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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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临床重点专科是体现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三五”末把我院建成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并跨入疆内一流医院的行列,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意义

1、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可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潜能,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专科建设的良好氛围。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我院对重点专科建设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等条件下,医院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院内科研立项、临床诊疗技术的引进等方面,对重点专科已给予优先,而奖励基金的设立,则体现了我院从物质激励层面的现金期权制激励。多种激励方式的并用,将能够从不同层面更好地满足重点专科的建设需求,必将对重点专科建设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

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成本效益观的体现。通过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达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通过重点专科的示范与

带动作用,进而实现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及疆内一流医院的工作目标。在我院获得最大效益的同时,使广大油城及周边百姓能更好地享受到我院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成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

组长:叶舟

成员:刘永江、拓宽前、孙国良、罗红斌、秦亚玲、时万杰、戴向军、谢冬梅

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由罗红斌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

1、组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小组对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定期督查、考核;

2、审核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发放方案,对业绩突出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处罚。

3、每年度在院内网公示对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考核奖惩方案,及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下设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小组。

组长:罗红斌

成员:秦亚玲、时万杰、戴向军、谢冬梅、董琳、刘晓

红、陈燕、张红、刁红亮、丁锦辉、廖燚

职责:对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提交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

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来源

(一)市财政拨款;

(二)医院在执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方案时的扣款。

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用途

作为在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开拓创新、业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的现金奖励。

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使用

(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方案

详见附件。

(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奖励基金使用规定

1、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奖励基金的使用将以项目考核奖惩方案的考核分值为依据;

2、考核奖惩方案中的奖励得分,每分值对应于奖励基金的发放金额为1000元;

3、自治区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奖励基金的的发放系数按照1:0.5执行。

(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使用流程

1、医务处、科教科、财务科、信息科按照考核时限定期将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形成奖惩方案,报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审核。

2、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审核的奖惩方案提交财务科,同时在院内网公示。

3、财务科依据奖惩方案,从奖励基金中列支各项奖励经费,向获奖专科发放,将处罚金额纳入奖励基金账户中。

六、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管理

财务科对奖励基金进行日常管理,每年度将奖励基金的使用、结余及增值情况在院内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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