(五)长期保存原则:建立长期保存和定期更新档案的机制。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三)制定安全保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泄漏和损坏;(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五)提供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六)组织档案的转移、调取和销毁工作。

第五条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档案收集:及时收集和登记相关档案资料;(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和分类;(三)档案保管:建立安全的档案库房,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四)档案利用:提供便捷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五)档案转移:根据需要将档案移交或调回相关部门;(六)档案销毁:依法对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档案管理是机构和组织管理规范、有效运行的基础,对于保护信息资产、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决策和历史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我会继续介绍一些相关内容,包括档案分类、保存期限、安全保密、电子档案管理以及档案利用。

组织部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组织部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组织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组织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组织部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组织部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照片、声像资料等。

(二)档案收集方式:通过接收、征集、交换、购买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索引: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编号标识: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标识,确保档案资料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一)档案库房: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适宜的温湿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二)档案防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资料的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三)档案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秘密性。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复制档案:复制档案应经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三)档案归还:查阅、复制档案后,应按期归还,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第八条组织部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档案数字化:将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等转化为电子档案,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和利用。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单位的档案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2、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其职责包括:1、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档案分类及编号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行政管理类:包括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

2、人事管理类:包括员工的个人档案、招聘、培训、考核等资料。

3、业务管理类:包括业务项目的合同、方案、报告、成果等。

4、财务管理类:包括财务报表、账目、审计报告等。

档案编号应遵循唯一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原则。

采用分类号和流水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号,确保每一份档案都有唯一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档案收集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齐全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则。

1、各部门应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收集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外部档案资料。

3、收集的档案应经过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方案进行,遵循规范化、标准化原则。

1、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2、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使其条理清晰、便于查找。

3、填写档案封面、目录等相关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

六、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具备良好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____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部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部门档案管理行为,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在境内从事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高效、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信息的全面采集、及时整理、快速检索和准确利用。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依法遵循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六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备,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原则,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采集和整理第八条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的采集和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分类体系和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种类、类别和归档方法,规范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和编目,完善档案信息的质量。

第十一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档案的分级和保密工作,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和范围,加强对涉密档案的管理和防护。

第十二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档案库,实行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第十三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流转制度,明确档案的流转程序和责任,规范档案的借阅和调取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档案信息的保护,采取物理和技术手段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篡改和泄露。

第十五条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设,确保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安全、实用、公开、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归档与整理第五条本部门应制定档案建立和归档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档案建立和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类别的档案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已经建立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修复,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保管第八条档案的保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保存期限。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可采用数字化保存等方式提高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共享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损害涉及个人隐私及机构利益。

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建立档案共享的机制,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十三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请求,本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督导与评估第十四条本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职责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或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重要档案的疏忽或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毁、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三)科学规范: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方便利用:优化档案服务,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意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

(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关档案管理的书籍、资料。

(四)其他需要收集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遵循“集中、完整、系统、准确”的原则。

(二)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装订应规范整齐,便于查阅。

(四)档案编号应统一规范,便于检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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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程序1.目的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现行有效版本。

2. 范围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3. 职责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图书资料的购买、登记、借阅和保管;工程文件用印(登记、盖印);工程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对过期资料的审查销毁。

4. 内容4.1. 项目资料的控制4.1.1 收集、进库和保管4.1.1.1 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时,各项目经理部应将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示、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以及各类证书的原件/正本在产生的同时,及时送至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保管。

4.1.1.2 工程项目在结束时,各项目经理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交于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

4.1.2归档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时,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项目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并分别存放。

4.1.2.1公司所开发的各项目均有单独的项目代号或简称。

4.1.2.2文件的归档分类:第一册GF:公司管理规范GS-GF-工程管理规范GS-GF-GC-工程类表单GS-GF-GC-001-工程部内部管理规范GS-GF-GC-002-工程管理规范GS-GF-GC-003-工程管理部人员架构及职责GS-GF-GC-004-第二册ZD:工程指导书GC- XM-ZD-第三册ZF:政府文件GC- XM- ZF-第四册GL:公司来文:报公司各部门文件GC-XM-GL-001-发工程管理部文GC-GL-002-发预算部文GC-GL-003-发材料部文GC-GL-004-第五册JY:会议纪要:公司每周/每月工程例会纪要GC-JY-LH-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GC-JY-XC-专题会议纪要GC-JY-ZT-其他会议纪要GC-JY-QT-第六册QQ:工程前期准备:基地情况资料GC-QQ-JD-施工单位考察GC-QQ-SK-监理公司考察GC-QQ-JK-用水、用电文件GC-QQ-技术资料GC-QQ-JS-其他文件GC-QQ-QT-第七册KC:工程勘察往来文件:初勘资料GC-KC-CK-详勘资料GC-KC-ZL-抽查纪录GC-KC-CC-其他文件GC-KC-QT-第八册JL:监理公司往来文件:监理合同GC-JL-HT-(含招投标文件)监理细则GC-JL-XZ监理例会纪要GC-JL-JY-监理月报及审核意见GC-JL-YB-发监理单位文GC-JL-FW-其他来文GC-JL-QT-第九册SG:施工合同:GC-SG-HT-(含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提供)GC-SG-ZZ-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提供)GC-SG-FA施工单位来文GC-SG-LW-发施工单位文GC-SG-FW-工程联系单GC-SG-LX-工程报告及函件GC-BG-第十册WZ:物资合同GC-WZ-第十一册SJ:设计变更(按日期):方案、扩初阶段GC-SJ-FA-施工图阶段GC-SJ-SG-图纸会审纪要GC-SJ-HS-技术交底记录GC-SJ-JD-第十二册QZ:工程签证GC-QZ-第十三册XJ:限价单GC-XJ-第十四册JH:计划管理:GC-JH-总进度控制计划及评审记录GC-JH-KZ-施工图纸交付计划GC-JH-TZ-分包商进场计划GC-JH-JC-样板确认计划GC-JH-YB-甲供材料进场计划GC-JH-CL-资金使用计划GC-JH-ZJ-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GC-JH-JD-月/周计划(施工单位)GC-JH-YJ第十五册CL:材料设备管理:机电设备GC-CL-JD-建材装饰GC-CL-JC-样板登记一览表GC-CL-YB-收(调)料单GC-CL-SD-设备调试验收记录GC-CL-YS-第十六册JD: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批单GC-JD-GC-物资进度款审批单GC-JD-WZ-扣款通知单GC-JD-KK-奖/罚款通知单GC-JD-JF-第十七册JG:交工前楼宇检查记录GC-JG-001-竣工资料GC-JG-002- 如:竣工图开竣工报告中间验收资料第十八册YS:验收报告:GC-YS-程验收报告(不需政府参与的验收)GC-YS-BG- 政府验收8 证GC-YS-ZF-履约评定表GC-YS-PD-第十九册TS:投诉处理:投诉记录表GC-TS-JL-投诉分析报表GC-TS-FX-第二十册HQ:后勤管理资料:GC-HQ-GL-考勤表GC-HQ-KQ-其他文件GC-HQ-QT第二十一册QT:零星工程资料GC-QT-001-其他文件GC-QT-002-4.1.2.3归档文件编号: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分类的基础上均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编号基本原则:项目名称缩写+文件分类缩写+专业分类缩写+文件顺序号例:第七册KC:工程勘察往来文件:初勘资料XM-KC-CK- 详勘资料XM-KC-ZL- 抽查纪录XM-KC-CC- 其他文件XM-KC-QT-以此类推,工程档案编号由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每一个文件夹须有《文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目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此三级索引表,以便对存档文件进行检索;《文件卷目总索引》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名称;《文件卷目索引表》列明本卷目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录表》作为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

对施工和物资合同可按工程管理部所编合同号进行排序,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4.1.2.4标识:对已分类和编号的文件,应在档案盒上进行标识,标识应简单清晰、明了、易懂。

4.1.2.5在该工程结束时,原件需交政府职能部门保存的资料,应将复印件存归,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去处。

4.1.3借阅项目开发过程中,各部门、各项目如需借用相关的项目资料,应到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或出具借条,并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

4.2工程竣工资料的控制4.2.1工程竣工资料的范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专项工程项目均应做竣工资料。

4.2.2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条件工程竣工档案应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4.2.2.1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工程验收进行完毕;4.2.2.2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4.2.3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4.2.3.1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填报《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报送项目经理部。

4.2.3.2项目经理部根据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报送的资料和本公司的甲方竣工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主管城建档案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4.2.3.3验收工作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

由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

4.2.3.4验收工作进行完毕,由验收小组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正式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认真进行整改,并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2.3.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整改后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

4.2.4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4.2.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4.2.4.2工程管理部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档案时,应检查所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项目经理部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登记单》。

4.2.5归档4.2.5.1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竣工资料,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

4.2.5.2不同项目的竣工档案不得混放在一起。

4.2.6借阅4.2.6.1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借阅竣工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

4.2.6.2公司之外的单位借阅档案,需工程管理部经理的批准。

4.2.7销毁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

4.3 档案立卷的要求4.3.1 文字资料立卷要求4.3.1.1 档案材料归档时,以A4(即210mm x 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A4 规格的应用A4 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A4 规格。

4.3.1.2 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的材料,应垫上白纸,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3.1.3 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2cm,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薄纸隔开。

4.3.1.4 装订时,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入档案盒。

4.3.2 图纸的立卷要求纸质竣工图(或其他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4# 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4.3.3 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

4.3.4 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

4.3.5 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

4.3.6 为使档案管理更有序、便于使用,各种档案资料均应以项目分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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