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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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样的体检要求?下面我给你罗列一下,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项目及标准

公务员体检项目及标准
(2)偶发期前收缩,每分钟应少于6次(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体检时遇此情况均应做下蹲试验并配合心电图检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每分钟50次至110次之间。
3、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可以录用:
收缩压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0-12Kpa(60mmhg-90mmHg)
16、血吸虫病未治愈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不能录用。
17、脑外伤有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不能录用;严重胸廓畸形、类风湿脊柱强直,脊柱侧突大于3cm影响功能者,不能录用。
18、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不能录用,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19、麻风病患者不能录用,但麻风病结核样型,经专科医生检查确已治愈一年者可录用。全身扩散性湿疹,皮炎和银屑不能录用,但治愈者可录用(经一年以上无复发者)。有史者,不能录用。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Fra bibliotek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一、总体要求1、未满60周岁者:体检结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2、超过60周岁者:体检结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及《1993年7月中华医学会关于检查中老年人预防老龄化健康问题的建议》的有关规定。

二、眼科检查1、视力:右眼和左眼各0.8以上;2、眼底:应无明显异常;3、眼内压:应无明显异常;4、其他:应无明显异常,如眼球运动、对光反应等。

三、耳鼻喉科检查1、听力:应无明显异常,耳鼻喉科综合检查应无明显异常;2、抽血检查:血常规、血脂、血生化检查应无明显异常;3、胸部X线检查:胸部X线检查应无明显异常。

四、心血管系统检查1、心电图检查:应无明显异常,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小于等于2.6 mmol/L2、脉搏形式:应无明显异常;3、血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部关于诊断慢性高血压的诊断标准(2012年修订)》及《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诊断标准与治疗指南(201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五、呼吸系统检查1、健康体检表:应无明显异常;2、外周血液:应无明显异常;3、总氧(PO2):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4、痰液检查:应无明显异常。

六、神经系统检查1、反射神经末梢病理性标记:应无明显异常;2、精神状态:应无明显异常;3、步态:应无明显异常;4、其他:应无明显异常,如记忆力,运动功能,视觉耳顺应等。

七、泌尿系统检查1、泌尿系统彩超检查:应无明显异常;2、尿常规:应无明显异常;3、常用尿液检查:应无明显异常;4、尿蛋白检查:应无明显异常。

八、肝、胆、胰、脾及腹部血管检查1、肝、胆、胰、脾超声检查:应无明显异常;2、肝功能检查:应无明显异常;3、血清胆红素检查:应无明显异常;4、腹部超声检查:脏器应无明显异常,包括胆囊、胆总管、胆管,以及胆道恶性肿物、脾脏,多发性肿瘤等,应无明显异常。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_6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_6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芥蒂、后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及格。

后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及格。

遇有以下环境之一的,解除心脏病感性改动,及格:(一)心脏听诊有心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缩短(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把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环境。

第二条血压鄙人列规模内,及格:缩短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及格。

纯真性缺铁性血虚,血红卵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及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及格。

但以下环境及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肋膜炎,临床治愈后不变1年无转变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凑趣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病院查抄无转变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梗阻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大、支气管哮喘,不及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及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及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及格。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不及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查抄解除肝炎的,及格。

第八条各类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及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用不全,不及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年夜症等外排泄零碎疾病,不及格。

甲状腺功用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及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力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常常头痛头晕、掉眠、影象力较着降落等),精力活性物资滥用和依靠者,不及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枢纽炎等各类满盈性结缔组织疾病,年夜动脉炎,不及格。

第十三条早期血吸虫病,早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及格。

2020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要求

2020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要求

2019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

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 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

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page]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

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一条单侧肉眼视力高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别、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译者、交通安全技术、安全严防技术、灭火、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高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

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好的皮肤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有显著疾病特征(例如五官畸形、无法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急躁,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员职位,体重-厘米,且合乎《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健康检查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健康检查合格证(67.(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稽查职位、登轮检疫鉴别职位、现场核查职位及海关货物核查职位,不合格。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样的体检要求?下面小雅给你罗列一下,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2020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20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20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

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

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

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新--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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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样的体检要求?下面我给你罗列一下,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

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

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公务员体检是选拔和评定公务员资格的重要环节,其标准和细则直接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素质和工作能力。

为了保证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制定了一系列的体检标准细则,以确保选拔出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员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包括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

在身体状况方面,要求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视力、听力、肺功能、心血管功能等基本身体素质。

对于生活习惯,公务员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作息习惯,不酗酒、不吸烟等。

此外,心理素质也是公务员体检的重要内容,要求公务员具备积极向上、心理健康的心态,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等。

其次,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还包括了具体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针对不同的岗位和职责,体检项目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公务员体检包括身体检查、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多个项目。

而标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务员工作的特点来确定的,一般包括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标准、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标准等。

最后,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还包括了体检结果的处理和使用。

体检结果是公务员选拔和评定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体检结果也会作为公务员工作中的重要参考,用于评定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公务员体检标准细则是公务员选拔和评定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其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确保公务员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同时,公务员本人也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公务员工作的要求。

国家级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

国家级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

国家级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常规项目第一条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

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

第二条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cm(含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cm(含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为合格。

监狱、劳教警察和国家安全警察的身高体重一般为:男性身高不低于cm,体重不低于47kg;女性身高不低于cm,体重不低于43kg。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cm,女性身高不低于cm。

第三条收缩压在90~mmhg之间(含本数,萨兰勒班县),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或其中一项在规定范围内且脉压高?20mmhg的,血压合格。

第四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常规体检不合格:(一)罹患各种慢性病未经治好(例如慢性骨髓炎);或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活动期内,无法秉持正常工作的;(二)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者;(三)存有精神并癫痫并经常性未明原因抽搐病史者;(四)有颅脑外伤史且有后遗症或颅内有异物存留的;(五)罹患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及各种疾病的后遗症且影响工作的。

外科第五条凡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外科健康检查不合格:(一)有严重影响面容的残缺、畸形,身体裸露部位大面积白癜风、血管痣、色素痣、胎记(超过3cm2),患有麻风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的;(二)存有颈强直,无法自行矫正的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三)患有类风湿脊椎强直等慢性脊椎疾病;明显的胸廓或脊椎畸形;(四)存有影响功能的手指残缺不全和畸形者(右手1、2、3所指中存有一指功能障碍或一指缺一指节,左撇子以左手为依据);(五)肢体畸形有功能障碍者:两下肢不等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9cm;(六)存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受损mammalian后遗症;(七)患有淋并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者。

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

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

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是参加国考的考生必须通过的一项重要环节。

体检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考生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以胜任各类公务员岗位的工作。

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主要包括身高、视力、听力、心理和体格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是对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的详细介绍。

I. 身高要求在2024年国考中,身高是一个重要的体检指标。

一般来说,男性考生的身高要求在162厘米以上,而女性考生的身高要求在160厘米以上。

身高不达标的考生将被认定为不符合体检要求,无法参加国考。

II. 视力要求视力是国考体检中另一个重要考察指标。

对于不同的公务员岗位,视力要求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国考中视力分为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两种考察方式。

1. 裸眼视力要求裸眼视力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眼睛本身的视力情况。

一般来说,国考对裸眼视力要求为最低可达到0.6以上,且不得有红绿色盲。

2. 矫正视力要求矫正视力要求考察考生在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后的视力表现。

通常要求考生佩戴适当的视力矫正设备,如近视眼镜或隐形眼镜,使视力恢复正常。

III. 听力要求除了身高和视力,听力也是国考体检中需要关注的指标。

一般来说,考生在体检时需要进行听力测试,以检查听力是否符合国考标准。

在听力测试中,考生需要有一定的辨识度,能够听清常见音频信号,并能正常判断和反应。

IV. 心理要求除了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也是国考体检中需要考虑的一方面。

国考会进行心理测试,以评估考生的心理素质和稳定性。

考生需要展现出积极向上、情绪稳定、适应力强等心理特质,以适应公务员岗位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

V. 体格要求国考体检中,体格要求主要是检查考生身体的健康状况和体能水平。

具体要求包括无传染病病史、无心脑血管疾病、无严重慢性病等。

考生需要能够适应公务员岗位工作的身体强度和工作环境要求。

综上所述,2024年国考体检标准涵盖了身高、视力、听力、心理和体格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准备,考生可以更好地达到体检要求,从而为顺利参加国考提供保障。

202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文档

202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文档

2020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文档Document Writing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一、背景介绍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政府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至关重要,可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确保他们可以为公众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服务。

二、体检目的1.保障公务员健康。

公务员工作繁重,长时间的办公以及复杂的工作环境容易造成一些健康问题,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保障公务员的健康。

2.保障公众利益。

公务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如果公务员有健康问题而未经体检就上岗工作,将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体检可以排除这一风险。

三、体检标准1.一般体检项目(1)身高、体重测量(2)血压测量(3)心电图检查(4)血液及尿液检查(5)肝肾功能检查(6)视力、听力检查(7)胸部X光检查(8)常见传染病筛查2.针对不同岗位的特殊体检项目(1)行政岗位: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筛查(2)司法岗位:精神病筛查(3)医疗岗位:传染病筛查四、体检流程1.提前准备公务员应根据体检要求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如停止药物或饮食调整等。

2.体检分科根据不同的体检项目,公务员需分别到不同的科室进行体检,严格按照体检顺序进行。

3.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根据标准进行评估,包括合格、不合格、需要复检等。

4.结果反馈体检结果将由专业医生进行解释和反馈,包括可能存在的健康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

五、体检合格标准1.一般体检项目合格标准(1)身高、体重:正常范围内(2)血压:正常范围内(3)心电图:无异常表现(4)血液及尿液检查:无明显异常(5)肝肾功能:正常(6)视力、听力:正常(7)胸部X光:正常(8)常见传染病筛查:阴性2.特殊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体检项目进行评分。

六、体检不合格后处理1.不合格公务员将被责令停止工作,并接受必要的治疗和康复。

2.不合格公务员可根据医生指导进行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做相应的处理。

七、体检的意义1.保障公务员的健康,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版发布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版发布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版
发布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版发布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定,为确保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经研究决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修订并发布。

现将修订版的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内容:
1. 更新了体检项目和标准,以适应现代公务员录用的需要。

2. 修订了体检流程和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强调了体检结果的保密性,加强了隐私保护措施。

4. 增加了对特殊人群的体检要求,如残疾人和孕妇等。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内容:
1. 更新了体检操作流程,详细说明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

2. 增加了体检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3. 强调了体检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确保体检工作的规范进行。

4. 添加了对特殊情况处理的指导,如突发疾病或意外事件等。

三、发布时间及实施范围:
修订版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

为确保修订版的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新版标准和操作手册。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反馈和解决,以保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公务员体检标准2023正式版

公务员体检标准2023正式版

公务员体检标准2023正式版公务员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法规定的,经过不断修订和完善,旨在确保公务员招录的公平、公正、公开。

以下是2023年正式版的公务员体检标准。

一、体检项目1.口腔检查:包括口腔黏膜、牙周状态、牙齿状态、咬合关系等方面的检查。

2.视力检查:要求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4.9以上。

3.听力检查:要求双耳平均听阈不超过30分贝。

4.心肺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肺功能等方面的检查。

5.血常规检查:包括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白细胞计数等指标。

6.尿常规检查:包括尿蛋白、尿糖、尿酸碱度等指标。

7.肝功能检查:如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等指标。

8.肾功能检查:如尿素氮、肌酐等指标。

9.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筛查。

10.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胸部、腹部、四肢等方面的检查。

二、体检标准1.口腔:不得有明显的龋齿、牙周疾病等。

2.视力:要求正常且较好。

3.听力:不得有明显的听力障碍。

4.心肺功能:一般情况下要求正常。

5.血常规:各项指标要在正常范围内。

6.尿常规:各项指标要在正常范围内。

7.肝功能:各项指标要在正常范围内。

8.肾功能:各项指标要在正常范围内。

9.传染病筛查:不得有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阳性反应。

10.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胸部、腹部、四肢等要符合正常范围。

三、体检标准的评定体检标准的评定是根据具体体检项目的检查结果和相关专业标准进行的。

如果体检项目存在异常,需进一步进行医学专业检查和鉴定,由医学专业人员做出评判,并提交给招录机关进行审核。

四、体检结果的处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如果体检结果合格,招录机关将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用。

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以上就是2023年正式版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公务员招录的公平公正,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素质。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

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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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细则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样的体检要求?下面我给你罗列一下,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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