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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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寨电厂-田坝220kV双回线路工程

铁塔组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河北北辰电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塘寨电厂-田坝220kV 双回线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

签订地点:塘寨电厂-田坝220kV双回线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为双方明确责任,相互协作.保证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承包范围

项目名称:塘寨电厂-田坝220kV双回线路工程铁塔组立工程

承包范围:甲方指定塔号铁塔的组立、紧固;包括塔料从甲方材料站至施工塔号的运输;施工中临时占地的地貌恢复;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的看护及施工现场的看护。

甲方将根据铁塔到货情况及现场实际情况指定乙方施工塔号,并有可能随时做出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第二条承包形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以满足上述承包范围需要。

2.本工程所需的塔材由甲方按施工图数量(加损耗)提供,乙方从甲方材料站领用并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多领用材料的,结算时扣减相应费用。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

3.本工程所需的工具、机械设备由乙方自供,乙方负责维护保管。机械所需油料由承包单位自理。

第三条工期要求

1.本项目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前完工,分项工程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作业现场;

2.项目完工是指:乙方按本协议所承包的全部作业内容已经完成,已处理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通过了甲方的验收;

第四条承包费用

项目承包费用按下列第2款执行:

1.项目费用采用固定总价承包,计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吨位结算元整。除作业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外所发生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作任何的调整或补偿。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后,

经甲方认定,甲方予以费用调整,否则一律不作调整;

2.项目费用采用单价乘工程清单量虚拟总价承包,

元/吨、;工程结束后根据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变更设更及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承包费中已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安全用具(如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以及为保证安全作业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预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前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进入作业现场;

2.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将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等提供给乙方;

3.负责作业现场协调工作;

4.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和处理相关设计变更;

5.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按甲方确定的作业内容布置现场,根据甲方制定的各种作业指导书作业;

2.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实际进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材料进度用量计划表;

3.项目完工后,清理好作业现场,处理完地方遗留问题,并取得地方政府无遗留问题的证明后方可退场;

4.对本单位作业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工器具。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

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承包范围的项目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行组织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雇佣工程所在地人员参加本工程施工。

8.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员工及雇佣人员的工资。

第六条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和安全工作依据

1.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为提高作业质量所制定的规范是本合同质量标准的依据;

2.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图纸、设计文件和甲方编制的各项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改,按新标准执行;

4.本项目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施工、作业管理的有关条文,业主制定的有关条文以及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文件执行;

5.乙方在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保证本项目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2.甲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将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如发现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措施提高质量等级。

如乙方不能保证作业质量或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工作,并终止合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向甲方提供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记录。有关质量记录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

4.本项目质量管理决定权属甲方。

5.甲方现场代表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因乙方设施不周、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失,以及乙方职工的过失或因第三者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尊重甲方现场代表对质量问题的意见,如有异议,经与现场代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双方逐级反映直至做出最后裁决。

7.乙方要按设计图纸,对甲方运到现场的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和清点验收,如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解决。

8.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且于24小时内报出事故报告,由双方会同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不论责任属于何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图纸或说明书不符,重要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不得盲目作业,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决;

10.乙方在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并应定期向甲方通报质量情况。如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3日内采取必要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

11.为确保质量,本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预留乙方所承担项目任务的总费用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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