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钢复合板材料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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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化学股份制造中心 240t/h 锅炉烟囱
防腐改造项目
钛钢复合板技术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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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技术要求
1.总则
2、烟囱改造工程简介
3、采购材料的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供货围
1、一般要求
2、供货围
第三部分: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2、材料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技术资料交付
第四部分:交货地点和进度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第五部分:质量保证和控制、材料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质量保证
2、试验与考核项目
3、检验部分
4、材料复检及不合格处理
第六部分: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人员技术培训
2、现场技术服务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的资质及职责
4、招标方的义务
5、交货和运输
第七部分:质保期
第一部分:技术要求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书仅适用于 240t/h 锅炉烟囱改造工程共用的“套筒式”烟囱防腐改造工程,在原有钢筋混凝土筒壁新增钛钢复合板排烟筒材料的性能、质量控制、供货、检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提供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本技术规书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完全响应和符合本技术规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论多大差异,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差异表中进行详细描述。
1.4 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
本技术规书中未提及的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相关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提供的钛钢复合板材料应具有相同烟囱运行环境条件下(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不设置烟气加热系统 GGH 装置的条件)的使用工程业绩证明不少于 3 家、提供安全可靠的工程实例。
1.6 本技术规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 本技术规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 、烟囱改造工程简介
240t/h锅炉烟囱改造工程位于东距桐柏县城45公里,距京广铁路的车站125公里,南与312国道相通,西距唐河县城40公里,距焦枝铁路的车站95公里,西南部约7公里有拟建宁西铁路安棚站。
240t/h 锅炉烟囱改造工程投入商业运行时间分别为 2009 年,一座 120 米高烟囱,出口径 3.5 米,筒身混凝土 120 米以下采用 C30。
240t/h 锅炉烟囱改造工程新增采用钛钢复合板材料的排烟筒体系的方案,并获得中源化学股份的审查确认。
原有烟囱外筒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筒为分段支承在钢筋混凝土环梁上的耐酸砌体,自里向外的结构组成依次为 120mm 厚耐酸砌块、50--80mm 厚隔热层、200mm~400mm 钢筋混凝土筒壁。
新增的钛钢复合板材料排烟筒高度为 123m,排烟筒顶部出口直径为3.2m,采用自立式结构,上下等直径布置。
原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筒壁在下部对称设置有一个烟道接孔,烟道接孔结构尺寸为 1800×4400(h) mm,接孔底标高为5.92m。
原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筒壁还在±0.00m 处对称设置有一个根部人孔,根部人孔尺寸为 1800×2400(h) mm,布置方位与烟道接孔成 90 度。
原有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筒壁设有钢梯作为垂直交通;顶部设有高出筒首的避雷针及避雷系统。
原有烟囱部有积灰平台。
改造后的烟囱,烟囱新加的检修平台及值爬梯,在原有钢筋混凝土筒壁与新增排烟筒间还需在 35.00m、75.00m、120.00m 左右标高处新增设置钢筒止晃点。
烟囱顶部新增顶层平台及落水管等。
3 、采购材料的技术要求
3.1 执行标准
3.1.1 材料的制造工艺和配料执行的主要标准有:
对于钛钢复合板材料,其选材、制造、成型加工、质量检验和施工安装等满足下列(但不局限)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0-2007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 3621-2007
《钛-钢复合板》 GB 8547-2006
《钛及钛合金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 GB/T 13149-2009
《钛制焊接容器》 JB/T 4745-20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5193-2007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T 8180-2007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4698-201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板和钢带》 GB/3274-2007
本技术规书提出的技术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当有条件时,应采用较高的技术标准要求。
本工程123/Φ3.2m 套筒式排烟筒烟囱防渗防腐改造详见施工图纸。
3.1.2 钛—钢复合板的材质要求、化学成分、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等均按照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 执行。
3.1.3 钛—钢复合板中的钛材(复材)采用 TA2 牌号,基材钢材采用 Q235B 钢,两种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以及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应分别满足下列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书提出的技术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钛钢复合板材料中的基材(Q235B)成分及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的相关要求;复材(TA2)成分及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3620.1-94 的相关规定。
3.2 排烟筒及烟道口等材料要求
3.2.1 钛钢复合板材料
3.2.1.1 排烟筒、烟道等结构的材料选用要求、布置尺寸和相关设计说明等均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卷册,厂家根据的施工图完成排版放样图,所供材料必须满足现场安装需要(排版放样图作为材料供货依据)。
3.2.▽6.0m~▽120.0m 围的排烟筒(含钢漏斗、排酸液管等)采用碳素结构钢和钛板组成的钛钢复合板材料;碳素结构钢板 Q235B 牌号(国正规大型钢厂)的厚度以施工图为准,钛板的厚度 1.2mm。
钛板材料选用 TA2 牌号;钛钢复合板材料选用爆炸-轧制方法复合的产品,产品代号为 BR2;制作完成的排烟筒等材料,钛板层应布置在与烟气或酸液直接接触一侧。
3.2.1.3 供货状态:按 BR2状态供应,钛钢复合板材料为定尺刨边和定量供料。
对于钛钢复合板的订购尺寸,考虑到复合制作、运输、卷制等因素,排烟筒按板宽 2.0m 定制,筒板材的理论板长按排烟筒周长的 1/3 定制,具体筒壁板的尺寸在合同签订后将由安装施工单位提出平面放样图后供中标单位排产加工。
排酸
斗的板宽和板长,可根据图纸尺寸特点、以采用尽可能少的焊缝连接数量为原则,由施工方放样后确定。
3.2.1.4 复合板不平度:按《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标准中表 5 的 2 类执行;
3.2.1.5 复合板钛表面粗糙度:要求采用抛光工艺处理。
3.2.1.6 复合板结合面积:按《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标准中表 7 的 2 类执行,即最终产品的面积结合率>95%,单个不结合区的面积不大于 60cm 2 ,检验方法采用超声波探伤;复合板的结合面积应逐进行 100%超声波探伤检验;此项检测项目应由投标方检测人员自备检测仪器,待材料运抵在招标方现场后,双方共同校验检测仪后进行复测,复测率 100%,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钛钢复合板材料的检验容按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 8547-2006 中表 8 的 BR2 类执行,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 8547-2006 中表 6 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3.2.1.7 复合板钛材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补焊点等现象;
3.2.1.8 复合板钛材的外形尺寸逐检查,厚度每批现场复检(不能同块板材检测)。
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由投标方免费提供,由招标方监造人员与投标方检测人员在出厂前进行复检,投标方所在地监造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2.1.9 投标方提供钛材的化学成份分析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监造时抽样检查每批次都不得少于两个样本并送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出具检验报告;检测项目按《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 3620-2007)进行。
3.2.1.10 除无特殊说明,复合板四角应切成直角,切斜应不大于其长度或宽度方向的允许偏差,满足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3.2.1.11 每块成品复合板应整块形式提供,不允许拼焊;
3.2.1.12 检验项目:钛钢复合板材料均为定尺刨边和定量供料,现场难以对初期的供料取样和进行原材料成分及力学性能指标等的复检,复检按《钛-钢复合板》
(GB8547-2006)标准中 9 的 BR2 类执行。
3.2.1.13 除外形与表面质量检验项目外,其它检测项目出厂前由投标方委托有
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提供检测结果文件。
运抵施工现场后的抽检由招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3.2.1.14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材料出厂前的检测项目和指标的国家标准、出厂运抵施工现场后的招标方复检的项目、国家标准和仪器清单。
为更方便招标方复测,投标方还免费提供到场复测检测技术指导书等。
3.2.2 钛贴条材料
3.2.2.1 钛贴条材料采用牌号 TA2;其中钛贴条规格 70×1.6mm。
用于钛钢复合板材间水平或垂直连接处对接焊接的钛贴条,选用 TA2 牌号,70mm 宽,1.6mm 厚,沿焊缝通长设置;其它连接焊缝处所用的钛贴条具体尺寸要求,详见设计图纸中按照国家标准《钛制焊接容器》JB/T 4745-2002 所选的连接详图。
钛贴条应按详图要求模压成型后供应到现场。
3.2.2.2 钛材(主要为钛贴条)的焊缝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采用 100%着色探伤方法;基材对接焊接接头的质量无损检测采用超声波方法。
3.2.3 对投标方其它要求
3.2.3.1 投标方提供近三年烟囱钛钢复合板业绩(发电厂)用户证明和施工工艺钛钢复合板排烟筒投运后有二年及以上良好的无渗漏的业绩。
3.2.3.2 为了确保烟囱稳定运行及使用寿命的需要,投标方提供符合本技术规书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
3.2.3.3.材料定尺交货
钛钢复合板材料的厚度尺寸允许偏差应按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 8547-2006 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要求如下:
钛钢复合板(基板):宽度误差(0~1mm)对角线误差(0~1.5mm)
长度误差(0~1mm)坡口角度误差( 0~3°) 厚度误差(0~+0.8mm)
钛钢复合板(钛板):宽度误差(0~1mm)对角线误差(0~1.5mm)
长度误差(0~1mm)厚度误差(0~+0.2mm)
钛贴条:宽度误差(0~1mm)厚度误差:+0.2mm
3.2.3.4 投标方对供货方式、施工方式、焊接拼装注意事项等一系列技术难点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提供技术指导书,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交底,对全过程进行技术督导。
3.2.3.5 为防止现场卷板过程中损坏钛钢复合板等材料的质量和防腐性能,投标方对现场卷板设备、工艺要求等进行详细说明,提供技术指导书。
3.3 钛-钢复合板规格(基材+钛材)
3.3.1 钛-钢复合板基板宽为 2000mm,板的详细尺寸、数量见排版放样图纸。
3.3.2 所供复合板、普通钢板应进行机械刨边、坡口处理,并对复合板复材面的四边铲除钛材,铲边的宽度 16mm,误差±1mm。
第二部分:供货围
1 、一般要求
1.1 规定了合同材料的供货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材料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部分的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原产地、生产厂家等容。
对于属于整套材料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中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提供的材料总量以排版放样图纸面积为主,必须满足现场安装、投运要求。
2 、供货围
2.1 本工程材料供货围是制造中心 240t/h 锅炉烟囱自筒导流板下至筒顶部的所有钛-钢复合板,以及连接烟道等,全部采用爆炸-轧制钛-钢复合板,并提供配套的钛焊丝、钛贴条等。
参见制造中心 240t/h 锅炉改造工程施工图。
2.2 本规书提供的采购总量为图纸计算的理论设计值。
投标方还应根据招标方所提的招标版图纸,进一步进行分部位准确计算本工程涉及的各类规格的钛-钢复合板和钛贴条以及配套的钛焊丝的规格和用量(见附表 1)。
附表 1:
烟囱钢筒筒体材料统计表(投标方填写)
说明:1. 本材料为烟囱钢筒、钢烟道等主材,未包括辅助材料。
2. 本材料和技术参数、施工图配套使用。
3 材料表所列项目仅供参考,投标方按施工图纸进行供货,施工图纸与实际需要数量不足时,以实际需要数量为主。
4、材料表中 1.6mm 厚纯钛条和钛焊丝(Φ2)的施工裕量单独包装。
5. Ф480×14 不锈钢管接出烟囱室外,由厂家供货安装。
2.3 投标方投标的材料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固定不变,不因受国家政策、市场原因调整。
第三部分: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必须清晰、逻辑性要强。
资料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必须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天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监理方、招标方确认。
2 、材料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提供满足合同材料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标准和规程清单。
2.3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2.4 提供外购件原厂家技术资料。
3 、技术资料交付
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技术资料的交换,都采用信件的形式,信件经邮政快件传递。
其它往来信息,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传真须经授权指定的人员签字。
电子可以用来传递非正式的信息,重要信息经电子传递后还须经传真或信件的方式加以确认。
3.1 每份信件、传真应有编号,编号系一组不间断、不重复的流水号,具体编号规则待设计联络会确定。
3.2 移交招标方的正式技术资料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 1 套。
3.3 技术人员通讯地址
招标方:
地址:
邮编:
:
传真:
:
联系人:
投标方:
邮编:
:
传真:
:
联系人:
第四部分:交货地点和进度
1、交货地点:
为中源化学股份施工现场。
排烟筒的钛钢板应按放样图的要求编号分类并用钢印标记。
投标方负责将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招标方安排卸货,投标方负责现场配合。
2、供货顺序和时间:
2.1 投标方提供详细材料交付计划表(批次),各规格钛钢复合板材料工程量详见附图。
首批材料为:规格为 16mm+1.2mm、14mm+1.2mm、12mm+1.2mm、10mm+1.2mm 的排烟筒钛钢复合板全部材料及全部辅材。
2.2 投标方必须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30 日将首批材料运至招标方现场,后续材料供货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投标方在材料交付运输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将运输材料的详细容通知招标方。
所有投标方供货围的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运输,投标方对运输材料的质量、安全、数量、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方完全承担。
第五部分:质量保证和控制、材料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 、质量保证:
1.1 投标方必须保证材料、服务与本技术规书一致。
1.2 影响到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操作接受招标方或其代表的监督。
1.3 生产前,投标方递交给招标方一份将执行的检查和试验的制作顺序,以便确定招标方决定是否对其做检查。
时间上应是足够充裕的,且不少于七天。
1.4 所有对本技术规书的偏离,必须通知招标方备案。
1.5 在招标方未确认排版放样图纸前,投标方无权进行制造,除非接到招标方的放弃确认通知。
1.6 招标方对图纸和数据的审查或放弃这项权利,并不解除投标方满足本技术规书的责任。
1.7 投标方在材料出厂前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并将出厂试验报告书,在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给招标方。
1.8 招标方将委托有关专业人员(3 人)驻厂对钛钢复合板材料生产的重点工序
进行监造;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监造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返工,监造人员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
监造过程投标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生活便利。
1.9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投标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材料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
1.10质量监造分为停工待检(H点)、现场见证(W点)和文件见证(R点),H、W点提前2天由投标方通知招标方监造人员,招标方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见证。
愈期不到视为放弃监造,可转入下道工序。
1.11监造工作开始前,投标方应及时向招标方提供生产进度计划,以便监造工作按期进行。
1.12确因投标方未及时通知招标方到场的见证项目,招标方有权保留重复检验的权利。
对 H 点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转为 R 点时,投标方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1.13招标方所进行的质量监造工作应不影响投标方的正常生产秩序。
1.14在监造过程中,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招标方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投标方有关部门,投标方应认真研究给予必要的处理和答复。
1.15招标方人员在材料质量监造过程中,当工作遇到阻力和困难时,投标方应及时给予协调,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1.16监造代表应积极催促投标方按时交付设备。
2 、试验与考核项目
2.1 在材料到货后,将在投标方的监督之下,按其要求的程序进行检验,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材料情况良好,且符合本技术规书的要求。
在检验后,签收验收单。
2.2 对材料的工厂试验,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试验前一个星期通知招标方。
有关招标方参加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进度由供需双方在签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
3 、检验部分
3.1 所有检验应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主要包括:包装检验、标志检验、规格尺寸的检验、数量的检验、表面质量检验、部质量检验的保证条件、化学成分检验、力学性能检测、部质量检验等部分。
3.2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材料出厂前的检测项目和指标的国家标准、出厂运抵施工现场后的招标方复检的项目、国家标准和仪器清单。
为更方便招标方复测,投标方还应免费提供到场复测所需要的仪器、检测技术指导书等。
4 、材料复检及不合格处理
4.1 现场材料复检主要对复合板、钛板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定尺尺寸偏差、不平度、表面光洁度及面积结合率等;
4.2 鉴于复合板为定尺刨边和定量供料,初期供料现场无法取料对原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由招标方在供货厂按生产批次,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投标方承担;
4.3 材料运抵现场后外形与表面质量、每钛钢板的面积结合率和全面探伤、复材的厚度等现场复检项目应由投标方派专业检测人员自备检测仪器到安装现场与招标方、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联合进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4.4 其它不能在现场进行的复检项目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提供检测结果文件。
如复检合格,检验费由招标方承担,如复检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方承担,并按照商务条款的规定执行处罚。
4.5 对复检中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的复合板、钛板,投标方迅速作退货、限期更换处理,不得因此耽误施工进度;如双方对个别材料检验、检测结论出现分歧,投标方另迅速提供无分歧的合格材料以便保障正常施工需要,并在确保不发生因等料而延误工期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分歧。
第六部分:技术服务、交货和运输
1 、人员技术培训
1.1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投标方提供培训老师、培训安排、培训教材等。
1.2 钛板的焊接工作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提供现场焊接技术指导。
另外,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专业的焊接培训(5 人/2 周)。
双方无论在现场还是投标方
工厂参加培训或技术指导工作,培训期间焊接主辅材、工器具全部由投标方提供,食宿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1.3 培训计划和容(请投标方填写)
附表 3 培训容和教师构成安排表
附表 4 烟囱钛/ 钢复合板焊接培训计划
1.4 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容由双方商定。
2 、现场技术服务
2.1 投标方应免费派员到招标方现场提供钛钢板材料运输、吊运、焊接等一系列工序的技术要求及施工要领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在钛钢排烟筒制作、安装期间,投标方应派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驻现场免费进行技术服务,使施工质量全过程优良。
2.2 投标方的技术服务还应包括:钛焊接工艺的制定及评定,焊工培训。
2.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确保所供材料安全、正确安装和焊接。
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增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附表 5 现场服务计划表(请投标人填写)
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职责:
3.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3.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3.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材料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材料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并对现场安装的施工质量进行督导、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此过程中有权对产生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向招标方反映要求停工,待问题处理完毕,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6 在安装前,投标方技术人员对焊接工艺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对重要工序(见附表 6),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附表 6 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表(请投标方填写)
3.7 投标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工地代表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处理解决。
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对处理后的产品质量负责。
3.8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3.9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并征得招标方同意。
3.10 工地代表负责统一协调投标方的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在合同材料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