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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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布日期:2010-5-14

一、收费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物价局计价格[1999]1283号);

3、《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

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复函》(鄂价房服函[2007]73号);

5、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文件(鄂勘设协)10号。

二、收费许可

1、《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麻城市物价局麻价服证第58079号);

2、《湖北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麻城市物价局局第20090702号)。

三、收费标准

(一)、森林资源调查勘测

1、分地类面积勾绘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地形测量的一半计费用。每平方公里测量费用为14244元,其中难度系数为1~1.3。

测量费用为= 面积×每平方公里测量费×难度系数

地类面积勾绘费用按照测量费用的50%计算,每亩收费4.5~5元。

2、林地资源调查

调查内容:分林种、树种的胸径、树高、数量、蓄积;古大珍稀树种、国家保护树种专项调查;风景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专项调查等。

林业行业标准:林业综合调查每亩调查费用为25~35元/亩计(按难度系数取费)。

资源调查费= 面积×每亩调查费

(二)、伐区作业设计

林业行业标准:林业伐区调查费用为10~20元/亩(按难度系数取费)。平均20~25元/立方米。

伐区作业设计费=面积×每亩调查费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包括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木材加工可行性研究报告、林业建设项目建议书(成果)等。

当项目计费用基价为1000万元~1亿元时,取12~28万元;当项目计费用基价为1~5亿元时,取28~75万元。当项目费用基价为1000万元以下时,取3~5万元。林业行业调整系数为0.8

咨询收费标准=计价额×调整系数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

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见下表:具体收费办法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建设项目3000万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按照评估资产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资产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 50以下(含50) 0.6

2 50以上至100(含100) 0.5

3 100以上至1000(含1000) 0.25

4 1000以上至于5000(含5000) 0.08

5 5000以上至于10000(含10000) 0.05

6 10000以上 0.01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不包括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

评估费用=资产勘察费+资产评估费

湖北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湖北省物价局近日对全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用途作出规定,以规范评估行为。

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在对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拍卖、抵押、联营、合资、兼并、租赁、结算等涉及森林资源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时,可收取评估费。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按评估资产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其中评估资产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0.6%收取。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实行明码标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应专项用于评估机构人员工资、办公、业务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其它相关业务支出。评估费不包括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该标准7月10日起已执行。

关于确定全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赣发改收费字[2009]1212号

江西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请求批准全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赣林计字[2008]212号)和《关于对全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修改情况的说明》(赣林函字[2009]10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为加快全省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为林业要素市场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根据《江西省森林管理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颁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根据森林资源流转、租赁、担保和抵押贷款等诸多方面的需要,需要林业机构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费,

1、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费,即为核实森林资源的蓄积量和类型等进行调查所收取的费用。

2、伐区作业设计费,即为林木有序、有效采伐开展调查设计所收取的费用。

3、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规划设计费,既为造林单位提供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规划和设计等所收取的费用。

(二)林业产权交易费,即为林木、林地流转提供交易服务平台所收取的费用。如需要查询林业产权档案的,可收取查档费。

(三)木竹检量费,即对伐区内木材和毛竹进行检尺和分级收取的费用。

(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即对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所收取的费用。

二、全省林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林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的原则为保本微利、合理负担,服务优质、自愿委托。同时,依服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不同确定收费标准。

(二)本文所规定的收费为基准收费标准,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依当地的具体情况,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附件另有规定的按附件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查档费不允许浮动。

(三)收取了林业产权交易费后,不得再向交易双方收取查档费。

(四)林业产权交易费向交易委托方收取。对采取拍卖方式的林业产权交易,其收费(佣金)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执行。

(五)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费、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规划设计费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采取差额累计法分段计算,即各段的数量(金额)乘以该段相应金额(费率)后,其相加的总和为应收取的费用。

上述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祥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除国家和省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各地不得超出本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在为林权交易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委托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乡镇政府要为林权流转提供各项服务,不得以此为由向林权交易者收取费用,或以防火费、管理费等形式违规收费,更不得以是否收取这些费用作为林权流转的前提条件,损害林业经营者的利益。

(三)林权勘察费仍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本文明确的各项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林业服务组织应在领购税务发票后方可收费,并依法照章纳税,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西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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