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具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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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具使用管理规定
量具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对用于产品检测的量具进行控制,确保量具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用于产品检测的量具。
3引用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4检定周期
4.1公司所有用于检验和试验的量具均应经过检定,委外检定周期为1年。
4.2常用的卡尺、千分尺增加内部校验,内校周期为三个月。
5职责权限
5.1品保部
5.1.1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包括新购计量器具的登记、内部校准),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
5.1.2负责计量器具的委外检测,常用量具内部校对,制定《量具内部校验计划》《内校记录表》、《周期检定计划》。
常用工具校验流程见附件B《量具内部校验规范》。超出内部校准范围的送资质鉴定机构进行检定。
5.1.3负责检定用标准量具的使用和保管,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于检验、测量。
5.1.4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和发放。
5.2量具使用单位和个人
5.2.1量具的领用
5.2.1.1量具使用人必须本人到量具管理员处登记领取量具。
5.2.1.2各部门公用量具由部门负责人登记领用并负责管理。
5.2.1.3从部门借用量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后才可拿走;借用量具必须按要求使用。
5.2.1.4量具使用人离厂时所使用的量具必须由本人交给量具管理员做收回、销账处理。量具使用人将量具连同辞工单一起交量具管理员,检查无异常和核对无误后由量具管理员在辞工单上签字,如有异常,按规定计算赔偿款在工资中扣除。
5.2.2量具的使用
5.2.2.1量具使用者必须清楚量具的使用方法、测量范围和量具检定失效时间。
5.2.2.2量具使用前必须检查量具各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组件是否齐备。
5.2.2.3必须严格按各量具操作方法进行,测量完毕,量具归位。
5.2.2.4量具使用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磕碰、用力过猛,要远离磁场,不得用于测量高温或旋转物体。
5.2.2.5不得将量具用作其它用途,如用卡尺划线等。
5.2.2.6使用者不得私自修理和调校量具。
5.2.2.7量具使用中发现问题(或发生跌落、碰撞、锈蚀等影响测量精度的情况时),使用者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将量具送交量具管理员确认和调校。
5.2.2.8严禁使用报废量具和无校正标识的量具。
5.2.3量具的保养
5.2.3.1个人使用的量具要经常清洁。
5.2.3.2量具使用完毕后要擦拭干净,放回量具盒中妥善保管。
5.2.3.3每周最少进行1次擦洗及涂防锈油。
5.2.3.4不经常使用的量具应在工作面、工作部位涂有防锈油脂,放在量具盒中;并经常点检。
6、考核和赔偿
6.1如有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量具未归位,每次罚款10元
6.2如使用不当(跌落或磕碰)造成量具损坏或遗失,使用者按如下规定赔偿损失:
a、量具使用时间在3个月内,按量具购价的100%赔偿
b、量具使用时间3个月至1年,按量具购价的90%赔偿
c、量具使用时间1年至2年,按量具购价的70%赔偿
d、量具使用时间2年至3年及以上,按量具购价的50%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6.3部门公用量具遗失或损坏,无法找到当事人,由部门负责人赔偿。
附录A:量具校准状态和标识
a、合格:按量具的国家检定规程及公司内部检定指导书,所有检定项目符合规定的范围之内,定为合格(按公司需要,有些量具外观不良但不影响测量判定合格)。标识:绿色标签
b、准用:量具虽有单项自检或外检不合格但可满足公司计量精度使用要求的定为准用。标识:黄色标签
c、停用:自检或外检不合格,不能满足公司计量精度使用要求的即停用。标识:红色标签
d、检定∕校正用:用于检定量具的量具,作为标准。标识:紫色标签(不可做测量用)
附录B:量具内部校验规程
公司目前常用的测量工具为游标卡尺和千分尺,受当地条件限制,委外检测周期长,检测精度不能保证,为满足公司产品精度要求,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制定量具内部校验规程:
1.目的
为了正确实施校准和计量分析活动,提高计量数据的信赖性,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公司使用的卡尺、千分尺;新购入的计量工具。
3.校验标准
外校合格的量块(采购到位前使用测量精度高的校对专用千分尺及标准测量柱作为校对量具)。
4.校准员资格
品管部设置一名专职人员经过计量相关知识培训后,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校验。
5、职责权限
5.1. 品保部:负责计量工具内部校验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5.2. 计量工具使用单位及个人:负责计量工具校验活动的配合。
6.校准周期
三个月校验一次。
7.校验规程
7.1 校验要求与校验后注意事项
7.1.1 新购入的计量工具必须交品保部统一管理,录入台账并实施校验。
7.1.2 根据校验结果,按附录A:《量具校准状态和标识》粘贴标识。无法修理或调整的校验不合格量具,开出【量具报废单】(ZJ-7.6-03)报废处理。
7.1.3 校验合格的计量工具,使用过程中,需保养维护,发生异常时再校验。
7.2 游标卡尺
7.2.1 用软布或软纸将测量处擦洗干净,检查外径、内径、台阶、深度测量处有无损伤;是否可置零,紧固螺钉是否正常;刻度是否清晰;
7.2.2 取不同规格的外校合格量块(或千分尺测量柱),用校对专用千分尺分别测量量块(或千分尺测量柱)规格,测量值记录于【量具内校记录表】(ZJ-7.6-04),再用被校验卡尺测量外校量块(或千分尺测量柱),作好测量记录,至少记录三组测量数据;
或将卡尺固定在千分尺量程内三个不同的刻度,分别用千分尺测量,记录测量值,判断卡尺示值和千分尺测量值的误差是否在游标卡尺允许误差范围内;
7.2.3 游标卡尺允许误差范围:±0.02mm
7.2.4 综合上述评定,在许可范围内判定合格,超出范围则判定不合格。
7.3 千分尺
7.3.1 用软布或软纸将量面擦洗干净,确认量面有无损伤、能否置零,检查固定套管与微分筒上的刻度是否清晰,确认旋转螺杆是否灵活。
7.3.2 取千分尺量程内不同规格的外校合格量块(或千分尺测量柱),用被校千分尺分别测量量块(或千分尺测量柱)规格,测量值记录于【量具内校记录表】(ZJ-7.6-04)至少记录三组测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