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主城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社保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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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主城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社保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文 件 号】杭政办函[2010]280号

【颁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920

【实施时间】20100920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年杭州市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工作安排和要求,为配合做好“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市域范围医保‘一卡通’联网应用”和“推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电子档案”工作,按照《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做好杭州市主城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社保卡)(以下简称市民卡)发放和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效能,确保2010年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电子档案两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有序发放和有效使用。

二、发卡对象及工作目标

发卡对象: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者:

(一)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二)参加杭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医保的非杭户籍人员;

(三)在杭州主城区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四)纳入市卫生局健康档案管理的非杭户籍人员。

工作目标:2010年在主城区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市民卡发放工作,力争实现发卡30万张;2011年1月1日基本实现少儿医保参保人员凭市民卡就医。

三、发卡工作组织

(一)集中申领:

1.0-3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申领发放工作由市卫生局协调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2.3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申领发放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协调并组织实施;

3.中小学生市民卡申领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组织(其中市属中专、技校学生市民卡申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协调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

(二)个别申领:集中申领结束后,未办理市民卡的发卡对象由监护人陪同到市市民卡服务中心各服务网点自愿申领。

四、市民卡卡片设计

(一)学龄前儿童市民卡。

申领条件:尚未进入小学就读,且符合本方案发卡条件的儿童。

卡片设计:卡片采用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范的单芯片卡,卡面无持卡人照片信息。其中杭州户籍人员的市民卡卡面印有“杭州市民卡”字样,非杭州户籍人员的则无“杭州市民卡”字样。

使用期限:自申领之日起至小学入学更换成中小学生市民卡时止。

(二)中小学生市民卡。

申领条件:在中、小学就读的人员(含市属中专、技校学生)。

卡片设计:卡片采用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范的双芯片,与成人市民卡一致,拟配备卡套,卡套上印有学校名称等信息。其中杭州户籍人员的市民卡卡面印有“杭州市民卡”字样,非杭州户籍人员的则无“杭州市民卡”字样。

使用期限:卡片有效期为6年,到期需重新进行人像采集并更换卡片(16周岁以上人员申领有效期为10年)。

卡片首次发放不收费,因遗失、人为损坏等原因换卡需付费。

五、应用建设计划

学龄前儿童市民卡应具有少儿医保和健康档案的应用功能,在2010年内实现开通。

中小学生市民卡应具有少儿医保、健康档案、第二课堂、图书证、公园卡、公交卡等功能,在2010年内实现开通。各学校的校园一卡通应用,以学校为主

,以市民卡为载体逐步整合推进。

各项具体应用功能须遵照各应用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开通和使用。

六、职责分工

市信息办全面负责市民卡项目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市民卡的申领发放和系统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市民卡的各项应用。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调参加少儿医保的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申领表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在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市民卡申领表的发放工作;负责少儿医保数据的提供,维护本部门的信息,承担医保业务系统市民卡应用的相应改造;负责市民卡医保应用开通和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0-3周岁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申领表发放工作;推进实现市民卡在健康档案等卫生领域的应用,制订相应制度。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中小学生市民卡的申领表发放工作,推进中小学生市民卡在校园的应用。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杭州户籍本次发卡人员数据(包括人像信息),维护本部门的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扩大市民卡发放和应用所需的经费,会同市信息办等调整落实信息化专项资金。

各区政府要督促区级相关部门按市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发卡对象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有序组织发卡工作;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用工作的实施。

市文明办负责推进市民卡的第二课堂应用。

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负责市民卡申领发放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申领表的打印、回收、数据采集及市民卡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协助各项应用的开通和应用。

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与各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提供申领基础信息;负责管理申领数据、表单保密和安全;及时将市民卡启用信息传递给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发放和应用的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卡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充实工作力量,精心安排本单位的实施计划,把握时间节点,有效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齐心协力,共建共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建设,做好业务衔接和系统对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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