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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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笔记

知识产权法笔记

1、知识产权的含义: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承受人,工商业标志的拥有人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性质:是私权,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

3、知识产权的特征:(1)本质特征,客体非物质性(2)基本特征:专有性,即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垄断性、排他性;地域性,按照一国法律取得和承认的知识产权一般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域外效力;时间性,指知识产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有限期限内受保护,护期限届满,知识产权权利消灭,权利人丧失对其知识产品就进入共有领域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人人都可以无偿的自由使用。

4、著作权,也称版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各项专有权利。

《安娜法》的诞生掀开了近代著作权制度的新纪元,被认为是著作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

《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5、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原则(2)作者、传播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的原则(3)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

6、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应具备的条件:(1)应具有独创性,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构思创作完成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

(2)作品应是思想、情感等的表达形式,具有可复制性,。

7、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技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2)事实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8、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1年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2021年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是人们基于自己智力活动创导致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权利。

其基本特性: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区性;④时间性。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

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合法竞争法律制度。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节手段和合用原则重要是民法手段和原则。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她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称。

①标不同。

所有权标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标是无形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成果。

②权利完整性不同。

所有权属性是完整,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区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保护期内有效。

①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详细形式,专利法保护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创造创造。

②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保护作品只规定是独创,不规定是首创;而对于同一内容创造,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特别授权。

④合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重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重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技术方案息息有关。

①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一种具备人身属性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

②法律规定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规定作品具备独创性,而商标权规定辨认性,并不考虑商标与否由商标权人创作。

③权利获得方式不同。

著作权普通自作品创作完毕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普通须经注册登记才干产生。

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勉励先进作品传播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著作权涉及两方面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涉及:刊登权、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一节著作权内容概述一、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

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二、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第二节著作人身权一、发表权1、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2、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3、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二、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三、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例外: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三节著作财产权一、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

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

二、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

五、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

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知识产权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

知识产权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

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其类型、内容均由法律设定,不同于约定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P4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权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从本质上说,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识产权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五、易考知识点1、《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分为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多选)2、世界第一部专利法是英国于1624年制定的《垄断法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英国1709年制定的《安娜法令》;第一部商标法是法国1857年制定的《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3、中国的知识产权的立法始于清朝末年第二编著作权第二章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二、著作权的特征:(一)著作权与所有权:同为民事权利,著作权与所有权都具有绝对性、排他性等共同属性,但他们之间仍存在以下区别: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所有权客体是有形物体)。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xxxx年的印刷和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西方特许经营令,以保护再版权。

3,欧洲对“作者权利”的首次请求,马丁·路德1525年,它出版了《警告印刷商》4.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该法授予作者和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印刷书籍的权利,以鼓励知识创造。

5。

法国1791年的《表演权利法》和1793年的《作者权利法》使著作权法脱离了“印刷”和“出版”的基点,成为保护作者权利的名副其实的法律。

第二节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1。

版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属于法律产生的绝对权利,除权利人外,义务主体为未指明的多数。

1.标的物的区别:所有权的标的物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控制权。

版权的客体是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无形成果,以及某些思想或情感的表达。

2。

权利的完整性是不同的:所有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利,具有最完整的属性,不受时间或地域的限制。

2。

版权和专利权的区别:虽然它们属于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1。

不同的保护对象:版权是受保护作品的表达专利权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它抛弃了表达形式,直接进入技术方案本身2,不同的保护条件: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是原创的版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由国家行政部门授权的方法确定。

在大多数国家,版权是在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的,无需任何注册手续。

4,不同的应用领域: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密切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交叉。

第三,版权和商标权的区别:1。

权利的内容是不同的:版权是这两种权利的典型代表。

商标权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 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是不同的:商标权要求的意义版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33,获得权利的不同方式:商标权注册,版权自动保护第三节中国版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特定化的识别性标记等知识财产所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或精神权利。

包括:(1)著作权(包括邻接权、数据库、民间文学艺术等);(2)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3)识别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特殊标志权);(4)反不正当竞争权等。

2.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此外还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1)非物质性,指知识产权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即客体的非物质性,其表现为: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具有分身术,可能出现货许三家或一女两嫁,有形财产所有人不可能将其财产权标的同时卖给两个分别独立的买主;②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因其公开性,他人擅自使用无法适用恢复原状诉民事责任形式;③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不可能有因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④无形性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是一种在政治中才显示出来的权利,易于被侵犯,给予较严格的保护手段;同时使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在同类场合的性质区别开,避免混淆,易于纠纷解决。

(2)专有性或独占性——针对同一个客体或对象而言,指除知识产权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表现:①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②知识产权具有绝对排他效力,即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存在;③专有性把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中的知识产品区别开来。

(3)地域性,指知识产权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又只在其依法产生专有权的国家境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均不受法律保护,即不发生域外效力,这一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有形物国际上奉行涉外物权平权原则,通过权利推定保护。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第一编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创造性的知识成果或者标识性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二、对概念的理解(一)知识产权权利的二分性;(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三)知识产权的私权性。

三、知识产权的广义和狭义之分(一)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产权;(二)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2、法律表现:(1)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收到地狱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2、知识产权在收到确认的地域内有效。

3、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4、除了国际公约或者双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既不必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它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它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资料仅供参考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他认为知识产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识记)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多项选择题)3.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和广义的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知识产权传统的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一)权利本体的|私权性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私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的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取单独立法方法。

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的基本属性。

(二)权利客体的I非物质性1.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与传统动产、不动产相比,有如下特点:((领会)(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领会)(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领接权的制度著作权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使用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行政法进行审查,认定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发明;科技开发者依照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的方案专利申请权:指公民、法人等依据法律规定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由文字、图形、字母组合,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标记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标注册: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向商标权提出注册申请商标管理: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简答题:著作权的特征㈠著作权与所有权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2利用上的特殊性3权能的可分性4存续的有限性5具有人声性㈡与专利权区别:保护对象不同、保护条件不同、权力产生程序不同、适用领域不同㈢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逐渐形成1 2新的著作权权项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力制度连续出现3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4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作者具备条件: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2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3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品类别文学作品、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建筑、摄影、电影、计算机软民间艺术作品特点: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民间文学作品保护,考虑的因素:直接保护,对于不健全的,如宗教等,予以保护将民间艺术作品的主体界定为国家保护民间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理者、传播者计算机保护条件:原创性、固定性软件著作权归属:合法开发、委托开发、制定开发、职务开发、非职务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内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翻译权违反《《计算机保护条例>>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著作人身权内容:发表权-首要权利署名权-重要权利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享有的其他权利领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共同点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有严格地域性区别:主体、客体、权利内容、权利内容、保护期限不同出版者权的内容:1图书出版则的专有出版权2版式设计出版者的义务:1与著作权人订约的义务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义务3重印、再版作品的通知义务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义务表演者义务: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进行演出的3表演者依法使用时,不得侵犯作者署名、修改、保护作品表演者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2保护表演权利不受歪曲的权利3许可他人传播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权利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5许可他人复制、录音录像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录像制作者义务1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取得改编、翻译、整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网络信息媒体传播作品时,因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许可广播组织权利:1有权授权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禁止录制他们广播权利3有权向公众传播节目广播组织的义务:1播放人未播放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2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硬当支付报酬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认取得的只是使用权,并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2被许可人只能是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得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特征1诺成合同2双务合同3有偿合同著作权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1权利的种类2许可使用权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3范围、期限4付酬的标准和方法5违约的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特征:1性质是行政行为2以著作权管理为内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1 国务院贯彻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的侵权案件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负责国家享有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1 颁布强制许可证2地方部门检查本地区著作法实施情况对于本地区的侵权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待来信、来访宣传、普及著作法知识为法院处理案件时,提供帮助著作权集体管理意义:1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3减少和避免纠纷著作权侵权行为有: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歪曲、改造他人作品侵占他人作品强制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拒付报酬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侵犯领接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 民事、行政、刑事、专利特征是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基础符合专利条件或者专利性的发明创造需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法定程序审查专利权特征:相同的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权保护期短专利制度特点: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作用:激励知识创造有效配置智力资源将创造者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保护技术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吸引外国先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基本特征相对性、暂时性、相关性专利申请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1 专利权人在有效期内享有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专利侵权行为特征擅自实施了他人的专利实施他人专利无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依据专利侵权行为判定原则有效原则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技术特征完整对待原则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多余指定原则商标作用标示作用商品质量的监督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商标注册申请原则:1 一申请一商标原则同一申请最先申请者取得注册原则同日申请最新使用者取得注册权立注册商标转让原则:连同转让原则自由转让原则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类似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不得分割转让集体商标不得转让联合商标不得分开转让共同所有商标,任何一人都不得私自转让商标管理的意义规范商标行为,发挥商标功能,保护消费者利益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减少和避免纠纷注册商标的管理检查商标的适用范围是否属于商标局核定的商品范围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标志、名义、地址是否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是否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否签订了使用合同是否存在非法印刷或买卖商标标识行为加强对商标注册证的管理加强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的管理1 保护商标权意义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保护商标所有人在国外合法利益的有力武器保护公平的社会主义竞争秩序商标侵权行为表现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禁止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

自考法律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

自考法律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

总论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自1986《民法通则》颁布后,正式通行之前“智力成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学/工业 2.知识产权的性质:本体的私权性、客体非物质性3.客体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效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4.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表现: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属性的存在5.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709英《安娜法令》6.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7.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著作权概述1.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2.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性3.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方式;保护条件不同发明要求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有独创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国家行政授权,著作权自动保护;适用领域不同1.原始主体:作品完成创作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雇主、委托出资人等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3.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而形成;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和全部的人身权,继受主体只能取得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人身权4.外国著作在我国受保护的情况: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5.作者具备的条件: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6.我国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使用规定: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要征得全体著作人的同意;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使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7.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所创作的作品,我国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

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一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制度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版权。

作者权。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无传播即无权利”。

著作权法律制度随传播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产生并进一步发展。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三、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二)建国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1990 年9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 年6 月 1 日正式实施,同年 6 月3 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四、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渊源1. 《著作权法》及其附属法律2. 其他基本法律3. 司法解释4. 国际条约五、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

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第二章
第一节着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一、概念:亦称着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二、分类: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划分依据是着作权的取得方式
1、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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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本章学习目与规定理解知识产权概念、范畴、性质及特性,理解知识产权法含义、基本制度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基本。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与范畴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她以为知识产权主线不同于对物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范畴(识记)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多项选取题)权三个构成某些。

普通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涉及著作权及与著作权关于邻接权。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重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和广义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知识产权老式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区别。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入,又浮现了工业版权。

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性质与特性一、知识产权性质1.私权是与公权相相应概念,指是私人享有各种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产生、行使和保护,合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用单独立法办法。

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基本属性。

1.知识产权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精神财富,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1)不发生有形控制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特性(领略)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同样,具备排她性和绝对性特点。

2.专有性法律体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容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知识产权并存。

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效力并非无限,而要受到地区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内。

2.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雏形时期,地区性特点就与知识产权密切联系。

3.19世纪末,随着科技发展和国际贸易扩大,知识产权跨国交易和地区性限制浮现巨大矛盾,为解决矛盾,各国订立了某些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立了某些全球性或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世界范畴内形成了一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4.时至今日,知识产权在全球范畴内依然保存地区性特性,但已经受到挑战。

1.知识产权并非无时间限制永恒权利,仅在法律规定保护期内受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有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这也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重要区别之一。

2.时间性根据:(1)协调社会利益与权利人利益;(2)创造技术价值寿命。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概念与体系一、知识产权法概念(识记)认、保护和运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她智力成果专有权利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产物。

二、知识产权法体系(识记)(一)基本制度普通以为,知识产权法在立法框架上应涉及如下基本制度:1.知识产权主体制度2.知识产权客体制度3.知识产权权项制度除少数知识产权类型具备人身与财产双重权能内容外,大多数知识产权即是知识财产权。

如,导演翻拍古典名著,必要标明原著作者。

签名权属于精神权利。

4.知识产权运用制度5.知识产权保护制度6.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二)立法史(注意选取题)1624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垄断法规》。

17出版第一部关于对著作权进行管理法典——“安娜法令”。

1857年法国制定了第一部商标法。

国内知识产权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近二十年来,国内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三)国内现行立法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创造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普通规定在反不合法竞争法中,也可制定单行法规。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未公开信息涉及经济秘密和技术秘密。

8.反不合法竞争法律制度第二章著作权概述学习目与规定理解著作权概念及其基本含义演变,领略著作权与有关权利区别,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制度历史概况。

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性一、著作权概念(识记)2.历史上,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版权”概念描述著作权人基本权利。

3.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概念来源于法国,所建立“作者权”制度是名副其实保护作者利益制度,不但作者财产权利在上述国家可得到保护,并且作者精神权利也是备受关怀对象之一。

4.“著作权”一词最早是日本学者翻译西文“版权”引入日本,于20世纪初传入国内。

国内在19颁布《大清著作权律》中采用了“著作权”说法。

在国内,著作权与版权含义基本相似。

(识记)二、著作权特性(一)著作权与所有权发行等特殊运用方式。

产权性质,并不强调与有形物体生产者具备直接人身依附关系。

(二)著作权与专利权作完毕而自动产生。

(三)著作权与商标权1.商标权仅为财产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2.在保护条件方面,商标权规定标记具备明显性与可辨认性,而著作权规定规定作品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3.在权利获得方式上,作品只要独立完毕,无论与否相似、类似都受著作权法保护。

而与其她注册类商标类似、雷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一、著作权制度来源1.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初,统治者制定法律侧重于维护私有土地、房屋等有形财产,对于人们创作精神成果则排斥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外。

可以说,在印刷术被创造此前,作品只能靠作者自己保护,抄袭者也只会受到道义谴责而不受法律制裁。

随着造纸术和印刷术创造及广泛应用,一部作品可以被大量地复制出售。

这样一方面使得作者思想得以传播,另一方面也使作品逐渐具备了商品属性,从而浮现了各种盗版行为,保护著作权便成为当务之急。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来源于国内宋朝令状制度,但直到19才颁布《大清著作权律》,但该法并未实行。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印刷出版专有权,这被以为是西方第一种保护翻印之权特许令。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沿革1.16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在著作中对印刷商免费占有她人作品进行了强烈抗议。

2.1690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在《论国民政府两个公约》中指出作品作为劳动成果也应获得法律保护。

3.17,英国议会通过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安娜女王法》。

4.法国大革命后,资产阶级则更进一步把著作权提高到“人权”高度,强调对精神权利全面保护。

三、当代著作权制度发展变化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从1886年国际上缔结《伯尔尼公约》以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和发达国家又缔结了一系列国际著作权公约,如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1961年《保护表演者、唱片录制者和广播组织公约》、1971年《保护唱片录制者防止其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及1974年《人造卫星播送载有节目信号公约》等。

2.新著作权项与著作权有关权利制度陆续浮现。

随着新技术发展,当代著作权法陆续规定了“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权利。

3.著作权保护范畴不断扩大。

4.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差别逐渐缩小。

四、国内著作权法律制度演进1.1840年鸦片战争后来,随着着帝国主义经济掠夺和文化侵略,西方国家也将著作权制度带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19《中美续议通商行船公约》是第一部涉及著作权公约,也是近代著作权制度开端。

2.19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3.19,国民政府颁布《著作权法》。

4.1986年,民法通则明确涉及著作权制度。

第三章著作权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概念及分类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人。

普通状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

权人。

(1)原始主体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是以她人原有著作权合法存在为条件;(2)原始主体可享有完整著作权,继受主体绝对不也许享有完整著作权。

二、完整著作权主体与某些著作权主体1.完整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所有财产权及所有人身权利主体。

2.某些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某些财产权利主体,不能享有所有著作权。

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毕即可获得保护;外国主体作品若一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版,其著作权自初次出版日起受保护。

2.外国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出版作品,依照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合同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享有著作权。

3.若外国人、无国籍人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一方面出版后,30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版,视为该作品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合同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国家作者及无国籍人作品初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国际公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步出版,也受国内《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节著作权原始主体——作者一、作者概念1.2.(1)作者是直接参加创作自然人,为她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征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她服务人不能以为是作者;(2)确认作者办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签名人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二、视为作者法人或其她组织1.由法人或其她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她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她组织承担责任作品,法人或其她组织视为作者。

2.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签名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作者。

第三节著作权继受主体——其她著作权人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合同或法律规定获得著作权人获得著作财产权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

遗赠,其签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4.作者生前未刊登作品,如作者未明确表达不刊登,作者死亡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也无人受遗赠,由作品原件合法所有人行使。

5.当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其她公民接受作者遗赠获得著作权中使用权和获酬权时,即成为著作权主体;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依照遗赠扶养合同成为死者著作财产权受赠人时,也获得著作权人资格。

1.2.著作权转让标是著作财产权所有权,转让成果使得受让人在法律上成为著作财产权3.它与著作权使用允许不同,后者移转标是著作财产权中使用权,被允许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著作权所有人。

三、国家1.在一定状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

2.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归国家所有。

第四节特殊作品著作权主体1.国内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毕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作品是职务作品。

2.普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畴内优先使用。

3.由法律规定某些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签名权,著作权其她权利由法人或其她组织享有,法人或其她组织可予以作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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