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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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逾期超过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没收定金)或支付等额于总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已收之房款应于解除合同发出之日起五天内退还。
(3)若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首期房款:(不含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A、买方应于过户递件受理成功之日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买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交全部贷款所需资料并签署银行购房贷款抵押合同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协助。A、买卖双方应在年月日前【】B、银行审批同意贷款或相关意向回复后七个工作日内【】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申请产权买卖手续。如因房管局或银行等合同双方以外之原因导致交易延迟,则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上述情况解除之日止。
4、依约按时验收交接物业;
5、配合卖方及时办理按揭、交易过户等交易相关手续;
(三)、违约责任源自文库
1、因买方或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资料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等买卖相关手续、逾期交付房产及逾期支付房款等无故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则
(1)逾期未超过十天的,违约方须按逾期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及时配合买方办理委托公证、提前还贷、按揭、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
7、及时交纳各项政府、银行及相关部门收取的应付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交易相关费用。
(二)买方权利义务:
1、依约按时支付售房款项;
2、依约按时到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一次性付款的除外);
3、及时交纳各项政府、银行及相关部门收取的应付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交易相关费用;
买卖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备齐该物业产权交易所需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申请买卖手续。如因房管局或政策变化等合同双方以外之原因导致交易延迟,则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上述情况解除之日止。
2、房价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应于A、领取产权证之日前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二)按揭付款【】(适用于物业无抵押情况)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四页,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卖方:买方:
代理人: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付款方式)
填写说明:【】中内容,打√选择,打×删除。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只能选择一项。不作约定应在空位内打×。
一、定金付款
1、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须在年月
合同未约定明确履行期限的,以守约方发出敦促履行通知之日起五天为履行期限。
2、买方出资提前还贷后,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交易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属于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等额于总楼价20%的违约金。
(五)、合同相关事项
1、本合同与任何在此之前任何一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及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买卖双方签订的本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2、该物业总楼价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
3、为本次交易而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支付一切税费的方式:【】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及标准的变化,则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4、该物业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买卖双方应在收楼当天一并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物业交接确认书》;【】卖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方,即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房地产买卖合同
填写说明:【】中内容,打√选择,打×删除;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位内打×,以示删除。
卖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5、该物业附着户口状态为:【】该物业未附着户口;【】该物业附着户口,卖方保证在交楼后日内迁出户口,否则,卖方须按逾期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卖方权利义务:
1、确保合法持有上述物业,确保上述物业产权的合法、有效性,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其它约定的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如因此而导致物业无法办理过户,应赔偿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日支付给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须在年月
日前支付给卖方。
二、首期楼款及房价余款的具体支付按照以下所述实际约定执行。
一)一次性付款【】(适用于物业无抵押情况)
1、首期房款:(不含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A、买方应于过户递件受理成功之日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2、合同双方同意以下列一种途径解决本合同之任何争议纠纷:向上述物业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一经正常投递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补充约定。
2、确保房屋无质量问题,不得隐瞒与买卖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其它足以影响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依约及时收取所有售房款;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房屋质量标准交付物业及合同约定的附属物、有关设备;交楼后及时迁出户口;
5、在该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所有该物业名下发生的欠款及应付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使用、电视天线、管理费等费用)。卖方保证在交易后买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否则,视为卖方逾期交楼,买方有权拒绝收楼及追偿。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卖双方就该物业所有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如下:
1、物业地址:(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买,该物业现状是指:【】不附任何家私电器、不附租约,但需保留原有固定装修;【】附带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或备注);【】附带租约(买方连租约一同购入,卖方应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租约);
(3)若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首期房款:(不含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A、买方应于过户递件受理成功之日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买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交全部贷款所需资料并签署银行购房贷款抵押合同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协助。A、买卖双方应在年月日前【】B、银行审批同意贷款或相关意向回复后七个工作日内【】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申请产权买卖手续。如因房管局或银行等合同双方以外之原因导致交易延迟,则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上述情况解除之日止。
4、依约按时验收交接物业;
5、配合卖方及时办理按揭、交易过户等交易相关手续;
(三)、违约责任源自文库
1、因买方或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资料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等买卖相关手续、逾期交付房产及逾期支付房款等无故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则
(1)逾期未超过十天的,违约方须按逾期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及时配合买方办理委托公证、提前还贷、按揭、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
7、及时交纳各项政府、银行及相关部门收取的应付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交易相关费用。
(二)买方权利义务:
1、依约按时支付售房款项;
2、依约按时到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一次性付款的除外);
3、及时交纳各项政府、银行及相关部门收取的应付税费、交易手续费等交易相关费用;
买卖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备齐该物业产权交易所需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申请买卖手续。如因房管局或政策变化等合同双方以外之原因导致交易延迟,则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上述情况解除之日止。
2、房价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应于A、领取产权证之日前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二)按揭付款【】(适用于物业无抵押情况)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四页,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卖方:买方:
代理人: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付款方式)
填写说明:【】中内容,打√选择,打×删除。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只能选择一项。不作约定应在空位内打×。
一、定金付款
1、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须在年月
合同未约定明确履行期限的,以守约方发出敦促履行通知之日起五天为履行期限。
2、买方出资提前还贷后,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交易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属于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等额于总楼价20%的违约金。
(五)、合同相关事项
1、本合同与任何在此之前任何一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及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买卖双方签订的本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2、该物业总楼价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
3、为本次交易而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支付一切税费的方式:【】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及标准的变化,则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4、该物业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买卖双方应在收楼当天一并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物业交接确认书》;【】卖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方,即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房地产买卖合同
填写说明:【】中内容,打√选择,打×删除;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位内打×,以示删除。
卖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方: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5、该物业附着户口状态为:【】该物业未附着户口;【】该物业附着户口,卖方保证在交楼后日内迁出户口,否则,卖方须按逾期每日总楼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卖方权利义务:
1、确保合法持有上述物业,确保上述物业产权的合法、有效性,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其它约定的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如因此而导致物业无法办理过户,应赔偿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日支付给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方须在年月
日前支付给卖方。
二、首期楼款及房价余款的具体支付按照以下所述实际约定执行。
一)一次性付款【】(适用于物业无抵押情况)
1、首期房款:(不含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A、买方应于过户递件受理成功之日支付给卖方【】;B、之日前支付给卖方【】。
2、合同双方同意以下列一种途径解决本合同之任何争议纠纷:向上述物业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一经正常投递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补充约定。
2、确保房屋无质量问题,不得隐瞒与买卖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其它足以影响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依约及时收取所有售房款;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房屋质量标准交付物业及合同约定的附属物、有关设备;交楼后及时迁出户口;
5、在该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所有该物业名下发生的欠款及应付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使用、电视天线、管理费等费用)。卖方保证在交易后买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否则,视为卖方逾期交楼,买方有权拒绝收楼及追偿。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它【】号码:
联系地址:
买卖双方就该物业所有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如下:
1、物业地址:(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买,该物业现状是指:【】不附任何家私电器、不附租约,但需保留原有固定装修;【】附带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或备注);【】附带租约(买方连租约一同购入,卖方应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