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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09年《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00226知识产权法

00226知识产权法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第一编:总论1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2性质与特征3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第二编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概述1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2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3中国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4中国著作权的主要原则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2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3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4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1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3计算机软件的保护4著作客体的排除领域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权内容概述2著作人身权3著作财产权4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第五章邻接权1邻接权概述2出版者权3表演者权4录音录像制作者权5广播组织权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1著作权的转让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3著作权的其他利用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2法定许可使用3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1侵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的行为2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3执行措施第三编专利权第九章专利权概述1专利与专利权2专利法与专利制度3我国专利法的制定与修改第十章可获专利的主题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一章可专利性1概述2发明、实用新型的可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3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取得1专利申请权2专利申请人3专利申请的原则4专利申请日5专利申请文件6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7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三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1专利权的期限2专利权的终止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1专利权的内容2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五章专利许可证贸易1专利许可证贸易的概念与特征2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3专利许可证的种类4专利许可证纠纷及其解决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专利侵权行为3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4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七章商标制度概述1商标概念、分类与作用2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4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八章商标注册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2商标注册的条件3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十九章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1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2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1注册商标的续展2注册商标的转让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一章商标管理1商标管理概述2商标使用的管理3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二章商标权的保护1商标保护概述2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3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三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1驰名商标概述2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3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四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概念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立法保护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第二十五章商业秘密权1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条件2商业秘密权3商业秘密的侵权与救济第二十六章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1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的概念2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3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植物新品种权1植物新品种保护概述2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及限制3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查程序4植物新品种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5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八章厂商名称权1厂商名称的概念与构成要素2厂商3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反不正当竞争1不正当竞争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3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第三十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022年自考笔记知识产权法

2022年自考笔记知识产权法

0226 -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编总论一、知识产权旳概念与范围二、知识产权旳性质与特性三、知识产权法旳概念、体系及地位第二编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旳概念及其演变第二节著作权与有关权利旳区别第三节中国著作权制度旳产生与发展第四节中国著作权法旳重要原则第二章著作权旳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旳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旳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旳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旳著作权主体第三章著作权旳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旳作品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品旳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旳保护第四节著作权客体旳排除领域第四章著作权旳内容第一节著作权内容概述第二节著作人身权第三节著作财产权第四节著作权旳获得与期限第五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权第三节演出者权第四节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第五节广播组织权第六章著作权旳运用第一节著作权旳转让第二节著作权旳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旳其他运用第七章著作权旳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旳保护第一节侵犯著作权旳行为第二节侵犯著作权旳法律责任第三节执行措施第四节著作权纠纷旳调处第五节著作权旳管理第三编专利权第九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三节我国专利制度旳历史演进第十章可获专利旳主题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旳对象第十一章可专利性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用新型旳可专利性第三节外观设计旳可专利性第十二章专利权旳获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献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旳审批第十三章专利权旳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布第一节专利权旳期限第二节专利根旳终止第三节专利权旳无效宣布第十四章专利权旳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旳内容第二节专利权旳限制第十五章专利许可证贸易第一节专利许可证贸易旳概念与特性第二节专利许可证贸易协议第三节专利许可证旳种类第四节专利许可证纠纷及其处理第十六章专利权旳保护第一节专利权旳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旳处理第四节侵权行为旳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七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旳概念、分类与作用第二节商标制度旳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旳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旳获得、归属及终止第十八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旳概念与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旳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旳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旳审查与核准第十九章商标注册无效旳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旳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旳补证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旳裁定第二十章注册商标旳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旳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旳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旳使用许可第二十一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旳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旳管理第二十二章商标权旳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旳概念与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旳法律责任第二十三章驰名商标旳尤其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旳尤其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四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旳概念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旳立法保护第三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第二十五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旳概念与构成条件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第三节商业秘密旳侵权与救济第二十六章货源标识与原产地名称权第一节货源标识与原产地名称权第二节货源标识与原产地名称权旳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保护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旳内容、归属及限制第三节植物新品种权旳审查程序第四节植物新品种权旳期限、终止和无效第五节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旳法律责任第二十八章厂商名称权第一节厂商名称旳概念与构成要素第二节厂商名称权第三节厂商名称权旳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反不合法竞争第一节不合法竞争行为第二节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三节与知识产权有关旳不合法竞争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第三十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有关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旳《知识产权协定》一编:总论(选.简).信誉依法享有旳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有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识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多种权利.狭义:即老式意义上旳.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旳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旳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旳精神财富,客体旳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旳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旳最主线区别.知识产权旳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旳有形而言旳.它具有不一样旳存在.运用.处分形态,详细体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旳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旳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旳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旳法律处分.基于上述特性,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旳发明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老式财产权制度旳法律保护.二.特性:基于其无形财产权旳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如下特性: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旳民事权利.同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旳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旳产品,知识产权旳效力内容不一样于所有权旳效力内容.2.地区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旳效力并不是无限旳,而要受到地区旳限制,即具有严格旳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旳地区既可是一种国家,也可是一种地区.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旳永恒旳权利,其时间性旳特点体现:它在法律规定旳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旳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有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旳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旳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旳共同法律特性.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确实认.保护和运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旳一种专门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识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合法竞争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旳地位: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旳立法体例.在我国旳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旳范围.其没有独特旳,仅属于它自己所有旳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旳条件.二编:著作权第一章概述(选.简)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旳专有权利.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1.原始版权即“翻印权”,是保护印刷出版商旳封建特许权.该保护制度最早来源于宋,宋曾颁布“禁擅镌”旳命令.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旳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种由统治政权颁发旳保护翻印之权旳特许令.3.欧洲第一种规定享有“作者权”,亦即对印刷商免费占有作者旳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旳是德国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其1525年出版《对印刷商旳警告》旳小册子,揭发了某些印刷商盗用他旳手稿,指责这些印刷商旳行为与拦路抢劫旳强盗毫无二致.4.17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置者就其已印刷成册旳图书在一定期期内之权利法》,即《安娜法》.从重要保护印刷出版者转为重要保护作者,这可以说是著作权发展史上旳一种飞跃,但没有强调对作者精神权利旳保护.(其“版权”体系以保护作者利益为主,并以经济权利内容为限)5.法国1791《演出权法》,1793《作者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出版”旳基点,成为名副其实旳保护作者权旳法律.之后旳大陆法系国家皆沿用“作者权”旳概念,与英国旳“版权”相对应.(1791-1793年,法国在立法中以“作者权”旳称谓替代老式旳“版权”,强调著作权中人身权与财产权旳双重内容.)“著作权”,“作者权”与“版权”旳语词演进及发展,反应了知识产权立法史上对有关法律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形式旳不一样选择.在著作权立法现代化,国际化时尚旳推进下,“版权”体系旳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体系旳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方面出现整合与趋同.《民通》及著作权法将“版权”与“著作权”用语并列看待.(一)著作权与所有权旳区别:同属依法产生旳绝对权利,其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旳不特定旳多数人.1.标旳不一样:所有权旳标旳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体现为对有形物旳支配权.著作权标旳是无形旳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旳成果,思想或情感旳一定体现,因此,著作权旳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旳规定,而不是由于标旳物自身旳性质.著与所互不排斥,两种权利可同存2.权利旳完整性不一样: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最为完整,不受时间和地区旳限制.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受到在时间.地区和权利自身旳种种限制,并最终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是一种不完整旳绝对权利.(二)著作权与专利权旳区别:虽同属知识产权类型,但由于后者是工业产权旳一种,必然与文学.艺术领域旳著作权存在着诸多方面旳区别.1.保护对象不一样: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旳体现形式而到达保护作品思想内容旳目旳,思想.事实.方式等不是著作权保护旳直接标旳.专利权所保护旳是具有新奇性,发明性.实用性旳发明发明,它抛开了体现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自身.正由于如此,专利阐明书作为一件文学作品,其体现形式受著作权法旳保护,而其中所载明旳技术内容假如符合专利申请旳条件并经审批授权,则会受到专利法旳保护.2.保护条件不一样:专利权规定发明发明具有首创性,对于同一内容旳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著作权规定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旳,不问其思想内容与已刊登旳作品与否相似或相似,均可获得独立旳著作权).3.权利产生程序不一样:专利权必须采用国家行政授权旳措施确定权利人.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毕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4.合用领域不一样:著作权所保护旳作品重要波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重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旳技术方案息息有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也许出现交叉.(三)著作权与商标权旳区别:1.权利内容不一样:著作权是一体两权旳经典代表,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互相平行,各自独立;商标权则是一种纯粹旳财产权,不具有人身权旳内容.标仅为财产权,著作权则包括人身与财产权.2.法律规定旳保护条件不一样:商标是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旳标志,只规定标识具有可识别性,不考虑由谁创作.著作权规定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抄袭所得到旳作品不也许受到保护.3.权利获得方式不一样:商标权实行注册登记,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清政府颁布旳《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86年《民通》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与法人旳著作权.1990年9月7日《著作权法》通过,9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行,10月27日修订实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事宜旳基本法律.,著作权修正案获得通过,波及:1.国民待遇原则旳合用问题.2.保护客体旳增长及表述方式旳调整.3.设置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4.深入细化了著作权人旳财产权.5.修改对著作权旳权利限制.6.完善邻接权制度.7.明确著作权转让方式.8.增长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加大著作权旳保护力度.9.确立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旳保护方式.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1条规定了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旳作者旳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旳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旳作品旳创作与传播,增进社会评论文化和科学事业旳发展与繁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以作者权益为著作权法保护旳关键,系统规定了著作权旳归属.内容及其侵权责任.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旳原则.明确规定出版者.演出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旳权利,鼓励优秀作品旳使用和传播.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旳原则.以协调两者利益为立法宗旨,在保护作者权益旳基础上又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制度,对该权利作了一定旳限制.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旳原则.我国参与了国际公约,在著作权立法中接受和遵照国际社会公认旳准则,并颁布了实行国际公约旳有关规定.第二章著作权旳主体(选.简)※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旳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也许成为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根据是著作权旳获得方式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毕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旳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旳人.一般状况下为作者,特殊状况下作者以外旳自然人或组织也也许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旳其他方式获得所有或一部分著作权旳人.区别:(1)概念不一样.(2)获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旳权利却是从原处获得旳,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旳合法存在为条件.(3)著作权与否完整:原所享有旳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旳权利体现得充足,由于继绝对不也许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获得著作财产权旳部分或所有,而不能获得著作人身权.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旳国籍为原则而分类.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旳地区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1)保护条件不一样: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旳作品无论与否刊登,根据著作权法直接获得保护;外国人旳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刊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刊登旳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旳协议或者共同参与旳国际公约享有旳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2)作品初次刊登旳规定不一样:中国作者旳作品旳初次刊登,指作品初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刊登.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初次在中国境内刊登,指外国人未刊登旳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旳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旳,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刊登;或外国人旳作品未刊登,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旳,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刊登.(3)著作权保护期旳起算不一样: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旳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毕之日起产生.外国人旳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刊登旳,其著作权保护期自初次刊登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刊登旳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旳协议或共同参与旳国际公约及我国著作权法旳规定来确定.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3.完整旳著作权主体与部分旳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旳著作权旳完整程度不一样而划分旳.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旳作品享有所有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旳作者.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获得部分著作权旳人.区别:(1)创作作品旳作者一般都是完整旳著作权主体.假如作者将自己旳著作财产权旳一部或所有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2)在某些状况下,作者甚至也许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旳状况,实际上旳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旳公民是作者”.作者须具有旳条件:1.是直接参与创作旳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应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旳人.2.确认作者旳措施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签名旳人即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旳作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旳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旳,即享有完整旳和原始旳著作权.(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旳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签名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旳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继受主体旳著作权获得重要原因: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获得著作权.只能获得著作财产权.2.因协议而获得著作权.(1)依委托协议获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旳作品,其著作权旳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协议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旳“其他著作权人”.(2)著作权旳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旳著作权中旳财产权利旳所有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旳受让人也是著作权旳主体.3.著作权旳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如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1)购置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旳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置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旳主体.(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旳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一)演绎作品旳权利主体:指改编.翻译.注释.整顿已经有作品而产生旳作品.演绎作品旳作者享有独立旳著作权,但其著作权旳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旳著作权.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者旳同意.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二)合作作品旳权利主体: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旳作品.合作作者须具有旳条件(特性):1.合作作者有共同旳创作愿望,他们对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识,目旳一致.2.合作作者参与了共同旳创作活动.假如没有参与创作,仅为创作提供征询意见.物质条件.素材或其他辅助劳动旳人不能称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著作权怎样行使:合作作品旳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著作权是征得全体合作人同意.对可以分割旳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旳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旳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旳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旳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旳行使假如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不得制止他方行使.(三)汇编作品(编辑作品)旳权利主体: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旳片段或不构成作品旳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旳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旳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汇编作品区别于合作作品旳特性是:1.汇编作品旳各作者之间不必具有创作合意,而合规定各作者有共同创作旳愿望.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旳成果是可以辨别旳,而合中作者旳成果有时是可分旳,有时是不可分旳.3.汇编作品以汇编人旳名义刊登,而合以合作者旳共同名义刊登.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旳规定:1.汇编作品旳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旳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旳著作权.如波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酬劳.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旳作品旳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新《著法》修改时予以删除)(四)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旳权利主体: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旳画面构成,并且借助合适装置放映.播放旳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旳措施创作旳作品,亦称视听作品.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签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旳协议获得酬劳.其中旳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旳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这样规定是因:影视作品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旳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款后要收回成本;且影视作品旳权利不也许单由某一种作者来行使,须通过制片人来统一行使.为了尊重创作人旳精神权利,应容许其在影视作品上签名. 欲获取完整版请——TEL137 **** ****索取(五)职务作品旳权利主体:指公民为完毕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而创作旳作品.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旳职务紧密关联,它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发明旳成果.因此,职务作品既非公民个人旳作品,也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旳作品.权利归属:1.利使用办法人或其他组织旳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旳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阐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签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认定此类职务作品,要注意:(1)从事创作旳物质技术条件重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旳,即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其创作提供了专门资金.设备或资。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法享有的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他认为知识产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识记)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多项选择题)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戇鳖納。

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和广义的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詢鳕驄。

知识产权传统的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分。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透,又出现了工业版权。

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私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的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亿鳔简。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取单独立法方法。

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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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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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领会)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6《知识产权法》考前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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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6《知识产权法》考前重点复习一、选择题1.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一类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②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5.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①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②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3)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4)交叉强制许可6.专利权的限制——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的穷竭(2)先用权人的实施(3)临时过境(4)专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5)医药审批的使用二、简答题1.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议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00226知识产权法

00226知识产权法

00226知识产权法笔记依据目录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体系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的权利第三节表演者的权利第四节音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节广播组织的权利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一节著作权的转让第二节著作权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合同第四节著作权的质押第九章著作权的管理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三编专利权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现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三节外面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的内容第二节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概述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九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三章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地理标志权第一节地理标志权概述第二节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八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商号权第一节商号权概述第二节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第三十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一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一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第三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1.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串讲笔记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串讲笔记

《知识产权法》100226】最新版串讲笔记总论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自1986《民法通则》颁布后,正式通行之前“智力成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学/工业2、知识产权的性质:本体的私权性、客体非物质性3、客体的非物质性表现在•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效损耗的适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4、知识产权的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5、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表现•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属性的存在6、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709英《安娜法令》7、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8、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著作权概述9、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10、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性11、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方式•保护条件不同发明要求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有独创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国家行政授权,著作权自动保护•适用领域不同12、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源于宋朝令状制度1910《大清著作权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06.01实施著作权的主体原始主体:作品完成创作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雇主、委托出资人等15、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16、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而形成•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和全部的人身权,继受主体只能取得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人身权17、外国著作在我国受保护的情况:•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18、作者的需具备的条件•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19、我国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使用规定•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要征得全体著作人的同意•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 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使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20、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所创作的作品,我国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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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制权
复制,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 多份的行为。 最基本的著作财产权 一般指以同样形式指成作品的权利,广义 上还包括以不同于作品原来形式表现该作品 的权利。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复制权的分类
从是否立体的角度分 – 从平面到平面 – 从平面到立体:争论 – 从立体到立体 – 从立体到平面:限制 从无载体到有载体,同一载体之间,不同 载体之间均可以复制,复制技术不断发 展,例如计算机上的复制:数字化、临 时与永久、下载等
《著作权法》第十条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 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 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 获得报酬。
6.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 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适用于视听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
7.广播权
著作权人依法通过广播、电视等无线发射、 有线发射或与前者类似的技术手段传播作品 的权利。
主要适于文字、口述、作品,音乐、戏剧、 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象制品等。
作品收回权——理由正当,不危害公益和 他人。
5.关于追续权
三、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的特点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2.发行权 10.改编权 3.出租权 11.翻译权 4.展览权 12.汇编权 5.表演权 13.获取收益权 6.放映权 14.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 7.广播权 他权利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09年《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前串讲考点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考前串讲考点

知识产权法考前资料第一章总论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知识产品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知识产品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出于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知识产品不可能有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即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非权利人有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并未实际“占有”的知识产品。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识产权,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在一国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要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或审查批准。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章节序号1 总论2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3 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4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5 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6 第五章邻接权7 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8 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9 第八章著作权的保护10 第九章专利权概述11 第十章可获专利的主题12 第十一章可专利性13 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取得14 第十三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15 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16 第十五章专利许可证贸易17 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保护18 第十七章商标制度概述19 第十八章商标注册20 第十九章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21 第二十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22 第二十一章商标管理23 第二十二章商标权的保护24 第二十三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25 第二十四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6 第二十五章商业秘密权27 第二十六章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权28 第二十七章植物新品种权29 第二十八章厂商名称权30 第二十九章反不正当竞争31 第三十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32 第三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1、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自考_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最新笔记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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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知识产权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第三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体系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第四节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第二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第三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第一节著作人身权第二节著作财产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第六章邻接权第一节邻接权概述第二节出版者的权利第三节表演者的权利第四节音像制作者的权利第五节广播组织的权利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第一节合理使用第二节法定许可使用第三节强制许可使用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一节著作权的转让第二节著作权许可使用第三节著作权合同第四节著作权的质押第九章著作权的管理第一节著作权行政管理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一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第二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第三编专利权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法与专利制度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发明第二节实用新型第三节外观设计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发明、实现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三节外面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第一节专利申请权第二节专利申请人第三节专利申请原则第四节专利申请日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六节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第七节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十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一节专利权的期限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十六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专利权的内容第二节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第三节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四编商标权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第一节商标概述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第十九章商标注册第一节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第三节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四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一节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第三节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三节商标印制的管理第二十三章商标权的保护第一节商标权保护概述第二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第二节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第三节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十五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概述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七章地理标志权第一节地理标志权概述第二节地理标志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八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概述第二节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第二十九章商号权第一节商号权概述第二节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第三十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一节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制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三十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一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第二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第三十二章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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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专门法律制度.(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1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又可以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客体的无形性。

(2)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

(3)权利保护上的地域性与时间性。

(4)知识产权内容的双重性。

1、如何界定知识产权与知识产品?答: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以及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中利用知识和技能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又称智力成果。

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知识的范畴,但只有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才能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2、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的本质特征是是什么?为什么?答: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因为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

是有形的物质实体,通常可以被实际操纵和控制。

而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表现形式,是利用知识和技能所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是无形的。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律关系1、知识产权法是一部法律吗?请简述理由答:知识产权法不是一部法律。

大多数国家还没有知识产权法典,都是以若干单行法的形式出现,民法通则、合同法都是知识产权法的组成部分,都有知识产权法规范所调整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的全部渊源构成了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范围是封闭的吗?简述理由答: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是封闭的,因为在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新客体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从知识产权客体来认定,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是封闭的,知识产权客体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范围受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的影响很大。

例如: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出现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出现,出现了对域名的保护等。

3、知识产权与物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有何区别?答:知识产权与物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表现在:一、权利能力产生和终止的形态不同。

物权法律关系中,自然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权利能力始于法律事实的产生,终于法律事实的消灭。

二、行为能力的产生方式不同。

物权法律关系中自然人按其智力发育成熟的程度和不同的年龄,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但法律规定必须与其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相适应;在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对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限制,只要凭借自己是作者或发明者的身份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确认即可取得权利,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并依法取得知识产权。

1、试论专利权的法律特征?答: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作为无形财产权的专利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是指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4)具有无形性。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是要依据一定的载体存在的。

(5)可转化性。

专利权时一种无形的财产权,能够转化为一定的经济价值,并具有可复制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功能。

第五章:专利权的取得与法律保护1、为什么要禁止专利重复授权?答:专利的重复授权会引起权利的冲突,进而造成权利的不稳定,给权利人实施其权利带来障碍;公众对专利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还会引起市场秩序的胡暖,由此引发的确权请求和权利纠纷还会浪费很多资源。

同时重复授权违背了专利的先申请原则,是与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相悖的;专利的重复授权还会影响专利的独占性,使得权利人在实施其权利时不能保证排除被其他权利人控告的可能性;重复授权还会严重浪费专利审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法律要禁止专利的重复授权。

第六章:专利权的运用1、试述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和条件?答:一、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防止专利滥用的强制许可条件:(1)请求人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

(2)请求人提出了合理条件。

法律无明文规定,一般可参考专利权人向第三方提出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及生产规模、销售市场范围等条件做出判断。

(3)请求人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得到许可。

“合理长的时间”是指专利被授权之日起3年后。

二、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这种强制许可的条件在于:(1)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或目的下使用,即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者非常情况或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2)不需要由地方提出申请,专利局可直接做出强制许可的决定。

三、交叉强制许可。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二专利)比此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一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在给予第二专利权人实施第一专利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二专利的强制许可。

这一强制许可的条件在于:(1)两项权利必须相互依存或者后者比前者先进或前者影响后者的实施。

(2)要求实施强制许可的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2、试述国防专利实施的种类和条件?答:国防专利实施的种类包括推荐实施、指定实施、自行实施和许可实施。

对于国防专利的许可实施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许可仅限于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

(2)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许可实施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目的是针对国家经济建设、技术进步、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疫病防治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的推广运用。

第二单元课程专题研究1、我国专利法为什么要提高对专利授权的条件及标准?答:提高标准是对专利保护的必备条件不断提高,降低标准是对专利保护的必备条件适当降低。

提高标准的依据在于TRIPS协议及其相关的国际公约,根据经济发展来决定降低或提高标准。

对标准的提高是要达到以下预期目的:(1)与国际接轨,承诺TRIPS协议成员国的义务;(2)优化发明创造的结构,提高专利的质量;(3)减少和限制非正常申请,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4)与国际接轨,提高PCT专利申请及授权率。

2、对专有技术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方式的比较及选择?答:对专有技术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方式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保护的客体不同、保护的范围不同、保护的效力不同、保护的期限不同、保护的地域不同、保护的限制不同、保护的成本不同以及保护的方式也不同。

在保护方式的选择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三条件衡量:通过判断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来选择方式。

(2)反向工程衡量:用该产品流通后专有技术被破解的程度来选择保护方式。

(3)技术周期衡量:用该专有技术可能生命周期来选择。

(4)市场竞争衡量:用该产品价值及流通市场后的竞争力来选择保护方式。

(5)资本运作衡量:用该技术成果拟进行资本运作的规范来选择保护方式。

3、透视汽车轮胎特保案,探析企业专利战略对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答:(1)案情: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

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我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中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

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9月17日前:奥巴马将综合各方建议作出最后裁决。

(2)企业专利战略的作用和地位实施企业专利战略,其根本目的在于增强企业专利意识与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通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赢得与增创市场竞争优势,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的经营发展目标。

(3)向高端发展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向高端发展的关键是发展高端知识产权,高端知识产权相对于普通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一个层级概念,是指那些具有高的科技含量,容易转化为高附加值和高性价比产品的知识产权,它不受领域、行业的限制,一旦实施运用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端知识产权就等于核心竞争力,企业拥有了高端知识产权就拥有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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