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师县际(市、区)间调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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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摘要:
1.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2.夫妻双方一方在调入地工作的调动情况
3.所教专业本市学校有需求的调动情况
4.调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5.调动的具体办理手续
正文: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为四川省的教师提供了一个在省内异地调动的机会。

这一政策旨在解决教师因家庭原因或工作需要而需要改变工作地点的问题,同时也为教育系统内部的人力资源调配提供了便利。

在四川省的教师异地调动政策中,有几个基本的原则和条件需要满足。

首先,教师需要在同一学区(学校)工作满5 年以上,才能提出跨学区工作的调动申请。

其次,接收学校必须有空缺的编制,才能接收调入的教师。

最后,教师的调动必须按照需求进行,即所教专业必须符合接收学校的需求。

对于夫妻双方一方在调入地工作的情况,政策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在调入地工作,且夫妻分居5 年以上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另一方可以申请调动。

此外,如果所教专业本市学校有需求,也可以申请调动。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教师需要向调出和接收学校及教育和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

在审批通过后,教师需要办理一些调动手续,如接收地人社局商调函,原工作地人社局领取调动审批表等。

总的来说,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和便利。

学校教师调出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调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调出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编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调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依法依规原则;(三)有利于教师个人发展原则;(四)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原则。

第二章调出条件第四条教师调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符合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调出的相关规定;(三)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第五条教师调出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四)有其他不宜调出的情形。

第三章调出程序第六条教师提出调出申请:(一)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调出申请,说明调出原因、目的地和拟调出时间;(二)教师提交个人档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三)学校对教师的调出申请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校审核调出申请:(一)学校成立教师调出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教师的调出申请;(二)审核小组对教师的调出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调出条件的,提出调出意见;(三)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教师调出事宜。

第八条教师调出手续:(一)学校向教师发放调出手续,包括调出证明、户口迁移证等;(二)教师按照调出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出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调出后的待遇第九条教师调出后,学校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以下待遇:(一)根据教师工作年限和职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协助教师办理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三)根据教师个人意愿,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07〕3号市直各中小学:为深化市直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市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调动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入教师的基本条件(一)中学(含中职学校)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可放宽至第二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从事6年以上中学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县(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6.事业心、责任感强,为人师表,廉洁自律;7.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8.身体健康。

(二)小学(含幼儿园)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应的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从事7年以上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县(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6.事业心、责任感强,为人师表,廉洁自律;7.年龄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8.身体健康。

二、调入教师的主要方式1.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教师,原则上由学校通过统一组织的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报我局批准。

学校应根据《泉州市直属中小学补充教职工考试考核的基本程序(试行)》(见附件)制定考试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校组织考试考核的方案实施前,应报我局人事科审核。

2.直接考核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考核选聘,报我局批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教师,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或研究生毕业,并被确认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获得"省中青年优秀教师"等称号的;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属于军转、引进人才等政策性照顾的在职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急需的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市直学校之间流动的教师。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一般而言,拥有正式编制的教师跨市对调需要遵循两个方面的政策规定:
1.教育部门规定:教师对调操作需要遵循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具体来说需要查看所在省、市、县等教育部门关于教师职称、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规定。

2.编制管理办法规定:教师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了编制配置与调配等方面的标准,需要考虑编制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跨市对调需经所在县(市、区)和要去的县(市、区)两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并应当根据我国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

具体对调程序如下:
1.与对方报名对接:愿意跨市对调的两名教师先互相了解情况,双方同意后,向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搭配。

2.两地部门协商确定: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要求与条件,协商达成调换协议。

3.上级教育部门审批: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4.人民政府批准:当省、市、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批准后,由人民政府审议批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跨市对调时需要确保缺编教师名额存在并且调整双方备案,调入单位双方责任。

此外,对于涉及到职称任职的对调,还需要考虑受调教师到达调入区的情况,以便能够及时进行工作安排及调整等。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一、关于教师调出本县和改行问题。

教师调出和改行坚持服务期制度和骨干教师从严控制的原则。

因夫妻长期分居或父母年事已高、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要求调动的教师,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提出改行的教师,按照《安徽省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必须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改行。

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从严掌握,有序放行。

二、关于县内农村学校之间教师调动问题。

教师在县内农村学校之间调动执行服务期并坚持顺向流动的原则。

近年分配上岗的教师按照签约规定,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申请调动;鼓励教师向缺编学校、边远学校流动;对要求调入超编学校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关于农村教师进城问题。

为调动优秀教师工作积极性,教师进城继续实行“逢进必考”的原则,并加强对进城教师教学成绩和师德水平的考核。

县局将按照城区中小学学科教师缺编情况,拟定进人计划和条件,经县编委批准后,实行公开选聘(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四、关于外市县(区)教师调入问题。

对外地教师调入我县遵照照顾实际困难、骨干教师优先的原则。

因夫妻分居或父母年事已高、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要求调入我县农村学校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联系、报批;对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要求调入我县农村学校的,优先予以考虑。

五、调动工作程序1、教师调出我县,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人事局同意后,向拟调入单位发出商调函,待接收方明确接收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2、农村中心校之间调动,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经所在学校、中心校和拟调入中心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中心校编制和申请调动理由等情况研定。

3、农村完职中之间调动,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经所在学校和拟调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科配套和编制余缺情况,结合申请调动理由研定。

规范教师跨县流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规范教师跨县流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捉嵬麴师跨思洗劫a 6的基孑抠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规范合理流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跨县域流动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3)78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 168号)、《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市创建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18)12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申请流动到瑞安市外的公办教师及瑞安市外申请流动到瑞安的公办教师。

第二章流动条件第三条本市教师向瑞安市外流动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具备夫妻分居、回本人户籍或住房所在地、照顾父母等条件。

3.非流出学校(单位)紧缺学科(岗位)。

-1 -4.在我市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

5.新录用教师服务期已满。

6.领取《瑞安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规定相应教育人才奖励的教师,已满足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即第一至四类教育人才服务年限已满10年,第五类教育人才服务年限已满 5 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未领取人才奖励的瑞安市级“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自评上后已满3年,温州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自评上后已满5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7.获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相关综合先进荣誉或称号已满2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8. 2021年1月1日以后评上中级职称须满3年、高级职称须满5年,2021年前评上中级职称须满2年,高级职称须满3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9.在职校长、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或参加浙派名师、长三角名师培养工程、瑞安市“精进•冲特班”培养者,项目培训结束后服务期须满5年。

10.流出教师属于随军家属安置对象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调动的管理,保障农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县域内农村学校之间教师工作调动,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和条件1.坚持服务期制度。

教师在同一学区(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提出跨学区工作调动。

2.坚持空编进人。

学校有空缺编制,方可接收调入教师。

3.坚持按需调配兼顾实际困难。

学校有学科需要,申请调动人员夫妻分居五年及以上、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等特殊困难,方予同意调动。

4.申请调入初中和完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5.遵纪守法,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6.调入同一乡镇的教师,依次以夫妻分居时间长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年龄大的为依据,排定调入顺序。

7.申请调入无城近郊的福渡、赫店、十里中心学校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爱人在无城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近五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属照顾家庭的;(2)父母在无城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近五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或退休),或是无城居民,居住无城镇,属照顾父母的;(3)爱人在拟调入乡镇工作,属照顾家庭的;(4)父母是拟调入乡镇户口,居住在拟调入乡镇,属照顾父母的。

8.城区学校及农村下列学校不列入县域教师调动范围,所缺教师采取选调考试的方法予以补充。

福渡中心校(本部)、福渡中心小学、福渡长坝小学、十里中心校(本部)、十里中心小学、十里观音小学、城郊西桥小学、石涧福路初中、石涧中心小学、石涧中心幼儿园、石涧洪岗小学、石涧汪冲小学、石涧范庄小学、赫店中心校(本部)、赫店中心小学、泥汊三溪初中、泥汊水渡小学、泥汊新民小学。

二、办理办法和程序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

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以异地教师调动流程为标题,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异地教师调动的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是指教师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换或调动。

在教育领域中,教师调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它可以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也有利于地区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下面,我将为您介绍异地教师调动的具体流程。

一、调动需求的提出教师调动通常由学校或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学校可能因为教师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需要调动一部分教师到其他地区。

教育行政部门也会根据教师资源的分配和需求情况,提出相应的调动计划。

二、教师申请调动教师在得知调动需求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个人发展需要,主动申请调动。

申请调动时,教师需要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个人的调动原因和目的。

申请过程中,教师还需提供一些个人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以便审核和评估。

三、调动计划的制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教师的调动申请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动计划。

调动计划通常包括调动的时间、地点、岗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在制定调动计划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会综合考虑教师的个人申请、学校的需求以及地区间的教育资源配置等因素。

四、调动协商和确认调动计划制定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会与教师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内容包括调动地点、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生活条件等。

教师在确认调动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疑虑。

五、调动准备和安排一旦调动协议确定,教师需要开始进行调动准备和安排。

这包括办理相关手续,如辞职手续、人事资料转移等。

教师还需要了解目标地区的教育政策、教学要求和工作环境,做好适应和准备工作。

六、调动实施和跟进教师调动的实施阶段是整个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调动实施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教师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

同时,教师本人也需要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与新同事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长流动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长流动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长流动管理的意见各中小学、教育局直属单位,县实验幼儿园、尖山实验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健全教师流动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全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合理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则均衡原则。

通过交流,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激励原则。

通过交流,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有序原则。

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交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交流。

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合理使用与结构优化,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公开规范原则。

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流动对象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内教职工,流动后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

高中段学校除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参照执行。

四、流动管理(一)县域间流动1.外县(市)调入(1)条件:外县(市)教师要求调入本县工作,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在原单位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②具备任教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龄满3年及以上,有相应教师资格;③女教师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内,男教师一般要求45周岁以内;④夫妻分居满3年或照顾父母需要;⑤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⑥经考核,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

教师换岗调动规定

教师换岗调动规定

教师换岗调动规定引言教师换岗调动是在教育系统中常见的现象。

对于教师们来说,这是一种机会和挑战。

对于教育部门来说,这是一种管理方式和调控手段。

针对教师换岗调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普遍有一些规定和条款。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回答,并总结教师换岗调动的规定。

一、调动原因和目的教师换岗调动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教育部门的需要,也有个人发展的需要。

教育部门可能因为学校资源分布不均、教师编制调整等原因,需要对教师进行调动。

而教师个人也有可能因为追求发展、改变工作环境等原因,主动申请换岗。

调动的目的主要有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个人需求等。

二、调动程序与方式教师换岗调动应该进行一定的程序和方式。

一般来说,教育部门会根据学校的需要和教师的个人意愿,进行协调安排。

个人申请换岗的教师需要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调动的方式可以是学校内部调动、学校间调动、跨级调动等。

三、调动的条件和要求教师换岗调动通常会有一些条件和要求。

教育部门或学校可能会规定教师岗位调动的年限、基本任职资格等。

同时,教师个人在申请换岗时也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如教龄、教育背景等。

四、教师待遇与福利保障教师换岗调动时,待遇和福利的保障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教师换岗担心待遇下降或不受公平对待。

因此,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制定相应政策,明确换岗教师的工资、社保、住房、工龄等福利待遇,保证教师的权益。

五、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师换岗调动可以促进教师的培训与发展。

换岗调动可以使教师接触到不同的教学环境和不同的教育理念,为教师提供发展的机会。

因此,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开展相关的培训计划,帮助教师适应新岗位的需求。

六、调动后的支持与指导教师换岗调动后,有必要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指导。

学校应该为新调入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帮助,包括熟悉工作环境、与同事磨合、适应新的教学要求等。

七、调动的风险与挑战教师换岗调动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教师要适应新的环境和工作任务,可能会面临不同的学科要求、教学方式等的变化。

淮南市跨地区调动教师政策文件

淮南市跨地区调动教师政策文件

淮南市跨地区调动教师政策文件一、跨地区、跨系统调出(一)基本原则1、需要性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兼顾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2、稳定性原则。

教职工应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外调(招录、引进时对最低服务年限有约定的,从其规定),紧缺学科从严控制;每年外调人员实行总数控制,由县教育局根据符合外调条件申请对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人员,不超过20人。

3、控制性原则。

获得相应学术类荣誉称号(县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市骨干教师及以上)的名优教师、在职培养的研究生、高级教师等,自被确认(毕业)的次学年起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八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外调。

4、阶段性原则。

考虑教育教学工作的阶段性,教师一般应在所带学生学段届满(毕业)后,方可申请外调。

不符合上述原则要求外调的,按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相关规定处理,不予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组织调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选调、随军、夫妻分居三年及以上等)除外。

(二)基本程序1、要求外调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外调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校同意后,以学校为单位于每年4月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2、经县教育局党委审核同意后填写《干部商调登记表》,并报县人社局审批。

3、经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4、同意外调的人员,需向学校办理工作和相应财物移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1、报考县内外事业单位岗位的,参照外调办法,须在报考前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报考。

未经同意,报考后拟被聘用的,不予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除县内外重要工作(组织借用)需要外,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不予借用到县外单位和县内系统外单位。

3. 本规定中涉及的年限可计算至申请当年8月底。

4. 截至当年8月20日,申请并同意外调的教职工若仍未办结相关调动手续的,将视作放弃外调,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分配工作单位。

二、跨地区、跨系统调入(一)基本原则1、需要性原则。

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管理规定

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管理规定

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管理规定近年来,教育发展迅猛,学校教师队伍的流动调动也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队伍的调动,促进教育的持续发展,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必要性、管理原则和流程、调动的影响和局限性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必要性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必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教师队伍的流动调动可以促进优秀教师的成长。

通过不同学校之间的流动,教师能够接触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育环境和教学实践,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和教学水平。

其次,流动调动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教师的跨校流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专长和潜力,实现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

此外,流动调动还可以破解教师资源紧张的问题,对于教师队伍调配、供需平衡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管理原则和流程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管理原则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公平的调动机制,确保教师调动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教师队伍流动调动应该充分尊重教师的意愿和特长,鼓励教师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进行选择和申请。

管理流程包括教师流动需求的调研、调动计划的制定、教师流动申请的审核和审批、教师流动过程的跟踪和评估等环节。

三、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影响教师队伍流动调动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教师队伍流动调动可以增加学校教育的多样性。

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各有不同,教师的流动调动可以促使各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从而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

其次,教师队伍流动调动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优秀教师的流动调动可以向其他学校传承经验、提供指导,促进教师们的共同进步。

此外,教师队伍流动调动还可以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教师之间的团队合作和共同发展。

四、教师队伍流动调动的局限性教师队伍流动调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调动过程中可能会造成部分教师的不稳定感和困扰感,这对他们的教学情绪和工作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2.18•【字号】乌教工委[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教工委〔2011〕7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现将《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市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工作方针,努力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对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支撑作用。

工作目标: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为重点,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十二五”教育规划起始年工作,落实好“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跨区教师调动程序

跨区教师调动程序

跨区教师调动程序
跨区教师调动程序一般涉及以下步骤,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地区教育系统和人事政策的不同有所差异:
1. **申请提交**
- 教师首先向当前所在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表达调动意愿,并提交书面申请。

-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年限证明、服务期满证明(如果适用)、与配偶分居情况证明(如适用)、随军调转证明(如符合随军条件)等。

2. **接收单位同意**
- 联系拟调入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对方有接纳名额及意愿,并获得初步同意。

- 拟调入学校可能需要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调动申请操作。

3. **调入地教育部门审批**
- 调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的资格、业绩、学历、职称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具同意接收函或正式调动通知。

4. **调出地教育部门放行**
- 调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收到调入地的商调函或同意接收文件后,进行档案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 经过审核无误后,调出地教育局开具正式的人事调动介绍信或其他相应文件。

5. **人事档案转移**
- 教师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转移到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6. **教师报到**
- 教师持调出地开具的介绍信、调动文件等到调入地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新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7. **签订合同与入职手续**
- 教师与调入学校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并完成其他入职所需的手续。

总的来说,跨区教师调动是一个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的正式过程,需要教师本人积极主动配合,同时遵循各级教育和人事部门的具体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中小学教师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

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小学年级学生数达到标准班额数的,仍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4号)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核定编制;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

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任务的中小学,举办民族教学班或有寄宿学生的中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承担教学点管理任务的乡镇中心小学,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

教师跨县市调动需要办理的手续

教师跨县市调动需要办理的手续

教师跨县市调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第一步:首先先去打听怎样申请一个编制,(一个途径是缺编用人单位(学校),跟学校负责人打好招呼,递交简历,用人单位愿意要你帮你就好办,盖章上的事用人单位领导可以去帮沟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学校答复后,去人才交流中心拿两个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个是《编制使用审批表》,别一个是《商调登记表》。

拿着《编制使用审批表》和弄一份申请书(也就是说明申请编制的理由)去编委办申请一个编制(申请之前也可以打听哪里有对口的编制),和编制办一起完成编制使用表后,需要盖章签字的有:1、接收学校负责人;2、接收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3、县分管领导(也就是分管的副县长或市长),县分管领导签字以后拿《编制使用审批表》回编委办盖章,编委办盖完再给编委办领导盖章签字(县长或市长就是编委办领导)。

在上述手续的同时,拿《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各相关部部门逐一签字盖章:1、调入学校最高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2、调入地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3、调入当地人事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三步:调入地的签完,再及时拿去调出地相关部门逐一签字同意:1、原学校最高领导。

2、调出教育局分管领导(调出地的手续最难就这一步,其他都还好)。

3、调出地人事局分管领导。

第四步:拿着《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讨论同意后,会开出《商调函》(这是你走上成功调出的重要一步,这一步过关了,接下来的也会顺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着《商调函》回调出地,《商调函》会告之调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资料,人事科根据《商调函》内容告诉你需要资料。

一般都是要准备以下材料(最好是自己拿到《商调函》后就事先做好准备,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诉你再去办就得多跑几趟):1、原学校开具的《关于***最近表现的证明》;2、近期体检表(应该事先在周末时间去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体检,这样不会占用上班时间,只要跟医院的说是工作调动需要的体检就好,体检最好不要出问题,要不然有点麻烦)、3、婚育证明(这个也应该提前弄好,先在学校出证明,再带结婚证、户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镇的计生部门盖章,计生部门会查父母的计生问题,没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补交,你爱人的也要在他那边出相同的证明)。

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范文

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范文

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范文教师流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城区教师流动是指教师在城区内不同学校之间进行调整和交流的一种教师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和分享,推动教育发展。

二、流动工作的范围和方式教师流动工作范围包括城区内不同学校之间教师的调整和交流。

流动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教师交流调动:通过市级或区级教育部门协调,教师在城区内不同学校之间进行调动,一般调动时间为一年。

2. 教师短期交流:每学期交换不同学校之间的教师,以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和分享。

3. 教师培训交流:组织区内不同学校的教师参加培训班、研讨会、教研活动等,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流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1. 教师资历要求: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2. 教师素质要求:教师应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包括教学技能、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

3. 教学成绩要求: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4. 学校意愿和需要: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是否愿意接纳外来教师,并制定相应的调动计划。

5. 教师意愿和申请:教师应主动申请调动,并提出自己的调动意愿和申请。

四、流动工作的程序与管理1. 教师申请调动:教师根据自身意愿和需要,主动向区级或市级教育部门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相关的调动表格和材料。

2. 学校确认意愿:接收学校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接受外来教师,并提交相关材料给教育部门。

3. 教育部门协调调配:教育部门根据调动意愿和接收学校的需求,进行教师调动的协调和安排工作。

4. 教师调动通知:教育部门向教师和学校发出调动通知,确定调动时间和流动方式。

5. 教师流动跟踪管理:教育部门进行教师流动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教师流动的评估和记录工作。

五、流动工作的评估和总结1. 教师流动评估:教师在流动期间,学校对其进行教学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的评估,以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成绩。

小学关于教师调动的相关规定

小学关于教师调动的相关规定

小学关于教师调动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为了给广大教师创设舒心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本着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对教师工作生活关心体贴的原则,根据区教体局关于教师工作调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状况,特定如下规定:一、区内申请调动:(一)凡是要求调动工作的我镇小学教师,应符合区教体局的宏观控制线,必须在我镇小学工作满四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二)连续两个学年教育教学质量居我镇中游以上水平,个人承担的学校管理任务须达全镇中游以上,教学质量含个人业务、教学成绩、课堂教学水平等。

(三)近四年无重大师德事故,年度师德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四)近四年来,未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五)年度内,出勤率必须符合考勤规定,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不超规定时限,无一次旷课现象的。

(六)调动理由正当,符合实际情况及上述情况者,方可提出调动申请,经中心小学校委会研究决定,方可签字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不予签字。

二、镇内申请调动:(一)连续两年教育教学质量居全镇同年级学科中线以上,个人承担的学校管理任务须达全镇中线以上。

(二)年度师德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且无较大师德事故的。

(三)年度内未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四)年度内,出勤率必须符合考勤规定,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不超规定时限,无一次旷课现象的。

(五)调动理由正当,符合实际情况及上述情况者,方可提出调动申请,经中心小学校委会研究决定,方可签字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三、必须调离原单位的情形有:1.结党营私,聚众斗殴,工作日酗酒成性,屡教不改的;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辱骂学校领导,不服从学校管理的;3.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4.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师德事故的;5.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教育不改正的;6.辱骂学生及家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7.未能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经教育或惩戒,仍不承认错误,拒不改正的;8.年度内事假超规定一倍以上、病假超规定一个月以上、迟到早退超规定次数一倍以上、旷课一天以上的;9.违反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定,年度内,应参加而未参加相关的活动五次以上的;10.在学校进行的竞争聘任中落聘的;11.在质量检测或重大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12.违反信访条例,经单位领导解释说明不听劝阻,越级上访或恶意拨打上访电话的;13.按规定应该上岗,接通知后半月内,仍未到工作岗位的,上报教体局进行处理。

教师跨区流动管理实施办法

教师跨区流动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跨区流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合理流动,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6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跨县域流动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跨区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教师流动原则(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

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和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情况,确定流动岗位。

超编学校原则上“只出不进”,有学科结构性矛盾的学校,可采用“先出后进”的办法解决。

(二)坚持合理流动原则。

合理控制教师流动人数,当年度外调教师指标数为该学校在编教师总数的2%左右,实行全区统筹。

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外调教师不得超过2人。

申请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是编制空缺的学校,且调入教师学科必须与学校专业学科需求相一致。

(三)坚持均衡配置原则。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鼓励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鼓励初中教师到小学任教,同时解决部分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等问题。

继续实行区外优秀教师的选调制度,-2-建立将区外选调的优秀教师优先补充到薄弱学校的工作机制。

二、向区外流动条件(一)向区外流动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2.属夫妻分居,或需照顾父母(父母年龄满60周岁)的对象;3.非紧缺学科(岗位);4.在本区服务期已满5年。

(二)向区外流动的其他条件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三名”称号者或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以及晋升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不予流动。

2.获得市级“三坛”、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称号,区级“三名”、“三坛”称号者或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以及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在职进修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在职校长、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或参加浙派名师、长三角名师培养工程培养者,服务期须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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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政〔2011〕97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的规定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单位:为规范教师合理流动,结合我县师资队伍的实际,现就我县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作如下规定:一、教师调出的规定(一)调出条件1.中学、乡镇中心(含片中心)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调出本县任现职时间须满3年,在永任教时间须满6年。

2.教师在永任教时间满5年,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⑴夫妻分居满2年,以结婚证、配偶户籍证明、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房产证为准,只能调往配偶户籍或单位所在地;⑵非永嘉籍教师,父母年迈生活不能1自理,需调往父母身边照顾的,以父母房产证、户籍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

3.教师在永任教时间满15年的。

4.从事专职后勤工作满3年的。

申请调出的对象每校人数控制在2名以内,由学校根据申请对象的学科、教龄及特殊情况等确定。

(二)限制规定1.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名校长、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8年的(评定日期以文件规定为准,下同)。

2.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三坛”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6年的。

3.省骨干教师、教改之星,市“三坛”教师,县首席学科带头人、县级专业(教育)技术拔尖人才自评定之日起未满4年的。

4.市骨干教师,县级名师、县十佳校长、县学科带头人、县“三坛”教师、教学能手、县级专业(教育)技术优秀人才,中小学高级(含小中高)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县级骨干教师、学区级“三坛”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2年和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段长任现职未满2年的。

6.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未满5年的(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国外留学的除外)和在读教育硕士学位的。

7.影响学校等级评估的中学高级教师。

(三)不予调出规定21.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岗、借用,擅自参加事业单位选调或录用考试的,2年内不准外调。

2.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核的。

3.严重缺编的学校(在岗教职工占总编制数不足70%)。

4.违反计划生育的。

上述年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止。

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另有明文规定的除外,校网调整涉及到的教师按人事配套政策执行。

二、教师调入的规定(一)教师调入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素质良好,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流动到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别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且具备以下条件:1.因夫妻分居、回原籍,且在县外学校实际工作满一定年限(分居年限、在外年限按照《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通知》永人劳社〔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

2.年龄要求,男在40周岁以下,女在35周岁以下。

县级以上“三坛”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业务荣誉获得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中职学校重点专业紧缺学科,引进具有硕士学位或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秀人才和市级以上业务荣誉获得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规定31.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参加上塘镇、瓯北镇学校竞岗考试,竞岗学校未落实的,由教育局择优统一调配到原籍地或配偶户籍地就近学校或山区学校任教。

2.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三坛”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务荣誉获得者及名校优秀教师,由县局统一调配到缺编缺岗学校任教。

三、办理程序(一)跨县调出办理程序符合调出条件的对象,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签署意见后先向学区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配偶在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房产证;父母房产证、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区初审合格后,填写商调表两份】,5月20日前,学区、直属学校按每校不超过二名将对象的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一周后,5月底统一发函至拟调往学校的主管局。

校级领导申请调动,须事先征得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办理。

(二)要求调入本县的对象,将相关材料【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或父母户籍证明、配偶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2张、商调表、商调函】于5月30日前送县局政工科审核;经研究拟商调后,教育局、人事局发函调入对象主管单位调阅人事档案、近期健康体检表及工作表现鉴定,调阅材料须于6月20日前寄送县局政工科。

4四、严肃纪律(一)对在当年8月15日前未办毕流动手续的,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否则,作自动离岗论处。

(二)流动对象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流动资格且2年内不准流动。

(三)各学区、学校(单位)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骨干教师的思想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生活环境,以实际行动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与适当待遇留人。

对违反本规定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区主任、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它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1.永嘉县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审批表2.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通知二○一一年五月十日主题词:教师县际流动规定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郑小小副县长。

5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10日印发6永嘉县教师县际(市、区)流动审批表意向流往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单位)_________ ____教育局- 7 -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调出理由栏必须写与调动条件有关内容。

2、教师的调动须经调出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对每个栏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名后上报政工科。

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永人劳社〔201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和规范事业人员调配工作的有序进行,作如下规定: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条件(一)必须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二)必须具备岗位聘用的相应资格和学历要求。

(三)必须是在编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

(四)必须是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五)首次聘用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满3年方可调动,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若事业单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有关规定,与工作人员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

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参加选拔到副科以上干部竞争考试,不受服务年限限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动:1.见习期未满的;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3.有其他原因不宜调动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方式- 8 -(一)县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采取公开选调、个人申请商调和组织调配三种方式进行。

1、公开选调: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一般每年进行2次。

2、个人申请商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上塘、瓯北区域)、上塘镇下属事业单位、瓯北镇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可以申请商调;机关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商调;其他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商调。

3、组织调配:根据工作特殊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

(二)县外事业人员调入我县工作:本着从严控制、择优调配的原则,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重点解决夫妻分居和照顾家庭困难,采用商调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者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调入人员按拔款性质、岗位要求进入相应的事业单位。

1、解决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满3年的,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生活,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调入; 夫妻分居满2年,且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调入。

2、原永嘉籍居民在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满5年的,在外省工作满7年,且在永嘉有居住条件的,在从严控制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调入。

3、中小学教师调入:温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调入,按温教政〔2002〕15号,温教政〔2003〕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其他地区教师调入的,须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二项第1条和第2条条件。

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入手续。

4、人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遇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害变故等原因,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

(三)我县事业人员调出:1.具有中级职称的聘任人员,必须聘后在我县服务满3年;具有高级职称的聘任人员,必须聘后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出。

调出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由我局向调入地人事部门发函商洽。

2.教师调出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调配程序(一)公开选调的程序:由用人单位申报年度计划,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制定选调公告,统一组织选调考试。

(二)县内调动:个人申请商调的,申请人填写商调表并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调入部门研究签署意见,报县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三)县外调入:需由调出当地人事部门向我县人事部门发来商调函和本人商调表,由接收单位研究签署接收意见,经县人事部门审核研究,同意调入的进行考察考核和调档审核,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人事部门批准,方可调入。

不同意调入的退函退档。

四、调配纪律-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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