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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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辅导
申请人向规划局递交项目规划方案及基本情况,承办人员与申请人进行对接沟通,现场勘探,并在当天发放第一次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受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及所需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控规成果及批复、设计条件通知书、发改委备案、环评等其他相关材料;
2.承办人初审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后,承办人对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原件一致,并在约定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依据控规指标、出让合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修改反馈意见;
3.方案研讨会审议
申请人按照告知书修改反馈意见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修规方案研讨会(邀请五位相关专家)。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应在评审现场完成,通过方案研讨会的项目,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没有通过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规划设计;
4.图纸审核
项目规划方案通过研讨会评审后,申请人提供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及施工图,对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建筑日照、建筑面积等进行审核(规划方案第三方复核,复核周期一般为2个月)。
5.绿色建筑审查
完成审核的项目,进行绿色建筑审查,承办人员提供绿色节能审查意见表(绿色建筑设计由施工图院完成,如施工图院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另行委托设计院,设计周期30天左右);
6.上报局业务会审议
将通过绿色建筑审查的项目报局业务会审议(局班子成员及所有科长参加),并同意上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
7.上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
由承办人员按照同意模板准备汇报资料,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主管副县长听取汇报,并出具会议纪要)
8.并联审批部门出具意见
人防、环保、文物、抗震等联审联批部门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核,然后报大厅受理;
9.现场公示、组卷、打证
将项目总平面图(含主要指标)、日照分析图、鸟瞰图、效果图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承办人绘制红线图,填写审批表,由承办人员、科室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局首席代表依次审签项目审批表。审批大厅负责校核并打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现场督察
局督察室根据项目审批情况,派驻首席服务官,服务官根据审批内容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项目按照审批内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