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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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根据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引入人力资源配置竞争机制的改革要求,适应总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赢得人才竞争的主动权,真正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聘上岗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匹配,人尽其才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重能力、重经历和突出业绩的原则;
(五)坚持先定编、定岗、定员,再竞争上岗的原则;
(六)坚持竟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评价推荐小组意见、职工民主评议和外聘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竞聘上岗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竞聘上岗的组织领导
(一)公司成立竞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办公室、评价推荐小组、监督调解小组、外聘专家组。
(二)竞聘领导小组为竞聘上岗最高责任机构,负责对竞聘上岗工作的总体负责和最终推荐结果的审核确定。由总公司党政主要领导
成员组成。
(三)竞聘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组织管理事务工作,包括日程安排、组织报名、竞聘大会组织与服务、各种相关材料的准备和
信息管理、统计汇总、联络服务等工作。主任:杜茂华,副主
任:程文杰。日常工作由总经办、党委办、人力资源部和工会
具体负责。
(四)竞聘评价推荐小组主要负责对中层正职竞聘候选人的评议和推荐。由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工代表和部分二级(全资、控
股企业和事业)单位代表组成。组长兼任中层正职竞聘大会主
考官。
(五)竞聘监督调解小组负责竞聘上岗程序的监督和调解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并做好对申诉的调查说明和化解矛盾工作。组长于仲
乾,副组长赵华,成员由工会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成员组成。
(六)外聘专家组负责从技术流程层面对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策划与把关,参与对竞聘上岗候选人的评价推荐工作。专家组长林新奇。
第四条竞聘岗位
一、总部竞聘岗位:
1、中层正职(部门部长、主任);
2、中层副职(部门副部长、副主任);
3、高级业务主管;
4、业务主管;
5、业务主办;
6、业务科员。
各岗位和部门职数详见《中盐总公司中层机构设置及人员定编定岗一览表》。
一、挂职、扶贫岗位(略)
第五条竞聘范围
(一)在总公司总部和(于2001年底前)派到经营单位工作并与总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及待岗(符合岗位竞聘条件)人员;
(二)总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可以参加总公司总部中层正职岗位竞聘;
(三)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竞聘中层正职、副职工作岗位;
(四)本次聘任为期三年(2005年1月——2008年1月),不够一个聘期的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聘;
(五)参与在京中盐大厦、远大、设备公司债务清理人员不参加本次竞
聘,债务清理完毕后,另行安排。
第六条竞聘资格与条件
见附件3《中盐总公司总部岗位竞聘资格与条件一览表》。
第七条竞聘程序
(一)公布
公司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竞聘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应聘申请。申请表内容同时作为笔试内容供评议推荐参考。符合中层正职或副职竞聘条件的人员,可分别申报两个职位(副职报名时间可延长至1月20号)。高级业务主管及以下岗位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未竞争上者可依次进行下一轮报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初审
竞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进入下一程序。
(四)竞聘演讲答辩
中层正职在总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大会上公开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合计不超过30分钟。答辩由专家提问。其他与会代表或员工可以将书面提问递交主考官,由主考官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中层副职及高级业务主管在职代会上公开演讲、答辩,演讲和答辩时间,均不超过15分钟。
业务主管及其以下由专家组测评(相关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代表出席)。
中层正职、副职、高级业务主管演讲内容:主要是如何胜任做好本岗位工作。
1、介绍本人以往工作经历与经验及工作业绩。
2、对本行业发展趋势和总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理解和认识。
3、竞聘上岗后开展本职工作的设想和思路。
(五)评议推荐
1、中层正职岗位竞聘者演讲答辩后,当场进行民意测验。总部全体职工投民意测验票,测验结果不公布,由竞聘办公室指定专人保存。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竞聘上岗的重要参考依据。(投票计算方法详见附件4)。
2、中层正职由竞聘评价推荐小组成员当场投票推荐人选,外聘专家根据竞聘者演讲表现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3、中层副职和高级业务主管竞聘者由职代会根据投票推荐人选,部门正职、外聘专家分别提出推荐意见。
4、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民意测验结果、评价推荐小组推荐人选,外聘专家推荐意见,确定部门正职、副职任职人选。
5、业务主管、业务主办和业务科员,结合外聘专家测评意见,由部门正职提名,人力资源部研究平衡确定。
(六)组织考察决定聘任
1、中层正职由竞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党委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总经理决定聘任。
党群干部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2、中层副职任职人选,竞聘办公室组织考察,党委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由总经理决定聘任。
3、高级业务主管任职人选,根据竞聘推荐人选顺序,由部门正职提名,经人力资源部平衡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业务主管、业务主办和业务科员由各部门正职提出人选,报送人力资源部平衡确定。
(七)公示
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的竞聘结果公示2天。
(八)聘用
1、颁发聘用证书。竞聘上岗者,由总公司向其颁发岗位聘用任职证书。
2、总公司名册以外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用统一的样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岗位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