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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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操作指南
1.0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1.1组织制度
1.1.1大会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企,事业工会主持.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或实行区域性联合职代会,专业行业职代会的地区,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会和党组织负责人.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职代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1.1.1.1产生程序:
工会根椐企,事业内部组织结构和人员分布状况,提出主席团成员的构成比例方案;
经党政工协商确定后,由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研究提出主席团的候选人名单,并由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经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后当选;
大会主席团由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举手表决通过;
主席团成员选举一般为等额选举.
1.1.1.2主要职责:
主持职代会议召开,负责职代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
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结果;
研究会议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会议决议;
主持会议表决和选举;
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会议期间,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可轮流担任执行主席,主持会议.会议可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
1.2代表团(组):根椐企业模模大小,职代会下面可成立若干个代表团或代表组,统一组织职工代表的活动.被推选出来的职工代表按项目部、科室等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
(组)长.代表团(组)长一般由所在的工会负责人担任.
主要任务:
做好本团(组)职工代表的日常联系和组织工作;
根据会议下发材料要求,征集所在单位(部门)职工意见;
按要求布置征集会议议题,提案或合理化建议,统一上报会议组织部门;
认真审议会议报告和有关决议草案,注意收集情况,反馈信息;
组织职工代表如期出席职代会,协助行政安排好职工代表与会期间的生产和工作;
选派代表参加会议的文件起草,监票计票等有关工作及在大会上发表意见;
会后组织好职工代表参与日常民主管理,贯彻会议精神,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专题调研.
1.3专门小组:是为职代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应根椐企,事业实际情况,分别设置民主管理,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评议监督等临时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工作任务:
专门小组对职代会负责,完成职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审议提交职代会的有关议案;
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椐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
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联席会议:是职代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代会审议或审查某些重要问题,而由工会提出或行政建议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1.4.1工作职权:
一是有关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根椐职代会授权,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协商处
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必须临时处理的重大问题;经营者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制定召开职代会方案,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提交大会主席团审定;根椐职代会授权,处理职代会己原则同意,又须完善,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检查,督促,指导专门小组工作;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属于企,事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代会处理,或由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召开职代会研究解决.
职代会闭幕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向下次职代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1.4.2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应建立组织制度和会议制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1.4.3组成人员:由企,事业工会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三方人员组成.召开联席会时,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有关方面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参加,听取意见,民主决策.
1.4.4会议程序:
由行政,工会,职工代表团(组)长或职代会专门小组提出协商处理议题,经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汇总确定;
工会将拟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提前发给与会人员,并由他们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意见;
工会收集各代表团(组)和专门小组意见后,交有关方面研究或修改;
召开会议,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协商一致,形成决议;
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暂时休会,统一认识,再次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处理的结果或形成的决议,责成有关部门执行落实.
1.4.5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因需要可随时召开;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
联席会议由工会召集,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联席会议可记届次,如厂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联席会议.
1.5民主原则: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职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职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对职代会议程,企,事业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采用举手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以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凡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请职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6届期制度:按照全总有关规定中"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进行","届期可一致"的要求及多年来各地操作的实践,职代会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会议的届期应一致起来,以便于管理和操作.
届期一般三年---五年为一届,可与工会委员会届期一致.职代会和工代会采取二会合一的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1.7工作制度
1.7.1日常活动制度:职代会闭会期间,要组织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代会决议和提案.
1.7.2提案处理制度:对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落实,反馈等处理程序要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提案和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