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生产效益,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确保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员工的健康管理第四条我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认真信息、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治情况等。
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依照规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第六条员工在岗期间,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更新员工健康档案。
第七条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依照保密原则进行保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员工工作期间如显现职业病症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前往公司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治。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九条我公司将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我公司将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十一条我公司将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测,定期检测空气质量、粉尘浓度等指标,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要求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操作规程,做到防控职业病的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应。
第四章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第十四条我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本领。
第十五条员工入职时,必需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我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料子、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向员工转达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十七条我公司将开展职业健康意识提升活动,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验活动,加强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得和重视。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员工,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十九条对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即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管理、科学技术支撑、保障工人健康安全。
2. 组织管理: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确保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按照制度要求有序进行。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规定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煤矿工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
5. 职业病检查和诊断:明确煤矿工人职业病定期检查的方法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防控。
6. 职业病防治培训:规定煤矿工人职业病防治培训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7. 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规定职业病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防止病患扩散。
8. 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9. 监督检查: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1目的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矿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制度1.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订立以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一)党委、管理层及领导干部担负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督促煤矿全面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施各项防护措施,并向职工公示煤矿欣慰质量及职业危害掌控效果。
2. 审批煤矿干部任职和聘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检验员等有关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职业危害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议及各项工作进行引导和督导。
3. 订立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各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察看。
(二)煤矿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担负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审批订立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并定期向职工进行宣扬教育。
2. 督促职工佩戴防护用具,加强应急处置学问学习和技能培训。
3. 要求职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嘉奖和纪念活动,并适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担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负责订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在操作规程,并确定培训计划。
2. 布置职业危害检验员对各岗位进行检测,并依照检测结果订立实在操作规程。
3. 依据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置依据企业管理和应急现场处理需要,应当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内增设职业危害防备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专业机构。
三、职业危害管理培训(一)职业危害管理培训需充足以下条件:1. 职业危害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
2. 培训内容包括对各种职业危害的认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选择、正确佩戴防护用具的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的学习等。
3. 培训方式包括课堂教学、演示与操作练习等。
(二)职业危害管理培训的对象一般为煤矿新近聘请及调整误工种和部门的职工,并应当定期进行巩固性培训和考核。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2024年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加强和提高职工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权限1、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负责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组织职工实施职业健康培训,督导本单位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期维修。
3、生产班队负责职工介绍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工作内容1、培训时间: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
2、培训内容: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A、新职工入矿¬—培训中心安排课程向职工讲授职业危害因素、煤矿涉及的职业病及其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在培训结业考试中列入职业卫生试题,考试合格后分配单位。
新招职工分配到工区后,工区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介绍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处理方案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每年全员培训,工区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在全员培训试卷中增加职业病防治试题对职工进行考核。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在宣传栏张贴公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让职工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了防止职业病对职工健康造成危害,建立和落实的一套责任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1. 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和治理,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 职业病体检和监测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体检和监测工作,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掌握和调查。
相关负责人要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责任:煤矿企业要配备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4. 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并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5. 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事故。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基本要点,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手段。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并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每次招收的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综合办公室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接收,必须严把入口关。
2、每次招收的新职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充分掌握。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进行拍片检查。
4、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劳资科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5、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范围及工作场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煤,确保作业场所工业卫生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6、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完善喷雾降尘设施,减少作业场所内的浮尘,湿润作业场所内的落尘,使其不能飞扬。
7、对于喷雾降尘不能到达的地方,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洒水,确保巷道湿润。
8、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9、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先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10、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 2 次,对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 1 次,粉尘中的游离 Sio 含量,每 6 个月测定 1 次,测定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11、在地面设制专门的晒衣场,升井人员能及时晒干衣物,以防潮湿时间过长,导致风湿病发生。
12、接触粉尘及有害物质的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3、严格落实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 )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 2 )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 3 )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 4 )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 5 )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4、严格落实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1 )风湿病(反复活动)。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定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编制及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健康宣传和教育等几个方面来探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编制及落实1.编制机构。
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导,制度编制的专职负责人可以是煤矿环保科负责人或职业病防治负责人,还应有必要的技术人员参与。
2.编制要求。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型煤矿安全生产法》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着重阐述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方针、原则和措施,落实煤矿的安全责任制,协调各部门职责、促进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确保制度的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
3.落实要求。
制定好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必须严格落实,并不定期进行修订和补充。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当进行专项监管,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必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具体实施工作中需要按照以下几点来落实:1.采取技术措施。
煤矿应通过提高防护水平和改善劳动条件,采取通风、降尘、保温等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轻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危害。
2.控制有害因素。
煤矿应对排放有害物质的企业或者为主管部门的环保职能,在充分考虑生产效果、环保资源和经济投入的前提下,采取控制有害因素污染的综合性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职业工人职业危害。
3.采取防护措施。
煤矿应根据职业危害类型,给予职业工人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器具,如呼吸器、防护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提高职业工人的防护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职业卫生监测煤矿职业危害是非常隐蔽的,工人往往无法感知。
因此,职业卫生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平时监测工人的健康状况。
职业卫生监测包括对空气、气体、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建立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各级单位。
第三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应以科学技术为依托,做到科学可行、规律可循。
第五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应充分发挥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作用,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综合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应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科学、规范、协调一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业危害目标的确定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职业危害目标、煤矿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职业危害目标。
第八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的确定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目标合理。
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并注重可操作性。
(二) 目标一致。
矿井各级单位的职业危害目标应与煤矿企业的目标保持一致。
(三) 目标可达。
目标要具有可实现性,并考虑煤矿的特点和条件。
第九条煤矿职业危害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事故减少目标。
包括煤矿事故总量、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事故等。
(二) 病例减少目标。
包括职业病病例总数、尘肺病病例数、职业性肺癌病例数等。
(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目标。
包括噪声、粉尘、放射性、有机溶剂等危害因素的控制情况。
第三章职业危害目标的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对职业危害目标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危害目标的管理应采取科学技术手段,如信息化、数据分析等,实现动态监测和控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采取措施,落实职业危害目标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绩效评估制度,对职业危害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四章转型期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第十五条转型期煤矿应重点加强职业危害目标管理,通过技术改造和措施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组织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比国内责令有关部门技师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事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是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矿的职业并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执行督促执行.2、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班、组、人员职责.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惬意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各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7、经常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回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三篇)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一、职业危害防治目标本制度旨在保障露天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
二、职业危害预防措施1. 防止光蚀危害: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合的防护眼镜或面罩,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2. 防止粉尘危害:采取合理的爆破、喷水降尘等措施,减少露天煤矿粉尘的扬尘和浓度。
3. 防止物理振动危害: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减少振动对职工身体的影响,对需要长时间工作的岗位,进行适当的轮换。
4. 防止化学危害:使用符合标准的化学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职工对化学品危害的培训。
5. 防止高温危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高温期间的露天作业,提供适当的饮水和休息设施。
三、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1. 露天煤矿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
2. 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必须及时公布,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职业危害预警与应急措施1. 职业危害预警机制必须建立,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在职业危害预警期间,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限制或停止相关工作。
五、职业危害培训和教育1. 必须定期对露天煤矿职工进行职业危害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 新进职工必须进行职业危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与记录1. 对职业危害事故必须及时处理,保障伤员及时得到救治,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对职业危害事故必须进行记录和汇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落实责任人。
以上为露天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范本,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二)露天煤矿是一种矿山开采方式,由于其特殊的环境条件和作业方式,存在着一系列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矿工的安全和健康,需要建立各项防治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治制度:1. 矿山规章制度: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业规范、工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等,明确矿工的权责和义务,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1. 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
-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专业的医疗和防治设施;
-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
- 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 建立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危害因素统计制度;
- 进行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2.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目标和计划;
- 实施工作岗位的职业健康评估和监测;
- 采取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 提供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
-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和健康监护制度;
- 加强职业健康监督和评估。
3. 煤矿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原则:
- 预防优先,控制风险;
- 综合管理,全员参与;
- 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 相关部门合作,协同作战;
- 紧急处置,及时救援;
- 追责问责,形成长效。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保障水平,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概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煤矿企业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职责及管理制度。
3.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岗位培训。
4.煤矿企业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职业病危害问题。
5.煤矿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执行。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预防策略(1)采取“三同时”措施(即: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出现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投产前,必须进行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用品与作业同时出现时,必须正常使用)。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来替代原有的工艺、技术、材料。
(3)加强劳动卫生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员参与。
(4)引进先进的职业病预防设备设施,加强管理,防范职业病危害。
2.职业病检查(1)所有员工必须接受职业病检查,包括入职前、离职前、中途转岗前等。
(2)对于因矿井环境和工作条件引发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常规体检和职业病筛查。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通风设施、防雾设施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2)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服等。
4.职业危害检测(1)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危害检测和监测工作。
(2)对煤矿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常规职业危害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问题。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包括本单位员工和合作单位人员。
二、职业病防治3. 工作场所卫生3.1 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整洁和通风良好。
3.2 定期清理工作场所,清除积尘,并保持工作场所的湿度适宜。
3.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4.1 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空气、水质进行监测。
4.2 如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清除、改造或调整工艺。
4.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应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5. 职业病防护设施5.1 煤矿企业应在必要的区域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5.2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6.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6.2 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职业健康管理7. 健康监护7.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康档案,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并保密个人健康信息。
7.2 发现员工有职业病症状,应及时进行临床诊断和治疗。
8. 职业病危害评价8.1 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评估工作岗位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8.2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
9. 职业健康宣传9.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重视程度。
9.2 宣传内容应紧密结合煤矿工作实际,针对职业病防治进行详细讲解。
10. 职业健康事故报告10.1 任何职业健康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要求组织调查。
10.2 确定事故原因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工作责任1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制度。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模版(3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煤矿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并在公司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级管理层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制定和执行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制度和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应承担最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对全体员工的健康状况负有监督和保障责任。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科学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九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设备。
第十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并且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职业病危险因素存在的,有权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报告,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报告与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员工有义务在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报告,并提出防控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员工的报告进行及时的认真核实和处理,并向员工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对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公司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家属进行报告。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三篇)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防治露天煤矿职业危害的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露天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露天煤矿。
第三条定义(一)职业危害:指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对职工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损害的因素。
(二)职业病: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工患病。
(三)职业伤害: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工发生事故。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职工履行职责。
(二)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并负责实施和监督。
(三)员工: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二章职业危害预防第五条工作场所管理(一)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洁,防止堆放杂物,防止防爆设施被堵塞。
(二)配备和使用必要的防护设备,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职业危害检测(一)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测,包括空气质量、粉尘浓度、噪声等指标。
(二)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改善措施。
第七条预防措施(一)根据职业危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防尘降噪、防爆措施等。
(二)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措施有效。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八条健康管理(一)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对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并记录相关数据。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三)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第九条监测和报告(一)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发现职业病的病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外包工作的管理(一)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有能力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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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煤集团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晋煤集团2016年11月晋煤集团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目录1、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5、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6、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7、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9、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及检测、评价制度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3、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管理制度14、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6、矿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制度17、煤炭公路运输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8、洗选系统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煤矿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危害防治。
(一)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二)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审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三)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会议,听取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处理决定;(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引导职工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主要职责:(一)在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三)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五)牵头对接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六)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七)协调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总结推广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八)落实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领导按照分工,负责领导、协调集团公司分管范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做到“管专业必须管职业病危害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危害防治”。
(一)董事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的最高领导者,是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者;2.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严格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决策,指导集团公司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体系;4.负责审定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5.发布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二)党委书记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保证和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决定、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2.参与决策和管理,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3.领导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4.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职业病危害防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
(三)总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总经理对集团公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严格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党委会报告;4.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督促、检查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职业病危害防治问题;5.组织建立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6.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费用的审核、审查;7.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四)纪委书记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负责组织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煤矿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处理,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5.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党委副书记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负责指导与协调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4.负责指导和推动党、政、工、团组织开展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活动;6.监督检查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工会主席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作用;3.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活动,向董事会和党委会汇报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条例和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的落实情况;5.监督检查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七)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负责组织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监测、防治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治技术标准和审查重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方案、措施;5.负责在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中,同步安排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6.负责审查矿井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处理计划;7.安排、督促、检查分管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8.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协助进行事故分析。
(八)总会计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负责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提取和管理;4.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九)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专职领导管理责任;2.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综合监督管理、监察及考核奖惩工作;4.主持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定期向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5.负责组织检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业务处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监督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6.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7.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8.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分析、调查、处理工作。
(十)分管煤炭生产副总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在开展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时,同步安排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负责领导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等工作;5.安排、检查分管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6.参加分管专业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分管煤炭运销总经济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安排、检查分管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参加分管专业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二)分管煤质洗选总经济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安排、检查分管专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参加分管专业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